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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七十三章:脱缰野马

    有一句应用很广的俗语,叫做如脱缰的野马般,引申为事情发展到不可控制的程度,就像一匹桀骜不驯的野马挣脱笼头,扬起四蹄恣肆的奔驰在大草原上。

    在强忍住胃里不停上涌的呕吐物时,我脑海中竟然出现这句话。

    现在的情势正如其所述,奔驰的骑士如同马力强劲的跑车,一骑接一骑的紧紧跟随在奈梅亨的飞龙战旗后面,若是居高临下的俯瞰场面肯定非常壮观。

    锁环碰撞的声音为这次冲锋添上节奏鲜明的交响,好像千万个整齐摇动的沙锤,枞木制作的长矛尾端挂住马鞍侧面的环扣,使得骑士们能腾出手来娴熟的操控着战马,在发起最后的冲刺之前,必须将马力提高到极致。

    转过碎石嶙峋的坡地,教廷军队驻扎于半山腰的帐篷已经遥遥在望,它们仿佛雨后冒出的小蘑菇,花花绿绿的颜色自上而上杂乱无章的排布着,越往山顶的帐篷越华丽和铺张,越接近谷底的帐篷越破败不起眼,等级俨然分明。

    代表教皇驻跸的黄白两色为底的圣彼得十字旗,伫立在显眼的位置张扬舞动着,提供给参与叛乱者精神上的慰藉,让他们认为自己是在为主作战。

    虽然有些猝不及防,但奈梅亨军队冲过几座山丘的时间,足够叛军布置简单的防守,况且大军宿营过夜必设阻栅,只要把它们首尾相接的连成一线,便能在一定限度上瓦解骑兵的冲刺。

    果然,当我被叛军调动的号角惊醒回神的瞬间,视野之内出现许多忙碌的标枪兵,他们正在整队。

    标枪兵是地中海地区,特别是继承希腊,罗马军事传统军队的重要组成部分,区别于南下北方蛮族常见的弓箭手和掷斧兵等远程兵种,他们在战斗的开始阶段,以排山倒海的力量投掷标枪,来动摇敌人的士气,这样就可以取得最大的心理威慑效果,为主力部队打开突破口。

    曾经的罗马军团的士兵,通常都携带着标枪及短剑,一轻一重两种兵器相互配合作战,罗马帝国依靠这种战斗力强悍的军团冲出了意大利,经过一连串几乎很少吃败仗的战争,征服了整个地中海地区。

    “咣!咣!咣!”

    跟在身侧的罗洛用长矛敲着我的头盔,提醒面前的凶险状况,我扭脸投给他一个心领神会的表情,也不知道对方能不能看清,差不多同时另一侧的传令兵接到罗洛发出的信号,用力一扯扛在肩上旗杆的绳结。

    “呼啦!”

    耀眼的明黄色大旗,突然受力的迎风飒飒飞舞,猎猎招展的声音甚至盖过马蹄的轰鸣。

    随着旗帜的飘扬,骑士们款款拽动缰绳,自小受过系统训练的优秀素质体现出来,跑疯的马儿乖巧顺从主人的命令,以擎旗骑士为中心分成两队,好像上纺车的杂乱羊毛线突然有了规矩,循着纱锭的指引编织出细密的纹路。

    这是骑士冲锋的常用方式,一段时间的高速冲刺,让马匹达到高亢的兴奋点,然后训练有素的骑士,在驰骋中进行队伍的整编与排列,放平长矛完成俯冲的最终准备。

    叛军那边还在如火如荼的集结着士兵,骑士和重步兵的编制要长些,不过本来就驻扎在山丘谷底的杂兵压根不需要整队,想拿他们当炮灰的教廷,更不会浪费宝贵的时间,只要这帮衣衫褴褛、完全凭借宗教狂热和迷信权威武装起来的乌合之众,能尽量阻滞奈梅亨骑士的进攻,就算全打光也不要紧。

    把长矛死命夹在腋下,我将注意力集中于笔直的矛杆和锋利的矛尖之间,计算待会木屑飞溅的角度,无论多坚韧的木质,在刺中目标刹那都会碎为齑粉,所以平日里骑士必须预备至少两根长矛,而被授予持枪侍从头衔的仆从,主要工作便是帮助主人及时更换损坏的长矛,若身处险境可以使用骑士的长矛自卫,这份荣誉绝非一般人能够获得,地位仅次于负责打旗和辅助作战的持旗侍从。

    对面叛军的阵容中,吆喝起一长串听不懂的拉丁语,配着剑拔弩张的场面分外滑稽,其实用不着听懂,标枪兵跃跃欲试的动作谁还不明白吗?我们冲进了敌方阵地百步的范围之内,这段距离正是标枪的有效杀伤半径。

    “上帝赐予我勇气和力量吧,最好再来点好运!”

