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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79 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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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尚书忙又解释道:“这位道长道号东山令,是江西大茅山一位有名的风水大师。”

    东山令向夏浔打个稽首道:“贫道所学风水术,内以洛书九星为根本,外取自然山水之依据,结合三元运气之学,通过排龙立x、飞星布盘和收山出煞等术数运算,应事如神。贫道选中一处佳地,就在昌平县西南羊山脚下,此地……”

    第964章 东郊猎

    话犹未了,一位儒士飘然而出,朗声笑道:“东山道兄所说这处吉地,本人也曾勘探过,确是一块风水佳地,奈何东山道长方才还指斥白林大师犯了地讳,自己怎么就犯了同样的错误呢?”

    东山令愕然道:“贫僧所选之地叫羊山,怎么犯了地讳了?”

    那儒士道:“羊山后面有一山谷,其名就叫‘狼儿峪’,朱旁有狼,岂不更加凶险?这与我朱明皇室的的姓氏是犯冲的,亦非佳地。”

    张尚书对夏浔道:“国公,这位先生复姓哥舒,叫哥舒北斗,所习乃是唐朝光禄大夫杨筠松所创的杨派风水术!”

    哥舒北斗道:“国公、尚书大人,在下踏遍北京左右山川地理,以‘寻龙、觅水、观砂、立向、定x’之法,发现京西‘燕家台’乃是一处绝佳的地方……”

    蜀中白林大师、茅山东山道长一齐放声大笑:“荒谬!荒谬!燕家、燕家,谐音就是晏驾了,这也算是一处吉壤么?”

    夏浔听得好生不耐烦,暗暗嘀咕:“讲究真多。”

    一位看起来年逾七旬、鹤发童颜的老先生不屑地瞟了他们三人一眼,越众而出,向夏浔拱拱手道:“老朽梁云清,习得是走马y阳派,老朽选中一处吉壤,就在京西潭柘寺,此处山水绝佳,堪为陵寝佳地。”接着便滔滔不绝说出一番玄之又玄的道理来。

    夏浔哪里听得懂,云山雾罩的正不知所云,又一位儒士越众而出,朗声笑道:“梁老师所选的潭柘寺,学生也曾去看过,确是一处吉壤。只是却有一点,那里风水虽好,门户却嫌小了一些,若是葬一家一姓之主,足以庇佑子孙,飞黄腾达,可是葬一国之主?不妥,大大地不妥。梁老师,那里山间深处,地域狭窄,国主葬于此,子孙便没有发展余地了。”

    张尚书对夏浔小声道:“这一位是江西派风水大师廖均卿先生的弟子,是我朝开国功臣刘基刘伯温的远房侄儿刘麒,旁边站的那位老人家就是他的师傅廖先生。”

    一听是作《烧饼歌》的刘伯温刘半仙的子侄,夏浔不觉动容,连忙道:“啊!原来是刘伯温先生的子侄,那么刘先生心中可有宜葬佳地么?”

    刘麒拱拱手道:“在下与恩师认真酌选了北京各处吉壤,找到一处绝佳之地,此地名叫黄土山,山前有两座小山拱佑,东为龙山,西为虎山,符合东青龙、西白虎的四灵方位格局,形成一方风水宝地。三方是山,面南而开,山前有水。此处山势延绵,龙脉旺盛,乃天造地设的风水佳地。”

    夏浔听他所说地形,心中一动,忽地记起一件事来,不由暗怪自己糊涂,忙问道:“可绘有图纸?”

    刘麒道:“有的!”回身吩咐一身,自有弟子呈上一副卷轴,刘麒与弟子将画轴徐徐展开,画中绘形绘色一副山水。夏浔定晴细看,不由暗道:“果然是这里!这不就是十三陵第一陵长陵所在地么?永乐皇帝本来就是葬在这里的啊!当初游长陵,导游就说此处风水极佳!”

    夏浔登时拍案道:“妙极!果然是一处风水佳地,就是这儿了!”

    哥舒北斗不服,讪笑道:“国公切不可敬于刘伯温之名,便听他妄言。就算是刘伯温,风水术上面,怕也称不得大师。昔日刘伯温南游大屿山,观其山形,曾言:‘奇哉大屿山,日后定可富甲天下!’如今几十年过去了,那里依旧是荒岛野岭,不要说富甲天下,就是在东莞县里也算是一块贫穷之地,可见其荒谬!”

    刘麒听了面红耳赤,不服气地道:“这日后,安知就是几十年之后?”

    哥舒北斗冷笑道:“妙极,若是千百年后,那更无从验证了?”

    “东莞?原来这个地名儿如此古老!这大屿山听着也有些耳熟啊……”

    夏浔暗暗纳罕,连忙问道:“这大屿山在何处?”

    刘麒不情愿再提这事,但是国公动问,不能不答,只得解说一番,夏浔听他一讲地理,登时明白这大屿山就是香港第二大岛大屿山,当时整个香港都归广东省东莞县管辖的。夏浔听了不禁暗暗吃惊:“堪舆之术果然有它的奇妙之处!”

