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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0 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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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澜望着方初晴,觉得她特别可笑,但是也。。。。特别特别可爱。有一种说不清的风情。。。。直率、自然、引诱着别人却茫然不知。此刻她紧挨着他,差不多是倚在他身上了,令他半边身子都热乎乎的,随即连心也融化开来,好像他这一生都是等这一刻,等这样一俱,能跟他在最简陋的环境中享受最平凡的幸福。这时,他从小到大都盘亘在心头的被排斥感,那种格格不入的感觉也没有了。仿佛这个山d就是全的家,他真正的家,他一直渴望的归宿。

    就这样,两人你一口,我一口,相亲相爱的把这盆健康美味都吃下了肚,再加上勾火的烘烤,身子慢慢热乎了起来,再也感觉不到寒冷了。

    “可惜我买的东西都在张扬和王强那儿,不然我可以请二爷喝酒,听说哦,那个百安烧刀子酒很够劲儿的。”吃饮了肚子,方初晴心情愉快,自然就口头上大方起来。

    不过她随即想到两句谚语:一、饱暖思y欲。二、酒是色媒人。现在d内温暖如春,两个成年男女吃饱了没事做,而且互相早有暖昧情绪,再来点酒的话。。。那不是自动送羊入虎口吗?不行,要转移某些冲动动物的注意力。

    第六十一章节 公平精神

    她转着心思,连看也不敢看沈澜,支吾道,“怪无聊的,不然你给我讲讲你带兵打仗的故事吧?”

    “那有什么好讲的?”沈澜对这个提议嗤之以鼻。

    “讲嘛讲嘛,我从小就崇拜英雄,一直无缘得见,今天好不容易有机会了。”她再度大拍马p。

    沈澜没办法,又喜欢她挨着他的感觉,怕如果不同意,她立即坐到别处去,只得磕磕巴巴地讲了些他觉得还算有趣的故事。不过他实在不怎么会讲,通常就是起因,过程,结果,讲过程时还特别简练,所以他哪是讲故事呀,纯粹是做军事学术报告。

    方初晴听得哈欠连天,不过她又不敢睡,怕万一被非礼怎么办?倒没想想从和政城到北境的路上,她和沈澜两人一直住在一个帐篷里,她什么不像话的睡姿都被人看过了。

    “算了我还是给你讲吧。”她想到一个主意,就讲“一千零一夜”好了,反正那故事是神魔鬼怪,还一段段的,特别适合孤身男女之间。只是千万不要讲“十日谈”,否则她立即就会被吃掉。

    她很怕沈澜今晚对她有兴趣,因为她不想拒绝她,可是又不愿意接受。在这种矛盾的心态下,真出点什么事难免伤人伤已。

    “倒不如给我讲讲,这么久了,你真的一点也记不起以前的事吗?”沈澜突然c口道。

    方初晴一愣。

    这身体不是没有残留意识,而且她个人感觉,桑青的身体留下太多记忆痕迹,只是她一直想不起来什么,除非遇到刺激的事,才会在脑海中闪回些破碎的片段。但,那太抽象了。她抓不住。

    为此她觉得,桑青肯定不是一个普通的女人,不然灵魂都仙去了,r身中哪会暗藏着那么多秘密呢?甚至,她怀疑桑青临死时对这r身做过些什么。她没有证据但就是有这种强烈的感觉。而这感觉让她时常不安,但由于她鸵鸟且大大咧咧的性格,令她把这一切自动忽略掉了,总认为车到山前前必有路,船到桥头自然直。每天活在寻找过去的烦恼里,重生还有什么意义呢?还是走一步算一步,哪儿黑哪儿住店

    吧。

    “玩真心话和大冒险呀。”她假装无所谓地摇摇头,借机道,“但是我确实没回想起什么。不过。。。二爷应该多带我出来走走,尤其是靠近图国那边。你们不都说我是图国人吗?也许熟悉的环境会令我想起些什么。说不定,会有人认识我呢。哦,对,肯定有人认识我这张脸,不然怎么会追杀我,虽然我绝对不是他们要杀的人。关于这一点,我很清楚地知道。”

    “去年憋了一年,今年图国很不安生。现在边境到处在打仗,不是闹着玩的。”沈澜目光一闪,拒绝了。

    “那我想不起什么,也不打算想破脑袋。”方初晴耸耸肩,“很多事都是有定数的,多想无宜。”

    你就不想知道你前面 的男人是谁?孩子又在哪里吗?沈澜想问,但终究没说出口。

    而他的沉默,令气氛一时尴尬,方初晴连忙转话题到沈澜身上道“别总说我,二爷呢?跟我讲讲你的奶娘和苏味,这两人貌似是你唯一动过真感情的。”

    话一出口,她就感觉沈澜的身子一僵,似乎被戳到了痛处了似的。她有点害怕这样,于是想向旁边靠近一点,不要离火山口那么近。哪成想才一动,沈澜就伸出手,把她按在原位置上,两人仍是肩碰着肩,甚至感觉肋骨都蹭 到了一处。

    她心里怦怦乱跳,不敢稍动,却听沈澜幽幽地道,“你说这话,真该打你一顿,说得我好像是个没心的人。难道我不爱我的大哥吗?难道我不是把太太当亲娘看?难道我和皇上之间是没有感情的吗?”

