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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22 部分

    快捷c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了出去。方大郎接了,道过谢,挑起柴走了。

    元元刚收拾了木柴,隔壁林大娘挎着个小竹篮,一推院门进来了。一进门便大着嗓门道:“元大姐,起来了?呦,劈柴火呢!这节下的,干什么粗活儿,放着等男人来么!”

    元元道:“没有,刚方家大郎送来的。说拿几只栀子给姑娘戴。”

    林大娘撇了撇嘴道:“他家姑娘,脸大得像个盆,眉毛像扫帚,有什么可了不起的?行,不说了。明儿就端午了,粽子叶洗了么,江米泡了么?艾叶有没有?五彩丝线准备了么?”

    元元站在那儿,开始发愣。

    林大娘哼了一声,斜着眼道:“就知道没有!会读书识字有什么用啊?早给你们准备好了。”林大娘笑呵呵地一掀篮子布,拎出一串粽子:“诺,拿去。”

    元元忙道谢接过。

    林大娘道:“谢什么,自打我们家小六跟着你们读书,一下子变了个人似的,我谢你们才是。”说着又从篮子摸出一根五彩丝线,往元元手臂上一绕飞快地打了个结。另取出一个递过去道:“这你们家陆先生的。唉,明年也生个女儿,肯定强过方家那盐母百倍千倍。行啦,我走了,家里事儿多。”

    元元手里握着那彩线,又想起那天陆子周回答自己说:“我不走,我给你拿药。”之后,他们就在这里住了下来。这座封闭的小山村更像是梦里的桃花源,外面天翻地覆似乎对这里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影响,只有每月一次有村民走出山坳去集市换盐,才能带来些许外面的消息。在这幽静而淳朴的田园竹舍,她的烧很快退了,伤很快愈合。然后养花、教书,捕鱼、打猎,他们仿佛这里随便一对儿平凡夫妻似的生活着。

    也许,是该到要一个孩子的时候了……元元在心里想。

    “元元,快来!”

    陆子周慌乱的声音让元元吓了一跳,然后她就为眼见看到的景象发出一阵会心的微笑。陆子周扛着鱼竿站在篱笆门处,左手一条鱼,右手一只兔子。很明显,那只兔子实在是太活泼了,搞得拎着它耳朵的陆子周非常狼狈。

    于是元元在嘲笑之后立即就施以援手,跳过篱笆,一记手刀将那野兔砍晕。陆子周松了一口气,抹着汗道:“你做的机关好用是可用,可是下次能不能加个笼子,这样可以直接拎回来。”

    元元抿嘴笑道:“我准备明天挖个坑捉野猪。”

    按照时间来看,该做饭解决温饱问题了。在做饭地问题上,元元和陆子周的分工是元元烧火,陆子周掌勺。这一结果是陆子周经过了艰苦卓绝的斗争才争取到得胜利果实。在元元吃了足足二十多天陆子周做的病号饭之后,一旦病好,她就坚决而坚定地表示做饭这一艰巨的使命应该由她承担。当然,虽然不多,喜欢做饭地女人也不是没有,所以元元要做饭没什么太奇怪。但关键是,你总要会做才行啊!元元宣称她会做十几个菜,但实际上她会的全部就是把食物扔进一堆火里烧,直到烧熟。这种做法一般统称为烧烤。于是j也烤,鱼也烤,兔子也烤,野猪也烤,土豆也烤,玉米也烤,萝卜也烤,连捆j毛菜都烤。这就是所谓会做十几个菜地真相了。这种伙食,天天给猪吃,猪也是要造反的。陆子周不得不拿出颠覆天下的谋略,从元元手中抢过菜铲子,递出烧火g……

    吃过饭就是教书的时间。孩子们散了学又是准备晚饭。晚饭后,他们会在夕阳的余晖中漫步田野……今天晚上,出山赶集的人回到山村了,村民们都聚了过去。张三娘家的盐,李四姐家的花布,王二姑家的柴刀,还有各式各样的杂谈怪论,小道消息。从中,他们得到了一个消息——遥远的地方,江南和江北和谈了,战争结束了。元元和陆子周彼此看对方的眼。

    半夜,元元猛然从床上坐起来。“子周,”她说,“我要回巴蜀去。”

    陆子周不动声色地道:“这一次,如果回去,可能就不会再有全身而退的机会了。”

    “如果我回巴蜀去,你会怪我么?”