    我喋喋不休的祈祷,闭上眼睛想学着放空自己,可惜不住颤抖的眼皮,出卖强装镇定的内心,每次身先士卒的冲锋,不亚于去鬼门关上走了一遭,生存或者死亡全在冥冥的一念之间,用贵族圈子流行的话来说,这叫从死神的羽翼擦肩而过。

    “上帝保佑德意志!上帝保佑奈梅亨!勇士们,前进!”

    长矛的尖端微微冲下,这样能借助惯性以千钧之力将任何试图拦截的防御捅个对穿,循着我的命令骑士们纷纷放平长矛,交织成箅子般的枪阵。

    “ncio!”

    这句话不需要翻译我立马听懂,往来意大利多次这个单词经常出现在各个战场,仿佛挥之不去的梦魇,每次被人吼出,都会伴随着那种我最不愿意听到的声音。

    没错,就是箭矢破空的声音。

    而这次,数不清的标枪划过天际的动静迥然不同,它更厚重,更具压迫感,很像二战德国闪电战所使用的轰炸机,撕扯空气发出的凄厉尖叫,带给受众极大的心理压力。

    “我的亲娘啊!”

    见识到标枪齐射威力的我顿时吓破了胆,慌乱的下意识母语脱口而出,生活在一千多年后的亲娘,显然没办法搭救她亲爱的儿子,能否躲过此劫只能靠人品和运气了。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我的运气向来不错,似乎真的笼罩着开挂的主角光环和金手指,但愿幸运女神与我同在。

    眨眼功夫标枪便如雨点一样从天而降,变态重力加速度与射程完美结合,被命中者立仆倒地,其杀伤力远远超过马背民族的复合弓。

    “刺啦!”

    金属在里任意游骋,不禁令人想起炎炎夏日,用快刀劈开一个熟透的西瓜的痛快。

    为了提高命中率,有时也为了增加投射距离,标枪的末端缠绕着一根绳索,射手在投射的霎那间用劲一拉,使标枪旋转着向前飞去,立刻穿透锁甲和头盔。

    人间地狱!

    人仰马翻的哀嚎,碎成微不可见的粒子钻入耳廓,准确抓住神经薄弱的部分肆意兴风作浪,即使是勇敢如参孙的巨人,都熬不过心灵和感官的双重折磨。

    打磨锋芒的标枪,连同骑士和战马一齐贯穿,以残忍的方式收割着生命,飞溅的鲜血与肉块狠狠扑面,道不清的恐惧开始滋生疯长。

    第一轮打击下来,跟在左右的已经没剩几名骑士,而不知被上帝眷顾,还是玩弄的我不得不硬着头皮继续冲锋,这种时候想让战马停下来绝对痴心妄想,那要付出粉身碎骨的代价。

    虽然奈梅亨骑士遭受到巨大的损失,但冲锋仍旧不可逆转的持续着,敌人的如意算盘落空,他们投掷完手中的标枪,只能拿起长短不一的各式武器,祷告上帝施予自己全身而退的机会,同漫山遍野突进的骑士做对手,不是谁都可以从容淡定保持勇气的,更何况对方披着全身重甲倏忽而至。

    “杀!”

