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 部分

    快捷c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休赶快逃跑才是上策,想到这里,我拉起春兰就跑。

    “春兰,我们别管他了,你忘记了我们是偷溜出来的吗?快走吧,不然我们就惨。”

    “可是公主,这位公子好象伤得不轻啊,我们就这样走了于情于理都不合礼数的。”春兰还有些依依不舍,估计是她第一次动了芳心,谁让接住她的是这么一位有致命吸引力的大帅哥呢?

    不过现在可不是发“花痴”的时候,当务之急是快点逃跑:“春兰,你别可是了,他那点伤还死不了人的,快走,不然就来不及了。”

    我们没跑多远就听见那帅哥对我们叫到:“你们,等一下……”

    他好象清醒了,不过后面他说什么我就没有听见了,还好我跑得快,估计他是想追上来也追不了的。本小姐可是春季长跑冠军保持着,想追上我,没门!

    终于逃婚成功,不过还是被人看见了,没有预想的那样完美,果然是计划赶不上变化。现在要做的事情是,让春兰天一亮就去联系往江南去的马车,必须赶在皇帝老爸发现我失踪前离开京城,我就真正的自由了。

    “春兰,事不移迟,等天一亮,你立即去联系往江南去的马车,我们必须在父皇发现我们失踪前离开京城,不然他一定会派兵抓我们回去的。”

    “公主,您想得真周到呢。还有刚才您翻墙的动作这么熟练,奴婢简直是太吃惊了,还有您从这么高的墙上跳下来,居然没事一样……”

    春兰的好奇心真的很重,但现在半夜三更的,和她解释这么多也没用,还是先做正事要紧。

    “春兰,从现在开始,你必须叫我公子,我的名字以后就叫做张非,你就叫做刘陂,记住了没有?”等等,张飞和刘备?有这么清秀的张飞和刘备吗?我汗……

    “奴婢记住公主的话了!”春兰一时无法适应,又叫错了。

    “你叫我什么?恩?”我看了一眼春兰。

    春兰想起自己一时大意,赶忙改口:“公子,小厮明白。”

    “好!等天一亮,我们就出京城,本公子要闯遍大江南北。”我对着美丽的星空做出一个胜利的手势。

    “是,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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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卷 京城篇:第十一章  男女平等的国家]

    与春兰逃出来后,我们找了一家客栈暂时住了下了,再怎么急着赶路,也没有必要半夜三更像逃难似的出京城,这样反而更加引人注目。总结这次我们精心策划的逃婚记,还是可圈可点的,遗憾的是还是被人发现了。回想起那男人的着装,应该不是本地人,还有三更半夜的跑出来做瞎晃什么,一看就不是什么好鸟。

    春兰这小丫头大概是第一次被男人抱在怀里吧,难怪当时脸都红了。古代的女人都挺浪漫的,只要是救过自己,而且对方又是大帅哥,通常的报答方式就是以身相许,如果是一位超级丑男,我看被救的女人大概会跑得比兔子还快吧。看来春兰是有点喜欢上那男人了,我想起她当时害羞的样子,就故意逗逗她。

    “春兰,今天晚上接住你的那位帅哥好像很不错哦!你是不是喜欢上他了啊?怎么样?被他抱在怀里的滋味很舒服吧?”春兰一听我这样说她,满脸羞涩,当然啦,被人揭穿心中的秘密,不害羞才怪。

    “公主,您又开奴婢的玩笑了。奴婢和他仅是一面之缘,怎么谈得上喜欢?”

    “还说没有?你看你自己,脸都红了。不过说真的哦,你要是愿意嫁给他,我是没有意见啦。人家长得这么帅,又有男人味,就这一点就比那个小白脸玉如枫强,至少我是这么认为的,更何况看他的穿着就知道肯定是钻石级王老五,有前途哦,可惜不知道他是哪里人士,不然本公主做住了,到他家去帮你提亲。”春兰这小姑娘真的很有意思,有时候罗嗦的像阿婆,有时候又很又成熟人的阅历,有时候还单纯的像个孩子,有些花痴,很容易上当受骗。

    “公主,求您不要把奴婢嫁出去,奴婢不要离开您,奴婢愿意跟随您一辈子。”春兰当真以为我要把她嫁出去,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

    她怎么就不用脑子想一想,现在就我们两人逃出来,我怎么可能把她这朵未成年的花朵给早早地糟蹋了,我还需要一位战略伙伴来完成我闯荡江湖的宏图伟业呢!

