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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九十三章:纵横(2)

    “我为什么要找相同数量的人来填补空缺呢?权力掌握在少数对奈梅亨忠心的人手中,不是更容易控制吗?”

    我不想给他解释太多,毕竟伊斯比算是个外人,要不是瑟琳娜坚持派他跟在我身边,他的职责应该是守在奈梅亨保护她们母子的安全。

    “权力集中在几个人手中,孰坚定孰动摇一目了然,岂不省了好多心?”

    伊斯比绣花枕头的本性暴露出来,他显然无法完全理解我的意思,不过这些并不需要他去理解,把剩下的工作干好才是本分,罗马尚未平静。

    伊斯比刚离开,老德马尔就在罗洛的引领下,急匆匆的出现,脖子上的赘肉随肢体的动作抖得让人受不了。

    “看到你比什么都开心,我的老朋友,我头一次看到你没戴假发的样子!”我揶揄的笑着跟他开了个玩笑。

    可惜老走私贩子没这个心情,他脸上的两坨肥肉差点耷拉到胸口,摆出个明显买卖赔本的表情,不对,买卖赔本绝对能逼得他上吊自杀!

    “您在做些什么,公爵大人,您的军队都是强盗吗?”

    他愤怒地红着脸,两条胳膊激动的挥舞:“天啊,就是强盗也比你们要讲道理,奈梅亨士兵的所作所为您一点也不知道,这样下去罗马永远不会向侵略者妥协的!”

    原来是为这件事情来的,果然是个心急的投机老手,喜欢先发制人。

    “强盗?我想你一定用错了修辞,我的朋友。”

    你那条舌头足够把死人说活,别装模作样的把自己打扮出一副义愤填膺的正义形象。

    “据我所知,我的命令是要求士兵们挨家挨户的搜寻参与叛乱的匪党,然后恭敬地把这些不合作者请过来,难道他们没有严格执行我的命令吗?是不恭敬还是矫枉过正?”

    “…………”

    老德马尔被我噎住,索性不接话了,气呼呼的鼓着胸膛顺气,那风箱似的肥硕胸部发出刺耳的噪音。

    “放心,朋友,答应你的一样也不会少,要是不信的话,你现在就可以派人出城检查自己的庄园,看看我堂堂公爵是否言而有信。”

    我本想拍拍他的肩膀,结果手掌接触的瞬间,便像拍到弹簧上不停地上下颤动。

    “除此之外的事情还是请你不要插手,用你的合作来换取更大的利益,这不是商人行事的准则吗?”

    “更大的利益?”

    德马尔自动过滤掉前面有的没的,直接准确的锁定句中的关键节点:“那是什么?”

    是什么?是一条栓紧你们的锁链,只等你们这群贪得无厌的废物,禁不住狗食的诱惑伸出脖子。

    “是一个大家合作共赢的机会。”

    我摇摇头,用更确定的语气再次描绘:“是朋友间的信任和给予。”

    老德马尔的眼珠子又滴溜溜的转着,好像算盘珠子噼里啪啦的拨响,他迅速猜到了所有能给自己带来的回报,金钱、地位、宝马香车,却唯独忘了需要付出的代价,或者说他故意漏掉这至关重要的一环,留足讨价还价的余地。

    不要以为你那点智商能挑战我的心思,在给我挖陷阱么,老家伙?

    “圣天使城堡还有相当数量的士兵,梵蒂冈的人带着所有圣器躲到厚厚的城墙里面,那里地势险要储备充足,无论强攻还是围困都能坚持很长时间,恕我冒昧,大人,他们能坚持到你的士兵全老死!”

    “在我们老死之前,他们也早已腐朽,时间拖久了于谁都不利,而且我压根不打算动攻打的念头。”奈梅亨的牙口再好,也不愿意偏向虎山行,执拗和顽固相似,都不是成功者该具备的品质。

    老德马尔脑子转得快,并没有刨根问底,城堡的事本来就不是他要操心的,他巴不得领主们打破头才好呢,那样自己的方可左右逢源,发挥长袖善舞的功力来谋取利益的最大化。

    “有什么能为您效劳的吗,公爵大人?”笑容重新回到他泛着油光的脸上,谄媚又暖人,走私贩子千锤百炼的表情。

    “你刚才不还在为自己的朋友愤然请命吗?”我瞅准机会再次拿他开玩笑。

    “请忘记那不愉快的小插曲吧。”德马尔厚颜无耻的样子喜感十足,相当讨人喜欢。

    “您知道的,事实上我同他们的关系也算不上友好,大家在一条船上时相互帮衬帮衬,现在我跳到您的船上了,大人,他们的死活与我何干呢?”