    “不会。”

    “我要回去,是的,我必须回去。一旦和谈成立,他们会立即发动攻击剿灭巴蜀。我不能就这样扔着他们不管,这对追随我到现在的人不公平。我不能这样自私,我得去解脱他们。如果需要一场失败,一个投降,一个死亡来结束这三十年来的战乱,那我愿意由我来败,由我来降,由我来死。”

    媾和

    作者有话要说:伪结局,喜欢he的朋友,请在本章之后退场。 腰缠十万贯,骑鹤下扬州。

    广陵这个地方,别的好处未见得,就两条:大款多,美人多。所以江中流这等声名遐迩的大贪官一旦到了广陵,那就相当于老鼠掉进米缸里,乐得都发了疯。

    四月二日跟着军队进了广陵之后,江中流就开始了他快乐的老鼠生涯。他义无反顾地跳起来,在卫士钢刀的掩护之下,第一时间冲进那些大士族大富豪奢华到了极致的庄园和别墅,大肆勒索他们的财宝,勾引他们的美人——他一个朝廷的重臣、候补的宰相,竟然跑去和大兵们抢这点儿进门红包!他也好意思?对江大人这种没成色的行为,随军的文官们一致表示不理解,并极不厚道地发出哂笑。然而,这一切还只是刚刚开始。

    当城池新旧主权交替照例要有的三天混乱期结束,当士兵整肃军纪,当市面恢复繁华太平,江大人就又开始流连烟花之地了。他整天整天地呆在那些秦楼楚馆,搂全扬州最贵的小倡,喝全扬州最好的酒,开全扬州最不要脸的宴会,醉生梦死,挥金如土。当然,这笔钱是用不着江大人自己掏腰包的。拼命挽救危亡的没落士族,急于改换门庭的南朝官员,还有那些嗅觉灵敏擅于把握时机的逐利商人,他们如同见了血的苍蝇一样蜂拥而至,围着贪官江中流谄媚地献上金银财宝、盖世奇珍。而作为叶后头号宠臣的江中流,则在那个场合无所顾忌地大收贿赂,然后,不必掏钱也能喝到的玉y琼浆会让他醉个半死。通常情况下,江大人会在醉酒后夜宿青楼。而由于每天都喝醉,江大人创造了连续十八天不曾回官署问事的惊人记录。由于饲主的纵容,他就这样毫无廉耻地抛开了他本应该专心参赞的军务和政务——如果说还有军务和政务给他参赞的话。

    在彻底剿灭江南士族的问题上,江中流最终也没能找到机会说服叶十一。这样,当叶十一吐出一个月的期限,当叶十一陈兵广陵,满怀着期盼与激动的心情等待赵瑟的到来,当一个月的期限还没有到的那些日子里,江中流似乎除了等待金陵方面的投降使节之外也没什么事情可做。

    于是,我们不得不承认,江中流这一番作为,不仅仅是他个人品德和c守问题。很大程度上,他也是为时局所迫。

    除了喝酒受贿之外他还能做什么呢?

    胜利近在咫尺,只要迈一步就可以抓到手里。现在却因为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近乎于偏执的可笑爱情不得不绕道而行,跨越万水千山也未必能够功德圆满。而他,江中流,号称前有诸葛孔明,后又江中流的江中流,竟然无能为力,无法可想!

    这种良知上的煎熬,这种灵魂深处的气急败坏,如果江中流不醉酒,如果他不去拼命的捞钱,他如何承受得住呢?哪怕只有片刻的清醒,头脑中似乎都有欧阳怜光冷硬的目光s来,满是轻蔑地道:“江中流,你真没用!”

    关于江中流的这种心情,有一件事可以作为真实的写照。

    那是在四月中旬,金陵投降的使节久久不到,叶十一眉眼间的不耐越来越深。后来才知道,是因为赵瑟正忙着为他死去的丈夫大办后事总办不完才耽搁的。总而言之,当金陵烧纸钱的飞灰跨越长江飘进广陵城的时候,叶十一那一刹间的神色几乎令很多人的心脏猝停,连将军们都觉得仿佛是坐在了随时有可能爆发的火山口。于是,将军们找到了江中流,希望他说点什么,至少缓解一下主公的情绪也是好的。然而,江中流的回应是什么呢?

    当赫连胜在某青楼勾着衣领将江中流拎起来的时候,江中流正醉得像一条死狗。他抱着脑袋支起脖子,闭着眼睛划拉了半杯残酒灌下肚,然后头往桌案上一扎,手臂顺着桌案搭下去,酒杯滚落到地毯上。他含含糊糊地叫道:“干得好!”

