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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 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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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树影斑斑。

    她的脸很热。

    “你……不值得为我这样做。”

    不知是因为公孙扬眉悟性高,还是他完全能领会孙摇红的心意,但摇红姑娘说到:

    “你再这样下去,是沉论,而不是飞升,我喜欢的是一个堂堂正正、任侠的你,我要嫁的是这样的你。你再这样助纣为虐,你只会失去我对你的……”

    公孙扬眉已表了态:“其实我也不喜欢这样做。今午诸葛先生跟大捕头无情来过“一言堂”,也私下跟我谈过这事。他们也希望我说临渊勒马,不要自毁前程。我也知道你爹所作的不会有好结果。我跟铁二捕头也有过命的交情,他也是一方豪杰,他师父和师兄自然也是人中龙凤,他们说的,我听得进……不过,山君知道他们找我谈过,己十分不悦,他们一走,已向我作了做告——如今,你这样跟我说了,你的意思我懂了……”

    然后他就说出了他的决定:

    “我明天就跟你爹说请楚。他那些事,伤天害理,有损y鹫,我也劝她放手了吧!这事已惊动京里官差,武林垂注,他再强持,恐遭反噬。他……”

    他很有感情的说:“我是支持他的。他毕竟是你的父亲——万一有事,我也只好帮他到底。”

    摇红听了,深心感动。

    那是个很晚的晚上。

    那天夜里,十分夜晚。

    风很大。

    夜很柔。

    花影很乱。

    更乱的是摇红的心。

    因为更近的是扬眉的呼息。

    看到他深情而略带忧郁的双目带点暗红,她突然明白了,开悟了。

    她完全明白过来了。

    完完全全的彻彻底底的明明白白的明白过来了。

    她一直以为他是很骄傲的。

    至少,他一直以为自己是天之骄子。

    他极度自信,已经自信得有点接近自大。

    可是,原来,那些只是最后也最脆弱的掩饰,他那样顽持,只是因为那是他最后的阵地,最深入的雷池。

    他已不能再输。

    因为他一见到她之后,早已输掉了自己。

    他是因为大注重她了,才特别要强持那一点自尊,以及恃别自重。

    其实,他几乎是为她而活的。要不然,他也不会甘心为“山君”效命。

    他在她面前,只剩下一件葱衣般薄弱的外壳,甚至经不起转风微吹。

    而她也一样。

    他以为她是天之骄女,追逐于她裙下的不知凡几,她眼高于顶,像紫禁殿上的凤凰,未知会对凡夫俗子加以青睬。

    可是,那也只是她的外衣。

    薄若蝉翼,所以才要诸般修饰,遮掩,希望不致于让他一眼看透。

    其实,她的心一早已属于他的了。

    她钟迷于他。

    情钟于他。

    也许,爱情是一场各自匿伏后才互相发现的游戏,而今,他们已互相证明,心心相印,已不再需要匿伏、躲藏。

    甚至已不需要润饰。隐瞒。

    他爱她。

    她爱他。

    如此。

    而已。

    她以一身简洁俐落中,诉说了说不尽的风情,他却以忧倡的眼神与她相遇。交融。

    他们两人的影子,已叠合在花影中。

    气息温柔着气息,心跳催动着心跳他的眼剑望入她的眼鞘,他焦的的唇在寻索着她的红唇。

    他要一头栽进去的爱她。

    得到她。

    他已义无反顾,也退无死所。

    要是不能得到她,他已焦躁得不知如何是好。

    他是爱她的。

    她也是。

    今晚他们已证实了这一点,这一个事实。

    可是他们更须切契合的一点是:

    他们之间已不分你我,不分她和他。

    他们要合一。

    合而为一。

    狂热的爱人需要合体的浇灌。

    大爱无悔,挚爱无恨。

    然而谁都不知道黯里有不只一双幽恨的眼,目睹他们从花团锦绣爱情的台阶,一步一步的走人没有光的所在,终于,步入一条绝情的路。

    绝路。4悲伤的情人和伤悲的人情

    那一晚之后,她是他的。

    他也是她的了。

    他一向傲慢孤寂,而今,他却不是一个人孤军作战了。

    因为他心里有了她。

    她一向矜持自洁,如今,她最爱的却不再是自己了。

    因为她身体和灵魂都属于他的。

    垢诡的是,那晚之后,他有了她,她也有了他,但他们却不再在一起了,不再在一起过,不过,尽管如此,也并没有改变这个事实。

    幸运是难以控制的,但心情却可掌握。

    尤其是情。

    此情不渝。

    今生无悔。

    命运往往非常残酷,而且往往在它最残酷的时候,你才会分外感受到它是确然存在的。

    那一夜,不朽若梦。

    梦幻虚空。

    他在她体内爆炸的时候,他觉得自己已走到了世界的尖峰;幸福的绝顶,他觉得淋漓尽致,欲死欲仙,纵粉身碎骨亦无悔无憾。

    她也是。

    所以她哭了。

    像一场雪融。

    也许公孙扬眉并没有完全能了解摇红的哭泣是因为感动而不是伤心,所以他毅然表达了他的决定,以一种宣誓式的姿态:

    “你父亲正受人指示,也跟人合作,要研制出一种方法,训练出一批极厉害的杀手,只听令于主人,决不会违抗,完全混灭人性,唯命是从,而武功精进,神志集中,力大无穷,超于人的极限——如果能成功,谁拥有这样一大批杀手,谁就可以称霸武林,无敌于天下,因为,他要清除任何障碍,都绝无障碍;他要办什么事,都没有办不成的——而又决不必担心会有手下坐大,倒戈的情形。”

    摇红惶惑的问:“爹要那么兽性的一大批人来……千什么?”

    “他……”公孙扬眉叹道:“他本来是个很有志气的人——这种人如果受人怂恿和让人c纵,很可能就变成了个极有野心的人:

    “他想称霸东北,染指中原。”

    “像你——”摇红问,“也是?:

    “是。”公孙扬眉长吁一口气,答:“我确也像是他那种人,好的时候是雄心壮志,不择手段的时候就心狠手辣。

    “可是,你为什么……?”

    “开始我是因为要接近你,才为你爹效力。随后,我也为这个壮举而动心,全力投入。不过,我也慢慢发现这计划中牺牲太多、太大、也太恐怖,一个常人一旦参与,一定受耳儒目染,荼毒同化,成为兽性大发,恶毒无比的人。今晚,有了你的鼓励,我一定要抽身拔足,并会尽一切所能,劝你爹早日收手。你放心,我一定会尽力制止这个恶孽在‘一言堂’滋长下去的!”

    可是孙摇红还是很担心。

    “爹一向很固执的,近年更加顽固……他会听你的话吗?”

    对这点,公孙扬眉非常自信。

    “他会听的,他需要我和袭邪。他若要训练出‘人形荡克’来,一定需要袭邪的配种方法,还有我们‘安乐堂’的独门秘药,以及你爹的残酷训练方法。三者缺一不可。”公孙扬眉衡量局势,似乎很有信心,这是摇红第一次听到“袭邪”的名字。“如果他不同意,我就不告诉他药方,他就无法办成此事,最终仍是会妥协的。”

    “……如果他坚持到底呢?”摇红仍是担心。

    “那我就不惜与你爹一战。”公孙扬眉依然有信心,“你不要害怕,我一定不会伤害你爹爹的。我也一定不会败在他手里的。我只是要告诉他,我已下决心,不惜一切,也要他停止这灭人寰的残酷计划。”

    “为什么要用药物。配种、特别调训这些办法呢?”摇红曾不解地问:“以德服人,或晓以大义,岂不更好?”

    “弊在人有二心。大业未成,还会同心协力,奋发图强,可是一旦宏图开展,很容易就生异志。愈是有思想的,一旦羽翼已丰,愈难纵控,这正是你爹和影响他的人所忧虑的。”公孙扬眉说明了问题的结症,“更何况人有七情六欲,易为分心,又有私心,很难一心一德,专诚一志,为一人效死到底。我们三者配合,就可以制造出一种姑且称之为‘人形荡克’的怪物,绝对鞠躬尽瘁,死而后己,且终生只知执行任务,摒弃情欲,谁手上有这批悍将,死士,谁就拥有最强大的力量,足以摧毁一切,足可独霸一方,甚至雄霸天下。”

    摇红听了,也不禁吁了一口气,“难怪爹会为此而闹得个心力交瘁,性情大变了。”

    “本来男儿志在四方,有雄心壮志,也没什么不好。”公孙扬眉补充道,“只不过,因为我参与了这计划,分外感受到,若要完成它,得要牺牲太多的人,残害太多的无辜,大过扭曲和泯灭人性!我最近全心投身在里面,也期待它能成功,因为太过热切,而忽视了它的后果与代价!”公孙扬眉以一种扬眉剑出鞘的勇决道,“今晚,我有了你,才清醒过来,才醒悟自己造了孽。不,不行,我一定要终止它——这‘人形荡克’太可怕了,它好像是一种毒物,让人吸取了它,会快活过神仙,然而,事实上,它却是食人血髓,令人沉沦,直堕入十八层地狱里去!”