    走私贩子眯着他青灰色的眼睛,拐进一条巷子里不见了,看来换船需要准备的事情挺多,陪他来的罗洛安静侍立一旁,清楚我会有话问他。

    “城里怎么样?”

    “暗潮涌动,教廷和贵族、贵族和贵族之间都有解不开的根本矛盾,团结在一起简直貌合神离,跟掺进麦粒中间的石子一样明晰。”

    罗洛望着德马尔离开的方向说道:“这个走私贩子活像条无孔不入的泥鳅,到处串联投机,不过奇怪的是他做这些并不避着我,有时好像故意让我看到似的。”

    这就是老德马尔的聪明之处,与其偷偷摸摸,还不如光明正大的摆明自己的立场,情势危急下狡兔三窟是谨慎之人常用的办法,藏着掖着反倒显得两面三刀,索性亮出底牌让大家彼此心照不宣。

    “有矛盾是好事,这样我们才有下手的机会,要是敌人铁板一块,敲打起来就要费些时日了……”

    我转身走进侍从布置好的宅院,这里曾经是位高级神职人员的别墅,巨大的廊柱支撑着宽阔的天井,一方清澈的池水中央喷泉习习。

    我慢悠悠的踱着步子,绕开白色大理石台阶上染着的斑斑血迹,看来伊斯皮在接收的时候遇到点困难,不得不采用非常手段来同房子的主人讲道理。

    “话说回来,我想问问你,德马尔在城中同他关系最差的贵族是谁?”

    罗洛抿嘴想了想,半天吐出个名字:“曼蒂尼斯-塞尔吉乌斯,您应该比我更了解他。”

    “我记得。”

    光是塞尔吉乌斯这个姓氏就足够如雷贯耳的了,更何况这位曼蒂尼斯大人,曾在我的册封典礼上赠送过一枚鸭蛋那么大的珍珠。

    “出身那不勒斯的掌权家族,事情变得有意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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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桌上摆满了伊斯皮搜刮来的各色时令水果,硕大的果盘里堆着紫葡萄、无花果、番石榴、甜瓜和其他小浆果——草莓、蓝莓、樱桃、桑葚跟覆盆子,以腌橄榄为主的干果摆在另一个盘子里。

    这些糖腌的干果包括核桃、榛子、杏仁、栗子和松子,丰富程度简直不亚于后世。我满意的坐在一张铺着厚呢绒的椅子上,随手在两个盘子中间挑挑拣拣,不知道先吃哪个才好,经历了那么久的枯燥行军,突然面对如此琳琅满目的食物一时间竟无从下手。

    正纠结着,门外喧哗阵阵,只见士兵押着几个神色沮丧的人经过天井,从他们的穿着判断,应该不是什么显贵。

    “罗洛!”

    我终于决定先拿红彤彤的草莓开开胃,它又圆又扁的可爱模样,虽然赶不上后世人工培育的那么大只,却同样诱人可口饱含汁水。

    “刚才过去的那几个人是干嘛的,怎么直往后面走了?”

    罗洛目不斜视的盯着我脑门上方的位置回答:“据我所知好像是伊斯皮大人找来的厨师,要为您同诸位大人准备丰盛的午宴。”

    他可能忘记自己已经被册封为骑士,在称呼上一时半会还改不了口,仍旧称伊斯皮为大人,不过凭那个绣花枕头的身份和资历,叫声大人也不唐突。

    “他倒是有这份心思。”

    我轻轻地哼了下鼻子,语气中说不清是受用还是不屑:“你搬把椅子坐在我边上,这两大盘我一个人消灭不了。”

    罗洛了解我的为人,可能猜到会让他一起坐下品尝水果,但依然很感动的弯腰行礼,这孩子跟我久了,愈发客套起来。

    “对了,顺便叫卢卡和比尔斯进来,大家都不是外人。”

    四个人围坐的气氛明显热闹不少,卢卡是个粗人,比尔斯年纪小,自然没什么规矩,罗洛也被感染的逐渐松弛下来,我们一边吃着水果一边谈论罗马的见闻,说笑着相当的惬意舒服,转眼即到午餐的时间。