    “好了春兰,其实啊,本公主也离不开你,除非你遇见一位真正对你好的男人,否则本公主说什么也不允许你嫁人的。”

    “公主,您最近变得好多,而且对奴婢比以前好太多了,奴婢真的很开心。”说着春兰又开始抹泪了,女人如水这句经典词说的真是一点也不错。

    “春兰,你别又哭啊,本公主以前对你不好,现在知道你的好了,要倪补以前的过失,本公主以后要把你当成自己的亲姐妹一样疼爱,你说好不好?”

    “公主,您真好!”春兰破滴为笑,憋了半天,才说出了这几个字。

    聊朋了春兰这么久,结果都忘记问她了,那个穿着怪异的男人是哪里的人,我对他还是蛮好奇的,谁让他是春兰的初恋了?从他的穿着来看,应该不会是中原人,春兰对宫外的事情还是比较清楚的,想必她一定知道。

    “春兰,你知道今天晚上遇见的那个男人是哪里人吗?我看他穿的衣服,还有他的头饰,应该不是我国的人吧?”

    “以前蛮族使节曾经来过我国拜访,他穿的衣服就和今天晚上那个男人穿的一样,我想这个男人应该就是蛮族人士。”

    “蛮族是个怎样的民族,我很好奇呢?以前蛮族使节来我国那是多久的事情了?”

    “蛮族是中原西方的一小国,国力虽小但资源丰富、人口旺盛,还是比较强盛的国家。蛮族的人比较英勇善战,但也很爱好和平,据说那里的女子地位比中原的女子地位要高,公主或是妃子也可以经常出城狩猎,还可以带兵打仗呢,甚至可以封侯!”

    “哇,男女平等呢!居然有这么先进的国家!”我对这个千年前居然有女性地位如此高的国家开始有一种向往的神情,早知道我就祈祷上帝让我做那里的公主得了,要是我有机会带兵打仗的话,本小姐一定把自己的聪明才智发挥的淋漓尽致,把敌手打得p股n流。

    “蛮族经常与我国经商往来,所以一直保持着友好。但是最近出了一件事,使我国与蛮族开始有了分支。”说着,春兰抿着嘴不做声了,似有难言之隐。

    春兰这丫头最大的弱点就是说话只说一半,我又是个急性子,每次都要把我急死了才把事情的原因说出来。“春兰你就别吞吞吐吐的,有什么你就大胆的说出来,反正天知地知、你知我知,怕什么!”

    春兰似乎下了很大的决心,开始回忆这段不愉快的往事:“一年前,蛮族使节来我国拜访,主要是为两件事情而来。其一是希望两国永远和平,共同发展。其二就是为了表示两国的友好,打算与我国联姻。”

    “联姻?谁和谁联姻啊?”

    “当时蛮族提出他国的雅倩公主嫁与我国太子赵锐,也就是公主您的亲皇兄,皇后的大儿子。听说是那位公主自己决定要嫁给太子的。蛮族还提出让我国的一位公主嫁给他国的大王子岔里木,于是圣上就选中了平妃的女儿,也就是二公主紫晴公主。”

    雅倩公主?我还雅倩阿楸哩,化妆品啊!不过在这男尊女卑,婚姻大事由父母做决定的年代,敢大胆追求自己所爱的女子,我一向是很敬佩的,我不由得对她有些好感。还有这个什么赵锐,我什么时候又多出一个皇兄了?还有这个紫晴公主又是谁?一大串的问题在我脑子里转来转去,不知道该先问春兰哪个问题好了。

    春兰看出了我的疑惑,知道我那“丧失记忆”的老毛病又犯了,解释给我听:“公主,您是否把太子也忘记了?他是圣上的第一个儿子,为皇后所生,一年后皇后又生下了四皇子赵枫,最后才生下您,您也是圣上最小的女儿。”

    “那这个紫晴公主呢?”

    “紫晴公主是方大学士的女儿方淋淋所生,当年她进宫选秀女先被封为贵人,后来有一次被皇上宠幸生下了紫晴公主就被封为平妃了。不过,平妃人虽美艳,但性格很恶劣,而且善妒,经常找各种理由惩罚下人,还欺负不受皇上临幸的妃子、秀女。皇上当时当初还是比较喜欢她的,后来发现她这么善妒,慢慢的不在宠幸她了,如果不是母凭子贵,她怎么可能被封为平妃。”

    天啊!这皇帝老爸到底有几个老婆,我爹地这么有钱也就娶了一个老婆,他老人家要是每个女人都干的话,启不是精尽人亡了?罪孽啊!

    “那她的女儿又是怎样的人?”比起这个老巫婆,我更感兴趣的是我的二皇姐。

    “紫晴公主虽是平妃的女儿,但性格和她一点也不像。紫晴公主是所有公主中性格最温和的,待人又很亲切,还颇有才气,不太爱打扮,但她的容貌像出水的芙蓉一般清新可人。您以前除了您亲皇兄以外,就只喜欢她一人了。可惜……”春兰应该是准备说到重点了,不然她肯定不会这么犹豫的。

    “可惜什么?你到是快说啊!”一向傲慢自大的南溪居然也有喜欢的亲人,这位紫晴公主应该是一位自情自性的女人吧!