    这是摇红第三次听到“人形荡克”,这名辞——虽然她依然不大弄得清楚那到底是什么?”

    到底是人?还是兽?

    ——是人形的兽?还是兽形的人?

    她没有细问。

    也不及细问。

    她只是担心。

    担心公孙扬眉会出事。

    “我不会有事的。就算我万一不幸,也不会同任何威迫下透露药物名称。收集的方法和下药的份量,我不能让这灭绝人性的计划再继续下去。”

    像看出了摇红的惴惴不安,公孙扬眉解说并安慰道。

    “如果万一……”摇红不知怎的,觉得很有些伤悲,她看着他时,也不知为何,依稀感觉到任何一句话都是最后一句话了,随便一眼都是最后一眼了。

    她甚至感受到这个本来飞扬淬厉的青年,而今温柔温存的男人,却是一个悲伤的情人,她的未来和今生,好像要欠负他许多伤悲的人情。

    她不了解自己这种感触是因何而来,如何滋生的。

    “如果万一你出事了,”摇红问,“我应该怎么办好?”

    “你什么都不要办,就告诉你娘好了。你娘是我最佩服的女子,她为阻挠这个计划,已触怒了您爹,但她还是持正执言,受屈无怨。”公孙扬眉道,“她一定会站在你这边的,另外……”

    公孙扬眉说到这里,双眉悠悠扬,双目也悠扬了起来,“也许,还有一个人,他在京师很有名……”

    “他叫铁游夏,人称‘铁手’。”公孙扬眉一说起这个人来,就不禁眉飞色舞,“一旦我出了事,若是连‘正法堂,的孙三伯也不能明察英断,那么,天下间也许就只有他,能够还我一个公道了。”

    孙摇红听过“四大名捕”的故事,也风闻过铁手的传说。

    她知道四大名捕是不管对象是权贵还是庶民,他们都申张正义,维护法理,儆恶锄好,赏善扶良的六扇门精英。

    他们虽只是捕快,但身怀御赐“平乱霍”,加上有诸葛神侯在朝中正义势力的支持,而且在江湖上。武林中闯出了极大的声名与威望,这些年来,己成为了包青天之后,四位能执掌正义法理,秉公行事,为民出头替天下除祸害的出色人物;

    “他是你的朋友?”

    摇红知道公孙扬眉年少气盛,得罪人多,当然乐于听到他结交好友的事。

    谁知公孙扬眉的回答非常断然:

    “不是。”

    “他是我的敌人。”

    “我跟他本来无仇,但在我第一次跟‘安乐堂’堂主公孙自食赴京时,已与他结怨。结怨的肇因是长孙飞虹。”

    孙摇红当然知道长孙飞虹是谁。

    就连在专心读“惨红”的铁手与猛禽,也非常记得这么棘手也的手的绝顶人物:

    ——二十年前,武林中有一段歌阙:“会堂临绝顶,一览众山小;不拜一贯堂,必会凄凉王。”又云:“不见天日事犹小,乍遇飞虹孽为大”等句,都是在说当年主掌山东神枪会公孙家决策高层、主掌大局的“一贯堂”,其负责人“凄凉绝顶枪”长孙飞虹的威大势大,名震东北,声遍天下。

    本来,像长孙飞虹这样的人物武功高从者众,声威响,只要盘踞东北,开疆拓界,再舒展鸿图,也无人能动其根本。只惜,他做了一件不该做的事——忧连他过人的武功。才智,也无法跟他化险为夷的事。

    那是大事。

    因为他一向有大志。

    大志使他做大事。5胆大心雄·长孙飞虹

    长孙飞虹见当时朝中变法太甚,民受其苦,皆因宰相王安石力行新法之故。王安石性极执拗,且自视极高,对意见相悻者,辄动斥其流俗,荒诞,竟发论:“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议论不足恤”之狂见,长孙飞虹本来就看他不顺眼,加上他曾从学于吕诲,吕不值王安石所为,也没有太大的远见看出王安石新法的深远来源和高远理想,故大骂他为“大j大诈”。长孙飞虹受他影响,已怀,“铲除”这个“作新法以误苍生”的宰相王介甫之心。

    就算不受吕诲怂恿,王安石所推行的政法,对“神枪会”亦造成重大的影响。

    譬如“保甲法”,以募兵用民兵,本为守望相助之意,但召募过程,未免扰民,又不能作为正式军队,对“神枪会”的结构组织,大有干扰。何况东北一带,多贩马为业,“神枪会”‘亦不例外。王安石见宋辽间纠纷渐多,每有边事,求马至难,觅驱若渴,故想利用民力来繁殖马匹,以供军用,行“保马法”,设下许多法例来追究、约制,可是这样一来,形同与马贩结仇。加上王安石大力推行“军器监法”、将数州之军器制造厂集合为一,仿照钱监之制,总管监督一切军器打造,更使得以制造各类兵刃,枪战成名营利的“山东神枪会”无路可走,只有挺而走险,欲杀王安石而后快。

