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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 部分

    快捷c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王吉平的摩托车开到距147团约15公里处,发现路上站着一个人,挥手拦车。

    新疆人热情,王吉平认为这是个搭车人,于是减慢了速度,到跟前把车停下来。这时候他才觉得事情不对了,因他看见路旁的土丘后边又站起一个人,手里端着自动步枪,三步两步跨上了公路。

    事情不好,他遇到了抢车的“土匪”,但是,再起动摩托车已经来不及了。

    车把被第一个人抓住,第二个人已经蹿到眼前,用自动步枪顶住他的腰。没办法,他只能下车,在枪口的威下把摩托车支好。

    带枪的把枪口挥了挥,意思是要他离开公路,朝下边的棉花地里走。

    王吉平害怕了,他走了两步就站住,央求说:“兄弟,你们别这样,车你们要就给了你们,我家里还有老婆孩子……”

    白宝山说:“少废话,跟我们下去。”说着用枪捅他。

    王吉平仍不肯走,嘴里说:“你们就放过我吧……”

    话没落音,旁边吴子明的锤子就砸下来。

    吴子明毕竟不是白宝山,他没用锤子砸过人,干得不得要领。锤子带起了风声,王吉平本能地一躲,锤子没砸在头顶上,打中了他的肩膀。

    这时王吉平已经明白过来,央求没有用,他撒腿就跑。

    白宝山一抬手枪就响了。两枪,连得很快。子弹从王吉平右胸穿入,左侧胸穿出,击穿肺部和肺动脉。王吉平扑倒在地,挣扎着爬了几步,很快便死亡。

    两人把王吉平的尸体抬下公路,放在草地上。吴子明翻了死者的衣兜,没找到身份证,衣兜里有700块钱,一盒烟和一个普通打火机。吴子明统统装进了自己的口袋。

    处理尸体还是老办法。他们把王吉平的尸体抬进棉花地,又沿一条干涸的土渠朝前走。没多远发现一个埋电线杆的土坑,很现成。两人把王吉平头朝下塞进坑里,用事先备好的铁锨把他掩埋起来。由于土坑太浅,他们在地面上埋出一个土丘,王吉平的一只脚还露在外边。

    然而,王吉平的尸体始终没被发现。

    从王吉平遇害,到白宝山被捕,在长达一个多月的时间里,王吉平就这样袒着一只脚,在电线坑中腐烂着。

    王吉平当天没有返回北五岔镇,王副镇长没太当回事,第二天跟西沙窝岛村的亲戚家联系一下,说王吉平头天中午就出来了,这才觉得事情有些反常。又跟新湖农场王吉平家里联系,那边说王吉平并没回家。

    王镇长担心堂弟在路上出岔子,带着人在那条路上找了一遭,没发现任何踪迹。

    当天晚上,王镇长向北五岔镇派出所报了案。

    王吉平是个老实本分人,顾家,出门一般都是当天返回,实在回不来时,也一定跟家里打招呼。像这样一点消息都没有,在外边连续住几天的情形,从未发生过。

    因情况不明,分析起来,仍有着多种可能性。

    比如,以看地为名,借摩托车外出?

    比如,与人合伙,驾车去外县做生意?

    再比如,因其它个人原因驾车出走?

    ——时代在变化,人也在变。老实人也可能做出让人惊讶的事情来。

    这当然是朝好的方面分析,另一方面,这些年垦区的社会治安恶化,外来人员增多,已经发生过几起恶性凶杀案件。其中一起,外地短工把主家一家四口杀害,仅抢走了1000块钱。王吉平单独驾车,走的那条路又比较偏僻,不是没有遇害的可能。

    北五岔镇派出所把案情上报到玛纳斯县刑警大队。刑警大队于8月4日发出了“寻人启事”:

    “失踪人王吉平,男,34岁,身高178米,肤色微黑,留小分头。望各市县公安局刑警队、派出所给以协助,如发现该人,速与玛纳斯县公安局联系……”

    启示发出,未收到任何反馈信息。

    三、民警姜玉斌、治安员时春再被杀案

    又一起血淋淋的枪杀案摆到新疆警察的案头上。

    1997年8月8日20点50分,石河子刑警大队副大队长慈新光接到市局110指挥中心电话,值班员报告说:149团场一营警务区民警姜玉斌,治安员时春勇被人开枪打死,149团请市公安局迅速派人出现场。因案情重大,他立即直接向市局局长张万顺做了汇报。

