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1 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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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们在结婚很久后决定要孩子。事实上,这是西蒙的主张。他们等了十年才生了一个孩子。在得知玛乔里非常渴望有孩子后,西蒙终于做出了让步,只是当玛乔里生的是个女儿而不是儿子时,他稍微有些失落感。萨莎出生那年,西蒙五十岁,玛乔里三十九岁。萨莎立刻成为她母亲一生的挚爱。她们总是在一起。玛乔里成天和女儿在一起欢笑、闲聊,一起在花园里玩耍。萨莎刚进学校上学的那些日子,她几乎伤心得不能自已,但分离是必须的。萨莎是个漂亮而且惹人爱的孩子。她身上有趣地综合了双亲的特征。既具有父亲深邃的神情,又有母亲轻灵的温柔,长着一双蓝色的眼睛,犹如小天使一般,看起来像意大利油画中的圣母玛丽亚。萨莎的面容与她母亲的一样精致,头发与父亲的一样乌黑,但与父母不同的是,她长得比较孱弱,比较瘦小。父亲常常会善意地取笑她,说她看上去像个微型小孩。不过,萨莎的心智一点也不孱弱。她和父亲一样意志坚定,和母亲一样温柔体贴,而且还很早就学会了父亲的率直。在她四五岁时,西蒙认真注意起她来,而且从此以后对她说的都是艺术方面的事情。一有空,他就领着她在画廊里徜徉,识别作品和画家,向她展示艺术书本中他们的作品,期望她可以说出他们的名字,甚至可以一到了会写字的年龄就能拼写出来。对此,她非但没有抗拒,反而全盘吸收,牢牢记住了父亲告诉她的每一点知识。他以女儿为荣,而且更加疼爱自己的妻子,她在萨莎出生三年后患了重病。

    玛乔里的病一开始是个谜,难住了所有给她看病的医生。西蒙私下认为这是受心理影响的疾病。他对疾病或衰弱毫无耐心,觉得任何生理病症都可以被掌控并克服。然而,玛乔里非但没有克服疾病,反而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衰弱了。整整过了一年,他们才在伦敦得到诊断,并在纽约确诊。她患的是一种罕见的退化性疾病,伤及神经和肌r,并最终会破坏肺和心脏。西蒙决意不接受这样的诊断,玛乔里却勇敢地面对它,极少抱怨,竭力去做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有精力就尽量和丈夫、孩子在一起共度时光,有空就尽可能地多休息。这场病从未消磨掉她的意志,但最终,她的身体还是如诊断的那样垮下来了。萨莎七岁前她开始卧床不起,萨莎九岁后不久她就去世了。尽管医生们早已预告了这一切,西蒙还是深感震惊。萨莎也是这样。她的父母从未让她有过失去母亲的心理准备。萨莎和西蒙已经习惯于玛乔里对他们所做的一切感兴趣,即便是卧床不起的时候,她也参与到他们的生活当中来。突然意识到她从这个世界消失了,他们犹如五雷轰顶一般,这也使得萨莎和她父亲的关系更加亲密起来。从此,萨莎,而不再是画廊,成为西蒙生活的中心。

    画廊情殇(2)

    萨莎在吃饭、喝水、睡觉以及对艺术的喜爱中长大。除了父亲之外,艺术就是她所了解、所从事,也是她所热爱的一切。她像父亲爱她一样爱着父亲。在还是个小顽童的时候,她就和画廊的职员一样,对画廊和其复杂精深的工作方式了如指掌。有时候他会觉得,虽然萨莎只是个小女孩,却比他手下的任何一名职员更聪慧,而且创造力也远远凌驾于他们之上。惟一让他不开心的事,他对此也毫不忌讳,是她对现当代艺术的热情越来越浓厚。当代艺术特别让他厌恶,无论是私底下还是在其他场合,他总是毫不犹豫地将之称为垃圾。他热爱崇拜的只有艺术大师,别无他者。

    和父亲一样,萨莎在巴黎大学就读,并拿到了一份“执照”,艺术史硕士学位。而且,她履行了对母亲的承诺,在纽约的哥伦比亚大学获得了博士学位。之后,她在大都市艺术博物馆实习,自此完成了学业。在实习阶段,她常常回到巴黎,有时候只是去那儿度周末,而西蒙只要有可能就到纽约去看她。他借口说去拜访客户,看看美国的博物馆和收藏家,实际上就是想去看望萨莎,为此他不惜编造任何借口。他最想的还是让萨莎回家。萨莎在纽约的那段时期,他整个儿显得焦躁不安,没有耐心。