    “绝顶凄凉论神枪”。长孙飞虹当时是“神枪制会”中负责决策司令的“一贯堂”中的总堂主,他有监时势,身负重责,便扶植副堂主“枪神”孙三点,并掸让退职,联同以打造兵器、火器称著江湖的“江南霹雷堂”田字辈高手雷禹、雷禹兄弟,以及“黑面蔡家”的副堂门人蔡克子,一同赴京暗杀王安石。

    他这一次并未成功。

    原因是碰上诸葛小花。

    那时候,诸葛先生初崭头角,大展身手,救了王安石,与大石公,舒无戏还有米有桥等人,打退了长孙飞虹一干杀手。

    长孙飞虹原还待卷土重来,但后来在退身匿伏于京师以待再狙之际,机缘巧合,结识了当朝名士苏东坡大儒程顾及大将王韶等。他们虽大多不甚赞同王安石变法过急过剧,气量太狭,但对其为人却仍然激赏,对其用心亦表同情,长孙飞虹因而了解变法个中原委,因感王安石气节苦心,故而打消了刺杀念头,回到东北。

    重返“神枪会”之后的长孙飞虹,发现“枪神”孙三点已大权在握,井把“一贯堂”料理得头头是道,他也不独揽大权,与孙三点互为辅佐,并辔合驰,一齐管理“神枪会”之大业。

    不过,他赴京一击,无功而归,虽不久后王安石罢相,司马光当政,一切恢复;日法,“神枪会”得免新政冲击,但长孙飞虹始终觉得有点悻悻然,也郁郁寡欢。

    这样过了许多年,发生了很多事,终于,赵佶即位,重用蔡京。蔡京误国,逆行倒施内外勾结,表里为j,国无宁日。

    长孙飞虹奋起大志,这一次,他要刺杀的是蔡京。

    不过,这一趟,却无人陪他一道行动,盖因蔡京是与王安石完全不同的人,他大j大恶,够油够滑,怀好结党,打击对头,就连“霹雳堂”和“黑面蔡”门内,也有他的党羽,早已拉拢串联。

    他们都不愿意得罪蔡京。

    这一次暗杀,长孙飞虹也功败垂成——却不是因为诸葛小花阻挠,而是他的同门元十三限出了手。

    元十三限打退了长孙飞虹。

    两人皆负伤,只不过,长孙的伤要重一些。

    长孙飞虹花了数年的时间养伤,才复元了八成;元十三限头上着了长孙飞虹掌力余威所及,看来并无大碍,实则日后元十三限时有疯狂癫病迹象,乃源自于此。

    长孙飞虹这次回到“神枪会”,觉得大势已去,“一贯堂”为“枪神”孙三点撑腰,亦多为其羽翼,他便黯然离开东北,一旦伤势复原,志态复萌,又要赴京刺杀。

    只不过,他这次要杀的不是蔡京,而是蔡京背后的”大靠山”皇帝赵佶。

    这时候的他对世情观察,已完熟多了。

    他发现就算杀掉蔡京,也没有用。

    因为蔡京其实是附和,奉迎赵情行事,他作恶多端,祸害万民,涂毒天下,权力却是自赵佶所授,如果杀了蔡京,仍治得了标,治不了本,所以胆大心雄的长孙飞虹,决意要做一件胆大妄为的事:

    行刺天子!

    他带同“一贯堂”中五六名“一贯堂”的亲信、高手,一起行事。结果,这一次,他又遇上了诸葛先生。

    诸葛先生当然不让他得逞。

    数番苦战,他擒住了长孙飞虹,并晓以大义:

    “现在是佞臣作恶,鹰犬为j,哪有不杀祸端,却先欺主弑君的道理。”

    可是长孙飞虹并不同意。

    “奴才作恶,乃仗主人之势。诛其祸首,天下太平。你这恶奴,助纣为虐,每一次大事都坏在你手上,我且一并杀了。”

    诸葛先生长叹道:“你杀了我,也没有用,蔡京、梁师成、王黼一众滥官污吏,依旧赐祸天下,恣意劫掠,你可奈得了他们何!你可一一杀光他们!方今圣上,文学出众,极有才华,本有作为,只一时胡涂,听信宦官播弄。若慢慢予以谏辅。或可恢复睿智明断。无论如何,今天子宅心仁厚,就算怒迁朝臣,多只滴贬驱逐,罕有下抄家灭族之令。你们若杀君主,群龙无首,大树刨根,庙堂岂不危危乎矣?再说,蔡京等中涓党羽,大权在握,遍布朝野,呼应天下,就算扶立幼主,又何人能制宦君之气焰,反而让他c纵摆布,涂炭生灵,重历董卓,曹c挟天子之乱!这一来,辽军压境,内优外患,岂不社把倾而误苍生!?”