    “我不是这个意思。”方初晴否认道,“不然你都给我讲讲,我们彼此了解一下,说不定以后不会吵了。”

    不吵吗?那倒好。沈澜想着,而且他想对她说心里话,好像她全能明白似的。这各亲切又亲近的感觉很奇怪,莫名其妙就出现了,令他非常纳闷。他一向喜欢什么事都埋在心里,对大哥和皇上也不讲,但他愿意对方初晴倾述,仿佛对她说说,就能把心头的重担卸下来似的。

    就像今年的除夕夜,他无缘无故就把小时候听太太讲画的事说了,还有自己那无时无刻不在的格格不入感。说完,他感觉轻松极了,又感觉似乎和她共同拥有了秘密,实在话,两人的关系因为这些而接近了不少。

    现在,他对她是亲密朋友的感觉吗?还是。。。。

    “一人说自己的一件事。”沈澜很理解“公平”精神。

    方初晴暗翻了一下白眼,没想到异时空古人是那么不好糊弄的。

    “我小时候在沈府里受尽欺凌,是我的奶娘拼上自己的性命保护了我,宁愿自己挨打受骂,也努力让我感到快乐,最后更因救我而死。所以我说,她才是我的亲娘,可惜她走得太早,看不到我的今天,也不能享受我能给她的幸福。”他说到这里时哽咽了一下,然后继续平静地道,“至于生我的那个女人,我几乎没什么印象了。只记得,她长得很美,不然老爷怎么会看上她?”

    他不称沈之道为爹,可见心里的隔阂有多深,但他提起奶娘时,眼神中却闪过痛楚和温柔的神色,显然奶母之间的感情是很深的。想来也是,对一人处处被敌视的小孩子来说,那个伟大的女人给了他最初的保护。而如今子欲养而亲不在,他心里一定很痛吧。

    “{你的奶娘来生会有福报的。”方初晴情不自禁地握住沈澜的手安慰,“来世你见到她,一定要努力还她的恩情。相信我,有机会的。”

    “是吗?”沈澜反手握住方初晴的手,一瞬间有些不知所措,童年记忆的酸楚立即涌上心头,还有不能报答奶娘的遗憾,那心中永远的伤痛,每当想起这样,他总是不能自持,还好现在他身边有她,从

    她柔软温暖的手掌中,他感到了安宁。

    “至于苏味。。。她不是我第一个女人,但却是我第一个真心喜欢的。当年我在鬼门关前徘徊,是她救了我。每天我睁开眼睛都能看到她,要我如何能不倾心?可惜,最后她却离开我,因为我不能给她想要的东西,她注定是要高高在上的。”沈澜直言不讳,而且声音直白,显然对这段情已经释怀了。

    “原来,你喜欢护士型的人物。”

    “什么护士型?别胡扯,现在轮到你回答问题了。你喜欢皇上吗?”他突然问,话题转变之快,令人无法反应。

    “谁能不喜欢?”方初晴故意气沈澜,“他又英俊又文雅,地位高,可没什么架子,心眼儿也还算好。”

    “你喜欢景鸾吗?”他又问,跟得很快,方初晴甚至没想到现在应该轮到她来问了。

    “他也是万人迷。那么温柔,那么聪明。。。”

    “那。。。你喜欢我吗?”

    天,重磅炸弹藏在这儿呢。

    第六十二章节 旧疾发作

    方初晴脱掉了衣服。

    虽然只是外面的罩衫,但却令沈澜又惊又喜。惊的是方初晴这种大胆的行为,喜的是她居然用这种方式对他表达感情。他惦记她不是一天半天了,可是却不敢太随便。不知何时,他开始尊重她的人格,把她同其他女人区别对待,平等地顾忌到她的感受,虽然她只是个奶娘出身的人。

    不过现在她这样主动,那当然无须再忍。。。。

    可他等了会儿,方初晴却没有另外的举动,只是表情略有尴尬。

    “我忽然记起了一点事。”方初晴抓了抓头发,“在我家乡,大家玩一个游戏叫真心话和大冒险,就是这种一问一答的形式,如果有人不想回答对方的问题,基本上就要脱掉一件衣服。”这游戏她在现代时经常玩,习惯了这种方式,所以下意识的就这么做了。

    沈澜一听,顿时又是失望又是开心 。失望的他刚才想得太美,结果满不是那么回事。开心的是,方初晴不肯回答这个问题,就说明她肯定是喜欢他的,不然为什么不干脆直说?他不禁有点得意,倒没想过也许人家是讨厌他,怕说出来比较伤心呢?

