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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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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逍遥群欢迎加入

    逍遥游刚建了一个群,88347637,欢迎和我一样花痴东方的朋友加入,呵呵,加入暗号,本文主角人物原型是谁演的谁

    另,如果是熟人的话,请说明一下,或入群之后,用以前的昵称,哪怕是加在括号说明后面,什么的,汗,相信熟人肯定对我无以伦比的糟糕记性和无以伦比的迷糊深深了解吧。

    如果不看那些看熟了的昵称,俺从来分不清谁是谁,汗死。

    关于最近不断的反复上传和更新

    细心的读者一定发现;最后逍遥总是在反复上传;有的章节删删传传;不断重复。

    这是因为起点系统内部一些小bug造成的。

    当我在修文的时候;删除了章节后;就算重新上传;章节的链接也会失效;

    所以这几天老有读者发现;一按下一章;就直接转到莽荒岁月去;于是也在讨论区提出意见。

    我自己还一直傻乎乎不知道;还是读者提了意见;棕子再告诉了我;我才发现;为了解决这个bug;所以不得不一次次上传;删除;重新做各种调整;试图把各章的下一章链接恢复正常。

    现在全部重删;连分卷都删得干干净净;然后再上传;应该没问题了;如果还有问题;欢迎读者在讨论区告诉我。

    另;今晚;因为一些事很难过;实在没办法静心整理写稿;所以;汗;要断更一天了。

    关于更新

    今天家中发生了极不愉快的事;耽误了极长的时间;并对心情造成巨大影响。无法写文。

    我争取明天更新两章;补上今天的份;汗。

    关于逍遥以后的更新说明……(by 粽子)

    嗯,昨天秘书我给某人打电话,“逍遥上架了啊,怎么不见更新?”

    某人:“啊,10号了吗?”

    秘书:“11号了。”

    某人:“啊……啊啊……”

    于是……上架感言那东西,先等一如既往后知后觉的某人写点存稿出来再说吧。

    以后逍遥大部分时间应该还是我来负责更新,基本上,现阶段,逍遥最低保证两天一更,尽量一天一更,固定更新时间为晚上9点左右,如果第二天可能无更新我会在章节末尾说明。

    因为和小楼不一样,逍遥是单订,所以质量比速度要更重要。小楼的时候,因为包月是时效性的,所以如果一天不更新上3000字某人就觉得对不起包月的筒子们。而逍遥会尽量简洁些,尽量……

    每次更新的正文字数,会在2500-3500字,基本上,逍遥的每章字数会避免刚过千字,大部分时间会是2700,或者3300这样数字的。现在她写得不顺,所以日更4000字左右还不现实。如果以后可以每天更新更多,会另外说明。

    逍遥下次更新为明天晚上9点。现在还处于0存稿状态,不能不悠着点。

    上架感言

    我迷迷糊糊后知后觉地发现上架了,然后就很惭愧很汗颜地要写感言了。

    《逍遥游》能上架,到现在想想都觉得很不可思议。

    这前前后后,我实在犯过太多次糊涂了。

    《逍遥游》纯粹是我自己发花痴的作品,也不太敢想女频会签下这样的文章,所以写了十万多字,却都没想过要去找编辑问问,尝试一下签约。

    而最后能签约,其实是参选闪亮女主笔时,俺伟大的秘书棕子,直接帮俺谈的。

    等她谈完了,俺才后知后觉地知道,原来《逍遥游》可以签约了啊,于是俺非常不好意思地坐享其成,基本除了在起点寄来的合同上签字之外,就没干过什么别的事了。

    签约之后,忙于小楼的更新,再加上生了一个宝宝,被缠得没有一刻闲暇,过了很久很久之后,才开始重新更新《逍遥游》。

    而这个时候,整天被儿子缠得心烦意乱的我,完全不记得合同的细则内容了,只知道迷迷糊糊地断断续续更更更下去,字数收藏全超过了上架要求很多,自己却又没注意。还是一直糊里糊涂地写写更更停停歇歇,连找编辑问问上架情况,都不记得。

    最后还是我的编辑忍无可忍主动来找我,一阵沟通之后,俺汗颜得要命,而《逍遥游》将要在上过金笔点凤榜之后上架了。

    于是俺继续晕晕糊糊,迷迷登登地写写歇歇,因为老公出差,家里只有俺一个人带宝宝,忙得上气不接下气,完全不记得算时间,

    于是,某天上午,伟大的棕子一个电话打过来问我,为什么上架都一天半了,还不见更新时,俺除了惊叫时光如电之外,就没啥话可说了。

    于是俺在无数次迷糊之后。拼了命赶稿去。而棕子忍无可忍在关于质量。拖拉。罗索等问题。把我一阵教训之后。又特别能者多劳地帮俺把关去了。

    俺羞愧地都不敢在群里冒头。也不敢仔细看讨论区地贴子。好不容易厚着脸皮鼓起勇气出来看一看。群里有人在叹息。唉。居然上了架还不见更。讨论区里有人惊呼。啊。从没见过上架这么久还没更新地人。