    长孙飞虹终于明白了诸葛先生的意思:

    ——一个已有顽疾数十年的病人,通身都是恶疾,只奄奄一息,苟延残喘,一旦求医,如果下了猛药,不但治不好,只会马上一命归西!

    而今,宋室就是那病人。

    要变只能渐变,事缓则圆,欲速则不达。

    ——如果杀了赵佶,可能连国家都得要亡了。

    那么说,难道要侯赵佶自动自觉,反省痛悟,改“邪”归“正”,回心转意么!

    试问,有哪一个当权得势。生杀由已一念之间的人,能够作如此痛悟,交出权力,痛改前非呢?

    不可能。

    为这一点,长孙飞虹很黯然。

    很惘然。

    一向大胆妄为、雄心壮志。从不言败,永不言倦的他,终于撒手受擒。

    因为他已觉得事不可为。

    诸葛先生本有意私下开释长孙飞虹。他十分敬重长孙飞虹的英雄胆识、豪侠气魄。可是,蔡京党羽,已风闻此事,走报天子。赵情知有人胆敢行刺,龙颜大怒,下旨要车裂长虹,并派军剿灭“神枪会”。

    诸葛先生连忙力劝,谏之无效,只好陈以利害:

    “山东神枪会大口孙家一族,势力浩大,武功高绝,在武林中门徒多,党徒众,且武功高强,军器称绝江湖,如果杀了他们的头头,反而迫使全党挺而走险,要是一干亡命之徒,遁入京城,胡作非为,万一惊动圣驾,s乱宫宅,那诚非美事了!”

    赵佶听了,自然担心了起来。他知道江湖上高来高去的人物,是不受统御,又极难收拾的,只好暂时不处决刺客,但仍听蔡京之言,下调将长孙飞虹还押牢中,好让“神枪会”的人有所顾忌,不敢放肆。

    如此一来,诸葛先生就不得释放长孙飞虹了。

    长孙飞虹收押天牢,由于他名垂天下,加上武功极高,诸葛先生又一再叮嘱打点,要狱卒、牢头善待此人,所以,他居受困牢中多年,狱中多以“凄凉王”相称而不名之,除不得自由之外,仍有一定之威望。(由于这段前因,使得日后京师武林之争里,白道上的好汉唐宝牛与方恨少因犯事而囚于天牢,就是因为得到“凄凉王”的救助,才得脱困。故事详见“说英雄,谁是英雄”系列。)

    不过,这过程里还有一个相当重要的c曲:

    那就是公孙扬眉陪同公孙自食去劫救长孙飞虹一事。

    他们当然会去救长孙飞虹。

    ——公孙自食与长孙飞虹本有深交,长孙飞虹本是”一贯堂”的领袖,在他当政的时候,山东“神枪会”,不但上下团结一致,而且声势浩大,声威日隆。

    公孙扬眉当然支持公孙自食,何况他自幼就崇拜胆大心雄的长孙飞虹。

    于是,他就在京华里遇上了铁手。

    还交了手。6才气不是一切

    在“惨红”篇里,孙摇红记下了公孙扬眉与铁手相交的这一段细节和对自。

    这使得铁手看来分外会心。

    他的神思难免已飞到了当日与公孙扬眉交手乃至交心的岁月里。

    猛禽却看得十分留心。

    他发现铁手着手办这件看似跟他一点关系也沾不上的案子,细察下却其实似有千丝万缕的纠葛。

    他的警觉使他留意。

    当时,公孙扬眉对孙摇红的说法是:

    “我们要救长孙总堂主,要劫牢。四大名捕不让我们得手。我们便打了起来。”

    摇红吃了一惊。

    她知道四大名捕既名动天下,也名不虚传。

    她自小心仪他们,崇仰他们的只为正义,不分贵贱,拔刀相助,决心维护法纪的风骨。

    可是在这刹间,她完全无由地。没有保留的,全心全意的支持公孙扬眉,甚至,不管有谁危害到他,都是该死的。

    ——就算是“四大名捕”,也死不足惜。

    “你赢了?”