    旁人不知这大屿山猴年马月才能验证刘伯温所言,夏浔却是知道的。由此他不由得想起了以前在报上看过的一桩报道,说是清朝在关外立都时,之所以选中奉天城,就是因为一位风水大师说此处城下有神龟驮地,龟甲坚硬,四平八稳,所以此地不会地龙翻身,国运长久。

    结果几百年后,利用先进的地质勘测仪器,发现沈阳地区地下是完整的岩石板块,所以轻易不会发生地震。当年那位风水大师的说法固然带有迷信色彩,可是剥去神幻色彩,却又……,当初只看地表地貌,他是如何知道几百米以下的地形的?其中或许真有些门道也未可知。

    有此一念,夏浔倒不敢不予重视了。一德二命三风水,风水秘术就算真的有用,也不可能决定一切,更不可能决定永远,但是无法确定的东西,倒也不可轻易的否定。夏浔便道:“我观诸位所言,还是以刘先生所说的黄土山为最佳,这样吧,张尚书,你修一份本章,将各位大师的意见整理一下都写上,重点荐举廖先生与刘先生师徒二人所勘的黄土山,以我观之,此为大吉之地!”

    廖均卿先遣弟子出马,本是为了防备万一自己再行出面重申意见,不想这位年轻的国公爷只看了一眼他们所绘的黄土山地形地貌,就一口确定此处为皇陵吉壤,不由惊讶道:“国公也懂得堪舆术么?”

    夏浔干笑两声道:“略懂,略懂……”

    夏浔去了一趟行部,本来只是想去应个景儿,不想却由他来拍板决定皇陵所在,这些事情是吃力不讨好的,选好了还成,以后再有那位大师提出异议,或者营建过程中出些什么纰漏,都要追究这首定之人责任的。夏浔这一次凭着“先见之明”,选定了一处佳地,他可不敢保证接下来依旧能处处圆满。

    不要说风水学,就算是建筑学,他比当朝这些大师们也是差了十万八千里,对整个皇城的科学规划更是谈不上明白,夏浔学了个精乖,就此闭门不出,只在所住馆驿修身养性。

    馆驿中景致很好,假山池水,曲苑回廊,夏浔喝了下午茶,习惯性地在院中散步。行至一处红栏绿瓦凌驾池上的地方,见假山上碧萝蔓延,旁边坐一个青衣少女,微微扭身,凭水自照,不时抛些食物下去,引得水中群鱼竞涌。水中一条条肥硕的锦鲤翻腾上下,十分壮观,那少女怏怏地看着,眉锁轻愁,却似有些打不起精神。

    夏浔静静地看了一会儿,举步走过去,直走到她身边,她还没有发觉,夏浔不禁笑道:“怎么?这儿属于北方,该比金陵气候更叫你适应才对,怎么一副慵懒模样?”

    小樱扭头瞟他一眼,又转过脸儿去,道:“天气是好,只是总困在这宅院里,看天也只有一角,好生没趣。”

    夏浔在她旁边坐下,道:“巧云带弦雅逛街去了吧?你怎不去,我又不曾禁你的足。”

    小樱道:“她们逛得倒是兴致勃勃,初看时还好,看久了也觉无趣,真不晓得她们哪来那么大的兴致,我觉得腿都要走断了,实在不想跟着她们东游西逛。”

    夏浔对这句话大表赞同,连连点头道:“是啊是啊!爱逛街的女人伤不起啊,太凶残了,我的腿都要溜折了,她们还能逛得兴致勃勃的……”

    小樱忍不住“噗哧”一笑,想了想,又转过眸子来瞟了夏浔一眼,期期地道:“我……我是不是很没有女人味儿呀?”

    夏浔看看,小樱半扭着身子坐在长栏上,娇躯向外临着池水,纤腰和髋部扭成一道性感的曲线,将裙下浑圆丰挺的臀部绷起一道优美的圆弦。至于脸上,靓眉大眼,眸波澄澈,如水之清,隐隐却又带些媚丽,红唇一线,把一种青春的感觉写意地渲染在脸上……

    夏浔叹道:“怎么会,如果这样的女人也算没有女人味儿,那要怎样的女人才算是有女人味儿呢?”

    小樱犹豫道:“我……不好穿衣打扮,不好涂脂抹粉,也不喜欢带些珠钗饰物,不喜欢逛街、却又不喜欢闷在家里,针织女红不甚了了,又不会调羹做菜……”

    小樱越说越觉心虚,忽然发现自己真的是缺点多多,除了模样身材还算可人,当真一无是处,不禁泄气地道:“我果然不够女人,应该投胎做个男人才对!”