    俺惭愧啊。更让我不好意思地是。就这样地更新水准。居然还有人打赏。居然还有一份八千多起点币地打赏。我不好意思地都不知道可以说什么好了。

    心慌意乱且迷糊茫然地隔了很久。才能把上架感言纷纷乱乱地写出来。

    在我这么迷煳混乱懒散无作为地情况下。《逍遥游》可以顺利上架。真地需要感谢很多很多人。

    感谢起点可以接受我这种纯粹为花痴而写地文章。感谢我地编辑那么负责任地一直盯着我地文。感谢读者在我地长期消沉。停更。文章不在状态。情节文字长期低潮不佳。还没有放弃我。还在讨论区认真地发贴提醒我地错失和问题。虽然我惭愧胆怯地连冒头回贴都不敢。但确实是感激在心地。当然更要感谢棕子一直一直那么帮助我支持我。她为我所花费地时间精力。已经不是热情助人这样地字眼也可以形容地了。

    这样迷糊的我,不敢好象也没有信用去保证什么,然而,我还是会尽量让更新时间正常准时,我会尽量努力纠正在这段不在状态的低潮期文字过于罗索拖拉的问题。

    最后我能说的,只能是。真的,真的,很谢谢你们所有人。

    序章

    绝壁荒凉,山崖凄寂,孤坟残败,冷月孤寒,叹息之声,在夜风中飘渺而虚幻,仿佛在这绝壁荒崖,冰冷月下,已传了千年,传了万载,方随山风而来,耳衅乍响。

    一人独立崖顶风满袖,眼前是万丈绝壁,身旁是凄凉孤坟,头顶是寂寞寒月,夜风来处,他黑色的长袍与及腰的白发,吹得猎猎飞扬,其情其境,不似人间。

    这里曾是魔教总坛,这里曾埋葬着天下第一魔头,而今,他站在这片只余死寂和凄凉的山颠,看着这片因他而辉煌也因他而毁灭的杀戮之地,看着身旁他自己的孤坟残墓。

    他曾是天下第一高手,他曾是十恶不赦,群魔之首。他武功天下无双,他能诗文,善音律,通权谋。也曾惊才绝艳,也曾卓尔不群,也曾威凌天下,也曾凶名满世,到如今,亦不过荒土残碑,掩尽风流。

    他也曾以一教之势,威胁中原王朝,他曾以一人之力,打压天下英雄。世间英豪,他反掌可灭,天下俊杰,不值他凝眸一顾,却最终,还是以失败收场。

    他曾经真心结交过朋友,以酒相交,以心相印,不论身份,不问立场,长夜饮酒,月下吹箫,原以为一生可得知音人,那人却在知晓他身份之后,毫不犹豫,挺剑相对。

    他曾经有过多才多情的绝代美姬,曾经晨起画眉,曾经月下听琴,那些柔情密爱,那些耳鬓厮磨,终已是前生之事了,那倾心倾情女子,终是因着他的野心和疯狂,迷乱与偏执,被他害死了。

    曾经的野心,早化烟云,曾经的抱负,不过一场笑话,曾经的情爱,也只是前尘旧梦。

    这些年来,他诈死埋名,冷眼看,红尘间,世人执迷颠倒,沉浮不定。

    这世上,再没有什么是值得他追求的,正如,再没有什么是他可以失去的。

    天地万物,红尘无尽,一切,都与他无关了。

    他消失在人间。消失在世人地眼中。耳中。也曾踏遍名山大川。无数美好风景。他无心回头望一眼。也曾泛舟出大海。世外仙岛。东瀛异国。也不能令他有半点好奇。

    也曾朝饮美酒暮做歌。然而。记住地。却不过是深夜月明人静。

    这人生如许寂寞啊。

    那些名利权位。不过浮云生死去。那些浓情挚爱。也已遥遥不可再觅。

    可还记得。少年轻狂。他曾是多情怜美人。

    可还记得。青年壮怀。他曾有勃勃雄心谋天下。

    爱他的,他负了,他爱的,负了他。

    他追求的,原来是他根本不屑一顾的,他想要的,原来是被他亲手毁灭的。

    他在红尘中历尽,一颗心却已冷然红尘外。

    然而,不管走到哪里,总会听人说起他的传奇,不管行至何方,总会有人讲起他的故事。

    他的惊才绝艳,他的绝世风流,他的独步天下,他的盖世神功。

    他是邪魔之首。他是天下最大的野心家,他是世上最坏的恶人,他的名字让所有正道英雄心惊r跳,他的名字,让无知的孩子也吓得不敢啼哭。然而,在他身死多年之后,人们说起他,还是满眼惊惧,还是情不自禁,会有向往敬佩之色。