    公孙扬眉能够回来,当然没有败。

    “我开始也以为自己赢一招半式。”公孙扬眉自嘲地笑了笑,“我正好对上铁手,当时还用麻纱蒙了脸——我们都不想牵累‘神枪会’。”

    “可是,打了一场之后,始终未能救出长孙总堂主,禁军、差役,可呼拥而至,我以指作剑,打着了铁手,趁机就走。”公孙扬眉又舒了舒眉:“那时,我真以为自己是赢了。”

    “你不是赢了吗?”

    摇红狐疑地问。

    “不过,我与你外公及其他劫牢的人逃出了大牢之后,仔细回想,以铁手之能,及当时过招形势,断没有可能会着我那一‘指剑’的。”公孙扬眉苦笑道,“我不能欺骗自己,于是越想越怀疑。”

    摇红爱怜的望着公孙扬眉。

    “所以,第二天,我故意到‘神侯府’附近去观察铁手……”说到这里,公孙扬眉轻叹了一声:

    “结果,我发现,着我一记‘剑指’的铁手,完全像是个没事的人一样,安然步行于大街。”

    “那就是说……”摇红也不敢置信。她知道公孙扬眉的“剑指”,有时要比真剑还利还厉:他的剑能一剑c入坚石中,直至没柄,但其“剑指”却可凌空将岩石打碎一个大d。

    “他根本没事。”公孙扬眉坚定地道,“他是故意捱我一记‘指剑’,放我逃走。”

    “他为什么要放你一马呢?”

    “我那时也不知道。”公孙扬眉道:“所以我再次跟他交手?”

    “就在大街上……!?”

    “是的。我找了面酒旗,裹住了颊颜,假装醉了,拔剑上前挑战。”

    “上次是因为对方熟悉的地头,而且他的呼援又多,”摇红委婉的说,“这次在大街上,形势上又要公平一些。”

    “这一战也不久,只交手一十七招,打了四个弹指间的功夫。毕竟,街上的人大多了,我们都不想伤害无辜。我亦已全力以赴。”

    ——十七招!

    ——四弹指间的功夫!

    ——在人潮中不欲伤害无辜!

    ——连公孙扬眉这样傲慢自恃的人物都说是:已全力以赴。

    “结果?”

    公孙扬眉摇头:“我再刺中他一剑。”

    摇红喜道:“你赢了!”

    公孙扬眉肃容道:“我没有赢。”

    摇红道:“可是,你是刺着他了。”

    公孙扬眉补充道:“那一剑,我只刺在他左手手背上。”

    摇红道,“那是你不想杀他,留了一手。”

    “不是的,”公孙扬眉澄清,“应该说,我刺他一剑,他避不过,就用手挡了。”

    摇红道:“那他还是伤在你剑下了,也不就是输了一招么!”

    “好像是,”公孙扬眉脸上一点也没有胜利的喜色,“但其实不然。”

    “为什么?”

    “因为他完全没有受伤。”

    “但……你确是刺了他一剑呀!”

    “原因是,”公孙扬眉顿了顿,“他是铁手。”

    他很快的解说下去,“当时,我能刺着他一剑的原故是:有个卖卡卡饼的老妇滑倒了,跌向我那边,我正好发剑,收招无及,但铁手及时扶走了她,并用手‘接’下了我一剑。”

    “形势非常明白,”公孙扬眉眼里洋溢着尊重之色,“如果不是为救那老妇,我根本刺不着他。”

    “何况,刺中他也无用;”公孙扬眉谈淡的笑意里蕴含了浓浓的自嘲:“他双手比铁还硬,比钢还强,刀枪不入,水火不侵。他的手就是他的兵器。”

    他舒舒眉毛又道:“试想,我将剑刺在他的武器上,那会有什么效果?还算不算赢?”

    摇红这下也答不出来了——至少,也无法再力自己心爱的人圆说下去。

    她只能问下去:“后来呢y

    “后来人又多了起来,而且在大街搏斗,难免引起恐慌,且各路衙差,连同京城的帮会人物,即‘迷天盟’、‘六分半堂’,‘金风细雨楼’的高手也相继赶来……那己不是个决斗的好场地。”

    “他是京里的名捕,要是各路人马云集,又是他占便宜了。”

    “所以他也不肯占我这个便宜。他收了招。”

    “——他主动收手?”

    摇红有点不可置信。

    公孙扬眉道:“是的。他还跟我说:若是你一出手就暗算猝袭,我就断避不了你的第一剑。”

    摇红道:“他说的是实话。”

    扬眉叹道:“可是,我又怎能不事先扬声便出招。”

    摇红婿然道:“若是,便不是你了。”

    扬眉道:“所以,我说:今日胜负未分,我还是会找你决战的。”

    摇红问:“他怎么回答?”