    世人都道罗马富庶,无论贵族还是平民皆乐衷享受,可惜我每次行色匆匆,宫廷的宴席又偏重德意志风味,以致来过这座美食之城多次,均未品尝过地道的罗马风味,来自弗兰德的伊斯皮虽说打仗手段差些,可发现珍馐佳肴的时尚神经丝毫不差,远强于我们这些只知填饱肚子的蛮民。

    众人来到正对天井的主厅,仆人们早已布置停当颇具罗马特色的u形长桌,屋子里毫不吝啬的用昂贵的香料熏得香喷喷,几个乐师正在角落里忙着调试手上的乐器,先到的贵族骑士乱哄哄的挤着瞎坐。

    留出上首最尊贵的几个位子,饶是我不想浪费时间在吃饭上,此刻也欣欣然落座,这种规格的盛宴让我想起后世精英阶层常见的餐会,情不自禁的希望体会一把。

    待众人坐定,站在门口的侍从官敲了敲权杖清场,逐一唱出贵族的名号,冗长枯燥却声音洪亮,等不及的几个小贵族瞅着桌上装饰用的配菜眼热,偷偷地放到嘴里尝鲜,没想到菜品未熟,涩得口舌麻木,很是出了洋相。

    唱名完毕,侍从官退到一旁,仆人鱼贯而入,开始往桌上布菜。

    先上的是清淡开胃的数道前菜,有蔬菜和小扁豆拌醋,盐渍的羽衣甘蓝;一堆叫不上名的野菜煮到烂熟,用强烈芬芳的香料调味,配以冬葵、葫芦巴、蓖麻和酸模;随之而上的腌制水果蔬菜,包括橄榄、甜菜、芦笋、四季豆、卷心菜、洋葱、小茴香、蘑菇以及难得一见的松露。

    几个精致的雕花木盘里盛着炖蜗牛、煎蛤蜊、生海胆和小干鱼,一道未放任何调料的煮睡鼠静静地躺在盘子里,仿佛正酣睡香甜,最后端上的是同前菜一起喝的开胃酒,有个好听的罗马名字马勒萨姆,是清葡萄酒和蜂蜜的混合液体,泛着醇黄的颜色引人食指大动。

    每道菜放到桌上,必让没见过世面的贵族们大呼小叫的哄抢,他们确实从来没见过如此丰富的菜肴,甚至有人把这些当成主菜,没命的往嘴里塞着。

    老德马尔,我脑海中闪过走私贩子肥硕臃肿的影子,没错,就是他,这顿饭里定然有他的帮忙,否则任凭伊斯皮把整个罗马翻个底朝天,也弄不到这么多的食材。

    前菜端上桌的同时,角落里的乐师演奏起欢快的歌谣,里拉琴和簧管的齐鸣分外悦耳,好像无数百灵鸟正婉转歌唱,很是助兴。

    精致且分量不多的前菜瞬间被众人裹挟一空,宴会进入程序,真正的主菜即将隆重推出。

    宴会的主菜通常由各种各样的肉类构成,猪肉是最常吃的,两个仆人抬着面板那么大的餐盘走进大厅,上面摆着一只炙烤均匀泛出油光的乳猪,眼睛和嘴巴里塞满用来提香的无花果。

    仆人把餐盘放在桌子当中,其中一人割下烤猪的和耳朵,整齐的叠在另一人捧着的盘里,恭恭敬敬的奉于我面前。

    “这是什么?”

    我拿银针拨弄一小段切细的肉丝,问侍立在身后的伊斯皮,银针是随主菜一起的餐具,用来挑食难取的蜗牛肉。

    “这是猪的。”

    伊斯皮面不改色的回答,丝毫不在意我恶心欲呕的表情:“小乳猪的、和耳朵,是整猪身上最好吃的部分,向来用来款待尊贵的客人,我看您还是入乡随俗吧。”

    话音未落,第二道菜已经上桌,吸引了大家的目光,我趁机偷偷地推开盘子,也注意新上的菜肴,立即吓得目瞪口呆。

    这竟然是只天鹅!是的,天鹅!拔了毛光秃秃的样子远没有生前优雅,但从身段上仍可窥见一斑,鹅身覆盖油渍的橄榄,周围涂着浅棕色的鹅肝酱,卖相十分诱人。

    伊斯皮细心地帮我拨开未化的鹅肝酱:“其实整块鹅肝入菜方为极品,这鹅肝是催肥的,品相差了太多。”

    字里行间全是美食家的资深口吻……bqg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