    将军们面面相觑,最终决定还是放弃这个酒鬼。

    叶十一没有立即发动攻击的确很不可思议,但他到底还是忍耐了。直到一个月期限的最后一天结束,他才对着沉入长江的红日,不无遗憾地感慨了一声:“看来还是不够……”然后当天夜里,他就命令在历阳的越鹰澜对采石矶发动了攻击。第三天的清晨,叶十一的忍耐和他的进攻一起得到了回报——金陵方面派出使节,前来和谈。

    由于采石方向的战争还没有完全停下来,所以金陵的使节经由瓜州渡前往广陵,到达广陵的那一天正好是五月初一日的傍晚。这一天,江中流又起晚了,于是决定省略亲自去码头迎接的仪式——我好像是胜利一边的谈判代表啊,为什么要亲自去迎接啊?我要傢的人又不在那里面!

    一旦想通了这一点,江中流就一点儿心理负担都没有了。还等什么?美酒们,金子们,我来了!江中流快乐的筹备起他的《最后一夜——在青楼》。然后,万事具备,咔嚓一声,一位不速之客的到来,彻底扰乱了江中流江大人快乐而堕落的心。

    人群分开两边,江中流坐在几案后面,视线沿着长长的夹道延伸到尽头,仰起头,他发现一位疑似翩翩公子的男人看起来相当地眼熟。江中流的手中酒杯一歪,眼珠子几乎瞪了出来:“小白?我没看错吧,你怎么会在这里?”

    “你应该相信你还没瞎。”人群尽头,所谓“疑似”翩翩公子的锦衣男子将手中折扇一合,很矜持地点了点头。没错,这位“疑似”翩翩公子的家伙就是江中流曾经的损友之一,秦少白。

    秦少白左右开弓将扇柄戳在两旁倡倌胸口,迫使他们后退给自己让出一条道来。他一边往里走,一边说道:“我怎么就不能在这里啊?”走到江中流身前,他将折扇在几案上用力一敲,恨恨道:“告诉你哦,这次我可是公干!”

    江中流低头看看折扇,又抬头看看秦少白的脸,最后发出一声惊天动地嚎叫:“你不是说这次金陵派来和谈的使节代表就是你吧!”

    秦少白将手一摊,很无奈地道:“他们本来认为最好的人选应该是赵箫,可是赵二公子卖身投靠得实在太快了,没办法……我真不知道我在诸位大人们心中是排名是仅次于赵二少的俊杰第二,所以,以后请不要再用‘小白’这样的称呼侮辱我,请叫我秦二十七少!”

    江中流抱头一声长吟,犹如被掐着喉咙的母j。他无比痛苦地道:“还是把赵箫还给我吧!我宁愿是赵二公子,真的!”

    “别啊!”秦少白咧嘴一笑,好整以暇地道:“去年在长安你不是还劝我识时务者为俊杰么?当年我没听你的,现在你终于可以向我证明你是正确的。没我你得多衣锦夜行,明珠投暗啊。”

    四下的倡伎们得了江中流这许多天好处,与他很是有一番不同寻常的感情,眼见着江大人痛苦无比的样子,纷纷扑上去安慰。江中流将手臂一甩,很不是不耐地道:“滚!滚!滚!”倡伎们大惊之下四散而去,藉喝花酒为名前来行贿的诸色人等见机不对,也纷纷溜了。眨眼间,偌大的厅堂只剩下江中流和秦少白两人对座。

    江中流抬起头四下望了一眼,小声嘀咕道:“怎么都跑了。这孤室无人的,谁在给我告上一状,我跳进长江也洗不清了!不行,不行……来人哪,人都哪儿去!”

    秦少白不由“扑哧”一声笑了出来,抖开折扇遮住半边脸做多情公子状,口中言道:“得了吧,老江!我马上就要在丧权辱国的合约上签字画押,我秦少白之名马上就要玷污我们秦氏列祖列宗的荣耀,成为耻辱永垂史册了,我都还没哭呢?你在我面前说这个合适吗?”

    “丧权辱国?”江中流发出一声嗤笑,侧过目光瞥向秦少白。嘲讽与自嘲一闪而过,然后他突然一正颜色,认真说道:“顺潮流者昌,逆潮流者亡,这不是你我所能决定的……”

    秦少白看着江中流那副模样,顿时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将手中折扇一甩,站起来揪住江中流的头发,握拳就往他脸上打去:“顺你xxx啊,逆你口口口啊,打死你个不要脸地老混蛋!”