    扬眉道:“他?他说:此地不宜久留,你走吧,我随时候教。”

    摇红道:“那你后来还有没有去找他决战?”

    扬眉道:“有。”

    摇红:“我看他对你似无恶意……何不——?”

    扬眉:“那时,我也对他起了敬重之心。无奈,我还是想救走长孙总堂主,只要他在,我们还是难以得手。再且,我也动了好胜之意,非要分一个胜负不可。”

    摇红仍是附和地道:“这结果连我也想知道。我想这不只是好胜,也让人也好奇。”

    扬眉道:“他当时问我,几时再打?何地再战?我答:我会找你的。放心,我不会突击的。他居然问答:无妨。我只希望结识你,有机会交手就是有机会交友。”

    摇红:“他好像真当你是朋友了。”

    扬眉:“我却只等和他决一死战。”

    摇红:“所以你在京城徘徊不去?”

    扬日:“我在等机会。终于有一次,在绿中弄那儿,发生了一件争执。”

    “什么争执?”

    “争子。”

    “争子?”

    “两家子争认一个叫囡囡的五岁小童作自己的儿子。”

    “有这回事?”

    “世事无奇不有。后来我听人说了,才知道详情。那时我正住在巷口的‘一间客栈’里——”。

    “‘一间客栈’?这名字好怪。”

    “其实也并不奇怪。那间客栈只有一间上房,十分优雅舒适,那客店老板也够趣致,非他看得起的人,他也不租。京城里的人也真够怪。越是这样,越是多文人、雅士、达官,贵人要设法入住为荣。但那客店老板看得人眼的人倒是不多。”

    “这么妙的人……莫不是名闻天下。专经营古怪但品味高的客栈驿站的温六迟?”

    “便是‘老字号”温家的温六迟。”

    “他倒是慧眼相识,看中武功超群的你了——却不知他有没有女儿?”

    扬眉一笑:“他倒不是看得起我那三招两式——他喜欢我的画。”

    然后他才加c了一句:“可惜他没有女儿。”

    摇红哼声道:“可惜?”

    “可惜!”扬眉板着脸孔说。

    然后,两人都一起笑出声来。

    “那件案子就发生在绿巾弄里,住了陈员外、叶老板两家人。陈员外原名陈今示有权有势有人面,且在朝中有勾联,结交了不少权贵,并领有官职,但膝下无儿。叶老板则无,他原名叶金童,只是个售卖陶俑、泥塑的生意人,却有一个儿子,叫囡囡,五六岁还痴痴呆呆,不会识人,不晓说话,就因为比一般小孩愚钝,所以叶老板夫妇也少让他见人。两家比邻而居,常有往来,由于两家侧门互通,囡囡时亦到隔壁琉嘻。可是这一来,却生了一件奇事……”

    摇红倒听出兴味儿来了:“什么事?小囡囡能闹出啥大事来了?”

    公孙扬眉道:“陈今示和夫人梁氏,迄无所出,倒是疼借囡囡。奇怪的是,每次囡囡到他们家院去玩,必有喜事。陈员外不是无端加官进爵,就是得意外之财,喜讯必至。于是,夫妇二人,视囡囡作块宝。曾有询于叶金童和他夫人余氏,可否将囡囡过继给他们,重金不惜。叶老板夫妇虽对囡囡愚呆,很是遗憾。担心,但毕竟是自己孩子,十分爱惜,决不肯让。于是,两家便为此事,闹得不快。叶老板夫妇生恐陈员外夺子,故对囡囡也禁止不予人邻家处。”

    摇红也听入了:“叶老板夫妇未免小气,但爱子之心,难免疑忌。”

    公孙扬眉道:“这一来,陈员外可光火了。他和梁氏。索性一不做,二不休,把囡囡诱了过来,串通了地保。里长,说囡囡是他亲生的孩子,叶金童夫妻因居所近便,意图绑架拐带。两家争持不下,一告便告上衙门。”

    摇红听了也有点气忿:“那陈今示夫妇好不讲理。”

    公孙扬眉道:“陈家朝中有呼百应,口大声响叶金童夫妻又苦无证明囡囡为己所出,就算不吃官司,孩子也得判给陈家。知道青红皂白的,都不敢为叶金童作证,不晓内情的,更站到一边,只作壁上观。”

    摇红试探着问,“你呢?……你是怎么知晓此事来龙去脉的?”