    “紫晴公主爱上了一名江湖男子,不愿意嫁给蛮族大王子,想不到平时性格这么温顺的紫晴公主性情这么刚烈,为了拒婚居然和那男子私奔了,就因为此事,闹得蛮族使者不欢而散,还差点交战,两国才开始不合的。圣上曾经派大内高手去追查紫晴公主的下落,但都一无所获,后来圣上大怒,与紫晴公主断绝父女关系,不允许宫中所有人提起这件事,否则处死。就为了这事,您还和皇上怄过气。”

    “既然紫晴公主不愿意嫁给蛮族大王子,干吗父皇不另找一位公主与蛮族联姻,成全他们两人的婚事不就行了。”我虽然没有见过这个紫晴公主,从春兰告诉了我她的为人后,我越发的喜欢上她了,身份高贵的公主下嫁江湖神秘美男子,好浪漫啊!

    “紫晴公主由于她母亲的关系,所以是所有公主中圣上最不宠爱的,况且公主的身份高贵,怎能下嫁那些江湖的下三烂,这不是玷污了皇室高贵的血统吗?”春兰果然是典型的势利,只注重人的相貌和身份。

    “好了,天也快亮了,春兰你准备准备,去联系往江南去的马车,天亮我们就起程。”

    看来我此次出行还有一件事情要做,就是找到我的二皇姐,看看她现在生活得怎么样,她爱的又是个怎样的男人?要是有时间,我还要去看看蛮族是个什么样的社会,还有那个大王子岔里木是个什么样的人,那雅倩公主又是怎样的人,这一切的一切总有一天本小姐一定要弄个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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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卷 京城篇:第十二章  京城第一美人岳婉娴]

    太阳当红照,花儿对我笑,小鸟说,早早早,你为什么起得这么早。这首幼儿园就会唱的歌与现在的情形相比显得是多么的和谐,其实不是本小姐起得早,实在是想到就要去闯荡江湖了,心情无比的兴奋,怎么也睡不着,结果就失眠了。一大早春兰就出去联系去江南的马车了,我百无聊赖地走在京城的大街上,欣赏起古代最繁华街道清晨的美景来。

    今天的天气是那么的好,寒冷的冬天已经过去,春天的脚步已经悄悄地响起,正适合百花齐放,一树绯绯轻艳,姹紫嫣红,空气里还时时飘来花木青草的淡香。这样一个美好的天气里,人的心情也格外的好,只是这大街上来来往往这么多人,怎么都要回头看上我一眼,男方的眼神总是充满着嫉妒和愤怒,女方的眼神总是热情奔放,让我浑身起j皮疙瘩。亏我还在出门前化了点妆,尽量让自己看起来丑一点,谁知道……哎!此刻我深深地体会到一句经典台词,长得美不是我的错,出来害人就是我的错了。小姐们,本小姐知道自己很sart,回头率很高,但我不是同性恋,求你们别看了行不行啊!

    就在这时,一辆马车及二十多人从京城街道的入口缓缓的走了过来,大街上的行人立即就好象看见神仙降临一般,纷纷以最快的速度冲去街道入口处。我好奇急了,除了皇帝游京城,还有谁能有这么大的架势?

    抓住一名跑在后面的路人a,问问看是什么人这么大的架子:“这位大哥,你们这么急着跑去看的那个人是谁啊?怎么这么大的架势?”

    那人挣大着眼睛上下打量我一会儿,说道:“这位小哥,你是当真不知道啊?她是京城首府岳员外的千金,也是京城第一美人岳小姐啊!在过几天就是花朝节,江南按照以往的惯例要举行牡丹花会,今天岳小姐就是去做牡丹花会的主持人,她的娘家也在江南。”

    “花朝节是什么节日啊?为什么江南要举行牡丹花会?这又是个怎样的活动呢?”

    “2月15日为百花的生日,又称花朝节,每到这个时候,江南那些有权有势的大爷们把各自最喜爱的牡丹花拿出来供人参观,并由所有人以投票的方式选出最美的牡丹花,获胜的人将得到丰厚的奖金呢!”