    然而,他厌倦了,厌倦了再听到他自己的名字,厌倦了不管走到哪里,都摆脱不了那些旧日故事。

    他只想要一个安静的生活,他只想要一个,再不受他过去影响的世界,他只想要驱尽他那简简单单一个名字所带来的无尽y影。

    然而,除非他杀尽天下所有知道他的人,否则无法做到这一点。

    于是,在多年流浪之后,他回到了这里,回到了昔年威震天下,如今破败荒凉的魔教总坛旧址,回到了当年他曾落败坠落的绝壁,回到了魔教旧人为了怀念他而替他立的衣冠之碑。只不过因为正道人士对他的仇恨,还有许多人对他神功的觊觎,这些年来,这坟墓已被人挖掘过无数次了,为了搜寻神功秘笈,棺材早被人完全拆开,里面他的一件旧时红衣,也让人切割成了无数片,就是他的那块青石墓碑,也让人打成数段,如今在荒草枯枝间搜索,只隐约能找到,东方……之墓这四个字,而刻着他名字的那一段石碑,已经破碎得再也拼凑不起来了。

    不过,这也没有什么不好……

    他看着自己坟墓的凄凉景象,居然微微一笑。

    这些年来,他一直有一种深深的自我厌恶,他一直觉得,象他这样的恶魔,死后让人掘棺挖坟,本来就是理所当然之事。

    这一身命债,两手血腥,早已数不清,记不得,他从不忏悔,却也绝不介意挫骨扬灰,遗臭万年,死无葬身之地这样的结局。

    他低下头,于萧萧野草间,寻找他的名字。

    残碑破损,字迹残缺。东方……东方……,名已不可复得,唯余一个姓氏,孤孤单单,在冷月下告诉世人,这里曾埋葬一个复姓东方之人。

    他轻轻叹息,若能如此,岂不是好。

    若能忘了他那个豪情万丈的名字,倒是幸事了。

    这一生,他是被那满是野心,豪情与抱负的两个字误了害了吧,若是有可能,他倒只愿做一个有姓无名的东方……,只可惜,他在这个世界,留下的烙印已太深太深,纵然坟残碑损,天下人永远不会忘记他的名字,永远不会忘记他的故事。可他真是已经厌倦了,不想再听到看到任何与他过去有关的字眼。

    他抬头,看高空朗月,寂寂长空。良久,良久,忽然伸手在脸上撕下一块人皮面具,然后又在头上重重一扯,满头白发倾刻落尽,明月之下,千万缕黑色的发丝转瞬被崖顶的巨风,吹得飘飞欲狂。

    他站在悬崖之顶。长长的袍袖和飘摇的发飞舞不绝,仿佛随时会羽化登仙一般。孤高而硕大的明月在他头顶,清冷冷地照下来,把如许月色,洒了他一身。

    他面悬崖而立,留给尘世,留给人间,留给天与地的,只有那飘舞长发中,那一个孤绝的背影。

    他静静在崖顶站了一会,然后慢慢地张开双臂,崖顶夜风劲急,但他的发与衣却一点点慢慢笔直,渐渐坚定如磐石,不再被拂动一丝一毫。

    强烈的气劲,渐渐在他身周凝聚,不可思议的气流以惊人的速度开始旋转。

    他一身神功,来自于一本绝世宝典。相传非绝大智慧,绝大毅力,并付出绝大艰辛和牺牲者,绝不能练成此宝典。为了练成此功,他所付出的,他所忍受的,也确实是世人不可想象的牺牲和苦痛。

    相传,神功若能大成,将蹈虚破空,超凡人之界,达神魔之境。随着神功的修习,他的容颜长驻,不见衰老。他的皮肤晶莹如玉,比初生婴儿的肌肤还要柔润光滑,他的容颜一日美似一日,神仪内莹,祥辉四映,仙姿华采,逸兴飞扬。这样的美,已超越了男女,超越了凡尘,足以震惊当世,足以倾倒天下,足以让千人万人之间,所有的光芒,所有的目光,都只为他一人而凝聚,他只好整天戴着人皮面具遮挡,避免麻烦。