    亚瑟?博德曼出现在萨莎的生活中,这是西蒙完全没有意料到的事情。萨莎是在哥伦比亚大学进行博士课程学习的第一周遇上他的。那时,她二十二岁,而且不顾父亲嘟嘟囔囔的反对,在六个月后就嫁给了他。一开始,女儿这么早结婚让西蒙感到害怕,只是在亚瑟答应等萨莎完成纽约的学业和实习后搬到巴黎并在那里定居之后,他才放下心,同意了这门婚事。他还差点儿让亚瑟为此写下血书。不过,女儿生活在幸福中,这是他看得见的事实。最后,西蒙终于承认亚瑟?博德曼是个好人,与她正相配。

    亚瑟三十二岁,比萨莎大十岁。他上过普林斯顿大学,是哈佛大学毕业的工商管理学硕士。他在华尔街一家投资银行拥有令人尊敬的职位,方便的是,银行在巴黎还有一处办公室。结婚后不久,他就开始游说上层让他去巴黎办公。一年内,他们的儿子塞维尔出生了。两年后,塔蒂安娜来到了人世间。即便如此,萨莎在学业上没有半点落后。令人啧啧称奇的是,她的孩子都是在夏天,恰好在她完成课堂学习之后出生的。她雇了一名保姆在她上学或在博物馆上班的时候帮她照顾孩子。在自己还是个孩子看着父亲经营画廊的时候,她就学会了一手同时扔好几个球的本事。她喜欢自己繁忙的生活,挚爱着亚瑟和她的两个孩子。尽管西蒙起初对做外祖父有点犹豫,不过他很快就对之充满了兴趣。孩子们太迷人了。

    萨莎只要有闲暇就和孩子们呆在一起,给他们唱她母亲为她唱过的歌,和他们玩她母亲与她玩过的育儿游戏。实际上,塔蒂安娜长得很像外婆,这曾让西蒙有些失常,但随着塔蒂安娜一天天长大,他喜欢坐在一边看着她,追忆逝去的妻子,仿佛看见她重生为小女孩。

    亚瑟遵守了自己的诺言,在萨莎完成了纽约大都市博物馆的实习后举家迁至巴黎。投资银行按照协议,在他三十六岁时将巴黎办事处交由他管理,而且对他充满信心,就像萨莎对他满怀信心一样。萨莎在巴黎比在纽约还要忙碌,在纽约的博物馆里她只是做兼职,剩下的时间都可以用来照顾孩子。在巴黎她得和父亲一起打理画廊。现在,她准备好了。他已经同意她每天三点前下班,好去照料孩子。她也知道自己还得为丈夫迎来送往。终于回到了巴黎,她带着胜利的喜悦、学业有成、兴致勃勃而又勇往直前地回到了巴黎,再次回到家让她激动不已。西蒙也是万分激动地迎接她归来,终于她和他在一起工作了。为了这个时刻,他已经等了二十六年,这个时刻终于来临了,这让他们俩都非常高兴。

    西蒙还像她小时候那样严厉,但甚至连亚瑟也注意到,自他们搬到巴黎以后,他随着年龄的增长渐渐地几乎不为人察觉地衰老了。他甚至常常和外孙们唠起家常来,虽然在来访的大部分时间,他宁愿只是坐在一边观察他们。和小孩子在一起,他总是不自在,萨莎小的时候他也是这样。他们家搬回巴黎时,他已经七十六岁了。萨莎的生活也从那时起变得严峻起来。书包网 txt小说上传分享

    画廊情殇(3)

    他们首先面临的抉择是住在哪里,西蒙替他们解决了难题,这倒让他们有些吃惊。萨莎原本打算在左岸找所公寓。银行在十六区的公寓对于他们的小家庭来说也显得太小了。西蒙主动要搬出他住的侧楼——一栋雅致的三层楼,他一直与妻子住在那里,结婚前丧妻后他都住在那儿。他坚称这楼他住太宽敞了,楼梯让他膝盖受不了,萨莎对他的话是不大相信的。她父亲还能徒步走好几英里呢。他主动搬到庭院另一边的楼上——原先用来做临时办公室和储藏室的顶楼。很快他就用迷人的小圆窗将双重斜坡屋顶下的窗户装修一新,还装上了可以加速上下楼梯的机动座椅,孩子们坐上去的时候都开心得不行。他们坐在机动座椅上尖叫着上楼,他则一边步行上楼一边看着他们。萨莎在帮着做装修和改造时,突然冒出了个主意。一开始西蒙并不喜欢这主意。但萨莎为此盘算了很多年,而且一直梦想着能够实现。她想扩建画廊展出当代画家的作品。原来用作储藏的楼可以使她的计划尽善尽美。这侧楼横跨庭院,经过他们的办公室和父亲的新家。毋庸置疑,开放底层会减少储藏空间,不过,她已经向一位建筑师请教过如何在楼上搭建高效的储物架。在她刚刚提出经营当代作品的主意时,西蒙大发雷霆。他可不能让画廊走上腐败之路,毁了它神圣的名声,去出售萨莎喜欢的垃圾,出售那些他坚信没有才能的不知名画家的作品。她几乎花了一年的时间经过多番苦苦争辩后才说服了他。