    (小常识:古代以2月15日为百花生日,又称花朝节。但其日期有不同说法。南宋杨万里《诚斋诗话》谓“东京二月十二日曰花朝,为扑蝶会”;《翰墨记》称“洛阳风俗,以二月二日为花朝节,士芥游玩,又为挑菜节”;明代田汝成著《熙朝乐事》则以“二月十五日为花朝节”。盖因“二八两月为春秋之中,故以二月半为花朝,八月半为月夕”。

    花朝日最早起于汉代,张衡作《归田赋》云:“仲春令月,时和气清,原湿郁茂,百草滋荣。”花朝日正是百花逢春吐芯之时。)

    “真的?那为什么由岳小姐主持啊?”

    “孤陋寡闻了不是?岳小姐国色天香,好似仙女下凡,其实很多人参加比赛并不是真的喜欢牡丹花,而是为了看仙女下凡的岳小姐。啊!小生要是能见上小姐一面就幸福得足以死去了。”

    哇!有这么夸张吗?原来她就是玉如枫喜欢的人,我到要看看她长得如何的倾国倾城。“她真的有这么美吗?比我……哦!不是,比起号称天下第一美女的南溪公主呢?”

    “我哪有这个服气能见公主了,不过听宫里见过她的人都说,南溪公主美貌绝世无双,凡间无人能比,只可惜一副好皮囊裹着的是一大草包,哪里比得上才貌双全的岳小姐。”这路人a得意洋洋地说道。

    妈的,真是气死我了,这岳小姐又不是你老婆,用得着这样抬高她诋毁本小姐吗?要不是在大街上这么多人看着,我早就想扁他一顿。

    “哇!马车走过来了,快看岳小姐正在对我笑呢!好幸福啊!”

    “你做梦!人家岳小姐怎么可能对你笑,是对我笑啦!岳小姐真是美啊!”

    ……

    马车有帘子遮住,哪里看见她的表情了?我总算明白了什么叫做睁眼说瞎话!本小姐就不信了,她有多大的魅力,我一定要见上她一面!我刚刚挤到马车边,不知道被谁不小心推了一下,结果整个人扑倒在地上,左手给马车的前轮擦伤了,好痛哦!是谁推本小姐的?可恶!要让我知道是谁的话,我一定不会轻饶他。我正要骂人的时候,耳边传来了银铃般悦耳的声音。

    “这位公子,真是抱歉,我的马车撞伤了你,杏儿,快拿治伤痛的药膏来,帮这位公子上药。”说着,只见她揭开马车上的窗帘,缓缓地看向我。

    天哪!这是怎样的一位绝世佳人,吹弹可破的肌肤像雪一样白,一头乌黑似稠的长发只是简单的素着两条简单的粉色丝带,更显出她的清丽脱俗、绮丽无暇。她的美完全不同于别人,具体不同在哪里,我一时也说不上来。还有她一双深如潭水的幽眸,只是这双眼睛为何如此的凄怨伤感?

    “公子!公子!您没事吧?”杏儿看到我这么直勾勾地看她家的小姐,好心的叫醒我。

    “哦!没事没事!谢谢你家小姐的药膏,我的手只有一点小小的擦伤,不碍事的。你家的小姐真的很漂亮啊!”我回过神来,想到刚才真的很失态,不由得脸像发烧一般红。妈妈呀!难道我真的是同性恋吗?刚才我看人家的眼神就好像色狼看见美女一般,本来还想和她做好朋友的,人家一定看不起我了。

    杏儿听到我这么夸她家的小姐,很是得意:“那当然啦,小姐不但人美,心地善良,而且学识渊博、冰雪聪明呢!”

    岳婉娴被我盯着,脸微微红了,又放下了窗帘:“杏儿,不要胡说,我们还要赶路,快走吧!”

    “好的小姐,我就走。公子,后会有期!”杏儿向我摆摆手,进了岳小姐的马车走了。

    “有缘千里来相会!拜拜!”望着他们远去的背影,我忽然心血来潮,不是说岳小姐要去江南主持牡丹花会吗,本小姐正好也去江南,在那里再与她相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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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卷 京城篇:第十三章  又遇李杨]

    看着岳家马车远去的背影,心里还是有一些依依不舍,回想起刚才岳婉娴那双幽怨的双眸,勾思引念,惑人心神,难怪京城第一美男子玉如枫若水三千,只独钟情她一人,连本小姐也差点被她给迷住了。

    “喂!小哥,你还看什么,人家都已经走远了!”路人a很不客气地提醒我。

    “这位大哥,岳小姐这么出色的人,有没有未婚夫?”

    “京城除了玉丞相独生子玉大公子,还有谁能配得上岳小姐?可惜啊!皇上已经赐婚玉大公子与南溪公主,很快就要完婚了,可怜的岳小姐,如若非玉公子不嫁,也只能做小妾的份,将来肯定是要被欺负的。”路人a叹息的摇了摇头。

    这古代的女子对感情也太专一了吧!不就是爱人结婚了,新娘不是我嘛!有什么了不起,大不了在找一位老公不就行了,何必这么委屈自己做二奶?