    当然,这套宝典最大的也最明显的威力,还是在武功上的。

    许多年前,他练成宝典第九重,从此天下无敌,当年战败,不是因为技不如人,也不是因为以寡击众,而是心念旧情,不忍下杀手。敌人对他招招夺命,式式追魂,他却忘不了当初以酒相交,月下竟驰,不发一言交谈,却两心相知时的情义,所以处处留手,时时分心,这才重伤落败。

    然而,第九重并不是宝典的极至。宝典的最高镜界是第十三重;据传自古以来,从未听闻有人练成。

    在最辉煌最灿烂之时落败坠崖,一生功业化为飞烟,他心境大变,忽然间看破尘世所有的名利权位,惊觉对天下的追求,不过是一场幻梦。就此踏进了宝典第十重的境界。

    其后数载,他虽隐姓埋名,不欲再被卷入风云之中,可天下风云却一日也忘不了他。终是再惹纷争,于海上连番与诸国高手,军队大战,几乎是以一人之强,抵诸国之力。他曾于水上难以借力的小舟里,仅以几根细线,就拉动巨大的楼船,此等功力,已是惊世骇俗至于极点。而后为救全心深爱他的女子,而在战场上突破第十一重境界,竟能硬生生在半空之中,凭双掌之力仅仅遥遥虚击,就把倒塌下来的巨舰,推动扶正,在他的劲气催动下,徐徐离开,保护巨舰下垂危的女子,至此,他的力量已经是彻底得达到非人境界。

    然而,如此努力,依旧不能挽回佳人的性命。他抱着全心全意深爱他的女子,一时心碎肠断,竟然在一天之内,第二次突破难关,达到第十二重境界。以步虚之力,蹑空而行,催帆迎风。竟仅仅以一道失去支持的长帆,先是飘扬天地,后是乘风破浪,御波凌海,长达半月,不眠不休,终于到了岸上,依旧神完气足,不见疲态。至此,已是神仙境界了。

    然后,是五年蛰伏,踏遍红尘,看尽天地。再回首时,不过沧海一笑酒一壶,发现自己达到第十三重境界时,心中,竟也无悲无喜无甚在意。

    宝典的第十三重境界,到底有多强,有多厉害,连他自己也不知道。他在不知不觉中达到了,却从来没有用过一次,直到,此时,此刻。

    他张开双臂,面对明月,微微一笑,然后全力运转所有的内息,不加保留地把一切的力量向外催发出来。

    宝典上说,第十三重,极天地之造化,穷天地之奥妙,绝天地之生机,自此,开天辟地,见天外之天,入世外之世,红尘诸梦,皆为前尘,再不可得,再不可觅,慎之,慎之。

    然而,这个尘世,还有何物为他所倦恋,他的朋友,爱人,仇敌,部属,全都不在人间,这个世上,到处都有他留下的痕迹,却没有哪里,让他愿意回头一顾。

    这一夜,天地俱惊。此处方圆五十里,陡然有强烈的震动,世人以为地龙翻身,民众惊惶奔走,官员张皇失措,惊愕至极。

    直至清晨,震动停息,人们才发现整个山崖完全崩塌毁坏,再不见当年魔教旧址。

    当年风云人物,当年绝世枭雄,终是不可复见,然而,传说却一直在继续,许多年前,曾有一个惊才绝艳之人,那人武功冠绝天下,那人的神华容颜,世无可匹,那人以一人之力兴一教,以一人之力危一国,以一人之力统江湖,以一人之力绝天下英豪……

    无数岁月流转,那人凶名满天下,那人恶名传江湖,然而,天下英雄,说起那人,依然无限敬畏,无限向往,他依然是无数人心中最渴望的传奇。

    权倾天下,势盖江湖,手握江山,怀拥美人,如许人物,百年千年,方得一见,如许人物,千人万人,唯此一人。

    那人叫做,东方……

    第一章 有女伊芙

    欢聚,华宴,歌舞,畅饮,这一切,都是适合夜晚的热闹节目。

    越是极深的夜,越是极寒的风,人们越应该燃起篝火,唱起歌谣,聚在一起,狂饮美酒共欢乐,就算是无情的冬之神,也会被人间的热闹感动,赐给世人更多的温暖和来年的收成吧。

    在这小小的村庄中,一直流传着这样的说法。

    在寒冷的冬夜里,全村的人可以聚在一起,将美酒共同分享,年长者讨论着天气,收成,未来的美好。年青人穿上自己最好看的衣服,打扮得最最漂亮,寻找着自己喜爱的舞伴,载歌载舞,成双结队,说说唱唱。