    直到萨莎威胁说要离开画廊另立门户,西蒙才做出了让步——带着满腹的怨气,发了一大堆的牢s。萨莎做事风格柔和,但和他一样坚忍不拔,坚守自己的立场不让步。计划得到同意后,她甚至不敢在主办公室会见新派的画家,因为父亲对他们很不友善。然而,萨莎和他一样顽固。在回到巴黎一年以后,她在画廊的侧楼热热闹闹地开立了时髦的当代艺术展厅。让她父亲吃惊的是,展览受到的好评如潮,这不仅由于她是萨莎?德?苏文利,而且由于她对优秀的纯当代作品独具慧眼。她和父亲一样在自己最熟悉的领域里游刃有余。

    令人赞叹的是,萨莎在两个领域都站稳了脚跟。对父亲善于经营的作品她如数家珍,对新作品也是了如指掌。在她三十岁之前,也就是征得父亲同意开立苏文利当代艺术馆的三年后,它成为巴黎、或许也是欧洲最重要的当代艺术画廊。她一生都没有这么开心过。亚瑟也有这样的感觉。他热爱她做的一切,支持她的每一次变动,每一个决定,每一次投资,甚至比她的父亲更支持她。西蒙尽管依然不大愿意,但到头来还是会尊重她在当代艺术方面取得的成就。实际上,她是一鼓作气地将自己的画廊发展到现在的规模。

    亚瑟很高兴她的职业生活与自己的不同。他喜欢她展出作品的趣味性,喜欢她的画家们的疯狂,这些画家与他打交道的银行家们大不一样。她去其他城市会见新的画家时,他常常陪她一起去,而且很乐意陪她去艺术交易市场。他们把三层楼的住房几乎都变成陈列崭露头角的画家的当代艺术作品的博物馆了。比起她父亲出售的印象主义和大师级的作品,在苏文利当代画廊出售的作品远远要更受买家的欢迎。两类作品的生意都让他们大获盈利。

    萨莎在经营自己的展馆八年之后,真正遇到了他们的第一次危机。亚瑟成为银行的合伙人已经好几年了,如今银行坚持要求他回到华尔街工作。银行的两位合作人在一次私人飞机失事中丧生,银行里的人都坚持认为亚瑟是经营银行总部的当然人选。亚瑟出于良心的考虑,根本无法拒绝。他的职业对他来说也是相当重要的,银行不会让他脱身的。他们需要他在纽约工作。

    萨莎痛哭流涕地向父亲讲述了情况的原委,西蒙的眼睛里也噙满了泪水。结婚十三年以来,亚瑟一直在全力支持她,支持她事业的方方面面,她明白现在自己也应该这样做,跟随他回到纽约。恳求他为了她的事业而放弃自己的事业,让她还可以和父亲一起经营画廊,这太过分了。不过,父亲不可否认地老了。萨莎三十五岁了,西蒙尽管看上去不像、表现得也不像,但已经八十五岁了。他们是幸运的,因为亚瑟以前可以尽可能长时间地呆在巴黎,而又不对自己的职业造成负面影响。但是如今到了他回纽约、萨莎随之离开的时候了。书包 网 。 想看书来书包网

    画廊情殇(4)

    依照自己特有的行事风格,萨莎花了六周才想出了个主意,距搬回纽约还有一个月的时间。她的主意让父亲一开始吓得差点背过气去。他全然反对这个计划,就像当初反对她经营当代艺术品一样。不过这次她没有威胁他,而是恳求他同意。萨莎想在纽约开一家分店,同时经营传统的与当代的作品。她父亲认为这简直是个疯点子。苏文利画廊是巴黎最受尊敬的画廊。美国人每天都和他们为重要的交易而联系,世界各地的博物馆也是如此。根本没有必要在纽约开分店,但是现在萨莎将去纽约了,她想为父亲,为她热爱的画廊工作,她经营这个画廊已经九年了。