    “既然那玉公子要结婚了,那她另找一位更好的相公不是很好吗?非要吊死在一颗树上才能表示她的忠贞不二啊!”

    路人a鄙夷地看了看我:“我说小哥,你不会是看上人家了吧?你的长相到是不错,不过从你的衣着上看,你也不是什么大富大贵之人,还想懒蛤蟆想吃天鹅r,你省省吧!人家岳小姐可是京城首富岳员外的千金呢!”

    我听得火冒三仗,这人还真是狗眼看人低,居然小瞧本小姐了:“喂!你凭什么小瞧别人,有本事你去追求人家啊!不过在你追求人家之前,最好撒泡n照照自己那熊样!”

    “你这人,我好心提醒你,你怎么血口喷人,简直不可理遇。”路人a一甩衣袖,瞥了我一眼,走了。

    我也懒得再去搭理他,看来这岳婉娴在京城所有年轻男子心目中已经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圣女,谁要是娶了她,谁就是懒蛤蟆吃天鹅r,是所有男人的公敌。这岳婉娴的美貌果然是名不虚传,这么出名的美女不知道我那皇帝老爸有没有想过要招她进宫做妃子,皇帝不都喜欢强占最美的事物为己有的吗?

    春兰去了这么久,都已经快到中午了还不见她回来,那本小姐只有继续在大街上无聊的溜达了。京城果然是京城,人络绎不绝,清新的空气中搀杂着各种声音,有店有二的吆喝声,有小女孩的卖花声,有街边美女卖艺的二胡声等等,很是热闹。

    我走到一家名为醉仙楼的饭店门口,这家店还挺大的,周边似乎没有比它更大更漂亮的饭店了,应该属于五星级了。只闻里面飘来阵阵扑鼻的香味,我直咽口水,本小姐早上还没有吃早点呢,现在肚子很不争气的咕咕做响。我摸了摸口袋,还好记得带钱,要是吃饱后发现一分钱没有带,那这脸丢大了,人家老板非得打110报警告我吃霸王餐不可。我拿起纸扇,潇洒地一甩开,学人家摇着纸扇大摇大拜地走进醉仙楼。

    我在二楼找了个靠窗又舒适的位子坐了下来,还没等我开口叫服务员,这人就跑过来了,还挺机灵的,边扯下了搭在他身上的白布擦着桌子,边殷勤地倒茶水,脸笑成了一朵花了。看他服务这么周到,等下给他点小费吧!

    “这位客倌,您想要来点什么小菜和美酒?我们醉仙楼的菜在京城可是出了名的,要什么有什么?”

    呵!要什么有什么?口气还挺大的嘛!

    “你们这儿当真什么菜都能做?不要吹牛哦!”本小姐正好无聊的很,耍耍这小二。

    “那当然,醉仙楼可是京城的第一名店呢!”店小二指给我看墙上挂着的一副牌匾,只见上面刻有几个大字:

    京城第一名店

    他又说道:“那块牌匾是当今皇上御赐,因为本门店有一个规矩,只要是哪位客倌提出的菜谱是我门店见所未见闻所未闻的,那这一餐就可以免费。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哪位客倌提出的菜谱是我门店没有见过的。”

    好!既然这醉仙楼这么大的气派。嘻嘻!本小姐就灭灭你们的傲气!

    我“啪”地一合纸扇,对小二微微一笑:“那好!本公子对美食也略知一二,只要两种小菜,一种最普通的酒,只是这三样菜谱不是本国的,没关系吧?”

    “客倌请说!”

    “好!我要的小菜是:一、汉堡包。二、牛排。我要的酒是香槟。你现在就去准备吧!”

    呵呵!这三样东西可是未来世界从国外引进来的食品,想要做出来那你们还得等几千年呢!只见店小二张着嘴不做声,站在哪里一动也不动,大概他没有想到,我说的东西居然连听也没听说过,顿时他已经石化了。

    我见他那个傻样,心里快笑疯了,表面还要装做很正经的样子:“小二,怎么不做声了?你去叫你们老板做这两道菜和酒啊,做不出来就算本公子赢了哦!本公子可要免费的大吃大喝了。”

    周围爱看热闹的人也开始起哄了:“对啊!你再不去就算是这位小哥胜利了,看来你们京城第一名店醉仙楼也不过如此啊!哈哈……”

    店小二从来没有听说过这些东西,明知道根本不可能做得出来,嘴巴依然依依不饶:“谁说做不出来了,这里可是京城第一名店醉仙楼,我这就去准备。”说完,溜野似的跑上三楼,肯定是去找他的boss了。

    不一会儿,一位穿着青衣的翩翩佳公子缓缓走了出来,他双手相握,做出请教的姿势,面容不肯不卑,只是很冷漠:“这位公子,小王李杨有理了,我就是这家店的老板。想不到公子年纪轻轻,居然对美食这么有研究。你刚才提出的那三样菜,我确实从来没有听说过,李某输得心服口服,还请公子指教。今天这一餐就算是我请你的,你想吃多少就吃多少。”

    oh!agao!醉仙楼的老板居然是我的表哥李杨,我吃惊得张大嘴巴,可以塞得下一个j蛋了!