    “哈哈哈哈……”夏浔越听越有趣,忍俊不禁,捧腹大笑起来。

    小樱从栏上跳下来,有些生气地瞪着他,夏浔笑着摆手,道:“别生气,别生气,你等我笑完了再说。哈哈哈哈……”

    夏浔笑了半晌,才止住笑声道:“这是我的不是了,你是草原上长大的女子,年纪又轻,心性儿未定,叫你学她们一般生活,怎么适应得了。嗯……,左右无事,陪我去城郊游猎如何?”

    小樱负气道:“不去,我要学做女人!”

    夏浔戏谑笑道:“做女人有什么好,去吧兄弟!”

    小樱把一双淡蓝色的大眼睛恨恨地瞪着他,瞪了半晌,凶巴巴地道:“去就去!跟我比骑s,看我不虐死你!”

    第965章 逐白狐

    天高云淡,草色黯黄。

    湛蓝深远的天空,浅淡悠闲的白云,果实累累的田园,层林尽染的山野……

    深秋的北方气象,明净、超逸、洒脱、清傲,可以将人所有的烦闷都一扫而空。

    一俟到了野外,小樱果然就变了模样,就像一管水灵灵的青葱,被骄阳晒得打了蔫儿,被雨水一淋,立即就恢复了精气神儿,笔直地挺起了她的身子。不但脸上容光焕光,眸波也是神彩盎然。

    以前她在草原上天天策马驰骋,疯野的很,到了中原之后住在秣陵镇上,也能时常到田野间走走,及至被夏浔请入金陵杨府,也时常要陪同锦衣卫或应天府的官差外出办事,可是这一路北来,都是闷在车里,好不容易到了北京,也只是住在馆驿里面,这可不是她习惯的生活。

    如今到了草原上,她终于又变成了她,那个剽悍狂野的长生天的女儿。

    夏浔微笑着看她策马驰骋,大声欢呼。夏浔穿着一身玄色猎装,紧致的猎装包裹着他颀长健美的身材,仿佛一头威武矫健的猎豹,而同样一身玄服的小樱……,夏浔不得不承认:母豹比公豹看起来似乎更加的狂野。

    皇帝还未北迁,所以北京没有圈出皇家的围猎场。不过东郊本来大片的山地和草原,是原来元朝皇室的皇家围猎场,燕王就藩北京后,常常在此行猎,普通小民自然始终不得入内,所以这里的植被和生物没有受到太多的破坏。如今赵王朱高燧就藩北京,常去行猎的也是这片区域。

    这片区域因为是就着山势和草原的自然地势而形成,所以非常的宽广,离开大道折入草原,渐到深处之后,双目所及,与塞外草原一般无二,看不出它的边缘在哪里,不过外围地区最多的动物只有兔子,灰兔白兔大黑兔,想要见到更多的动物却难,再往深处走,才有山j、麂子、马鹿等大型食草动物。

    虎狼在这一地区是见不到的,所以虽有百姓偶尔偷猎,其实反而起到了平衡动物链的作用,对这里的自然环境和生态环境并没有造成破坏。夏浔的游猎队伍并不大,只有他和小樱,以及辛雷、费贺炜等带着二十多名侍卫。这里是半官方的游猎场,地方官府在外围设了巡检司的人巡视监察,见是辅国公一行人,自然放行无误。

    夏浔没有加鹰牵犬,就只背一壶箭,挎一张弓,带着二十余侍卫,这一路下去,夏浔空箭放的比较多,只有一次,一只灰兔慌不择路,向他马前窜来,夏浔一箭s去,歪打正着,将那灰兔s中,其余驮在马股上的猎物,都是小樱和一众侍卫们s得,夏浔也不沮丧,只看小樱那神采飞扬的样子,其实已经足够,难道一个活色生香的美人儿,还不及兔子可爱么?

    行至一处山坳时,天色将晚,金乌已西悬天空,夏浔回首对尾随其后的辛雷笑道:“天色将晚,就在这谷中扎下帐蓬吧,看那谷中有泉,可就泉水剥洗猎物,今晚吃炙r!”顿了一顿又道:“许你们饮酒!”

    话音刚落,远处一声呼哨,传来小樱惊喜的叫声:“有狐狸,还是一头白狐!”

    夏浔扬眉望去,只见小樱打马如飞,已向草原深处扑去,随即便有十余骑快马从山谷中冲出来,一见谷外有人,立即有人大呼:“是谁在此行猎?可曾见我家王爷所赶的一头白狐?”

    夏浔提马迎上去,漫声道:“辅国公爵杨旭在此,谷中来的,可是赵王殿下?”