    “现在轮到我了。”方初晴摩拳擦掌,“你喜欢梁竹月吗?”

    沈澜皱了下眉头,不明白为什么方初晴问起这个,不过他这人一向公平,因而老实回答道,“她与我们兄弟,还有皇上是青梅竹马,不能说没有感情,皇上甚至还喜欢过她。而我大哥与她成亲,固然有政治与利益的成分,并非两情相悦,但婚后对她很不薄。可惜她后来就得刻薄寡情,还做了很多错事,但我们仍然不愿意惩罚她。说到底,她是个看不开的可怜人,而今死者为大,既然她已经去了,过去种种,不提也罢。”

    方初晴只是随口问问,而且设置的问题有报复的成分,没想到沈澜回答得这样详细,令她觉得自己实在很不君子。不过事已至此,她的好奇心已经被吊了起来,于是问,“你喜欢苏味吗?”

    “不喜欢了。”对这个问题,沈澜想了几秒钟,忽然觉得之前横亘在心头的被背感,不知何时已经消散了。当年,苏味伤他不可谓不深,以至他决定终于不娶。这倒不是因为对苏味不能忘怀,而是再也不能相信男女之情。可曾经以为胸口的那道伤永远也不能消逝,结果它却如春梦,一去了无痕。

    这似乎是在方初晴出现后才转变的,难道在两人不断的互别苗头中,他所有的孤凉都得到了慰藉?方初晴那并不温柔的手,扶平了他所有的创痛吗?

    “你喜欢花罗吗?”方初晴再问,,有点点不自在。       这回沈澜毫不犹豫地摇摇头,甚至多一句解释也不愿意说。本来么,花罗只是他的床伴而已,其实花罗也未必喜欢他。在那女人的观念之中,男人是要换来换去才是真正的人生。

    “这就是人与人之间的差别呀。”方初晴叹了口气。

    沈澜问他喜不喜欢某人时,她的答应全是肯定的。而反过来。他的回答却都是否定的。所以说她的内心阳光灿烂,沈澜则大y人,因为他心中无爱,看问题总是看坏的一面。不过。。。。

    “你喜欢我吗?”这个问题不反问,就实在太笨了。

    沈澜望着方初晴,漆黑的眸子被火光映得发紫,似乎有火苗在眼神的深处跳动,害得方初晴从头到脚流过一阵不明电流,也形容不出是冷是热,总之是汗毛眼儿全缩紧了似的。

    半晌,沈澜才动了一下,但并没有直接回答问题,而是也脱掉了一悠扬衣服。不过她没有罩衫,脱掉外面的薄棉衣后,就剩下雪白的中衣了。

    于是方初晴也产生了刚才沈澜心中的那种想法,认为这行为是默认他喜欢她。

    她心里甜丝丝的,不知道他们这样互相问话,算不算一种另类的表白。那么接下来要怎么办?激情迸发,继而。。。野合?不,她不想这样,她要情色,这是有根本区别的。情,一定要在前面,而且还有一个重大的问题困扰着她,那就是沈澜把她当成什么女人。

    有好感,喜欢,都没什么了不起的。她需要真正的爱,而证明有爱存在的行为,就是他肯不肯娶她。

    照理说,沈澜是 不会娶她的,因为两人之间的身份地位差异悬殊。而且沈澜除了表示了些对她的好感外,并没有其他更深层次的表达。在这种情况下,她怎么可能将身轻许?如果她随便就跟他上床,那么她和花罗、晴翠又有什么区别?

    爱,也是需要自尊的。

    正犹豫着,就听到沈澜呻吟了一声,令她登时面红过耳。他不是自己yy,然后受不了了吧?男人较之女人本来就冲动很多,何况他是个在私生活上不怎么检点的男人。

    不过再细听。。。那呻吟不像是动情。。。倒像是受刑。

    转头一看,见沈澜捂着肩膀,脸色有点发白,挺直的鼻梁上还挂了几滴汗珠,在这种天气不太可能出汗的,除非是痛的。

    “我的天,你旧疾发作了吗?”一瞬间,方初晴心中的绮念一扫而空,凑过去,板过沈澜的脸,焦急地问,“景鸾说过,每逢下雪,你骨子里的寒毒就会发作,在和政城还好些。北境寒冷,你的疼痛会加重。”