    这个主意对于他们来说意味着转机。亚瑟认为这点子非常棒,并给予全力的支持。后来还是他替她说服了父亲。不过,西蒙甚至在他们离开之际,还说这是个疯主意。萨莎提出由自己投钱到这个项目中,亚瑟也主动表示了支持。不过,到最后她父亲还是同意了她的想法。一到纽约,萨莎就在帕克大道上为他们自己找了一处公寓,并在第六十四街上,麦迪逊和第五大道之间找了一处褐色石屋作为苏文利纽约画廊的所在。和平时一样,一旦萨莎拿定了主意,并投入了让人难以置信的精力和干劲的话,她就一定能够证明它是个好主意。她父亲来看过几次,带着几分不情愿承认了这地方非常适合他们,这当然只是在一定程度上来说。九个月后,当西蒙再来参加纽约画廊开幕式时,他脸上的褶子都笑得皱了起来。萨莎在纽约成为艺术界备受推崇的人。三十五岁就和她父亲一样成为世界上最重要的艺术经营商之一了。她还加入了大都市艺术博物馆和当代艺术博物馆的董事会,成为两家董事会的成员,这对于她来说是前所未有的荣誉。

    当时塞维尔十二岁,塔蒂安娜十岁。塞维尔喜欢绘画,而塔蒂安娜则会随时拿起丢在她手边的相机,拍摄下大人们受惊时令人难以置信的可笑模样。塔蒂安娜看上去像个金发碧眼的小精灵,塞维尔则像他父亲,只有近乎乌黑的头发像他妈妈和外祖父。他们是两个漂亮可爱的小家伙,而且都会说两种语言。萨莎和亚瑟同意他们上设在纽约的法国公立中学,但塔蒂安娜还总是说想回巴黎。她思念自己的朋友。塞维尔则是立刻就断定自己喜欢纽约。

    接下来的两年里,萨莎乐此不疲地打理着纽约的画廊业务。她常常回到巴黎,通常是每月两次。有时候她乘坐协和飞机和父亲一起去出席重要的会议,并于当晚返回纽约亚瑟和孩子们的身边。她习惯在夏季时把孩子们带回巴黎,和他们住在艾顿?洛克酒店,而她会前往父亲在圣琼佛哈岬角租赁多年的房子里陪陪他。尽管西蒙爱她的孩子,但和他们时间呆长了会觉得紧张。尽管萨莎不愿意承认,父亲还是一天天变老了。他八十七岁了,一点点地,动作日益迟钝起来。

    他们曾非常遗憾地谈论起有朝一日如果由萨莎独立打理业务时她该怎么办。她无法想像,但是西蒙做得到。他已经活了很久,不再害怕继续向前走。他已经把手下的员工调教得训练有素。到时候,她可以住在纽约也可以住在巴黎,两个地方都有能干的人为她工作。当然,她得把时间花在两个画廊上,而且要定期地往返,不过,多亏了父亲的精明和远见卓识,她有选择住在哪里的权利。两处的经理都很优秀。虽然她喜欢在纽约生活和工作,但她觉得巴黎更像自己的家。毫无疑问,亚瑟对于银行来说是不可或缺的,他当时只能住在纽约。她知道,在他退休之前自己就算被拴在纽约了。他现在只有四十七岁,退休的日子还遥遥无期呢。幸运的是,她八十七岁的老父亲还在经营自己那头的业务。尽管几乎是不为人察觉地衰老了,他的工作依然是非常出色的。不提这一点,或许正是因为这一点,他在八十九岁时突然去世让萨莎震惊不已。她原本期望着他能长生不死呢。西蒙完全和自己希望的那样离开了人世。他在办公桌边突然中风。医生说他并没有受苦。他在病发当天就走了,而且刚刚和从荷兰来的一个收藏家做成一笔大交易。书包网 txt小说上传分享

    画廊情殇(5)

    当天晚上,萨莎惊魂未定地飞回了巴黎,在画廊里漫无目标地走来走去,她无法相信父亲已经不在了。葬礼举办得庄严而体面。法兰西共和国的总统、文化部的部长都参加了葬礼。艺术界的重要人物,他的朋友、客户、亚瑟和孩子们都来向他表示哀悼。那是十一月的一个寒天,大雨倾盆,他们把他安葬在位于巴黎东界第二十区的拉雪兹公墓。这是一处适合他安息的场所,维克多?雨果、普鲁斯特、巴尔扎克和肖邦等大师环绕在他的身边。