    他好好的小王爷不做,跑出来开什么饭店,脑子秀逗了?本小姐怎么这么惨,才刚逃出来就碰见这个衰神。完了完了!真是冤家路窄,要是他认出了是本小姐,那昨天晚上出逃的辛苦启不是全白费了?上帝啊!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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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卷 京城篇:第十四章  恶霸楚留香]

    李杨今年已经17岁了,生性孤傲、冷漠,虽被当今圣上封为南阳王世子,却对继承父王的爵位毫无兴趣,他的理想其实很简单,做自己喜欢的事,能创造出属于自己的一片天地就行了。对名利地位不屑一顾的他,在面对庞大的家世,只有不得不牺牲掉自己的自由和理想,从小就开始学习繁重的国家管理之道,除此以外,还要学习各种兵法,还要学习武术以自保。因此养成了他孤傲、冷漠的性格,南阳王越是对他的期望大,他越是觉得孤独。为了缓解家庭重任给他的压力,他便瞒着父王偷偷地把这家原本快要倒闭的店买了下来重新经营。以他的聪明才智终让这家店起死回生,成为京城各同行津津乐道的话题。

    南阳王一直不曾知道这位让快要倒闭的饭店在短时间内成为京城最豪华的饭店,人们纷纷佩服的商业奇人就是他的儿子,直到一次皇帝偷偷出宫体察民情时,在这里享用午膳,被这里的小菜的特色给震撼住了,便赐李杨“京城第一名店”牌匾,这时南阳王才知道原来这商业奇才就是他儿子,于是同意了他继续经营醉仙楼。现在他唯一觉得开心的就是经营这家醉仙楼,这家店是他的骄傲。

    本以为对美食这一块领地颇有心得,从来没有挫败感的李杨居然会有失败的时候,而且还是败在一位年纪轻轻的公子身上,这使他生平第一次用正眼看人。

    “这位公子,向你请教,刚才你提出的那三样菜谱是哪里的美食?怎么制作?”

    本来我还惊慌失措的,因为堂堂天下第一美女、金枝玉叶的九公主,结婚前夕扮男装逃婚,还大摇大摆地的在京城街道上溜达,还在王爷开的饭店上撒野,要是被李杨发现是本小姐,被抓回去事小,这事传出去面子丢了才是大事。不过,听他刚才的说话,好像还没有发现是我。好险!既然他这么诚心请教的份上,本小姐就破例指导指导他。

    “首先说汉堡包,它起源于遥远的国度,那些国度统一称为西方,被称为西方五大快餐之一。原始的汉堡包是剁碎的牛r末和面做成的r饼,故称牛r饼。古代鞑靼人有生吃牛r的习惯,随着鞑靼人的西迁,先传入巴尔干半岛,而后传到德意志,逐淅改生食为熟食。德国汉堡地区的人将其加以改进,将剁碎的牛r泥揉在面粉中,摊成饼煎烤来吃,遂以地名而称为‘汉堡r饼’。1850年,德国移民将汉堡r饼烹制技艺带到美国。1932年有人将这种油炸牛r饼夹入表面撒有芝麻的小圆面包中作为主食或点心食用,后来花样翻新,逐渐与三明治合流,将牛r饼夹在一剖为二的小面包当中,所以得名汉堡包,意为有汉堡牛r饼的面包。”

    “再说这个牛排,18世纪的时候,美国大草原上,一牛仔,风尘仆仆,饥肠辘辘,夕阳西下,只好架起篝火,用牛仔刀割下新宰的牛r,烤,有时候俄得急了,等不及烤熟就吃,叫rare。有时候没有那么俄,就等到全熟,那叫welldone。吃的时候,用的是身边的佩刀,单刀不好使,就把粪叉拿过来帮忙。光吃r太腻,扔个土豆在炉火灰里捂熟,后来条件好了,有了水桶,再放进红萝卜,芥兰煮一煮,以后就把这种吃法叫做牛排。”