    那十余骑身着大明军服的卫士听说游猎者是一位国公,倒也不敢放肆,当下有人拨马回去报信,又有人迎上前来,向夏浔见礼,其余几人眼尖,瞧见一骑远遁,草尖上时隐时现一抹白毫,晓得是他们正在追赶的白狐,忙也扬鞭追去。

    须臾,谷中蹄声急骤,数十骑快马如奔雷一般冲了出来,夏浔伫马不动,迎面望去,只见数十骑快马驰出谷口,立即分向左右,仿佛夏浔立足之处有一块无形的巨石,而他们就是一股奔腾的洪流,数十骑将官分向左右,雁翅状勒马站定,动作整齐划一。

    数十铁骑,刹那间由动入静,人不低头,马不摇鬃,晚风夕阳下,宛如精铁铸就的雕塑一般,气势当真不凡。夏浔见了不禁暗暗赞叹:“虎父无犬子!永乐皇帝这三个儿子,实实的没有一个庸才!”

    随即,一个昂藏七尺、青白箭袖、大红缎带系腰,发束抹额的魁梧大汉一手提着拓木硬弓,策马缓缓驰出,蹄声嗒嗒,那直挺挺的虎躯映在红日下,长长的影子在草地上拖曳出好远。

    夏浔双脚一磕马镫,驱马向前,抱拳笑道:“臣杨旭,见过赵王殿下。与殿下一别经年,今日一见,殿下威仪,俨然已经有几分陛下当年的神韵了!”

    当初朱高燧离开金陵赴北京就藩的时候还是一位刚刚长成的少年,如今则不然,他就藩北京已经差不多快十年了。赵王就藩北京之际,皇帝便下旨,诏命有司,北平政务皆启赵王而后行。赵王这些年来但凡北京政务莫不过问处断,威权日重。

    他又领着常山三护卫。以他赵王身份,这常山三护卫,所挑选的士卒自然都是边军中一等一的豪杰,兵器甲胄、诸般军需,也是可着他先来供应,常山三护卫的战力比之当年的燕山三护卫也不遑稍让,久久熏陶之下,这位赵王确实威严日增,眼下的他,比起久居金陵,受江南金粉温柔风气侵蚀下的汉王朱高煦,似乎更具几分霸气。

    朱高燧看见夏浔,嘴角微微一勾,淡笑着揶揄道:“本王已经听说,国公要到北京来,只是没想到,国公身负要事,居然还有闲心游赏打猎,呵呵,着实出乎本王的意料之外。”

    夏浔谦逊地道:“殿下说笑了,臣现在哪还有什么要事,皇上念臣多年c劳,这是放了臣的大假,叫臣赋闲休假来着。”

    朱高燧嘿嘿一笑,目光掠过夏浔身后几名侍卫马股上所驮的猎物,见只有几只小兔,不禁有些好笑,说道:“听闻国公喜拳脚,好刀枪,却不擅骑s,今日看来却也不然,国公的收获颇丰嘛!”

    夏浔睨了眼朱高燧身后跟来几匹马上驮着的獐、鹿、雉、狐,笑道:“殿下过奖了,臣本不擅骑s,此番游猎,就是放马散心而已,就是这些兔子,也是臣的女伴所s,并非微臣的功劳。”

    听说是夏浔的女伴,朱高燧只当是他家眷,倒是不好多问,他转眼一看,向手下人问道:“那只白狐呢?”

    有侍卫答道:“禀王爷,已经使人追下去了。”

    朱高燧听了便不再问,他将弓挂好,驰近夏浔,向只有两个人才能听见的声音似笑非笑地道:“国公北来,貌似不甚得意吧,怎么还有如此雅兴?”

    夏浔坦然道:“人之命运,半由天定,半由自己。天定的一半,自己把握不得,自己掌握的一半,若再随波逐流于天定的一半,喜怒不由自己,殿下以为,那是幸或不幸呢?”

    朱高燧深深地看了夏浔一眼,说道:“天定的一半,未尝就不可争取。”

    夏浔眉锋一挑,道:“天命可争么?臣愿闻其详。”

    朱高燧笑了笑,叹息道:“国公为国为民,出生入死,可谓劳苦功高。尤其是力保太子,数挽危澜,却不想致有今日,而太子却无只言片语为你公道。高燧虽与太子是一母同胞的兄弟,也为国公抱不平呢。”

    夏浔淡淡一笑,并不接话。

    朱高燧睨他一眼,不甘心地又试探道:“本王就藩北平,九边军机尽在掌握,所缺乏者,正是一智勇双全之人。国公能来北平,本王闻之甚喜。以后诸多大事,还要向国公多多请教呀。”

    夏浔伸手一指,笑道:“殿下请看,我那女伴回来了!”

    朱高燧被他岔开话题,心中颇为不悦,扭头一瞧,只见一骑驰来,仿佛一朵冉冉而至的黑云,不由目光一亮,脱口赞道:“好骑术!”