    该死的图国!虽然她十之八九是图国人,但她现在真的好恨那个国家。如果不是他们趁着今冬气候温暖,没有大雪封山,结果四处侵扰他国,她和沈澜早就回京了,他也不用受这份累。本来,前些日子一直着他泡药浴,按理说病况应该改善了,可最近他常常要带兵打游击战,恐怕伤势又加重了。

    “很疼吗?”她再问。景鸾说过,如果冬y之日,沈澜旧疾发作的可能性加大。今天就是y天,不过她之前并没有联想到这一层。他这么强大,令人很难想象也会有虚弱的时候。

    “可能下雪了。”沈澜答非所问,又摇摇表示不碍事,可方初晴的心就那么揪着。

    她跑到d口去看,见沈澜的旧疾比气象预报还准,y沉发作的天空中果然飘起了雪花。

    怎么办?怎么办?这是她第一次看到他旧伤发作,要怎么处理呢?景鸾之前并没有告诉她,也许这就意味着,沈澜必须自己挨痛才行。

    第六十三章节 沈氏马场

    她返回d中,看沈澜笔直地坐在那儿,才片刻功夫,冷汗已经浸湿了衣衫。

    一定是他脱掉衣服造成的!方初晴立即判断。山d中不冷,但只是相对野外而言,她只脱掉罩衫就觉得有些起j皮疾瘩了,何况沈澜只着中衣?刚才两人挨坐着,守着火堆喝了热乎乎的粥,他可能出了些汗,之后猛然脱了棉衣。。。可能就是因为这个才诱发了旧伤反复。

    想想他曾经差点被图鲁砍掉半个膀子,她就恨死那个图鲁了。而不知为什么,一想到这个人名,她忽然很有感觉,厌恶的感觉,像是一下子跌 到在毛毛虫堆里。桑青不是和这个图鲁有什么瓜葛吧?

    不过现在不是想这些的时候,方初晴迅速跑过去,拉沈澜坐得离火堆近一些,督促他把棉衣穿上,然后再把什么行军毯、斗篷、她的罩衫,全披在他身上。

    “寒毒是内里的,这样不管用。”沈澜平静地道,似乎此时痛基的不是他。

    “自己知道,刚才就不要脱衣服嘛。”方初晴急了。眼泪汪汪。

    看着她真切地关心自己,沈澜心头软软,感觉再痛也是值得的,其实这次的发作已经不很严惩了,大概是药浴的功效,可就这种程度她就受不了了,他很庆幸好没让她看到他以前发病的模样。每次,都像死过一回那样。

    “不关衣服的事。”他轻描淡写的说,其实在喝粥时就有痛感了,但他忍着没说。

    “可你的手很冰呀。”方初晴摸了摸沈澜的手,然后又抚在他的脸上,感觉他像是冰雕的男人,又冷又僵硬。

    环顾左右,再没有取暖的东西了。一咬牙,忽然坐在沈澜的膝边,紧紧抱住了他,武侠小说里都有这样的桥段,男主发病,女主脱光衣服为男主取暖,第二天早上男主就会奇迹般的病愈,她一直不能理解女主为为什么一定要脱光,难道穿着衣服就不能取暖了。她不信,她今天就要试试!

    而沈澜,没料到她会有这样的举动,先是吓了一跳,然后立即就觉得那渗透入四肢百骸痛感减轻了很多。原来,心窝暖和,身上就会难受了。

    他没说话,只轻轻环住方初晴,有人跟他一起抵挡那一波波的痛苦,是他从没想到过的事情,就连当年的苏味也不曾这样做过。现在,极致的痛楚和怀中极柔温暖的感觉交织在一起,令他脑子里一片混乱难明,唯一清晰的想法却又吓了他一跳。

    他在想,既然舍不得放方初晴离开,既然知道不能随便把她收进屋里,既然她是个自尊的女人,想收也收不到,既然不想让她和晴翠、花罗,还有他之前的其他女人划等号,那么。。。也许。。。他必须想别的办法把她留在身边,让她彻底属于他,比如。。。。娶她。

    给她个名分,肯定要解决很多困难,毕竟他们看似是两路人。不过,他会有办法解决的,现在的关键是怎么开口?还有名分究竟是什么?正妻?似乎不太可能。不过他也不打算再娶别人,只她一个的话,这些小节应该没关系吧?