    “至于这个香槟,在1668年,该地区奥维利修道院担任管家修士的丹。佩里农,立志酿造出甘甜可口的葡萄酒。他把各种灰葡萄酒互相掺拌,用软木塞密封后放进酒窖。第二年春天,当他把那些酒瓶取出时,发现瓶内酒色清澈,明亮诱人。一摇酒瓶‘砰’一声巨响,他吓了一跳,瓶塞也不翼而飞,酒喷出了瓶口,芳香四溢。大家争着品尝新酒,把这种酒称为‘爆塞酒’、‘魔鬼酒’。后来,人们用产地的名字把它命名为香槟酒。”不管他听不听得懂,我直接就套用现代的词语来解释。

    “虽然你说的这些李某有些听不明白,但从中可以看出公子一定是见过大世面的奇才。”李杨逐渐走到我面前,从他的眼神就看得出来,他对我的崇拜已经犹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

    李杨平时虽冷漠,但生平第一次背躬屈歧地向人讨教,按以往他的性格,绝对对人不屑于故,但此时他却自心里由衷的佩服这位谈吐间充满智慧的年轻公子。

    嘻嘻!我心里都快乐疯了,本小姐的一番现代言论唬得他一愣一愣的,看他那个莫名其妙又崇拜的样子,好玩极了。谁知道,他突然冒出了这么一句,把我吓出一身冷汗。

    “这位公子,好生面熟,我们是不是在哪里见过?”突然间,李杨发现着位公子的眉宇间似有熟悉的东西,好象在哪里见过,却又想不起来何时见过,也没有多想就没头没脑地问了这么一句。

    难道他看出来是我了吗?应该不会啊,我现在可是做男装的打扮呢,而且还化了妆,他不可能认出来的。张菲艳,你不要自己吓自己了,你的易容术可是完美无缺的!我给自己打了一剂镇静剂,装做若无其事的样子。

    但被他盯着看,我还是很心虚,心里一直在打鼓,表面却仍然表现出镇定自若:“有吗?你认错人了!”

    “我真的认错人吗?我的记性一向很好,既然公子否认就是李某失礼了。”李杨眼神中充满了疑惑的神色。

    什么嘛!一副摆明不相信人的眼神!我刚要回复他,只听见邻桌一无赖的声音,充满了霸道和y威。

    “什么京城第一名店,你们就是拿这么些猪食来效劳老爷我的吗?再不拿出象样的好菜,找几个漂亮的妞伺候老爷我,老子今天就砸了你这家店。”接着,听见了一声很响亮的碟子被摔坏的声音。

    好家伙,本小姐到要看看,是谁敢在太岁头上动土,有人居然敢砸当今南阳王儿子开的店,当真是傻子还是不要命了?顺着声音,我看到一穿深蓝色长袍的男人,长得不算太丑但一看就是那种纨绔子弟,还一副色咪咪的样子。

    “这位小妞,来伺候一下本老爷我,伺候得舒服了老爷我有赏。”这变态见一美女服务员端着盘子路过,便用力拉到自己的身边,两只咸猪手在那女孩身上放肆的乱摸一气。

    “公子,求……求您放手!小女子我……”被他抓来的美女一紧张,手里的盘子掉了下来,碎了一地。

    这小王爷李杨到是面无表情,他瞥了身边的小二一眼,这小二立即明白他的意思,连忙收拾摔在地上的盘子碎片,不一会就收拾好了。李杨走过到那恶霸面前,冷冷道:“这位公子,请你放尊重点!”

    我能感觉得到他虽然面无表情,但那眼神仿佛是冬天的冰雪,冷得可怕,连我都想上前去扁这个恶霸一顿了,更何况是冷傲的王爷,他现在的心情一定是恨不得把那变态撕成碎片,这下可有好戏看了。本来我是想在这个时候偷偷溜走的,可惜老毛病又犯了,本小姐就是喜欢无恐天下不乱,这么精彩的戏怎么能错过?

    这恶霸还真是敬酒不吃吃罚酒,他到底知不知道站在他面前的是尊贵的小王爷啊,后来从他的说话中了解到他还真的是不知道他是王爷。

    这恶霸一副狗眼看人低的模样,口气还是这么冲:“哟,这位小哥就是这家店的掌柜吧?长得可真俊啊,眉清目秀细皮嫩r的,可惜就是有点不识抬举。”

    李杨的眼神现在完全可以杀人了:“你是哪里来的恶g,敢在我醉仙楼撒野,立即给我滚出去!”