    小樱人马合一,飞驰如电,任那骏马起伏奔腾,马鬃迎风猎猎,她却似与马背合为一体,这等骑术看似与人并无不同,内中大有奥妙,既不颠簸自己,又不会让马匹产生额外的负担,的确是一等一等的骑术,朱高燧是大行家,自然一看便知。

    小樱飞驰而至,到了夏浔马前猛地一勒马缰,那马戛然而止,连草皮都没踏破一块,这一手比方才朱高燧的常山三护卫的马术则又高明不止一筹了。朱高燧定晴看她,十七八岁年纪,十分的俊俏妩媚,眸光微带蓝色,似乎有些异族血统。

    夕阳下,她一身猎装,细腰衬得酥胸丰挺,蜂腰长腿不似汉家女子的娇弱秀气,却是挺胸直背,倍显精神。朱高燧原听夏浔说携了女伴同来,还以为是他的妻眷,可是瞧这少女,线条柔和的粉色唇瓣,唇上一抹淡细汗毛,却是个还未开脸的姑娘,不禁陡生诧异。

    第966章 吃醋了

    “国公,看,我猎到了!”

    小樱喜孜孜地向夏浔扬手,有点小孩子向家长献宝的意思。在她手中正提着一只白狐,白狐眼中穿着一箭,直入颅骨,鲜血顺着伤口流出来,红白相衬,份外醒目。

    “好箭法!”

    朱高燧又是一声赞叹,对夏浔道:“这位姑娘是……”

    夏浔正要答话,远远又有几名常山侍卫策马追来,将小樱一围,忿忿不平地叫道:“你这女子,这白狐是我们驱赶出来的,是我们殿下的猎物,你也敢抢,好大的胆子,还不快快缴回白狐,向殿下谢罪……”

    小樱回头扮个鬼脸,谑笑道:“好不知羞,你们五个大男人,连s十余箭都逮不住它,本姑娘只一箭便手到擒来,你们还好意思跟我抢吗?”

    那几个侍卫还要说,朱高燧听了脸上挂不住,眉头一皱,怒声斥道:“住嘴!技不如人,有甚好说!”复又看向夏浔,问道:“呵呵,国公这位女伴,貌似不是府上女眷呀?”

    夏浔道:“不错,这位姑娘……乃是臣的朋友。”夏浔说完,对小樱道:“这位是赵王殿下,还不快快上前见过殿下!”

    小樱听他介绍自己身份,吞吞吐吐的说是什么朋友,心中不喜,瞧瞧朱高燧,便把白狐往马背上一搭,像个男人似的拱一拱手,大声道:“民女见过殿下,马上不能全礼,尚祈恕罪!殿下,这白狐是民女所猎,王爷不会恃强而抢吧?”

    夏浔忙道:“小樱,不得无礼!”

    朱高燧忍不住笑道:“本王什么身份,一只白狐而已,岂能恃强而抢,哈哈,这位姑娘不失赤子之心,不错!不错!”

    赵王身边的侍卫长陈浩宇心知王爷甚喜那只白狐,此番围猎,猎物虽多,却以这只白狐最为珍贵,方才围猎已耗了许多心神,有心讨好殿下,便凑趣笑道:“这白狐是姑娘所猎,自然应为姑娘所有。

    不过……,我看姑娘眸色及这一身骑s功夫,应该是塞外之人吧。据我所知,塞外民族围猎之中有个规矩,在场众人谁的身份最尊贵,大家所猎猎物,就应选其最珍贵者,敬献与最尊贵的人!

    呵呵,这只白狐是姑娘所猎,自然是归姑娘所有,姑娘若亲手把它奉献于王爷,王爷一定会很开心的,说不定还会对你有所赏赐。”

    小樱哪里情愿,便把目光投向夏浔,夏浔咳嗽一声道:“s猎之美,在于狩猎的过程,正如钓鱼之乐,在于鱼儿上钩那一刹那的欢喜。至于之后,是剥皮为裘,还是烹鱼为羹,倒不算甚么了,你若喜欢,回头我陪你去买几条上佳的皮子就是。”

    朱高燧当然也不在乎一条狐皮,他想看的只是夏浔的态度而已,眼见夏浔这么说,心中欢喜,暗道:“我就说嘛,他也不是圣人,太子如此寡情薄义,他怎能不生怨尤?此人智勇双全,虽被逐出中枢,在朝中潜势力依旧庞大无比,我若将此人招揽门下,与我便是一绝大助力。”

    一念及此,朱高燧便怡然微笑,抚须抬头,等着受礼。一条白狐,自然不放在他的眼中,但是夏浔若肯以此示之友好,自然要接受下来。

    小樱听了,心中却不禁浮起一抹酸溜溜的味道,小妮子吃醋了。

    小樱在杨府住了多事,身边又有个活泼可爱的弦雅小丫头,天天跟小喇叭似的给她广播,当年夏浔在北平城里为了两条狐皮子气哭茗儿小郡主,强拒道衍大师的故事,她早就听说了,而夏浔以一介百姓平民之身,为了向自己的妻子表达情意,不为厚利所动,不为强权所迫,叫她每每思及,都心仪不已。