    葬礼之后的四个星期,萨莎留在巴黎与律师一道工作,收拾东西,整理父亲的文件和私人财产。她在巴黎逗留的时间超出了应有的时间,但这次令她不忍离去。自从离开巴黎以后,这是她第一次想留在家里,离她父亲生活和工作过的地方近一些。一个月后,在飞回纽约的家时,她觉得自己像个孤儿。为庆祝圣诞而装饰起来的商店和街道对于刚刚失去亲人的她来说就像是一种侮辱。这一年是漫长难熬的一年。不过,尽管如此,两处画廊的生意还是蒸蒸日上。在接下来的几年,日子既祥和幸福,业绩也显著骄人。她思念父亲,但随着孩子的成长,她慢慢地在纽约扎下根来,并照旧每月回两次巴黎,继续管理那里的画廊。

    父亲去世八年以后,两处画廊的实力日益雄厚,而且都比较成功。亚瑟说打算在五十七岁时退休。他的职业让人敬慕而且回报颇丰,但私底下他向萨莎承认说自己已经厌倦了。塞维尔如今二十四岁,在伦敦生活并进行绘画,作品放在索霍的一家小画廊里展出。虽然他的画让萨莎喜欢,但还没有达到在她的画廊展出的水平。对儿子的爱并没有让她忽视他依然需要努力。他富有才华,但作为画家来说尚未完全成熟。不过他对自己的工作充满了热情。他热爱自己身处其中的伦敦艺术界的一切,萨莎也为他感到骄傲。她相信他将来一定会成为大画家。到时候,希望可以展出他的作品。

    塔蒂安娜四个月前从布朗大学毕业,获得了美术与摄影的学位,并成为纽约一位知名摄影师的第三号助理,这意味着她得不时地替他换胶片,给他端端咖啡扫扫地。她母亲的话让她相信工作一开始就是这样的。两个孩子没有一个乐意留在画廊和她并肩工作。他们认为母亲所做的一切是了不起的,但他们更愿意追求自己的生活和工作。萨莎认识到自己掌握了从父亲那儿学到的东西真是很难得,他给她机会,给她无价的教育,使她可以成长起来和他一起经营事业。她很遗憾自己没能在孩子身上做到这些。

    萨莎不知道塞维尔将来会不会愿意和她在画廊共事,但就目前来看可能性不大。既然亚瑟说起了退休,她觉得自己好像又漂向了自己在巴黎的根基。纽约激动人心的生活让她热爱,同样,她也觉得回到家的生活总是更加亲切一些。这得感谢她的母亲,尽管有双重国籍,巴黎依然是她的家。四十七年岁月中有十六年,也就是生命的三分之一时间她都花在了纽约。在本质上她是法国人。亚瑟并不反对在退休之后返回巴黎居住,那年秋天他们更加认真地讨论起这个话题。

    时值十月,也是炎热天气的最后阶段,在某个周五晴朗的下午,萨莎到画廊来检查计划出售给波士顿博物馆的一些作品。他们将大师和传统的作品陈列在褐色石楼的上两层,把同样让他们名声赫赫的当代作品摆放在一二两层。萨莎的办公室隐藏在大厅后面的一角。

    看完楼上的作品后,她把一些文件放进自己的公文包,向办公室外面的雕塑花园望去。它们也像画廊的当代作品一样,反映出萨莎的品位。她喜爱观看花园里的这些雕塑,尤其是在下雪的时候。但是,下雪还得两个月以后,她拿起了塞得鼓鼓的公文包。下周她就不在这个画廊了。她计划在周日上午前往巴黎,视察那里的情况。常规视察依然是每两周进行一次,自父亲八年前去世后一直如此。她是个事事c心的交易商,往返于两座城市,不过现在已经习惯了。对她来说,这似乎很容易。她在两座城市都可以做到生活无忧,那里有朋友,还有客户。萨莎在纽约和在巴黎一样感觉自如。

    画廊情殇(6)

    在她考虑着周末的事情时,电话响了起来,那时她正打算离开办公室。是塞维尔从伦敦打来的,她瞅了瞅手表,这才意识到那里的时间将近午夜了。一听见儿子的声音,她就笑了起来。两个孩子都是她的宝贝,但在某些方面她与塞维尔更亲近,和他相处也更容易一些。塔蒂安娜与父亲更亲近,而且在某些方面也像外祖父。她身上总是有些冥顽不化、独断专行的气质,不像她哥哥那样容易附和或妥协。在很多方面,塞维尔和母亲是灵魂上的同伴,同样的温柔,同样的善良,总是乐于原谅自己喜爱的人或朋友。塔蒂安娜对人对事则更加泾渭分明。

    “我还担心你已经走了呢,”塞维尔打了个哈欠笑着说。当她闭上眼睛想着他的时候,他的脸就浮现在她的眼前。他一直都是个漂亮的孩子,如今出落成英俊的小伙子了。

    “我正要离开,你的电话就来了。你周五晚上在家干吗?”塞维尔在伦敦画家的圈子里社交活动频繁,可就是挡不住漂亮女人。有很多的漂亮妞。这一向让他母亲感到好笑,并常常为此取笑他。

    “我刚进门,”他解释说,想要维护自己的名声。

    “一个人?真让人失望,”她取笑说。“没找乐子吗?”

