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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1章 新恶势力的登场

    作者上次发大纲就是因为想到了后面应该怎么写,这两天作者灵感迸发,忍不住就把第三卷将要结束的片段写了下来

    ps这段是真正意义上的虐文,起码我自己写出来都觉得很虐,这章只是一个开始,这周还会发好几章这样的,和前几章写的主线剧情没有任何关联,因为他需要前面的剧情和中间很多剧情衔接,给这段做铺垫以后你们才能看懂,大家现在就当一段番外来看吧,主角依然是之前的人物(比如说这张里的蔷薇是唯一一个我写出来和之前人物名字一样的人,不过从化的描写,你也应该能看出她完全没有之前蔷薇的记忆)只不过暂时不透露他们的姓名,看看你们能不能猜到。

    初春时节,刚刚过了春节,即便是那些还没来得及撤掉彩饰的建筑物,也显得要么过于浓妆,要么毫无生气。如今的人们已经不再像以前用传统的方式走街串巷挨家拜年,相反,人们都拿起手机,给自己的亲朋好友发一个红包,或者是大家时间在互动交流平台上,通过整个群的语音相互对话来交流,因此在大街上基本看不到人,偶有一两个流浪汉从街上走过,也因为寒风凛冽而加快了步伐,回到自己街头露宿的小窝中,但这唯一走过的人。方还显示这座城市的生机。短短的十几年时间,这座城市已经为微洞技术民用化,大部分人可以直接享受它的便利。但是,当地一家酒吧却异常火爆。从外面能看出来,那家酒吧原先占地面积不大,而且几乎快要倒闭的样子,因为旧有的酒吧标识,有一块已经脱落了很久,所以连痕迹都没有留下。很明显,他是最近才刚刚翻修过,牌子上还有以前的字留下的痕迹。但现在它不仅面积扩大了一倍,而且豪华了不少。这十分难能可贵,因为在现在这个网络十分发达的时代,人们大多已经习惯了一个月,甚至一年都不出一次门,就连办公也是在家。

    其实这种性质的酒吧,相对而言已经不像是酒吧了。他打着酒吧的名号,干着一种从古至今就有的更为原始的事情,当地的一些低俗的人,直接管他们叫做白房子或者青楼。

    当然了,怎么称呼对于酒吧老板来说,或许并不在乎,他现在正在柜台里面,静静地点着自己收到的钱。这个时代钱已经不多了,大部分支付已经移动化。

    “老板,今天有什么演出没啊?”一个手里还拿着酒瓶的人,摇摇晃晃地从屋外走了进来,他身上穿着一件皮衣还不算破,不过从他的身上满身的酒气以及言谈举止的方式就可以看出,这个人绝对是个流浪汉。

    “想看演出,单独还是群体?先掏钱!”店老板头都不屑于抬一下,他这种流浪汉大多只是来混场子的,他们身上带的钱很少,几乎无法承担单独“演出”的费用。所以一般他们就是掏一点钱,围着一个店里一般不会有人要求单独演出的女性,看她们穿着暴露,表演一些低俗的姿势,甚至都不能称为舞蹈或者演出。

    “老子看起来像那么没有钱的人吗?把你们店里最好的女孩给我找过来!”他左手还拿着酒瓶,右手从上衣兜里拍出几张大钞。

    “哼,我们现在也不比以前了。最近来了两个特别厉害的人,你这俩钱只够看她们群体演出。想要单独表演?五倍!”老板还是不把他放在眼里。这个流浪汉听到以后迟疑了一下,小声咒骂一句,然后嘀咕着什么:“算了,群体表演就群体表演。”他看着演出牌子上,这家酒吧不叫那些女孩子的名字,那些相对出名点的人多的都用花来命名,比如排在最醒目位置的蔷薇、荷莲、玫瑰,剩下的只有字母。

    “看牌子,小莲,2号演播厅。”老板把钱拿下来,头也没抬。

    那个流浪者是你新起的标识,很快就找到了2号演播厅,所谓的演播厅,其实仅仅是一块有舞台,有几个座位的地方。那个流浪汉带着醉意进了门,但是进门后的场景却让他醉意全无了。