    他胡思乱想着,心情很不稳定,但方初晴却是一心一意把自己当成热水袋、为他疗伤。在这雪夜,寒冬,穿荡的山d,两人就这么沉默地拥抱着,有一咱难以言表的温馨感觉。

    也不知过了多久,方初晴渐渐睡了过去,醒来时发现两人就躺在一起的。她整个身子都蜷缩在沈澜的胸前,沈澜侧身怀抱着她,脚压在她的脚上,两人之间似乎有一根无形的锁链相连,也不知是谁温暖的谁 。

    一瞬间,她有些贪图这种奇妙的感觉,但很快就清醒了过来,趁着沈澜还没醒,蹑手蹑脚地逃出了他的怀抱。回过头来再细看他的脸,发现他长得真是很好看,就算现在睡着,那超人的气质看不出来,单只五官就已经很帅了。何况,昨夜的折磨令他有点点憔悴,还有那蹙着的眉头,无不让人的心涌上阵阵温柔。

    这个男人,无论是谁得到,都值得好好去爱。只是,她有那个福气吗?看来是没有的吧,以他的地位而言是不能要娶一个失夫丧子、来历不明的女人的。而她,绝不会委身于一个娶不了自己的男人。

    不禁,她看着他,想得痴了。

    良久,沈澜才动了一下,于是方初晴好像做贼快被抓到一样地跑了出去。而当沈澜也走出d外时,只见到大亮的天光,心中异常惊讶。他多年少眠,怎么昨夜睡得那样踏实?难道是疼痛消耗了太多体力?又或者是因为软玉温香抱满怀?

    可是他身边睡着的女人少过吗?却从严没有这样过。但那样睡的感觉实在很好,看得他昨晚想的那事要好好计划一下。

    两个各怀心思,可谁也不说,吃了早饭后就继续回马场前进。昨夜的雪不大,地面上只铺一薄薄的一层,也正因为如此,路才特别滑。好在沈澜的马神骏,方初晴又骑术超群,虽然这是桑青的身体遗留给她的超群,但足够她使唤了。不过尽管如此,他们赶了一天路,本计划黄昏时分到在马场的,可实际上却在天都黑透了后才到。

    沈氏马场占地非常大,但是在外围居然用石头少木栅混杂成了绵延围墙,只这一项就可以看出经营马场的功夫来。而方初晴才一进马场的范围,就似乎感觉到了马群的躁动,立即兴奋莫名,很有回家的感觉。

    看来桑青很爱马呀,这感觉完全遗留给了她,左右了她的行为,其实她在重生前连宠物也不养,这让她有点怕怕,怕桑青的残留总识在冥冥中决定她的新人生,那样还不如不重活这一次。比如,桑青左右她的感情,让她爱上江无忧可怎么办?

    “王爷您不定期巡查,怎么不提前派人说一声,让卑下好准备准备。现在这。。。还好您的房间是时常打扫的,倒不怕耽误了您休息。”马场的管家姓氏不明,但名叫银子,是个三十来岁精明强干的男子,看行动做派倒像是从军队中退下的。

    “不必忙碌,本王是偶角经过,过几天就走。”沈澜下马,顺手把方初晴也抱了下来。其实方初晴马术很棒,用不着别人帮忙,可他这举动却给了旁人一种暗示:这是他的女人,他是带新情人来逛逛的。

    银子一脸了然地道,“那正好,反正您很久没来了,只当是休息休息。明天我给您用新借的r炖山菌子吃,就用山上的松木为柴,上回您还夸那味道香呢。还有,最近我又得了几匹好马,王爷给相相?您要看帐也成,不过现在天晚了,不如吃点热乎的,喝点带劲儿,完了就先睡下吧?”他一边说一边走,看来很高兴沈澜能来,说到最后一句时,还有意无意中瞄了方初晴一眼,神态有些暖昧。

    第六十四章节 道具的作用

    “这是皇上的秘密信使,就安排她住我那间房,你在隔壁再给我收拾一间来就是了。”沈澜说得一本正经,“还有,信使大人爱吃菜和水果,你多备下点。我知道这日子新鲜的水果蔬菜不多,不过总会有些吧?”

    “王爷放心,卑下绝不会怠慢了信使大人。”银子回答得恭敬,但看样子并不相信方初晴的身份。她认定她是王爷的女人,不过也许出身高贵,要耍点花样,摆摆架子罢了。只是王爷从没带过女人来马场,因为这份特殊的原因在,他决定 他决定要好好侍候着。

    走了很久,一行人才来到一座巨大的木屋前,这木屋仆实无华,看起来又坚固无比,不管外表还是屋内,都颇具有北境的粗犷之美。方初晴被带到的房间里布置得简单大方,有欧式的壁炉,四周还盘着漆成白色的铁管,类似于暖气。拿手一摸,却是冷的。床垫、椅垫,脚凳,全是华丽的兽皮,与家具摆设的原始沉重感一对称,不得不说,品味超群。

    幸好她不是野动物保护者,不然非得掐死沈澜不可。

    银子在一边热情地道,“王爷和信使大人来得突然,现在那边才起火,很快就暖和了。”