    如今夏浔已贵为国公,就算偏袒她一把,谅那王爷也不敢怎样,他却劝自己交出白狐,两相对比,原来自己在他心中当真没有一点份量。一念及此,小樱心中气苦无比。

    其实这倒是小樱着相了,两件事粗略看来似乎相仿,其实大不相同。夏浔当年拒绝卖出狐皮子,最主要的原因是因为那狐皮子本来就是他的,那火狐皮子十分难得,以郡主之尊,尚且不易寻觅,他若卖出一条,剩下一条送给谁才好?如此一来,对两位爱妻不免便有厚此薄彼的感觉,同时,也有些少年气盛的味道。

    如今却不然,这白狐是赵王追逐出来的,他们顺手捡了个便宜而已,占了这白狐本就有些理亏,赵王身份摆在那儿,不好斤斤计较,以夏浔今日的地位、眼界,同样不会执着于一条狐皮子。

    在夏浔想来,小樱所喜,只是s猎的乐趣,这只白狐也不是什么十分难寻的宝物,这些年来,谢传忠每年向辅国公府敬献礼物,光是比这只白狐的皮色更上品的皮子就有数百条了,她若喜欢,回头挑几条送与她不就行了么?

    他却不知,小樱一棵芳心既然系在他的身上,对他的一举一动都敏感的很,听他这么一说,想起他当年为了梓祺和谢谢,敢于在打杀了他就跟辗死一只蚂蚁般容易的燕王府面前据理力争,现在却不向着她,心中泛酸,妒火攻心。

    吃醋的女人什么疯狂的事情干不出来?小樱心念急急一转,突然把薄唇一咬,翻身下了骏马,将那刚刚咽气、还带着温热的白狐托在手上,她瞟一眼赵王,大步走向夏浔,将白狐似哈达般举起,说道:“这是我亲手猎的白狐,我送给你!”

    此言一出,朱高燧故作超然的笑容顿时僵在脸上,夏浔也呆住了,陈浩宇大怒道:“大胆!在你眼中,辅国公比赵王殿下还要尊贵么?”

    小樱挑衅地瞟了他一眼,根本不屑回答。

    “呵,呵呵……”

    朱高燧脸上掠过一丝恚怒,强做从容地笑道:“国公位居中枢,天子驾前,乃是叱咤风云的人物。本王区区一小藩,远离庙堂近十年,天下人心中只知有辅国公,而不知赵王,有什么稀罕的。”

    这一说,夏浔不由暗暗叫苦:“这丫头,诚心给我添乱呐,我不护着你,赵王便叫人当场打杀了你也是白死,我若护着你,赵王便有了理由,回头授意别人一本奏上去,这就是我失仪的大罪过。

    国人重礼,以前朝中有位一品大员巡抚地方,就因为没去藩王府拜谒,被人奏了一本,就此致仕还乡了。皇上利用东宫失仪案抓了大批的官员,若是赵王奏我这一本,就算皇上不想办我,也不好显得厚此薄彼,定要拿我治罪的,这个丫头,怎么不知轻重呢?”

    夏浔眼珠子乱转,正想找个诸如这女子塞外野人,未蒙教化,不曾读过诗书,不知上下尊卑一类杂七杂八的理由搪塞过去,小樱已然道:“小樱是塞外女子,你说的规矩,我自然知道。不过,在塞外还有一条规矩,不知你听没听过?”

    陈侍卫弄巧成拙,心中正自忐忑,闻言忙问:“什么规矩?”

    小樱脸蛋红了红,垂下双眸,声音却放得极大:“女儿家若猎到极珍贵的猎物,可以把它送给自己心爱的男人!”

    小樱霍地抬起头,俏脸爬满红晕,却勇敢地道:“什么头领、台吉、可汗、皇帝,那是对男人来说的,女人眼中,最大的就是自己的男人,男人是天,女人是地!我把白狐送给自己心爱的男人,哪儿不对了?”

    夏浔傻掉了,朱高燧傻掉了,在场的所有男人都傻掉了,这妞儿……太剽悍了!居然敢如此公开示爱。虽然说在草原上,这或许不算什么,可这是在中原啊,礼教之下,哪还有这样率性的女子,实在是惊世骇俗!

    众人傻了半天,朱高燧突然大笑:“对对对,当然对!哈哈哈,辅国公,有如此奇女子倾心于你,实在是羡煞人呐!”

    他又深深盯了夏浔一眼,带着笑音儿道:“我方才对你说过的话,还望国公三思,本王游猎,尚须五日方才回归,五天之后,咱们北京城里见吧!驾!”

    朱高燧双腿一磕马腹,拨长而去,百余侍卫立即风卷残云一般随之涌去。

    小樱捧着白狐,脸红脖子粗地瞪着夏浔,用只有两个人才能听见的声音凶巴巴地道:“你收不收?再叫我下不来台,我阉了你!”