    主管副局长周传强在伊犁参加完“看守所工作会议”,此时刚刚回到石河子。他接到张万顺局长的指示,立刻带领刑警大队长龚兴言、副大队长党新民,技术科长江援朝,以及法医、痕迹、照相、警犬训练员等十几名侦察员和技术干部,乘三辆汽车,赶赴现场。

    149团在石河子市正北偏东的石莫公路上,距石河子市90公里。当时石莫公路正在修路,道路难行,他们赶到149团中心现场时,已是当晚22点1o分。

    先期到达这里的还有莫索湾垦区公安局局长刘兆君、副局长何强、刘克新,带领莫索湾刑警大队侦察员正在等候他们。

    两处人马会齐,听取149团场副政委马军民介绍发现案件的经过。

    马政委说:“今天下午,大约8点钟,我接到一营副营长的电话,报告说一营警务区警长姜玉斌、治安员时春勇躺在值班宿舍的床上,身上有血,房门锁着,在外边呼叫不应。从情况看,可能人已死亡。我马上带人过去,到一营看了现场。因案情重大,所有人都没进入室内。姜、时二人已经死亡,从现场看,是被枪弹打死的,但死亡原因不明。一营副营氏认为,有可能是姜玉斌酒后手枪走火,将时春勇打死,姜因恐惧又开枪自杀。现场已做保护。我们及时把情况上报到石河子市公安局……”

    现场勘查于当晚22点50分进行,当时的自然条件为:天黑,无月光,温度为摄氏35度,灯光照明。

    中心现场在一营营部内。这是两排连在一起的“工”字形带走廊的平房式建筑,距团场中心区较远。房子北边,正对着公路有个大拱门,东侧有旁门,里边有走廊。营部建筑物的周围比较荒凉,向东向南都是荒地,北边高公路有2o0米远,仅西部有几户人家,显得孤零零。大片住宅区都在公路之北。

    走进北大门,向东拐弯,第二个房间就是姜玉斌的值班宿舍。再向东,依次是营部办公室、会议室。靠最东头南侧第二个房间,是营部的总机房。出事的那天夜里,总机房有女接线员值班。

    现场的情形是这样的:警务区值班室门内,有一道铁皮火墙。地为铺砖地面。门侧,西南角上有个写字台,上边放著录像机、电视机,均连通着电源。电视机旁边有个烧水用的铝壶。

    靠近房门的地面上,有一枚弹壳。向里,地上有一条米色长裤,衣袋里装有汉显传呼机及255元钱现金。

    姜玉斌尸体位置在东北角单人床上,全身仅穿一条内k,头顶着红色的叠好的被子。床北头地面上发现一枚弹头。

    时春勇尸体位置在西北角单人床上,其左臂下有一弹壳,时春勇的头部枕着一条完好的军用棉被,身上只穿一条蓝色内k,肚子上盖有一个枕头,枕上有两处平行的弹孔。

    两架木床之间,又有一个写字台,上边堆放的日用品及打火机等物,没被翻动。桌面上有一枚弹壳。

    移尸,在时春勇床头部位置发现两枚弹头,姜玉斌头部左侧发现一枚弹头。

    现场房间为木门,锁着。后窗打开着,钢筋纱窗完好。

    勘查工作于次日凌晨3点30分结束。

    被害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姜玉斌,男,汉族,30岁,中共党员,山东省牟平人。1991年由147团考进兵团劳改警校,1994年毕业。1995年2月被石河子市公安局招干,并分配到莫索湾垦区公安局东阜城派出所工作,1996年4月任警长。其父母、妻子、儿子均住在147团场。

    时春勇,男,汉族,24岁,山东省文登人。1995年复员转业,1997年3月被149团场保卫科聘为治安员。父亲为149团职工。

    从现场情况分析,两人是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被人开枪打死的。姜、时二人身上均中两枪,时春勇腹部压着枕头,子弹穿过枕头,自左胸穿过右胸,造成心肺、肝脏破裂;姜玉斌的腿被打中,另一颗子弹从右腋下打入,由左肩s出,d穿心脏。两人外溢的血并不多,血全都流到胸腹腔内。

    现场的财物包括现金均未丢失,但姜玉斌佩带的“五四”式手枪失踪。

    现场提取的子弹为762毫米步机弹,弹底标识为75—81。

    现场走访,获得以下信息:

    一、营部西侧住户蓝淑英和儿子张龙,夜里在自家菜地等候浇水,12点40分左右,听到警务区发出四声枪响,接着灯灭了。听见有人从营部走出,向公路走去。不久,听到叉路口处有摩托车发动的声音,一辆摩托车开走了。