    所谓客随主便,方初晴虽然是染黄“皇上亲封”的信使大人,却没有表现出颐指气使的态度,吃了顿热乎乎的农家饭后,立即就钻进暖和的被窝里。不过她惦记着沈澜的伤,一时没有睡着,想去看看,又没有借口。人家贾宝玉想林黛玉了,还要拿两条旧帕子送过去呢,她需要一些道具呀。

    辗转反侧中,突然有东西硌了她们脖子,顺手一摸,不禁心喜地自言自语,,“这不就是道具吗?”说着就起身穿衣服。

    她手中握着的,是沈澜曾借用给她的那块能试百毒的宝贝,自上回给了她,一直也没有要回去,现在她成天待在要塞中,生命安全完全有保障,这东西就用不着了。反倒是沈澜,经常在外作战,风餐露宿,这宝贝对他来说更有用些。

    这么想着,她悄悄开门进屋。不过她还没走到沈澜的房间,就从走廊一侧玻璃窗看到有一个人站在雪地中。那身景她太熟悉了,不是沈澜又是谁?

    她立即冲出屋子,责怪道,“你昨天才发作了旧疾,今天怎么就跑到雪地里站着,还是大半夜的。”

    沈澜低下头来,微微一笑。

    他很少笑的,要笑也是潮笑和冷笑,可今天这一瞬,他的眼神中却暴发出无比的温柔,是方初晴从没见过的。雪地、满月、视线良好,有一名绝世帅哥对她展颜,害得她小心肝不住的扑通扑通跳,身子忽冷急热,心底也升起一股犯罪的欲望。希望明天 北境早报的头版头长的大字标题上写着:女流氓逆袭,雪地推倒北境之王!

    “笑什么笑!快跟我回屋。”她呆了几秒,之后连忙打碎那不正常且不正经的幻想,顺便握起沈澜的大手,小小缓解一下渴望,“景鸾说过,你这病是由伤重而来,却被寒气仄,必须保暖。不然让你在和政城过冬怎么就没事?”

    “我只是在天气恶劣时才会旧疾发作,今天已经晴天了。”沈澜有一搭无一搭的辩解着,全部的心神都集中在他掌心中的那只温软小手上。

    她真暖和呀。不知为什么,最近他总是有这种感觉,似乎她在身边,他就从里到外都不会感觉寒冷。刚才他站在雪地里,是想冷静想想要怎么跟她提求娶之事,只是还没想好,她就又闯过来拢乱他了。好吧,明天再想也行,反正日子还长远,他何必急于一时呢?

    两人手挽手地进了房间,方初晴立即把沈澜按坐在床上,然后拉开衣领,露出那颗解毒丹。

    这就是现代人和古代人的区别了,重生或者穿越人士不是穿件古装,说点古语就变成了古代人,真正泄露身份的往往是最小的细节,所谓魔鬼藏身于细节之中么。对于方初晴来说,她和某人熟悉后,经常会忘记纠正自己的一些动作为,比方:随意拉领口。

    这在现代也许不算什么,低胸装都能穿着四处跑,何况只是拉拉领子呢?但在异时空的大江国,虽然民风开放,但毕竟民情等同于另国明清时期的大江国,这举动很的挑逗意义。特别是,她面对的是一个对她抱了心思的男人,对她志在必得,现在只是考虑怎么“得”的男人 。

    “我刚想起来,这个要还你了。”她什么也没意识到,认真地说。

    “你拿着吧。”沈澜瞄着她脖子下面的一片莹白,“它不仅能试百毒、解百毒,浸在酒水中,还能麻痹敌人。”

    “可是我现在很安全哪,倒是你,应该防备有人刺杀。”方初晴继续很认真地说,还顺手把解毒丹拉了出来。

    沈澜站起身,握住那个宝物,感觉上面还残留着方初晴的体温和体香,不禁一阵心神摇荡,轻声道,“早晚我会收回的,但不是现在,等到威胁你生命的那件事彻底解决。。。。”他小心地把解毒丹放回到方初晴的衣领中,无意中,指尖碰到了她的皮肤。立即,一股热辣又激烈的电流从他的的指尖,顺着血管急速转遍全身,心跳加速。

    他俯下头,似乎是看拴着解毒丹的绳子有没有扣好,嘴唇却有意无意的触碰着方初晴的耳朵,然后向下,灼热的唇印在她雪白颈侧的血管上。

    他的举动太突然,方初晴没有防备之下,自然溢出一声低吟。而沈澜的嘴唇贪恋着她皮肤的温暖与滑腻,一经挨上就没有离开,轻轻啃噬着,慢慢向下,在那隆起的边缘磨蹭着,然后转过那醉人的深沟,从另一侧返回到颈边、耳朵。