    熊熊的火焰中,每一张脸都布满笑容,明亮的月光下,每一双眼,都溢满欢乐。

    只是尽情欢宴的人往往不会记得,他们的快乐是需要一些默默付出,才能达成的。

    搬运美酒,烹烤食物,运送木柴,这一切工作都需要有人,放弃欢乐,放弃美酒,而去辛劳地完成。

    一个个衣衫亮丽,尽情起舞的身影间,不会有人注意,那瘦小的,灰暗的影子。来来去去,忙忙碌碌。因为有她在,人们不会发现自己的酒坛空了,因为有她在,人们不会查觉,盘子里的鲜r好菜已经吃尽了。

    偶尔,她也会回过头,看看那些尽情欢娱的男男女女,眼中有些向往,有些憧憬,却有更多的欣慰和欢喜。

    偶尔,燃烧的火焰,也会映亮她的脸,清丽的面容上,满是汗水,因为一直在干活,还染了一两处油渍。橙色的眼睛灵动而明净。黑色的头发乱蓬蓬在头上随便扎了一下,就象她一身简单的衣服一样,过于朴素,过于不讲究。

    “伊芙,干什么呢?牛r不够了。”

    “就来。”伊芙大声地回应着。

    “还有酒。多拿些来。”

    “带些香菜来。”

    “顺便替我拿一点……”

    四面八方似乎都有声音在呼唤她。支使她。

    伊芙飞快地跑着。大声地应:“就来。就来了。”

    她飞快跑到村里共用的大厨房,手忙脚乱地搬东西

    “那么多酒和r,还有各种菜,就吃光了,大家今天可真是高兴啊。”

    她很快活地笑,抬手擦擦汗,动作忽得一顿,目光从大厨房的窗外看去,正巧可以看到一个人,静静站在外头,遥望不远处,喧天的鼓声,歌声,和舞蹈。

    夜那么深,月光照在他的身上,冰冷冰冷的。

    他静静站在那里,静静望着狂欢的人。仿佛他存在的这一瞬,天地间就多了一道无形的屏障,那一边是喧天喜乐,这一边是清冷寂寞,隔得那么近,那么近,可是,那么多火焰,那么多笑语,那么多美酒飘香。却仿佛与他所站立的地方,是两个不同的世界。

    伊芙怔怔走近窗口,看着那人。

    明亮月色下,那人式样怪异的长长黑袍上似乎满是污迹,甚至连袍子都象有些破烂。那人苍老的眉眼,苍白的头发,让人看到的时候,莫名地,心中就有些痛了。

    伊芙不知站在那里,凝视了那个人多久,然后才轻轻叫:“你……你走了很长的路吗?你累吗?”

    那老人仿佛愣了一下,慢慢地转过头来,静静地看着他。

    四目相对,伊芙忽然发现,必须用双手抓住窗子,自己才能站稳。那是怎样的一双眼,黑得象是永远看不见底的大海,黑得象是最纯粹的夜。仿佛有千千万万年的寂寞都凝结在一起,仿佛有万万千千年的岁月,都只在那一片纯净的黑里。

    伊芙站了好久,才能继续说:“我们村子四面环山,很偏僻,要翻过大山,走很远的山路,才能到达大路,再走很远很远,才能找到最近的城镇。你会出现在这里,走了很远的路吧?”

    老人依然不回答,只静静得看着她。

    夜晚的风,把他那黑色的袍子,吹得徐徐飘飞。

    伊芙忽然觉得有些冷:“你很冷吗?饿吗?我们村子不欢迎陌生人,外面又是山,在山里过夜,很难过吧。”她的双手飞快地抓了好几样食物,熟练得一包一卷,递了过去:“你先拿着,小心,别让别人看见。”

    然而,老人却没有去接,目光从她身侧掠过,向里望去。

    伊芙愣了一下,回过头,顺着老人的目光望去,那是村里的大酒缸:“你想要喝酒?”

    老人拿出一样东西,隔着窗子递过来。

    伊芙接过来一看,是个样子有点怪,但看起来极漂亮,拿在手里,感觉也非常好的容器。她没有迟疑,立刻快手快脚把酒装满,连着食物一起递出去:“快拿走,别让人看到啊。”

    “伊芙,快点。”远远得传来催促声。

    “好了,好了。”伊芙大声地应,急急忙忙对老人说:“你快走吧,找个没有人的地方,先吃点喝点,要是不够,等大家都散了,你再来找我,我在这里等你,我会留些吃的给你。”:

    她匆匆地交待完,抱起一堆的东西,飞快地跑出去。

    跑到欢聚跳舞的村人当中,她回过头看,那冷冷清清的地方,已没有那黑色的影子了。

    身边有人不悦地喝斥:“伊芙,你怎么这么慢。”

    她回过神,笑着应“对不起啊。”心却不知不觉飞得远了。

    那老人,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他曾经历过什么,他是要流浪向何方,为什么,他只是随便站在那里,就让人感觉那么孤单难过,为什么,他的眼睛里,会有那么那么深沉的寂寞。

    那个人,他曾经有过,很伤心,很伤心的过去吗?