    公孙扬眉剔了剔眉,道,“我就住在他们两家西侧,我那间房甚宽大,街楼两层,尽在眼帘。那段时间,我留在京,一方面结交多路豪杰,好布伏日后‘神枪会’进军京城发展之大计;一方面在伺机营救长孙飞虹。住久了,有时难免在窗前仁立,看看周围环境,看多了,自然就有印象——当然,也看出了囡囡是叶家的孩子,陈家的居心和y谋。”

    不过,他马上又说:“可是,我不方便作证。”

    摇红当然明白:“你是来救长孙总堂主的,且曾与大内高手交过手,不好在此时亮相。”

    公孙扬眉冷笑道:“我虽不可以露面,但却可以在事后除掉像陈今示这种霸占人家骨r的败类。”

    他紧接又道:“不过,铁手却救了他们。”

    “铁手?”

    “是。”

    “他跟这种芝麻绿豆的小案又牵连上什么关系?”

    “同是在京城里的人,铁手似既识得陈今示,也认得叶金童。这椿官司一旦打成,输的一方,只怕坐上三五年牢,亦在所难免。铁手有所风闻,便先赶来调停。”

    “调停。”

    “对。那就是从中斡旋,希望有个妥协余地,不然闹到衙门去,那就一拍两散,两家没好收场了。”

    “铁手可知道囡囡原是叶老板亲子?”

    “当然不知,要不然,陈员外也不致敢先发告人。铁手到了那儿,两家争持不休,相互对指大骂,囡囡只哇哇大哭,谁也不认。”

    “清官难审家庭事,我看铁手这趟可麻烦了。”

    “我也认为他可英雄无用武之地,自找麻烦了、正要看他如何出丑之际,案子却给他随手破了。”

    “破了?”

    “破了。”

    ——这,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两边各不认输,案子却如何破得了?

    “说来倒是稀松平常,”公孙扬眉娓娓道来,“铁手到了现场不久,陈叶二家,依然争持不已,吵得脸红耳赤,各说囡囡是他孩子,问起特征、喜好,两家都十分熟悉,耳熟能详,难作明判。就在这时,突然,中门砰然让人撞开,出现两条大汉,一个大声吆喝道:‘兀那小子,敢愉吃我家祭祖酌烧鸭!?’一个大汉则拔出尖刀,喝骂道:‘供奉祖先的祭品也给吃了,他家人是谁,俺一并宰了!’两人动作奇速,一个已抓住囡囡、拔刀就扎;一个动作利落,一刀三式,掐住了铁手的抢救。”

    摇红听得皱了皱眉心,欲言又止。

    “铁手登时叱道:‘好汉,有话好说,休得杀人。’那个气派沉着、长相憨直的汉子一手箍住哭哭啼啼的囡囡,一面反吼:‘都怪这小杂种!谁是他父母,养儿不教,教而不善,我兄弟也是不得已!’另一个拿着铁鞭‘双亲祭祖’!”公子扬眉道:”那时,我在‘一间客栈’四楼处望了下来,因距离大远,相救无及——心中也很有点急。”

    摇红却顺嘻嘻地笑了:“我看,你也不必急了。”

    公孙扬眉扬了扬墨剑也似的双眉,道:“哦?”

    摇红矜丽如微笑道:“我知道他破案之法了。”

    公孙扬眉爱怜的也深情的看着她:“你真是冰雪聪敏……可是,当时,我却一时意会不过来。”

    摇红忙道:“你侠心重,人爽直,救人心切,又在局里,当局者迷。哪像我,既在局外又是小女儿家的疑人心态。”

    公孙扬眉笑了:“你总处处为我说话。那时候,我即一跃而下,赶到陈叶二家门前外面摆地摊写字画的九爷那儿时,却听此案已让铁手破了。”

    摇红微笑道:“当然破了。”

    公孙扬眉怪有趣的望着摇红:“你且说说看,怎么破的?”

    摇红抿嘴笑道:“有一个关键。”

    公孙扬眉有意让她发挥:“什么关键,你且说说看。”

    摇红眨了眨水灵灵的大眼睛,”我看,那两个汉子,不是外人。”

    公孙扬眉笑了。

    “你猜对了。”

    “他们是城里两个浦头,一个外号叫灰耳,一个名叫抄尘。两人抓住了因困,要打要杀,那陈员外夫妇,早吓得抱头互拥,连叫饶命,哪敢阻挡?只叶老板夫妻,拼死挣上前来,要救儿子,还抢天呼地,向来人喊:‘要杀囡囡,先杀我吧!”

    摇红嫣然:“那这案便不必审了。”

    “对。”公孙扬眉道,“铁手挥手,灰耳,抄尘自然罢了手,也松了手。叶老板共叙天伦。铁手告诫陈员外夫妻。‘现在囡囡是谁的亲生骨r,经已分明,父子情深,不是能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