    方初晴身子后仰,双腿酥软,若不是沈澜紧紧扼着她的纤腰,她肯定会摔在地上。而因为两人紧抱着,她清晰地感觉到他身体上强烈的变化,脑海中一阵迷糊。

    这一刻,什么必须要娶她才能跟他在一起,什么要得到她的允许才会碰她,全被两人扔到九农云外去了,彼此忠实的身体都自然而然回应着对方的试探,强烈的渴望得到爱抚与慰藉。理智在这时候没有用武之地,心灵的真实超越了一切表象。

    他们,其实早就已经相爱,只是两人还都不明白。

    沈澜轻轻用力,反身把方初晴按在床上,可是当他才把她的衣领全部拉开,门外,却在这最关键的时刻,传来了敲门声。

    第六十五章节 向左走,向右走

    “王爷,您要的酒,给您送来了。”银子的声音适时响起。

    沈澜皱紧眉头,别过头去,恨不得给自己一刀。大晚上的,为什么叫人传酒?而这个可恶的银子早不来、晚不来,偏偏在最紧要的时候出现。现在情绪全破坏了,重要的是方初晴的理智全回来了。她一骨碌坐起,脸儿红红的,随便掩了一下衣服就跑掉了。

    “酒。。。给您放在哪里?”方初晴闯出去时,银子也吓了一跳,随后悔恨不已。信使大人衣衫鬃发凌乱,王爷气息不稳,看来自己搅了人家的好事啊。真是该死,虽然她是奉命而行,但恐怕难免被迁怒。大家都是男人,很明白从温柔乡被人泼一盆冷水的滋味,那可是要人命的。

    但是,毕竟他没猜错,什么皇上的秘密信使,根本就是王爷还没上手的新欢。只是王爷从没有带女人来过马场,这说明这位信使大人对王爷来说是特别的。那么,只要他以后小心侍候,努力拍马p,哄得方姑娘说句好话,顶得上他在王爷面前卖力表现一年。这就叫干得好,不如干得巧。

    “放下吧。”沈澜y沉沉地道,身子还是朝向床,并没有转过来。

    银子瑟缩了一下,似乎感到了无形的刀气架到自己的脖子后面。他连忙把酒放到离门最近的桌上,然后极快的退出来,撒丫子就跑。好家伙,王爷这是动了真怒,如果他还不麻利的,脑袋掉了就没机会巴结方姑娘,让她为他美言几句了。

    银子飞奔如兔,而木屋内某欲求不满男人也很想到雪地上撒点野。好凉快凉快,不然体内的一团火非把他烧死不可。不过这种急切的感觉也促使他下定了婚娶一事的决心,打算明天就跟方初晴明说。他曾决定终身不娶,现在他为了她做出了重大的妥协,那么是不是正妻,她应该不介意吧?

    只要她点了头,那么拣日不如撞日,明天晚上就把婚事办了,直接d房花烛!

    他盘算得挺好,但这世界上就是有很多意外,而且有一种东西叫错过。第二天早上他还没见到方初晴的面,他的三个亲兵就都到了,和约好了似的。张扬和王强是从长物镇上来,把方初晴买的东西都押送来了,那些五花八门、花花绿绿的东西足足有一马车之多。而林海涛则是因紧急军务从要塞过来的,报告说在边境巡逻的北军游骑兵受到了多队图国部队的袭击,全军都等着他回去主持大局、率兵围剿。

    在这么吃紧的情况下,自然国事为生,私事靠边站。沈澜决定立即启程回要塞,因为怕方初晴回去无聊,干脆准许她在马场多玩些日子,临行前郑重嘱咐了银子要让她过得舒心,但也一定要保证她的安全。

    “小林怎么知道到马场来找你?”方初晴有些依依不舍的,但心中又有三分窃喜,因为她又可以继续当鸵鸟了,等昨晚的事淡化一点再面对沈澜。

    “他们之间可以用焰火通讯,好方便得知我的行踪。”沈澜看着方初晴,心里满满的,似乎有很多功能话要说,可结果却半个字也没说出来。

    方初晴也支吾着,但她的情况好一些,毕竟吐出了三个字,“你小心。”然后,两人拿着爱的号码版向左走,向右走了。

    因为心中有牵挂,沈澜走后,方初晴在木屋里闷了两天,银子也不敢打扰,只找了马场中两个懂事机灵的丫头来小心侍候着。第三天上,见到方初晴终于出了门,立即亲自带她四处逛逛。

    呼吸着冬天干冷的空气,望着群山包围中的广阔平原,看到几万马匹奔腾的场面,方初晴心中的郁闷才一舒而飞。桑青本身是图国人,对马匹的热爱遗留在了骨子里,所以方初晴到了马场也有如鱼得水的感觉。

    开始时,银子对她评点马儿、参与马匹的喂养训练,还存了轻视之心,但随着她调教了几匹性格顽劣的名驹,又以专业的眼光相出几匹好马来,银子就开始对她从刮目相看到五体投地了。

    “方姑娘才应该来管这个马场呢。”他由衷地道。

    方初晴笑眯眯的,但没说话。她倒是想,可是她若点头,不是砸人饭碗了吗?再说,马场是沈澜的经济命脉,银子能坐到这个位置,必须是极得他信任的,她何必得罪他身边的人?