    二、149团2o连职工孙炎山老汉8月7日晚,在距营部400米处靠近公路的地里浇水,大约凌晨1点左右,听到营部有枪声,过后一会儿,听到一辆摩托车向西南(石河子)方向开过去。

    三、8月7日夜里1点左右,一营职工薛峰、王军从营部市场出来,到自流井洗脚,听到4声枪响,稍后,看到一辆方灯摩托车,向石河子方向驶去。

    四、8月7日晚12点40左右,在营部总机房值班的女接线员听到营部内部有枪声。她当时很害怕,但后来没发现其他动静,她认为是警务区人员酒后开枪打着玩——这样的事以前发生过,然后独自关灯睡觉。第二天她把夜里发生的事情讲给丈夫听,同样没能引起丈夫的警觉。

    进一步的情况,正在搜索中。

    四、案情重大,惊动了自治区公安厅和兵团公安局

    两名人民警察同时被杀害,这在石河子是破天荒的第一次,在自治区也绝无仅有,案情迅速上报到兵团公安局和自治区公安厅。

    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杨德禄立即派四处副处长张卓敏、大案科科长靳鹏前往石河子;兵团刑侦处处长刘钊、副科长杨群也于当天晚上赶到石河子,石河子市公安局长张万顺陪同他们一起来到149团现场。

    至深夜3点,149团现场已聚集各方警察50余人,警车15辆。

    “8·8”一线指挥部迅速成立。指挥部由周传强牵头,市局刑警大队龚兴言、江援朝,莫索湾公安局局长刘昭君、副局长刘克新、何强,以及149团副政委马军民为指挥部成员。张卓敏、靳鹏代表区厅,刘钊、杨群代表兵团公安局,指导侦查工作。

    凌晨,指挥部在149团招待所二楼会议室召开侦查会议,会议由周传强副局长主持,他认为,案件有几种可能性:一、有预谋的抢劫武器杀人;二、被我方处理过的人员报复杀人;三、个人隐私问题导致矛盾激化杀人;四、执法过重引起纠纷导致杀人。他强调,在没有突破性线索出现的情况下,这四方面的排查工作都不能放松。

    张卓敏从区厅角度提出四点要求:一、侦查范围不能过小;二、以查枪为突破口;三、以s击点、s击姿势确定犯罪嫌疑人的身高;四、各项工作分片包干,各负其责。

    指挥部做了分工,龚兴亡、江援朝负责现场勘查及痕迹物证的比对工作;刘克新负责枪支调查组;何强、党新民负责摸排调查组;刘昭君负责在莫索湾境内设卡检查过往人员;马军民负责群众工作,把案情传达到连级干部。

    8月9日至14日,查枪组对农八师(石河子)所属单位及沙湾县范围内“五六”式半自动步枪和自动步枪共计254支,全部提取了s击子弹样本,送石河子技术部门进行比对鉴定,结果全部查否。查枪组继续扩大检查范围,对石河子市区、南山矿区,玛纳斯县及农六师芳草湖农场、新湖农场的枪支继续进行取样调查工作。同时他们发动群众查暗枪,特别注重了对民间打猎用枪和文革期间散失枪支的调查。

    摸排组围绕死者周围的人事关系,按照指挥部分析的几种情况进行排查,虽然摸出若干可疑情况,核实后均被排除,没有出现重大线索。

    8月10日上午,马军民组织149团连以上干部开会,由于垦区的特殊的地理环境,各连距离较远,集中起来比较困难。马政委要求各连干部,负责本单位的调查,分出五种情况。一、有作案时间,对现场熟悉的;二、有抢劫枪支嫌疑的;三、有犯罪前科,受过政府打击处理,有报复言行的;四、会驾驶摩托车或自己有摩托车的;五、能够比较熟练地使用武器的。

    马政委要求各连对16—45岁的男性在册人员全部登记造册,把近日外地新来的人口以及突然外出的人口作为重点,一家一户进行调查。全团配合公安部门,组成53个调查组,深入到30多个连队、44个连建制的基层单位,分片包干。至14日,已调查条件具备的男性公民2953人,收集到可疑线索25条——这些线索,在查实之后也被排除。

    “8·8”案件发生时,并没有马上联想到“7·5”案件——两案不在同一档次上,差着很大的级别。然而,勘查和技术检验过程中,一个重要线索跃入技术人员的眼帘——“88”案件现场弹壳与“7·5”现场弹壳批号一致,都是75—81,这难道是巧合?技术人员连夜进行比对鉴定,并很快做出鉴定结论,证实两案的子弹发自同一支步枪。