    一个穿着极为朴素干净的女孩坐在台上,拿着一把吉他轻声地弹唱着。她的外表穿着,与这所酒吧里的所有其他女性都不一样。她几乎没有化妆,脸上带着那种最自然的美,但即使是这样,仍然完爆这里的所有其他女性。她的脸上,不用任何化妆品,皮肤就已经非常的白皙而柔滑,而口红眼线和眉笔更是根本不需要,这一切生在她的脸上就已经相当的完美了,如果再进行额外的装饰,只会适得其反。她身着一件浅青绿色的外衣,下身是一条纯白色的裤子。虽然看她的人中一大半,还仍然是那些举止相对粗鄙的纨绔社会子弟和稍微有钱的流浪汉,但是她丝毫不在意底下那些人的污言秽语以及对她的指指点点,似乎这里不是一个类似酒吧又类似白房子一样的卖唱的地方,而是在她自己的家中,她在为自己的男朋友弹一首最喜欢的曲子。这个流浪汉一开始还以为自己进错了地方,因为如果不是再三确认这是酒吧,他还以为这是在学校里看到一个优秀的校花,在文艺晚会上表演。他看着她修长的手指在吉他上轻轻划过,一个个优美动听的音符就这样从她的指尖飘出,飘到整个屋内,给那些或懂或不懂欣赏的人。

    那个流浪汉在屋里静静地找了一个位置坐下,以一种极其认真的姿态倾听着她的演出。虽然她的弹唱水平不是专业的,但是她的气质却是那些能上得了综艺节目的人所都没有的。她的歌声像她的人一样,很纯粹,很洁净;就像天使的手轻轻抚慰着所有受伤的人的心灵,让他们找到回家的路。他完全痴醉了,以至于在这里不知不觉间待到了很久。直到好几首曲子弹完,她起身离开,这个流浪汉才反应过来。走出大门的时候,他甚至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迈开这双腿的。

    以后的几天里,他每天都在听这个女孩的唱歌,他似乎已经深深的被她迷住了。不过这个流浪汉身上并没有多少钱,于是他当掉了那个他也不知道该怎么充电的手机,反正他对过去的一切基本上都没有什么记忆。随着听这个女孩唱歌的时间越来越长,他越发的感觉自己不能自拔。他很想要一次单独表演,但是他没有钱。最终,在无数次心理挣扎之下,他当掉了身上那颗泛着炽热光辉的红宝石戒指。他知道这么做可能对不起过去的自己,但反正过去的自己给现在的自己什么记忆什么财产都没有留下,那还要它干什么呢?

    “老板,那个叫荷莲的女孩,我要她一次单独表演,一整天!”他一下子拍出好几十张百元大钞,对着店老板说。

    店老板点了点他拍下的钱,似乎是勉强地点了点头:“好吧,不过我可先提醒你,她这个孩子卖艺不卖身的。曾经有一伙人想要在他唱歌的时候,上去强行干她,但是被那个叫蔷薇的红头发女孩拦住了,她似乎会些格斗术,那些人都不是她的对手。从此之后也就没有人敢打这个女孩的主意了。后来也有人买过他单独表演,但只要他单独表演蔷薇,那个女孩就总会时刻关注着动向,以至于没有人能占到便宜。”店老板把一张证明单拿上来,然后开始喋喋不休。虽然不知道这个家伙从哪突然来了这么多钱,但他把这个人和其他人都当成想要她身体的人了,而对于老板来说,单独表演,基本上等于发生关系。在那个流浪汉似乎根本没有理他的喋喋不休,没等他说完,就直接拿起她的单子,朝着屋里去了

    你们觉得这个流浪汉会是谁,那个女孩儿又是谁呢?猜对的人多的话,我就提前揭晓,并且该更正文就回去更正文,没什么人猜对的话,我就一直吊着胃口哦。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