    马场的岁月简单、忙碌又充实,方初晴在不知不觉中过了五、六天。从银子那里得知,沈澜已经带兵出发,估计没有十天半个月是回不来的。于是她把思念压抑在心头,专心应付起马儿来。

    在马场众多的马匹中,她看上了一匹白色带黑斑的马,跑起来一跳跳的,远远看去像一只放大版的斑点狗。银子知道这是匹好马,一直精心喂养,可方初晴却一眼看出这斑点狗欠溜,所以每天都骑着它绕着马场跑。

    开始时,它跑几步就喘,但不到三天就健步如飞了,神骏之气立显。

    银子很高兴 ,因为又为王爷弄到了一匹好马,方初晴也很高兴 ,因为她发现她非常喜欢纵马驰骋的感觉。而又因为溜马时并没出马场的范围,且很少有马跑得过斑点狗,所以在方初晴的强烈要求下,银子也没派人跟着她。

    这天,天气相当好,晴朗温暖得像开春似的,方初晴让斑点狗跑了会儿,就信马由缰地欣赏那总也看不够的苍茫景色来。可不久,她看到远方有一小支马队行来,跑近一段距离看,居然发现领头人是齐山。

    “齐大官人,你怎么来了?”方初晴策马迎上,笑问。能在这里遇到认识的人,她多少有几分高兴。

    “原来是方姑娘!”齐山很惊讶,“我是作笔生意,路过此地,怎么方姑娘在沈氏马场住吗?”

    “暂住几日而已。”方初晴说得含糊,见马队后面跟着一辆马车,不禁偷瞄了几眼。

    齐山见状笑道,“姑娘和小女真是有缘。我平时出门是不带雪儿的,这次她哭闹着一定要来,哪成想就遇到了姑娘呢?”

    一听雪儿在马队中,方初晴大为高兴,笑道,“叫我初晴就行了,既然已是第三次见面了,好歹算是朋友了吧?除非齐大官人嫌我身份低微,不愿意让我高攀。”

    “那哪能呢,初晴。不过你也别叫我大官人了,我倒宁愿听你叫一声大哥。”齐山就坡下驴,同时身子下马,亲自牵着斑点狗的缰绳到队伍后面的马车边,欣帘一看,雪儿正伏在一个妈妈怀里,睡得香甜。

    一看到这小姑娘,方初晴的心立即就软化了,而雪儿似乎有感觉,忽然醒了过来,见了方初晴就小嘴一扁,哭着抱住她的脖子,奶声奶气地道,“姐姐骗人,一直也没来看我。”

    “没有啊,咱们这才分别不到一周嘛,本想过两天就去找你玩的。”方初晴额头冷汗直冒。

    不能骗小孩子的,可是这几天因为沈澜她差点忘了这个约定。方初晴啊方初晴,你个重色轻诺的坏女人!

    她一把抱过雪儿,不住的甜蜜语,哄骗小孩子,典型怪阿姨的嘴脸。而齐山在一边微笑不语,看着一大一小两个女人吱吱喳喳地说着话,和睦得不行,更加重了要娶到方初晴的决心。

    他当然不是做生意偶然路过这里,而是打听到方初晴在沈氏马场逗留,才假装成商队过来的。也只有方初晴这样不熟悉北境的人,才会相信他的话。他齐山是什么人,做趟生意还用自己跟着马队吗?经过这么多年的经营,他早就建议了自己的情报和关系网,可这次他却费了好大的力气才得到这一消息,因为沈氏马场是半军事化的管理,不容易渗透。

    而男女之间有时是很奇怪的,当合适的人站在面前,自然就知道她是命定的人。对他而言,那天当他看到方初晴温柔的哼着歌,喂雪儿吃饭、哄雪儿睡觉,他就有了这种感觉。他立即决定娶她为妻,只是当他听说她失夫丧子的身体,不禁又产生了动摇。

    几天来他也曾问自己,为一个这样的女人得罪了北境之王值得吗?很明显,姓沈的对方初晴也抱有与他同样的心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