    这是个重大推进。这不仅解决了“7·5”案件的定性问题,同时也为“8·8”案件的侦查,提供更多的条件。云遮雾障的“7·5”案件的价值凸现了出来。

    8月14日,指挥部再次召开侦查会议,宣布前期提出的第二、三、四种情况已基本排除,决定将“7·5”袭击141团原军械库案与“8·8”杀害民警抢劫枪支案并案侦查。

    也是8月14日,石河子技术科经过大量比对工作,确认犯罪分子使用的是“五六”式或其他种类的自动步枪,排除了半自动步枪的可能性。

    “8·8”案件定性为持枪袭击、杀害人民警察,抢劫枪支的特大恶性案件。

    五、缺乏警觉的姜玉斌

    姜玉斌不是个爱多疑的人,他对近的危险没有丝毫的觉察。他不仅对那天看羊的吴子明、白宝山没有警惕,就是在出事的当天下午,他在警务区门外再次看到吴子明和白宝山,两人故意躲闪,也没有引起他的警觉。

    这天晚上,姜玉斌带着时春勇,在149团农贸市场上吃晚饭,饭后约上个体无线电修理户自建新,到农工黄伟家打牌,大家玩到晚上10点半。从黄伟家出来,姜玉斌和时春勇一起,跟随白建新来到白家,向他借放像机和三盘录像带,抱着回到警务区宿舍。

    自下午到晚上,白宝山、吴子明始终在一营营部外边等他。看见二人抱台录像机走进去,看着姜玉斌值班室亮了灯,他们才放下心来。

    本来,这天与姜玉斌一起值班的不是时春勇,而是另一位治安员梁新民。因梁新民的爱人要生小孩,他请了假,时春勇临时替他值夜班。

    两人进屋说了阵话,姜玉斌把录像机安装好,躺到自己的床上,时春勇躺梁新民的床,两人一起看录像。

    门外黑黢黢的走廊里,白宝山携带着自动步枪摸过来。

    时间大约是12点半(相当于内地10点半),白宝山推开值班室的门——门没上锁。他闪身进去,贴在火墙后面,举枪就打。向左向右,先一边打了一枪,冲进去,每人又补了一枪。前两枪就都打中了对方,时春勇当时就不动了,姜玉斌还在喘气,补枪之后也不动了。

    他走到姜玉斌身边,从他枕下抽出“五四”手枪,转身就朝外走。

    跟他进来的吴子明把电话线拔掉,没动房间里的其他东西。

    走到门口,白宝山见电视机开着,顺手把电视关上,但录像机没有关。

    从他们进去,开枪把人打死,到取了手枪出来,前后没超过一分钟。

    屋里布满了火药味和血腥气。

    离开一营营部,吴子明去取摩托车——摩托车藏在100米开外的路边上。吴子明发动车,带着白宝山,两人迅速离开现场。

    姜玉斌、时春勇的尸体20小时后才被人发现——这个过程有点不可思议。

    当天晚上,不仅浇水的几位农工听到枪声,在营部总机房值班的女接线员也听到枪声,事后谁也没有报告。第二天上午,147团派出所开例会,姜玉斌、时春勇没有参加,派出所的同事认为两人夜里值班,早上在睡懒觉,没惊动他们。下午,梁新民曾进入房间,见两人一边一个躺着,又认为他们在睡午觉,悄悄退了出来。出来时见门边桌上的放像机小灯开着,他把放像机关掉。下班前,因同事杨平想看带子,梁新民又带着杨平进屋一次,梁新民喊他们两声,姜玉斌、时春勇都没反应,杨平便自己选了盘录像带,和梁新民一起出来。梁新民随手又把门锁上了(碰锁)。

    直到晚上,录像机机主白建新来取机子,从房门玻璃上看到时春勇躺在床上睡觉,敲门却怎么也敲不开。他转到外边的空地,扒窗户向里看,看见姜玉斌身上有血迹,这才怀疑出了事情,把情况向一营杨副营长做了报告。

    六、侦查,向纵深推进

    “8·8”与“7·5”两案并案,应该说是石河子方面侦查工作的一个转折点。

    由于并案,线索扩大了,视野宽广了,对案件的认识和侦查部署都应该做出相应的调整。

    第一,并案使案件性质明朗化,犯罪分子的目的很明显,就是抢劫武器弹药,其他枝蔓,可以全部剪除。

    第二,两案均反映,作案分子是两个人。

    第三,侦查范围要扩大。犯罪现场由149团一个点,变为两个点,141团至149团相距75公里,几乎横跨了石河子城区之北的大部分团场。

    第四,随着侦查范围的扩大,查枪的工作相应也要扩大。这涉及到兄弟垦区和地方县市。为此,兵团公安局刘钊处长带一工作组,负责农七师(奎屯)、农六师(昌吉)的验枪工作;自治区公安厅张卓敏处长带一工作组,负责沙湾县、玛纳斯县的枪支取样工作。