    “和一个朋友去了一家画廊的画展开幕式,然后一块儿吃的饭。每个人都喝醉了,局面有点失控了,所以我想我还是在被逮捕之前回家吧。”

    “听起来很有意思。”萨莎又在桌边坐了下来,向外望着花园,觉得自己是多么想他。“他们做了什么会被抓起来?”尽管塞维尔对女人兴趣十足,但他的追求大都是无伤大雅的,而且相当温和。他只不过是个喜欢找乐、常常还表现得像个孩子似的年轻人,一脑子逗乐的鬼点子。他妹妹喜欢宣称自己比他要令人尊敬得多,认为和他出去的女人个个让人恶心。她总是这样说,不仅对父母而且也直接对哥哥说,而他不论她们是谁有多粗俗,也要激烈地为之辩驳。

    “和一位认识的画家一起去的开幕式。他有点疯,但的确是个好画家。我想你什么时候见见他。利安姆?埃里森。他的抽象派作品棒得很。今天晚上的画展很不错,不过他不这么看。开幕式让他觉得无聊,于是他就喝醉了。我们在酒吧吃晚餐的时候他更是醉醺醺的了。”塞维尔喜欢给萨莎打电话和她说自己朋友的事情。在萨莎面前他几乎没什么秘密。而且有关他调皮捣蛋的故事总是能让她开心。他一离开家,她就非常想他了。

    “那样子很迷人吧,他醉的样子,我是说。”她猜他的朋友和他差不多大。两个调皮的男孩子,都玩得非常开心。

    “实际上,真的是这样。他很搞笑的。我们在吧台就座后,他把裤子脱了。搞笑的是要不是他去请女孩子跳舞,绝对没有一个人注意到这点。我想当时他自己都忘了,穿着乔基内k就走到舞池里,有个老女人用自己的手袋抽他。于是他就请她跳舞,还带着她转了好几个圈子。这是我看过的最搞笑的场景了。那女人大概四英尺高,而且不停地用手袋打他。好像电视剧《巨》中的一幕。他舞跳得棒极了。”萨莎边听边笑,想像着这一幕,穿着乔基内k的画家,和一个老是用手袋揍他的老女人一块儿跳舞。“他对她彬彬有礼的,每个人都要把大牙笑掉了,不过后来看酒吧的人说要报警,所以我就送他回他妻子那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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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影(1)

    第一章 安娜·凯特的安息

    戴维斯两眼盯着女儿僵硬的双脚,它们被扭曲得不成样子,以不可思议的角度伸向密密编织的深灰色地毯。他已没有悲伤的感觉了。在他心里,悲伤从产生到成熟,然后消失得无影无踪。而绝望则在心的另一端,突然向他涌来,慢慢升腾,使他陷入消沉。虽然好久没感到这么消沉了,但他觉得自己至少对什么都不在乎了。他的生活,他的妻子,他的实验,他的病人,他在高尔夫球场边的新家,还有另一处在湖畔的房子,他想像着所有的一切在他面前灰飞烟灭:人、房屋和财产,而他却站在那儿,一动也不动,对眼前发生的一切毫不在意。

    天花板上的日光灯照亮了整间屋子,灯光如此明亮,垂直地s向各个角落,戴维斯在整间屋子里找不出一个影子。从屋里往外看,对着大街的开阔窗户好像被涂上了一层黑漆。而从窗外,人们能看到这家白晃晃的商店,就在警车、发亮的雪堆和黄色警戒线后面,整个建筑光秃秃的,像是以简洁而闻名的设计师密斯所描绘的一幅夜景。