    吃醋的女人实在可怕,小樱的眼神非常认真,夏浔瞄了眼小樱腰畔挂着的弯刀,赶紧一把抢过白狐,往马背上一搭,正挡在自己胯间,小樱“噗哧”一笑,掠一掠鬓边发丝,对左右侍卫们讪讪地道:“咳!我瞧那王爷面目可憎,不想把白狐送他,所以随便找个由头……”

    夏浔忙配合道:“姑娘反应机敏,这个理由找得好,赵王纵然不悦,也不好发作了,哈哈、哈哈……”

    众侍卫一瞧这两位糗糗的模样,赶紧东张西望,却一无所知状。

    不远处,辛雷和费贺炜并肩而立,费贺炜拐拐辛雷的胳膊,小声道:“头儿,你看出来没有,貌似赵王殿下对国公比对小樱姑娘还感兴趣!”

    辛雷“唔”了一声道:“这意味着什么?”

    费贺炜摸着鼻子含糊地道:“志在天下!”

    辛雷不动声色地道:“还有一种可能。”

    “什么?”

    “断袖分桃!没准赵王喜欢兔子!”

    “头儿,你真风s……”

    夏浔脸上火辣辣的,装模作样咳嗽一声,大声吩咐道:“天色将晚,咱们就在这儿扎下寝帐,歇息一晚吧!辛雷,小费!你们两个嘀咕什么呢,快把猎物拾掇一下,咱们今晚烤兔子吃!”

    第967章 贵妃醉酒

    草原夜色如墨,毡帐里烛火跳动。

    夜风呼啸,如狼之嗥。

    毡帐里却十分的静谧,有r香、有酒香,还有女人香。

    帷幄中影影绰绰的,一双男女纠缠在一起,男人粗重急促的喘息声和女人娇媚销魂的呻吟声,此起彼伏地交织成一篇动人的乐章。

    女人一双丰腻柔软的玉臂紧紧地扣牢了男人的背,在他结实的背肌上抓出一道道红色的痕迹,那张春意荡漾,如玉莹润的妩媚俏脸潮红一片,鬓发蓬乱中更增添了几分撩人的媚意,那销魂蚀骨的呻吟声就是从她红艳艳的小嘴里发出来的。

    她紧紧地闭着眼睛,似乎已无法忍受男人的伐挞,可那堆玉耸雪的身子却像一根柔韧的藤,死死地缠住了身上的男人,一双修长丰腴的大腿紧紧地夹住了他的腰,不让他离开片刻。

    女的正值虎狼之年,男的却是此道高手,两个人这一番缠绵,直到那矮几上堆满烛泪,一条牛油红烛燃去大半,才算是云收雨歇。

    女人侧卧在男人怀里,滑嫩的脊背和丰润的圆臀挤在他的怀里,合丝契缝,男人的大手在她堆玉酥胸上轻轻摩挲着,感受着那滑腻、柔软到极致的美好触感,女人慵懒如小猫似的时而还轻吟两声,却只温驯地任由男人爱抚,丝毫不做反抗。

    身后的男人突然啜住了女人的耳珠,吸得怀中女人一声娇吟,娇嗔地拱了一下p股以示抗议,这才嘿嘿笑道:“豁阿,你一定要帮我这个忙才成。”

    怀中的女人翻过身来,在他汗津津的胸口“啵”地亲了一口,甜腻腻地道:“大汗,人家连身子都给了你,怎么会不肯帮你,可是……自从瓦剌自立一国,失去可汗之后,‘大忽力革台’(即大聚会,那达慕大会的前身)已经很久没有开过了,即便以前开‘大忽力革台’也是在七八月间。如今马上就要入冬,贸然召开‘大忽力革台’,没有个由头怎么成?咱们等到明年七八月间不好么?”

    将这草原第一尤物拥在怀里的,赫然是化身脱脱不花的千门高手万松岭,万松岭听了豁阿夫人的话,故作沉痛地一叹,说道:“豁阿,我等得,我的心等不得啊,想想脱脱不花,堂堂皇者后裔,却沦落成一个任人摆布的傀儡,到如今,也不过才拥有一支区区三百人的卫队,如此下去,壮志消磨,什么时候才能一统草原,恢复祖先的荣耀。”

    豁阿夫人听得动容,不禁抱紧了他,动情地道:“我就知道,大汗志在天下,绝非池中之物!可是,召开一次‘大忽力革台’,固然与提高大汗的声望有所帮助,却并不能增加大汗的实际力量啊。”

    万松岭心想:“欲成大事,必得借助这个女人的力量,可要是一点也不透露,她就不会把此事放在心上。”

    心念电闪,万松岭便巧舌如簧地道:“豁阿,我有一个计划,这个计划一旦败露,我将死无葬身之地,不过,如果这世上只剩下一个人叫我信得过,那也只有你!我告诉你,我的计划是……”

    残阳如血,烧红了半边天,云彩被镀上了一层金边,深秋的黄昏,有一种厚重的美丽。

    山间搭起了几座帐蓬,溪水边几处篝火,侍卫们割生炙熟,幕天席地举行野餐。吃的东西当然不能只有猎来的野兔,他们来时已经带了些面食和酒水,除了野兔,在进入山谷后,他们还打了一只狍子,一只山雉,扎营的时候又意外地逮到一只穿山甲。

    这些食物或烹或炙,煮的就蘸食盐、葱末儿吃,炙的就在烧烤过程中洒上各种佐料,大部分r食是用烧烤的,架在篝火上面,滋滋的油脂滴落在篝火上,浓郁的r香四溢,令人食指大动。

    “国公,r都烤好啦!”