    侦查工作涉及到方圆一万平方公里的面积,仅农八师处级以上单位就有50多家,其中农牧团场19个,工作量骤然加大,工作重点也有扩散的趋势。

    由于并案,对犯罪嫌疑人的刻画及侦查条件的梳理,也有了进一步的推进:

    一、犯罪分子具备作案时间,对现场熟悉,可能事先踩过点;

    二、有暴力犯罪的历史,或有受过打击处理的前科;

    三、会驾驶机动车(可能自己有摩托车或汽车);

    四、会熟练使用军用长枪;

    五、结伙作案,可能是二人以上犯罪团伙;

    六、有抢劫枪支继续作大案的犯罪动机和目的;

    七、两人身高在172米…175米左右,年龄25—35岁。

    指挥部把下属工作部门重新调整为五个大组:技术组,调查组,查枪取样组,摸排组和材料组。

    其他有价值的反映是:

    8月7日早晨,有人看见一个高个子的男人,大约有175米—178米之间,黑红脸,把一辆黑色油箱的摩托车停在一营营部附近,摩托车后边绑着一个n素袋子,有60公分长,不知道里边包的什么。此人穿黑衣服。

    这曾引起我们对黑色油箱摩托车的注意和排查,从侦破后的情形看,这是与本案无关的另外的一个人。

    8月16日,147团场第一中学临时工李华,在打扫教学大楼后边的垃圾池时,捡到一个绿色塑料本。她打开看了看,发现是姜玉斌的民警值勤证,上边贴有姜玉斌的照片,后页上印着体黑字:“丢失要及时报告。”李华认为这是个重要证件,当天就把姜玉斌的值勤证交到147团派出所。

    应该说,这是一个极其重要的发现。

    指挥部得到报告,立刻派人对姜玉斌的妻子牛晓红进行调查。

    牛晓红说,姜玉斌没有把值勤证带回家来的习惯,近两周牛晓红几次为姜玉斌洗衣服,掏过他的口袋,只见过他的身份证和工作证,没见过他的值勤证。

    牛晓红还提供,姜玉斌上班或回家,并不经过一中门口,他不可能把值勤证丢在那个地方,他的值勤证更不会出现在教学楼后边的垃圾箱里。

    这显然存在着很大的疑点:值勤证是姜玉斌上班时佩带的,而姜玉斌又是在值班时被杀,它怎么会跑回147团,出现在他并不经过的一中校园里?从时间上看,它又是在姜玉斌被害后出现的,它的出现,会不会与凶手有关?

    如果跳到外边来分析,如果我们把这个案件提供的所有线索冷静地持过一遍,不难发现,其中几条重要脉络都砸在“147团场”这个“点”上:

    第一,姜玉斌全家都住在147团,平时与147团的人有着密切联系;

    第二,现场目击者称,摩托车开往石河子方向,147团场恰好在149团与石河子之间;

    第三,死者的值勤证,突然在147团出现,而所有的查访材料,都不能证明它是死者生前所为。

    这几方面的情况汇在一起,应该加深我们对147团的印象。但在当时,147团并没被列入侦查重点。这是因为,第一,两个作案现场均不在147团;第二,147团出的情况并不多;第三,姜玉斌的值勤证是8月16日才被发现的,我们对这一线索的查证和认识还需要时间。

    第十一章

    一、至关重要的联席会议

    发生在石河子市的两起涉枪案件,引起了自治区公安厅的高度重视和密切关注。

    9月份,新疆每年一度的国际贸易洽谈会将要召开,内地代表、国外商界的朋友正陆续聚集到乌鲁木齐。按照自治区党委的要求,各级公安部门必须抓好治安防范工作,确保国际贸易洽谈会和其他大型活动的顺利进行。同时,党的十五大将在9月份召开,新疆的稳定,尤显得重要。按照副厅长杨德禄的说法,这个时候,新疆不能添乱。

    杨德禄关注石河子“7·5”、“8·8”案件的工作情况,正是基于这种认识。

    石河子两起案件,性质严重,影响恶劣,更重要的是,犯罪分子杀人抢枪,手中持有武器。案发已经10天,没有破获,这是个极不安定的因素,预示着随时都会有持续性的新案件发生,威胁着北疆,特别是乌鲁木齐市的安全。