    有几个警察站在营业楼层上说话,但戴维斯只能隐约听到他们断断续续的低语:“他在这儿干什么……他会把整个犯罪现场弄得一团糟,看在上帝的分上……”站在戴维斯身边的警察叫奥塔格,以前是他的病人。今晚,奥塔格让戴维斯从后门进入商店——带他穿过仓库,上楼,站到了长方形收银台内侧——就因为这件事,奥塔格还被一名警探好好训斥了一顿。安娜·凯特的双脚在戴维斯的眼里一会儿是那么的清晰,一会儿又变得模糊,但他的眼睛从未离开过它们。这双脚自脚踝以下看上去如同由棕黄色的塑料制成,僵硬得就像是从墙边一个穿螺纹毛衣的塑料人体模特身上割下来的似的。

    这时,他想起奥塔格曾被检查出j子活力低下。那天,他以戴维斯·穆尔医生的身份把这个坏消息告诉了奥塔格和他美丽的妻子凯瑟琳。他们不赞同采用人工授精的方法使凯瑟琳怀孕,也接受不了使用匿名dna和培育多个胚胎的方案。戴维斯不知道他们夫妻俩后来是否收养了孩子。但是如果奥塔格已为人父,也许就能够理解他此时难以抚平的悲伤。

    戴维斯准备回家了,在大雪纷飞的夜里,身上连外套都没有穿。一位警察将开车把他送回家,他的家在斯通大街上,是草原风格的住宅。邻居们会赶来慰问,安娜·凯特的母亲——他的妻子杰姬将会扑进邻居们怀中哭泣。他会给杰姬开点镇静药,然后给自己灌下麦卡伦纯麦威士忌,希望麻木地睡去,没有噩梦出现。而接下来的第一个早晨将会是最最痛苦的。他会在刚刚醒来的那一刹那记不起发生过的事,然而,在阳光的照s下,他将记起他的独生女已经死了。

    安娜·凯特十六岁

    1

    这些女人可比我妻子老多了,也许她们还更加绝望,特里心想。但是他忽然觉得有些尴尬,因为他自己和这些女人一样,都是快四十的人了。要知道,特里在男人面前谈起妻子的年龄可从来不会觉得尴尬。他其实相当喜欢在人前炫耀地和妻子手牵着手,或一把将她搂到怀里,在饭店吃饭时还总是和她坐在餐桌同一侧。他确信自己能够戒掉酒和大麻,并打算一有孩子就立即执行。不管怎样,大麻是一定得戒的(只要有了孩子)。但吸食大麻的快感怎么也比不上让其他男人嫉妒得脸发青来得爽,谁让他娶了这么个年轻漂亮又性感的玛莎呢。单凭这一点,哪怕让他采用“冷火j”疗法一下子把毒戒掉也是没话说的。

    这些女人正用好奇的目光偷偷打量着玛莎。玛莎侧着脸,聚精会神地看着一本上个月的《新闻周刊》。她们搞不懂像她这么年轻的女人为什么会来这种地方。她们时不时朝玛莎瞟一眼,眼光中既有妒忌又有怜悯。这些女人的丈夫也注意到了玛莎,特里琢磨着这些男人肯定首先打量玛莎的胸部,接着看她的身材,然后久久注视着她,盘算她的年龄、体重,欣赏她的曲线,拿她的容貌和自己老婆的容貌作比较。

    玛莎·芬恩对候诊室里各方朝她投来的目光全然不觉,连特里都看见了那些大老爷们火辣辣的目光,她却没有察觉。她有点紧张,但并不是因为这些人的嫉妒、幻想、渴望。她和这里的许多女人不一样,她的卵子和卵巢一切正常,而特里也和这里的许多男人不一样,他的j子活蹦乱跳,数目众多,这让他脸上不由自主地露出微笑,自鸣得意。看到他这副样子,玛莎尴尬地皱了皱眉。

    投影(2)

    在一位护士的引领下,他俩从白色皮沙发上起身,离开候诊室,穿过几个检查间和科室,来到了戴维斯?穆尔医生的办公室。这间办公室窗明几净,还有专门为患者设置的沙发和桌子,看得出如果穆尔医生投身其他行业也必是一把好手。候诊室与办公室故意布置得很不一样,候诊室空荡荡的,色彩单调;而办公室采用的是红褐色的暖色调。

    “我还是觉得怪怪的。”特里?芬恩紧张地笑了起来,试图掩藏心里的害怕。玛莎安慰地拍了拍他的膝盖。

    特里在自己的公司也算得上是一流的人物,可一见到穆尔医生,他不得不承认穆尔医生真是魅力十足——高高瘦瘦,修长的身材,浓密的褐发(在特里看来,他的头发保养得像政客们的那么好)。穆尔医生外面罩着白大褂,里面穿着一件昂贵的羊绒衫,系一条红色丝质领带。他用那温柔而又充满威严的男中音徐徐道来,和他的手势一样不急不缓,自信满怀。他的办公桌上没有任何杂乱零散的东西,这说明这位医生解决问题很利索,并能快速处理文件。穆尔医生也算是小有名气了:《芝加哥》杂志上曾登过他的照片,配图文字中写到他是“城中名医”(玛莎自从与穆尔医生预约后就一直把这张照片放在她的手提包中)。穆尔医生在克隆与克隆伦理学方面可是国内数一数二的。

