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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 骨骼精奇的我

    这么思来想去的走着,我突然发现自己正处在百无聊赖无处可去的境地,站在行人稀少的小镇街道上,看着鳞次栉比的建筑绵延而去,有的装潢前卫,有的陈旧不堪,在太阳的金辉照耀下,现代中透着寥落,我的心情不知不觉也变得中二起来,颇有一种生活跑偏了,死活找不到来时路的感觉,用上经常被人提及的话来说就是:我们再也回不去了,对吗。±頂點小說,23

    既然回不去了,那么我应该往哪里走呢?

    坦白讲,这个“应该往哪里走”是一个哲学意义上的命题,源于我深邃的思考和内心的忐忑,绝对不是真要表达往哪疙瘩走的意思。

    在我心里纠结于这个关于人生、关于理想的哲学命题时,我的右手掌心突然开始“突突”的发胀,摊开掌心一看,令人猝不及防的,小怜送给我的金簪就这么凭空出现在了我手里。

    对,就是凭空!

    我敢拿两只肾来发誓,我当时连眼都没眨过哪怕一下,金簪就这么猛的出现了,不但出现,它还在我的手掌心滴溜溜一转,然后毫不犹豫的指向了三点钟方向,跟特么的指南针似的。

    看到这匪夷所思的一幕,我心里一阵噗通乱跳,然后深吸一口气,故作镇定地对着面前的空气冷笑一声:“小样,在我面前玩隐身,信不信我一鞋底抽死你。”

    是的,面对难以解释的超自然现象时,我机智的使用了兵法,也就是兵法当中的麻雀战之兵不厌诈,因为我此刻的第一感觉就是有人隐身,然后把簪子悄悄放到了我手上。

    我估计这么一诈,隐身人十有会现形,结果等了有五分钟,我傻了吧唧的站在街上,打了十几个哈欠,到底也没把人诈出来。

    难道不是隐身人搞鬼?我讪讪地捏着簪子,看着它金灿灿的色泽,忽然联想到从我三角肌挤入身体的流光,曾经刻苦地利用上课、睡觉、吃饭和拉屎的时间饱读科幻、玄幻、奇幻等诸多小说的我,大致上有了一个虽然不唯物主义,但是非常合情合理的推论:

    金簪肯定就是诸多小说中反复出现过的神器或者仙器,无意中沾到我的血之后,毫不犹豫地滴血认主了,从而主动进入了我的身体,并平息了我体内的变异,治好了我的腰伤。

    这种摆事实讲道理的推论有极其深厚的玄幻理论作为支撑,我认为这就是当前唯一合理的解释。

    所以其实从拿到金簪开始,我就一直都是光环显赫的男猪脚,否则这种神乎其神的奇遇怎么可能出现在我身上。

    难怪此前二十多年一直诸事不顺,现在全有解释了。正所谓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让其衰尾,然后增益其所不能,就我这种干嘛嘛不会的状态,得到的增益肯定是全方位的。

    作为即将到来的人生赢家,真·男猪脚之吴良,这样的名头想想都拉风啊!

    我摸着金簪浮想联翩,接下来恐怕就要开始步入拯救地球的超级英雄节奏了,那我到底要不要弄一个内裤外穿的造型区别于你们这些凡人呢?

    且慢,谨慎起见,在成为超级英雄之前,我最起码得弄清楚自己到底有什么超能力。

    我心神激荡之下,顾不得街上还有行人,抓着金簪舞了一套高中打架时练出来的野球拳,上蹿下跳浑身汗,既没有内力的喷射,也没有神力的波动,更没有划破虚空,简而言之,没看见有半点武力值的加成。

    什么情况?

    我不气馁,还是那句话,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使其琢磨,我现在琢磨还来得及。

    “赐予我力量吧,我是希曼!”我举着簪子摆了个霸王举鼎的造型,无效。

    “我代表月亮消灭你。”我掐着腰摆了个二刈子的造型,无效。

    “巴啦啦能量—沙罗沙罗—小魔仙全身变!”我转了一圈摆了个小公举的造型,自我感觉连面部表情都到位了,还特么无效。

    接下来,我从奥特曼到齐天大圣,从葫芦娃的大娃到七娃,连老爷爷和穿山甲都试过了,统统无效。

    这下我开始挠头了,不应该啊,既然上天安排我做男猪脚,不可能一点福利都不给,难道我的能力不需要变身?那会不会是身体得到了非人的强化?

    很有可能!

    我四下瞄了一眼,捡起地上的一块碎石头,毫不犹豫地朝脑门子上“哐”的一砸,差点把我疼得哭出来,手一摸,发现有鸟蛋大的疙瘩迅速鼓了起来,昭示着我的身体并没有得到强化。

    这下我彻底没辙了,变身不成功,身体没强化,那我的能力到底体现在何处?