    辛雷眼见食物烤好,馋涎欲滴,可夏浔未到,不好动手,便火烧p股般去找夏浔,夏浔来到篝火旁游目四顾,不见小樱,便道:“小樱姑娘呢,去找她过来一块用餐。”

    辛雷答应一声,对费贺炜粗声大气地道:“没听见国公吩咐么,去,找小樱姑娘来用餐。”

    费贺炜答应一声,扭头对一个侍卫骂道:“没点眼力见儿的,快去找小樱姑娘来用餐。”

    那侍卫答应一声,却不动地方,四下一张望,众侍卫“轰”地一下,仿佛躲瘟疫一般,躲得他好远。

    夏浔眉头一皱,对辛雷道:“我叫你去找人,推三阻四的干什么,快去!”

    费贺炜幸灾乐祸地看着辛雷,其他侍卫都有些忍笑的模样,夏浔看在眼里,开始意识到不对了,仔细想想,似乎打从扎营开始,就没看到过她了。

    夏浔问道:“小樱姑娘在哪?”

    辛雷赶紧道:“在她自己帐蓬里,我们先给小樱姑娘搭的帐蓬,喏,就在那儿!”

    辛雷拿手一指,夏浔扭头看去,就见一顶帐蓬的蓬尖儿从缓坡后面冒出来,这里地形中间有一道土脊,因为小樱是女人,侍卫们倒也知道避嫌,特意把她的帐蓬单独立在山脊另一侧,相距着有十余丈远。这个地方根本没有可以伤人的大型动物,山坳之中也不虞有人,所以安全方面并不用担心。

    夏浔看看辛雷和费贺炜,狐疑地道:“搞什么鬼?我去看看!”

    夏浔走出几步,忽又返回,取了一条又肥又香的狍子腿,又提了一袋酒,对辛雷他们道:“成了,你们先吃吧!”

    夏浔刚一转身,众侍卫便向篝火前来了一个恶狗抢食……

    山脊那边,帐蓬里边黑咕隆咚的,小樱独自坐在帐蓬里,双手抱膝,静静的仿佛一尊雕像。

    “小樱!小樱?”

    夏浔唤着,走进帐来,小樱赶紧拾起衣袖擦擦泪水,夏浔猫着腰往帐蓬里一走,脑袋“砰”地一下撞在帐口横木上,撞得他七昏八素,不禁恼火道:“这些废物,搭的什么帐蓬!”

    少女不识愁滋味儿,小樱方才还满腹凄苦,听见他这窘态,不禁“噗哧”一笑,夏浔听见声音,便猫了腰,揉着脑门往里走,一边说道:“吃东西了,你还坐在这干什么?”

    小樱马上又不吱声了,夏浔稍稍适应了帐蓬里边的光线,他眯着眼睛瞅瞅,看见小樱坐在那儿,便摸到她旁边坐下来。

    “吃东西了。”

    小樱不吱声。

    夏浔叹气:“灯笼呢,我替你点上。”

    小樱赌气道:“不要!”

    夏浔奇道:“你既不吃东西,也不点灯,你要干什么?”

    小樱沉默一会儿,抽抽噎噎起来:“我……我没脸见人了……”

    夏浔听了不觉有些尴尬:“呃……你是因为傍晚那件事么?”

    小樱抽泣地道:“我也不知道是不是鬼迷了心窍,不知怎地就说出那番话来,我现在恨不得有条地缝钻进去,这一辈子都不用再出来,我已经没脸见人了……”

    夏浔尴尬无语。

    小樱继续哭:“你都不肯安慰我一下,我还是死了算了。”

    夏浔看看左手的酒袋,右手的狍子腿,讪讪地道:“喏,你帮我拿一下。”

    小樱茫然:“甚么?”

    随即便觉左手塞进一个水袋,右手塞进一条沉甸甸的东西,还是很热的,一阵r香扑鼻而来。

    正诧异间,夏浔空出了双手,拍拍她的肩膀道:“你羞什么,赵王那班人,根本不知道你是谁,至于我身边那群侍卫,你当他们不存在就好了,他们谁敢多说一个字,你看我怎么收拾他们!”

    小樱好想回身抱住他大哭一场,奈何手里却提着东西,弄得她哭笑不得,这一来倒把悲伤之意减了几分。

    趁这功夫,夏浔摸到了灯笼,帐蓬中,这东西通常都挂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