    我瞄准一个面相凶狠的男子,后者受伤的吊眼给人一种阴郁诡异的感觉,活像乡间小路边先民雕刻的鬼怪石像,吓唬胆小的孩子不敢走夜路,我夹紧马肚伏低上身,把力气汇聚在持矛的右臂,在双方并肩的刹那猛地刺出。

    吊眼男是个十足的老兵油子,接下来的动作迅捷且出乎意料,只见他蓦一侧身,灵巧的让开泛着致命寒光的长矛,就势抓住木杆往前一送,巨大的惯性险些将我摔下马背,多亏自己及时撒手,索性由对方拉走长矛。

    突然的脱力让吊眼男摔个趔趄,我手忙脚乱的摸向腰间寻找长剑,这功夫他已经被远远甩开,攥着夺来的长矛迎面横劈下一位冲锋的骑士,我回首懊恼的张望,吊眼男消失在摩肩接踵的人群中。

    奈梅亨的骑士仿佛排山倒海的滔天巨浪,撞上敌阵前的木栅只不过泛起小小的波澜,绽放出一朵朵鲜红的血花,他们毫不畏惧的前赴后继,伴着长矛刺中目标碎成的木屑很快撕裂叛军的防御,装备简陋的征召标枪兵连一个照面都没能顶住,像海边脆弱的沙堡,转眼崩溃逃散。

    “不要追击,冲上去冲上去!”

    我砍倒瘫在马蹄下求饶的倒霉蛋,焦急的呼喊杀得兴起越过自己跑远的同伴,但这点声音叫战场的嘈杂掩盖得微不足道,好几个骑士又追着加入,我们无可奈何的跑叉了。

    “传令兵,传令兵!”

    眼见身边的骑士如春风拂过的蒲公英球般纷扬四散,我满头大汗的寻找扛旗的传令兵,现在也只有他可以尽可能左右队伍的动向,不过对此我并不抱太大希望,除自己的直属骑士,剩下那些临时拼凑的联军,打惯了赶鸭子似的混战,纪律于彼还不如拴马的绳子管用。

    没有真正参加过战争的人,永远也不会了解战争的残酷,他们只会疯狂愤怒的叫嚣杀戮和征服,好像堆积如山的黑火药,只需小小的一星火苗便能将其点燃,爆发出摧天毁地的力量,而这种巨大的爆炸力是可怕的,因为它不会区分朋友与敌人,在澎湃的火焰面前,任何阻碍都会被吞噬、毁灭,所以伊拉兹说过,战争只能让那些未经历它的人感到快乐,也只有这些人才会感觉战争充满浪漫的幻想。

    曾经的自己坐在图书馆宽敞明亮的落地窗前,品着热气氤氲的咖啡读到这句话时,并未产生多少腑内俱震的共鸣,反倒觉得作者的观点懦弱而可笑。

    对一个男人来说,有什么可以比热血沸腾的搏杀,更能展现雄性荷尔蒙的魅力呢?但命运总是让人始料不及,当我来到这个需要每天殚精竭虑,时刻保持戒备和提防的时代,真的要依靠手中的刀剑来保护自己以及家人,把杀人与战争作为每日必须的家常便饭时,才深刻的从身体的每一个毛孔感受到战争这个人类最大敌人的阴险。

    上帝赐予他创造的宠儿以智慧,却忘记消去他们骨子里的贪婪,从该隐因妒杀了自己血亲亚伯的那一刻起,战争的阴影便再未远离我们,于是乎,它成为大家活下去的必修课。

    玩过《骑马与砍杀》的人应该都知道,以第一人称视角砍人不是件那么容易的事情,更何况你得骑在高头大马上挥舞长矛和宝剑的同时,注意不让锋刃刺伤自己的坐骑,还要保证战马不会被张牙舞爪的敌人吓到而把你摔下来,以及攻击面前敌人的时候失去保护的后背与侧翼的安全……

    如上种种照顾周全,你才有可能在像电影里演得英雄们那样,勇猛的砍倒敌人之前首先留住小命。要是哪个不开眼的倒霉蛋好死不死的正好撞到枪口,这份幸运就足够连开十期大乐透的头奖了!

    我所说的绝非危言耸听,颠簸的马背虽说能帮助你快速进入战场,并获得无可比拟的冲击力,但它绝非舒适的作战平台,你可以试试坐着破拖拉机颠个七晕八素,然后再找人比划,两者的乘坐体验是相同的。

    接连错过几个砍杀对手的好机会后,我终于放弃干掉对方的打算,后者似乎也明白这个骑在奇怪高马鞍上的家伙,驭术并不十分优秀,转而追着掠过自己身边的另一名奈梅亨骑士跑开。

    我一边感激着对手不恃强凌弱的骑士精神,一边愈发卖力的寻找扛旗的传令官。

    战场上厮杀的双方专注于正进行的战斗,谁也不会把精力放在盯着个同其他人没啥区别的骑士身上。bqg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