    难不成我的能力就是没有能力?

    别扯犊子了,打死我都不相信。

    但当前确实琢磨不出什么道道儿,我也就不再瞎费神,不过我至少验证了一件事情,不管我有没有超能力,金簪确实是神奇的,我把它摊在掌心,心中默念“收”,它就真的不见了,再默念“出来”,它就真的出现了。

    有这个神奇的现象打底,我有信心迟早会找出金簪更多的秘密。

    带着小雀跃和小遗憾,我抬头看看天色,时间已经不早,于是随便挑了一家服装店换掉了身上已经开始发出地沟油气味的衣服,捯饬完毕之后,我拨打了马小甸的手机,仍然是关机。

    于是我心里琢磨着先去找家小宾馆开房,然后再慢慢寻找马小甸的下落,他又没有案子在身上,我不相信会被长期羁押,可能这两天就会被放出来。

    打定主意之后,我一边在手机上百度物廉价美的宾馆,一边随便溜达,没多久,有人轻轻拍了一下我的肩膀,我转头一看,发现是个满面红光的老头,鹤发童颜,面相慈祥,身上穿着得体的对襟长袍,颇有一点贵气。

    但再贵气也跟我没关系,因为我根本就不认识他,由于我毕竟是五好青年,虽然他可能认错了人,然而我也没打算跟他置气,礼貌的点了点头,准备继续瞎逛荡。

    谁知老头反而把我拦了下来:“小同志,请慢走。”

    我这人一向尊老爱幼,见他拦住我,只好耐心地跟他掰扯:“大爷,啥事儿?这大白天的,您不是要碰瓷吧?我这又没开车。”

    “不是不是,”老头摆着手,微笑道,“我观你骨骼精奇,面相清正,器宇轩昂,乃上好璞玉,有上古秘籍一册,正合你修炼之用。”

    瞧这一堆形容词用的,你确定说的是我?

    我借着马路旁商铺的反光玻璃一看,一个骚年脑门子上顶着鹌鹑蛋大小的疙瘩,穿着大一号的西装,风一吹跟稻草人似的,裤腿还一高一低卷了两折,这特么叫器宇轩昂?

    虽然我平时不怎么要脸,但也万万做不到全盘笑纳老大爷的夸赞啊。

    当下,我略红着小脸,对他说:“大爷,看您面相不像是坑蒙拐骗的人,这样吧,既然您说的这么客观公正,有什么秘籍我要了,不过咱得说好,不能超过二十块钱。”

    “好说好说,这本秘籍不要钱。”大爷慢吞吞的伸出右手,对着我的印堂轻轻一拍,按道理说,我挺烦人家对我上半身动手动脚的,但面对他的动作,我想要躲闪,却浑身上下被禁锢了似的,动都动不了,只能眼睁睁看他的手掌印在我的额头上。

    一股温热的气息从他掌心直接传递到我的大脑中,我只觉得“轰”的一声,眼前似乎看到了满天星辰,看到了日月变换,看到了沧海化作桑田,看到了呱呱坠地的婴儿转眼就是棺中枯骨。

    一个宏大空洞的声音充斥我的大脑,直入我的灵魂:“修,为改、为习、为练、为建、为变,修身、修心、修性、修宇、修宙,万法而殊途,同归于一处,此经名曰修,直入无上道。”

    随着话音,我眼前的星辰枯骨崩散为细小微尘,在某种玄妙力量的作用下,转瞬凝聚在一处,化为一本散发出古朴气息的书籍,封面上两个大字《修经》。

    我在迷迷瞪瞪中醒悟,这肯定是某种高b格的传功方法,为了让我能看懂,连字都特么的是简体。

    让我弄不明白的是,为什么非要传给我呢?因为猪脚光环?就算有光环,以我这种高大上的天赋,也该传《》、《印度爱经》之类大家喜闻乐见的功法才对啊。

    “此法天成,本不可知不可见不可闻亦不可学,大能以伟力隔绝法则、跳脱五行三界,方有此书,”老头的声音突然响起,我定睛一看,眼前的幻象没有了,只有老头背对着我,缓步向前边走边说,“得传承者惟一而已,若有他人得之,一人亡一人存。”

    “大爷,你站住大爷,刚刚说什么呢?”我一听,赶紧追上去,这还得了,学个功法还能学出人命来,现在这种信息化社会,美国鬼子那么牛都让斯诺登给弄了个底朝天,谁知道有没有人把这鸟书放在网上让人下载,“哎呦,您可别走唉,我的亲大爷,我不学了成不?您倒是把书拿回去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