    “有些夫妇对这个过程有很多疑虑,”戴维斯说,“有些人有科学无法解决的伦理观上的问题,当然还有大量的宗教团体反对这种做法。你们有宗教信仰吗?”

    “信基督教。”玛莎红着脸答道。

    “我不知道宗教信仰对你们有没有影响,我自己也信上帝,但我对自己所从事的这项科学事业一直是心安理得的。”戴维斯说,“你们也知道,我们又克隆不出人的灵魂。实际上,我已经发现,比起传统的体外授精技术,一些宗教界的人士更能接受克隆技术。”他已经经历过无数次这样的初期咨询,知道接下来他们会问什么样的问题,甚至能预见得到他们提问的顺序。所以在回答更多问题之前他只是静静地倾听。

    “他们更接受克隆是不是因为克隆不需要制造太多的胚胎?”玛莎问。

    “是的。在目前一般情况下我们仅需要一个胚胎就能成功。”

    “我知道这还涉及一些法律问题,我在网络上搜索了一些相关信息,但即便这样,我所了解的克隆知识也实在是太少了。”玛莎一边说一边格格地笑了起来,戴维斯这才注意到玛莎笑起来的样子非常好看,她不笑的时候脸上仿佛戴着一副化装舞会面具,而一笑起来面具就被摘掉了。“我知道去年城东有一些医生遇到了麻烦。”

    “我们是有严格规定的,一旦触犯了相关的行规和法律,我们将受到严厉的处罚,从吊销行医执照到进监狱都有可能。比方说,我们必须选取已故捐献者的dna进行克隆,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避免你的孩子将来在珠儿超市排队付款时撞上和自己长得一模一样的人。”说到这儿,特里、玛莎和戴维斯都笑了起来。

    玛莎说:“这听起来真是难以置信,整个过程对我来说仍然是那么的不可思议——但你们能在人死后克隆出他们来,这简直太令人惊叹了。”

    “dna并不像我们过去所认为的那么脆弱,尽管我们有一整套方法来保存它,但其实这些方法都是不必要的。”戴维斯解释道,“运用现代科技我们可以从死亡很久的组织中获取能成活的dna。可是一旦我们克隆出一个人来,我们将销毁剩余的dna。我们从不用同一个个体进行多次克隆,这样做是为了确保你的小孩是惟一拥有这种基因的活人。当然,除非我们培育出的是双胞胎。”

    “那么捐献dna的到底是些什么人呢?”玛莎的语气更加坚定了。

    “大部分是j子或者卵子的捐献者。在捐献j子或卵子的过程中,他们会表示是否愿意自己的dna在他们死后被用于克隆。如果愿意的话,他们再献一点血——光有生殖细胞是克隆不出什么的,这多少有点讽刺吧?——这样的话,我们付给他们的钱是仅仅捐献j子的三倍。如果是卵子的捐献者,我们付十倍的价钱。”

    “捐献dna的女性一般比较少,”(玛莎记得自己在查阅有关克隆技术时看到过这一点。)“这就是为什么大多数克隆人是男性的原因。”书包网 。 想看书来书包网

    投影(3)

    “你说得对,捐献j子比更加普遍,还没有太多人只为了克隆而捐献细胞呢。大多数捐献者是在捐献了j子或卵子后再考虑的,你想,只要把袖子往上一挽,多签个字就能多得好多钞票,何乐而不为呢?还有一些人捐献是出于自我考虑:一想到自己的dna可以在死后传下去就兴奋不已,他们就像是在追求永生,当然这是无稽之谈。很多人一想到自己的基因要被复制,仍觉得有点不安,特别是女性。我的一位老同学曾经在去年的《新英格兰医学期刊》上发表过一篇文章,说这种现象与女性的自我形象有关。我不知道是否该相信这种观点,但谁又能肯定这没有一点道理呢?我们还受到各种规章制度的控制,我们可不想没有经过当事人同意就进行克隆。法律和伦理也约束了我们,我们不能在当事人毫不知情的情况下用他剪在废纸篓里的指甲进行克隆。你们也注意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