    她迷迷茫茫再次回头,再一次确定,那个地方,真的已没有那人的身影了。

    他还会再来吗?那么点吃的,够吗?这么晚了,他会冷吗?

    “伊芙,你到底怎么了,魂不守舍的,我说的话,你听到了没有。”

    不悦的喝斥让她再次醒过来,连忙微笑着不断说:“对不起,对不起。”

    四周歌舞声不绝,欢笑声不绝,她的对不起,说个不绝,那个有着寂寞眼神的孤单身影,仿佛一个不曾存在的幻梦,已无可寻觅。

    东方使出第十三重神功之后,引发天地之变,转瞬间,已身在一处森然密林之中。他一个人,在绝无人迹的丛林深处,生活了很久,见过许许多多,闻所未闻,见所未见的树木,花草和怪物,心中已隐然怀疑自己所处的也许不是原来的世界。

    他在密林中生活了很长一段时间后;方认定一个方向,尽展轻功走了足足将近半个月,不知越过多少连绵不绝的高山,不知穿越了多少深深丛林,这才见眼前林木渐渐稀疏了,而林间活动的魔兽也越来越少,直至于无,到了后来,连比较大的野兽也不常遇到了。他知道自己应该是快到了森林边缘了,可能是森林边缘有人类活动,所以连稍大型的野兽也不多见。

    以他轻功尽展,日行数百里来计算,这片森林,竟是有数千里之广,在他之前,只怕根本没有哪一个人类,可以深入到如此广大森林的中心去。

    真正走出森林的那一刻,是个夜晚,夜风把不远处的歌声,笑声,叫声传到耳中,那份热闹快活,让他一个人在树林里站了很久很久,最后,他才从怀中取出了在森林中这段日子,久已不用的面具和假发,重新为自己戴上。这才遁着声音而去,步出森林,眼前豁然开朗,自己分明站在半山腰处,四周是连绵无尽的高山与密林,在山下,群山环抱之间,有一个小小村庄。

    在那村子中心,正燃起许多篝火,有很多人围成一圈,坐着说笑,而中间,有更多年青的男女,高兴地欢唱跳舞

    看不清他们的容颜,却可以想象到他们的欢喜,听不懂他们的歌声,却可以感受到他们的快乐

    东方迟疑了一下,终于还是轻轻一跃,乘着清冷的夜风,向那小小村庄飞驰而去

    是什么样的欢喜事,这么多人聚在一起痛饮欢庆。

    是什么样的好日子,那火光灿烂得足以照亮半边天,那歌声高昂得,几乎传出数里。

    那么明亮的光焰跳动在每个人的笑脸上,眼眸中,那些年轻的男男女女们,几乎手拉着手,笑着,叫着,跳着。年长的人围坐在四周,每个人脸上都满是笑容,每个人眼中都是满是欣慰,他们喝着美酒,停声说笑。快乐停驻在他们的眼角眉梢,久久不去。

    东方静静得站在y影里,静静得看着十几步外的光明和热闹,仅仅十几步的距离,对他来说,却是遥远无比的另一个世界。

    那些欢笑,那些歌声,那些热闹,永远永远都与他无关。他安静地站着,忽然间,有些失神,直到耳边传来一个很轻很轻,有些迟疑,却十分温柔的声音。那声音极轻,极柔,虽然听不明白在说什么,然而给人的感觉却分明就是对他说的。