    杨德禄中等身材,在公安系统工作了近40年,是从基层刑警一步步提升为正厅级副厅长的主管全疆刑侦工作的高级领导干部。石河子两案,引起了他的高度警觉。他把两案的侦查进展情况,向厅长张秀明做了汇报,提出他的担忧。

    张秀明厅长明确指示:“这件事要好好抓一抓,分析研究一下,应该给案子提提格,紧紧螺丝了。”

    8月17日,自治区公安厅杨德禄副厅长提出,召开一次由区厅和兵团公安局有关人员参加的联席会议,听取“7·5”、“8·8”案件的工作汇报,请有关专家共同分析一下案情。

    联席会于8月18日在乌鲁木齐市兵团公安局办公大楼5楼会议室召开。区公安厅杨德禄副厅长、四处张卓敏处长、一科靳鹏科长;兵团公安局杨海锋副局长、刘钊处长;石河子公安局周传强副局长、龚兴言大队长、江援朝科长;乌鲁木齐市局刑侦处黄亚波处长、刘豪杰副处长、单笑夏大队长,以及农六师公安处、昌吉市公安局有关人员参加了会议。这是自“88”案件发生以来,新疆公安系统第一次召开大型的高层次案情分析会。

    会上,龚兴言、江援朝分别介绍了“7·5”、“8·8”两案的现场情况,周传强汇报了侦查工作的部署和目前的进展状况,张卓敏、刘钊、黄亚波等人相继发言,从各自的角度,发表了对案情的分析和看法。

    黄亚波是乌鲁木齐市局刑侦处长,经历的大案件多,侦查经验比较丰富。他的发言有一定的代表性,基本上反映了大家的分析意见。

    他提出了三点看法:第一,这两起案件,犯罪分子是“扑”枪去的,但抢枪不是他们的最终目标,抢枪之后,很可能会有更大的行动:一是图财,二是报复。第二,从案件发生的时空关系上分析,犯罪分子有“长途奔袭”的特点。第三,两个作案现场分别在石莫公路和乌克公路上,相距75公里,作案分子应该在第三地,即石莫公路和乌克公路的中间地带,有落脚处。

    他的发言得到张卓敏、周传强等人的赞同。

    杨德禄副厅长做了总结性发言,他在肯定石河子公安局的前期工作的同时,着重讲了乌鲁木齐、石河子、奎屯等地加强治安防范的问题。

    他认为,这次会议解决了两个重要问题,第一,根据石河子同志提供的情况分析,犯罪分子很可能在141团与149团中间地带有一处落脚点。第二,犯罪分子已有一支长枪,还要再抢短枪,这是为什么?这说明犯罪分子有着更大的y谋,要做大案,犯罪分子有可能离开垦区,把作案的目标转向城市,转向城市里的金融机构或财产集中的地方。我们要立足于犯罪分子近期作案,诈大案,到城市里来作案的思想,严加防备,防患于未然。同时,他要求石河子“8·8”专案组重点挖掘犯罪嫌疑人的落脚处,在他们的大本营把他们消灭掉。

    应该说,这是一次很有预见性的会议。它的重要意义,这次会议种种分析的准确性,我们很快就会看到。

    会议给全体与会者敲响了警钟,会议结束后,黄亚波处长立刻向乌鲁木齐市公安局长张彦勇、副局长张海做了汇报。市局领导于当天下午就召开全市金融系统内保会议,通报了敌情,传达了会议精神,把安全保卫工作布置了下去。

    周传强带队返回石河子,也及时把会议精神向张万顺局民和马荣市长做了汇报。马市长要求,立刻加强对石河子市要害部门的防范工作。同时,通知农八师所属各团,加强对团部所在地的保卫工作。

    当天下午,自治区公安厅发出通报,要求北疆各城市的公安部门保持高度警惕,严防持枪歹徒在近期流窜作案,袭击要害部门。

    新疆公安已经做出了部署,在整个北疆地区拉开罗网,严密监视来自石河子垦区持枪歹徒可能的行动。而在此时,犯罪分子已经潜入乌鲁木齐。一起新疆乃至全国罕见的、抢劫现金140余万元,造成多人死亡,引起国内国际强烈反响的特大抢劫杀人案,于会议结束的第二天就发生了。正如会议所分析的那样,犯罪分子抢枪的目的是为了抢劫巨额财产,他们的确把目标定在了新疆最大的城市——首府乌鲁木齐。但他们没有抢劫金融部门,而是选择了资金流动量同样巨大的边贸市场——边疆宾馆。