    恶霸一把推开刚才搂得紧紧的那女孩,猛得站起来恶狠狠地瞪着李杨:“你是什么东西?敢用这种口气跟老爷我说话?哼!我可是大名鼎鼎的楚留香,我爹可是当今皇上面前的第一红人楚茳人,我姐楚思涧可是皇上的宠妃涧妃娘娘,只要老爷我不高兴,一把火烧了你的店!”跟着,他的身边的三只走狗握紧拳头,一个个摆出一副凶神恶刹的模样,看似要来一场以多欺少的打斗。

    听到他的名字后,我几乎想捂着肚子狂笑起来,瞧瞧他老爸给他和他姐起的什么名字,他姐是“贱”妃?他就更好笑了,居然叫楚留香?要是被我们的楚大侠知道自己的名字被这么个变态盗用了,不从荧幕上跳出来宰了他才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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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卷 京城篇:第十五章  以一敌四]

    李杨看他这架势,一张玉石般光洁的脸上,恼羞成怒了:“不过是一个左督玉使的儿子,竟敢如此嚣张,今天本王就好好地教训教训你这个不知天高地厚恶徒!”说完李杨霍然出拳如风,“嘭”地一声,结结实实地砸在楚留香左脸上,打得他砰然倒地,一张脸顿时於青了一大片。

    楚留香咬牙切齿,立马爬起来,两眼发出要撕碎敌人似的凶光:“娘的!居然敢往老子脸上打,我看你是活得不耐烦了,今天本老爷要好好的收拾收拾你这小兔崽子!来人,把他的腿给老爷打残了!”他身后三个家丁早已经做好收拾李杨的准备了,跳出来就是一拳。

    这李杨的武功还真不是盖的,完全不需要帮手,来一个打一个,来两个打一双,来三个照样打,以一敌四,却不落下风。

    五人虎虎生威地打起群架来,食客们都还害怕得纷纷夺门而逃,这拳脚无眼,要被误伤到了该有多惨啊!店堂里打得热闹非凡,碗筷与拳脚齐飞,地板到处洒满狼藉酒菜,磷碎碗碟,别提多可惜了。店里的食客基本都已经逃光,还有店里的伙计们,当然里面也有一大部分是名正言顺地吃顿霸王餐,最后只剩下我和店堂的小二。

    我还从来没有见过真正古代人拳脚相争的打斗,这么精彩的表演怎么能错过,边欣赏边兴奋的大叫:“李杨加油!把他打得p股n流,满地找牙!小心啊!有人从你后面攻击你……注意前面,正前面,他拿板凳砸你啊……”我边看边捂着肚子笑,变笑边给李杨做现场指导,最后几乎要笑得直不起腰来。

    只见目前这以一对四的打斗局势还杀得难解难分,家丁a试图从李杨的后脑勺偷袭他,当他一个风拳砸过去时,李杨敏捷的顿下来,家丁a由于惯性冲过头了,李杨顺势就给了他一脚,把他踢出了老远。这时另一家丁b抓起身边的一张凳子就要朝李杨的脸上砸过去,李杨敏捷的旋过身来,飞起一脚,来了个侧身踢,正好踢中家丁b高举凳子的右手,结果他手一软,那凳子落下来把他自个给砸晕了。家丁c右手拔出随身带的剑从李杨的后面冲了过来,朝着李杨的右手砍去。

    “李杨!小心后面!有人要砍你!”本来还在狂笑的我,看见有人偷袭李杨,便大叫着提醒他。

    李杨听见了我的提示,一转身用左手抓住家丁c的右手,然后立即给了他一记漂亮的左勾拳,刚好打在他的左脸上,打得他口吐白沫,眼睛一翻白,昏了过去。

    目前的打斗局势已经由一对四变成了以一对二,李杨打得更是游刃有余。他冲到了楚留香前面,一脚飞毛腿刚好踢中了他的要害部位,痛得他捂着要害部位倒在地上,豆大的汉珠立即从他的额头上流了下来。李杨可没有就此罢手,连二接三的攻击楚留香。现楚留香已经不能进攻,只能防守,处于被动的挨打局面,但他还是顽强的防守抵抗,精神可佳,精神可佳!

    我用力的鼓掌,还不忘鼓励楚留香:“这位帅哥防守抵抗的精神很值得钦佩哦!快站起来继续啊!”

    结果我的掌声越发让楚留香心浮气燥,双眼一瞪,他擦了擦嘴角,发现嘴角已被击伤出血,更是气愤,想再冲上去和李杨拼命。我看见旁边的餐桌上有吃剩的香蕉皮,便果断地拾起一片朝楚留香脚前扔出去,结果他一个不慎,脚踩上这片香蕉,扎扎实实地跌了一个大马趴,半天都爬不起来。

    李杨全部摆平完了他们,狠狠朝地上的楚留香说道:“滚!不准在醉仙楼再出现,否则打断你的狗腿!”

    我双手举起做“v”字形状,刚要夸奖李杨,被踢出去的家丁a的动作立即引起了我的注意,他想用飞镖攻其不备。

    “小心!”在他放出飞镖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