    东方转眸望去,那张从一旁窗口露出来的脸,有些脏,头发有些乱,衣服有些陈旧,额上有些汗水,然而,那眼神是异常柔和的,目光也出奇地温柔。

    东方竟然有些怔了,被人用崇拜的,仇恨的,畏缩的,震惊的目光看得多了,但也曾有很多温柔的,多情的,痴迷的眼神从来都只围在他的身旁。

    然而,这一切,都只针对那个天下无双的魔教之主,都只针对,那风彩神容,独一无二的绝世枭雄。

    有谁会用这样的目光去望一个苍老的,疲惫的,看起来憔悴而贫穷的老人呢。

    在他那数年天涯流浪的日子里,早已看尽世人的冷眼,无数人对他视而不见,无数人对他驱之不及,无数人看他的眼神,竟似把他当讨人厌的苍蝇一般。

    然而,对这一切,他从来都是漠然以对。心情好时,且饮美酒长笑过,心情坏时,随手掀起血雨腥风,这也算不得什么。

    很久很久以来,世人的看法,外人的眼神,都再不能入他心,再不能对他有任何影响了。

    他即不会因为别人的热情关怀而欢喜,也不会因为别人的冷漠厌恶而悲伤。

    然而,从来没有哪一次,有人的眼睛,这样纯粹的温暖和柔和,无所求,无所取,无所希翼,仿佛只是单纯得爱一朵花,关心一只兔子,喜欢一阵长风。

    东方愣了一下,竟不知道应不应该回答,应不应该有所反应。

    然而下一刻,隔着窗子那个少女已经递了什么出来,一边焦急而又轻柔地说着什么。

    东方目光淡淡一扫,判断应该是食物,然而,他却没有伸手去接,反而上前一步,隔着窗子向里望去。

    屋里陈设虽然与他常见的有所不同,但也能立刻看出这里是大厨房。

    在无数食物的香味里,一股淡淡的,但极熟悉的酒香气让他精神略略一震,目光自然而然望过去。

    不是他所以为的大酒坛,而是,很多大大的缸子。

    顺着他的目光望去,那少女有些惊奇,也迟疑了一下,

    他淡淡看着她,然后随手把从不离身的酒壶递了过去。他其实并不抱什么希望,或许有人天生善良心肠,会愿意给远行的流浪人一点食物,但如果对方不识好歹,居然还想喝酒,正常人都应该生气的吧。不过,这并不重要,他想要喝酒的时候,从来不需要别人同意。

    然而那少女什么也没有再说,迅速地接过酒壶,飞快地打开酒缸,替他装满了酒,然后连着食物一起递过来,又迅快地叮咛了一句什么。

    他听不懂,也不打算弄明白,只信手接过。

    远远的,那欢聚的人群中,有什么人叫了一声,少女也大声回应,然后,转身抱起大堆东西,飞快地离开了。

    东方慢慢打开酒壶,闻一闻味道,皱起眉,摇了摇头,这该是最低等的麦酒吧,实在让人失望,不过,也不能指望一个小山村能有多好的美酒,也就聊胜于无吧。

    他几乎是锁着眉头,喝了一口酒,放下手时,看到那个小小的身影,在熊熊火光中来回奔走,所有人都在欢乐的海洋中,人们唱歌,跳舞,谈笑,喝酒,吃r,只有那个小小的人儿,满头大汗,满身灰尘,奔走来去。

    旁人喝酒吃r,她来往如飞地为他们搬运酒和菜,大家唱歌跳舞,她满头大汗地,记紧随时给火堆加柴。

    人家吃饱喝足时,她应该已疲惫饥饿了吧,然而,即使如此,她依然可以对陌生的疲惫老人,温柔地微笑,慷慨地赠予。

    远处那火光熊熊无比热闹的地方,那个少女再三的回头,看向他这黑暗而孤寂的方向。

    东方冷漠地想,这是理所当然地吧,人善当然应该被人欺,谁说好人应该有好报,会被好好对待的。

    从来世人多负心,太善良太为别人着想,自然会被一次次辜负,所有的努力和付出,被视为理所当然,所有的真心,都将被漠视。

    等那个小小姑娘,渐渐长大,渐渐看多世事,想必就是再不能保持一双那样明澈的眼,再不能温柔地对着陌生人微笑了。

    不过,这又有什么关系呢,世界本该这样变化。

    他在黑暗里冷漠地望着远处地热闹,冷漠地喝了一大口酒,温吞吞即不甘美也没有劲头的酒,让他心情忽然出奇地烦闷起来,然后,他无声无息,隐入黑暗中,就此把那热闹,那火光,那明亮,那笑语,那少女温柔的眉眼,远远抛在了身后。

    第二章 奇异相处

    “老爷爷,老爷爷,你在哪儿,我带了好酒来。”欢快的叫声,伊芙来到了密密山林之间,笑盈盈循着空气中飘扬的香气,找到了自己寻找的人。

    东方漫然坐在火堆边,悠悠然烤着香r,待得伊芙在身旁坐下来,一手接过她帮自己装满了的酒壶,一手漫不经心地把r递到伊芙手中。

    自从那日村中偶遇之后,东方就暂时停留下来了。他行事虽然狂放肆意,却也不喜欢象个什么也不知道的白痴一样四处乱闯即然确定了这是一个他所不了解的新世界,在走入外面的大城市之前,他最少要把个世界的基本常识,以及人们常用的语言搞清楚