    二、磨刀霍霍

    就在新疆石河子市公安局紧张地铺开侦查工作的同时;白宝山、吴子明也在加紧他们的作案准备工作。

    杀害姜玉斌、时春勇之后,白宝山提出,在149团作案时使用过摩托车不能再用,也不能把它存放在家中,这是一个可能引起警方怀疑的物证,必须尽快处理掉。

    8月11日,即作案后的第三天,白宝山和吴子明各骑一辆摩托车,沿着石莫公路(莫索湾到石河子)向南行驶,拐上乌克公路(乌鲁木齐至克拉玛依),来到夹河子水库主干渠大桥附近,两人停下来。看看公路上前后无车无人,吴子明用匕首把摩托车前后轮胎横向刺破,然后两人一起把摩托车从桥栏上推下水渠。当时主干渠正在输水,摩托车迅速沉入水底,被淤沙盖住。

    8月14日,周传强副局长在149团招待所召开第二次侦查会议,市置两案并案后的工作部署——这一天,白宝山、吴子明乘长途车来到乌鲁木齐,首次到边疆宾馆踩点。

    边疆宾馆面积很大,地形地物十分复杂。为了摸清情况,白宝山和吴子明在边疆宾馆院内整整转了一天,看好边疆宾馆内部的行走路线,选择好进口、出口路线,选择好藏匿枪支赃物的地点,并确定了最后离开边疆宾馆的逃跑路线。

    其中,藏枪藏钱是一个重要环节,他仍采取惯用的手段,预先在与边疆宾馆相邻的新疆大学校园内选好一处秘密地点,并于当天挖好埋枪埋钱的土坑。

    挖坑的地方距边疆宾馆后围墙约7o0米,原是新疆大学的小农场,后边有一个高耸的土堆,前边是一片茂密的树林,林中杂草丛生,少有人迹。白宝山把地点选在树林内。

    这次来乌鲁木齐,他们带着一把铁锨和伪装用的厚木板,并没携带武器。

    材子里杂草茂盛,蹲进去连人都看不见。白宝山在里边挖坑,吴子明在外边放哨。挖坑是白宝山的看家本领,坑口80公分长,50公分宽,口小肚子大,里边有60公分深。挖好后,日宝山在附近的树枝上绑了个布条做记号——因挖坑是作案的最重要的环节,他c作得十分仔细。

    然后他们演习了一次,测算了从边疆宾馆内走到小树林所需的时间。

    当天晚上,两人返回石河子147团场。

    8月18日,就在自治区公安厅召开联席会议的这一天,白宝山和吴子明携带着“81-1”式自动步枪和“五四”式手枪,再次来到边疆宾馆。

    这次他们做了两手准备:如果遇到机会,今天就实施抢劫,把抢到的钱和枪放到挖好的土d子里,当天返回石河子;如果没机会,他们就先把枪放到土d子里,等到第二天再抢劫。

    因为他们到达的时间太晚,边疆宾馆已快要收市,他们转了两圈,没遇到“大鱼”,自动放弃厂第一套方案。藏好枪支之后,两人用吴子明的身份证登记,住进附近的铁路医院招待所。

    ——第二天,一场大血案就如期发生了。

    为了有个更清楚的印象,我们列出白宝山系列案件准备的时间表:

    7月5日,白宝山、吴子明袭击141团原军械库。

    7月18日,白宝山和谢宗芬首次来到边疆宾馆,白宝山萌生抢劫动机。

    7月29日,白宝山。吴子明抢劫摩托车,杀害王吉平。

    8月8日,白宝山、吴子明杀害姜玉斌、时春勇,抢劫一支“五四”式手枪。

    8月11日,白宝山、吴子明销毁证据,把抢劫的摩托车推进夹河子水渠。

    8月14日,白宝山、吴子明到边疆宾馆进行第一次踩点。

    8月18日,白宝山、吴子明第二次到边疆宾馆踩点。

    8月19日——震动全国的“8·19”边疆宾馆抢劫案发生。

    震惊全国的“8·19”抢劫杀人案发生。

    边疆宾馆之所以成为乌鲁木齐市最大的边贸商城,有它自身的有利条件。首先,地势开阔。它位于乌鲁木齐市的市郊结合部,紧傍着新疆大学,有足够的开拓空间。其次,这里吃、住、交易三位一体,各项设施齐全。第三,运输便利,边疆宾馆距铁路南货站和高速公路都不远。