    所以他留了下来,一半时间在山中,日在丛林较深处嬉虎豹鹰熊,夜在树颠,伴清风明月入眠。也经常无声无息来到村中,或倚石后,或坐树头,冷眼看着村人们做事说话,

    待得壶中酒尽了,也不必费心去偷去抢,直接到那个傻乎乎的少女面前,把酒壶一递就是。

    那少女总是爱唠叨两句,责备几句,但是,说完了,还是很乖地去替他打酒。

    他会感激她吗?当然不,只是他觉得,村人们应该多多感激一下这个傻女孩,如果没有她,也许这村里随时都会因抢酒而引发屠村事件。

    他这些年杀得人少了,不是因为心软,而是因为很多事都看淡了,连杀人都懒得杀了,不过,这绝不代表,他开始有正确的是非观和善恶看法。

    他从来从来都是无恶不作,邪魔之首,这一点,一直没变过。

    他隐在村中,观察着村人,村人们的头发和颜色都不相同,真个是五颜六色,赤橙黄绿青蓝紫,无所不有。而且大多身材高大粗壮,轮廊鲜明深刻,和中原人,苗人,东东瀛人全都不同。

    过于白的皮肤,过于高的身材,过于挺直的鼻梁,那有着天然的颜色,甚至卷曲的头发,以前也很少见。

    这样地人如果出现在中原。只怕会被叫成妖怪吧。

    不过。东方倒是不会这么少见多怪。

    他本来就是个目光远大地人。当大明地天子还在封闭地王国中。坐井观天时。他地目光已顺着遥远地海洋向外望去了。不止是联结最近地扶桑国。对于更遥远地地方。他也有一定地了解。

    当普通地中原人。还拿西方高鼻深目地异国人当怪物时。他就已经开始和西方诸国做生意。购买火器。也曾和西方地高手与军队交过手。

    此刻看这些村人地长相。确实和那些西方人十分相似。心中估摸着。这里地风俗文化。估计也应该更偏向自己原本印象中地那些西方诸国一些。

    当然。他在观察地时候。也仔细聆村人地语言。

    东方本是绝顶聪明的人,在语言上,更有惊人的天份。除了汉语之外,他还会许多种语言。

    他从小在苗疆长大,苗人有许多部族,各部语言都会有些不同,有时一个部落都有好几种语言,还有些上古的神语,然而,他能把苗族的所有语言,全都说得无比纯熟。这使他在苗人当中拥有了极强大凝聚力,也使无数苗人都能聚集在一起支持他,给了他争夺天下的力量和资本。

    为了联结扶桑人,他又很快学会了一口最好的扶桑话。

    为了和西方人交流,购买最好的火器,他也很快学会了西方各国常用的语言。

    在心灰意懒的数年流浪生活中,他到过大明王朝的每一个角落,蒙回藏满,各种语言,他都能迅速掌握。

    他也曾踏足过,高丽国,学习高丽的语言和文字。

    多个种类的语言学习经验,使他在听一种新的,陌生的语言时,能够很快掌握这个语言的特点,并迅速学习。

    所以,他虽然仅仅只是旁观,只是倾听,但是以他的才智,只要听过一遍的发音就绝不会忘记,再对照村人说话时的动作,神情,猜测他们对话的内容,多次听人说话,很仔细也很清晰得把曾重复过的词和句子对照思索,渐渐的,一些简单的用语和对话,他都能听得懂了,而较复杂的,他一边听,一边看对方的动作神色,也能猜个八九不离十。

    这段停留的时间,他只在缺酒时,找那小姑娘要酒。小姑娘知道他一直停留在附近时,就常常带了食物,满山满林子找他。

    东方通常都不太愿意现身出来,他本来就可以辟谷不吃东西,又哪里会在乎那些村人粗糙的食物。何况小姑娘的食物在村里是最差的。她还傻乎乎总是自己的不吃,偷偷留下,小心地包起来,再辛辛苦苦地满山找一个陌生的老人。

    有时候连东方都觉得不可思议,笨人见得多了,没见过这么笨的。

    为一个不认识的陌生老头,一个得过她无数好处,谢也不说一句的外人,值得这么做吗?

    不过,有这个多管闲事的笨村姑常常出现在面前也是好事,这女人特别喜欢多话,让她在旁边,可以帮他更快地熟悉这里的语言,训练自己的听力。

    有人送上门来,比他自己偷偷去听人家说话方便多了,即然如此,一些小小的麻烦,他也就忍下来了。

    只是对于小村姑傻乎乎送上来的所谓好吃的,他实在敬谢不敏,事实上,如果不是没的选择,对于伊芙口口声声自称的好酒,他也是有很多腹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