    边疆宾馆一年四季住着大批来自俄罗斯、阿塞拜疆、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塔吉克斯坦的客商,他们或带着美金来到这里,大宗购买本国的紧俏商品,通过阿拉山口和伊犁口岸,运出国外;或携带着洋货来到这里,销售后,再把人民币换成美金。

    这里的商品流通量巨大,换汇数额十分惊人,从而形成了乌鲁木齐一景:到处可见提着大包小包的私人切汇者,他们为商人们把人民币换成美金,或把美金换成人民币,从中获取几厘钱的差价。提包里的人民币少则几万、十几万,多则几十万,上百万,据说,携带上千万现钞的,也出现过。

    倒汇者大都是维族人。

    进入8月中下旬,因已临近“乌鲁木齐对外经济贸易洽谈会”开幕,边疆宾馆客商蜂拥,显得格外热闹。

    8月19日早晨,边疆宾馆还没开门,白宝山、吴子明早早就来到这里。他们先转到后边的小树林,把枪挖出。白宝山在林子里就把两条枪都检查完毕,压满子弹,然后把自动步枪放进提包内,手枪揣进衣兜里——在“干事”之前,枪支全由他一人控制。

    两人转出来,在延安路的街摊上吃过早饭。看看时间不早,他们便戴上墨镜,起身走进边疆宾馆,在商贸城外的广场上来回走动,搜索目标。

    商贸城内外的商人越来越多,广场上的换汇者已开始出现。两人混在人群中,不动声色地观看,现在都是些小数额的交换,没看见大资金。白宝山沉住了气,他认为还不到时候。两人又退到边疆宾馆入口处,等待机会。

    大约过了2o分钟,一老一少两个维族人提着包,斜穿过广场,走到西楼下俄式餐厅附近,在一根电线杆子底下蹲下来。他们放下提包,旁若无人地数钱。年长些的带一个红色背包,里边装着约50万现金;年轻人提着蓝包,比红包略大些,看样子里边有70—80万元现金——事后证明,白宝山的估算十分准确。他门数钱的地方,距大门不过十几米远。

    白宝山认为机会来了。

    他不慌不忙地把自动步枪拿出来,背到身上,手枪递给吴子明,示意他先动手。

    吴子明走过去又转回来,对白宝山说:“要不,再等等看吧。”白宝山就知道——他害怕了。

    白宝山认为,现在必须动手,决不能有丝毫的犹豫。他走过去,把枪提在手里,在距年长些的维族人仅一米远的地方,对准他的后背开了第一枪。

    维族人当场便被打死了。吴子明跟着也开一枪,但子弹卡了壳,没打响。年轻的维族人立刻提起蓝包,朝边疆宾馆里边跑去。

    这个场面有两个目击证人看得很清楚。其中之一是个体户塔西甫来提,他说:“我当时在宾馆门口站着,我身边有两个汉族男青年,其中一个右肩背着自动步枪,脚下放着一个白色长提包。我以为他是警察,还把枪仔细看了一遍。后来那人把枪拿到手上,先瞄着天,一直往前走,走到俄式餐厅烤r摊旁,摊主买买提江·玉素甫问他:吃不吃烤r?那人没说话,又向前走几步,走到电线杆子前。那里有个例外汇的人在数钱,他的枪口往下移,对准那人的后背开了一枪,把他打倒了。”

    烤r摊摊主买买提江·玉素甫也早就看到了这个背枪的汉人,他以为对方要吃烤r,问他要几串?那个汉人不理睬,走过去把电线杆下边的一个维族人打死了。

    第一位遇害者叫海如拉·买买提热依木。他被打死后,吴子明立刻把他装钱的红包背在身上。

    清脆的枪声震动了边疆宾馆,周围做买卖的人都惊呆了。

    白宝山眼睛盯着那个背蓝包的青年,准备追过去。

    宾馆保安丁小保勇敢地横在他面前,挡住了他的去路。丁小保大声呵斥他:“把枪放下!”

    白宝山立刻把枪口对准丁小保,挥了挥,喊:“躲开。”

    丁小保责任在身,他并没有躲,又向前走了两步。

    白宝山扣动扳机,“当当”连打了两枪,离他仅3米远的丁小保沉重地摔在地上。

    子弹s穿了小保的身体,又打中了他身后不远处阿塞拜疆客商奈扎明·马木托夫的大腿。

    见持枪歹徒连续打倒三个人,周围的人们立刻逃开,白宝山跟前留下一片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