    “你才是忘恩负义的王八蛋!”江中流立即奋起反抗,扭身与秦少白扭打在一处。

    于是,当两人的护卫冲进门来的时候,看见的就是敌我双方两位和谈大使狗熊一样扭抱在一起满地乱滚的景象,堪称外交之耻。

    好不容易将两只狗熊分开来。看着互瞪眼珠子的两个人,侍卫们正不知该怎么好呢,不想他们突然自发和了好,勾肩搭背地开始对饮,又叫来倡伎一阵吹拉弹唱。一气闹到了后半宿,江中流一拍秦少白的肩膀道:“回去睡了,走,我送你回馆驿!”

    秦少城伸了个懒腰,站起来道:“我想我的馆驿今晚被征用了,你送我,是打算和我一起去捉j么?”

    江中流一怔,随即将头摇成一只拨浪鼓。

    于是秦少白又重新坐了回去:“哦,那我自己也不打算去了。”

    ……

    赵瑟坐在妆镜前,拿一柄象牙梳子缓缓地梳理头发。半干的头发从侧面垂下去,瀑布一样,一直垂到腿弯处。她从镜子里张望自己的脸,发现在蜡烛的光线下,那张披散了头发的脸有着近乎于妖治的动人。

    “我的模样好像变得和以前不一样了……”赵瑟手指触上自己的脸,自己审视镜中的容颜,“也许是变老了的缘故……”

    赵瑟闭上眼。她的心力有一些莫名的紧张。等待什么人的感觉,在她是很少有的。象牙的梳子卡在发结上——半湿的长发总是爱结在一起的,她梳不开。自己亲自梳头的经历,在她也是很少有的。“咚”地一声,赵瑟有些烦躁地将梳子扔在妆台上,出身呼唤道:“来人!”

    屋里安静得只能听见心跳。赵瑟有些后悔,然而转念又忍不住极负气地想:“不喜欢又怎么样?难道要我亲自来梳头吗?”

    身后传来掀动帷帐的声音,然后是窸窸窣窣的脚步声。赵瑟又有些泄气了,想说不必,然而似乎又觉得没有这个必要。伴随着那脚步声由远而近,她没由来地紧张起来,仿佛浑身的骨头和血r都僵硬起来。她想睁开眼睛,内心里偏又矛盾着不想睁开。在这种矛盾的挣扎里,她被一双手臂环抱进一个温暖的怀抱,然后肩膀上被轻轻地一压。

    赵瑟长呼一口气,那些僵硬的骨骼和血r似乎一下子都软和了过来。她睁开眼。那个男人全神投入的抱住了她,闭着眼,头侧着靠在她的肩膀,轻声道:“瑟儿,瑟儿……”

    赵瑟从镜中审视男人的脸。毫无疑问,他的容貌比五年之前更加出色。三十岁,三十岁正是一个男人最光芒四s的年纪,磨砺掉了少年时代的全部稚气,磅礴的激情还没有来得及从他的体内衰退。而她,二十九岁,花到酴釄,女人的美丽绽放到极致的韶光。她第一次以一个女人的眼光打量他。猛然间才发现,他的神情竟是这样的可爱,宛如蒙童。以至于这一刻,她几乎忘记了他曾经背叛了她,他曾经杀戮她的亲人,她的朋友,她的图腾……

    赵瑟不禁自嘲地一笑:越是危险的东西,似乎很委屈地团成一团的样子,就越让人无法抵抗啊……

    叶十一睁开眼,光芒四s的眼眸在镜中与她对视。赵瑟慌忙间移开了目光,不知为什么,她忽然失去了和叶十一对视的勇气。

    “抱我起来,”她努力让你自己的声音听起来更冷酷一点儿,“去床上。”

    他将她抱起来轻轻地放在床上,然后好像有点不知所措地站在一旁。赵瑟解开白丝的浴袍,躺进薄薄的锦衾,背对着他说道:“上来吧,哦,脱掉衣服。”

    赵瑟感觉他轻轻地躺了进来,从后面用力抱住了她。她想流泪,努力平复着自己声音里的战栗说道:“开始吧。”

    当他进入她的一刹那,赵瑟心中轰地一声巨响,仿佛什么重要的东西倒塌了。她知道,她完了。尽管这个男人背叛她,伤害她,迫她。那些她生命中的最重要地男人,他杀死他们,他驱赶他们。可是当他抱紧了她,与她合为一体,她还是没有办法不爱她。

    赵瑟几乎觉得自己犯贱得可恨,她恨不得一刀杀死自己。那种深入骨髓的痛苦与罪孽感让她泪流满面。她用手去打,用脚去踢,拼了命得将自己与他分开,躲进床榻的深处。十一伸长了手臂一把就搂紧了她。他们胸膛贴着胸膛,腿缠着腿。“瑟儿,我爱你……”十一饱含着深情说。

    赵瑟手指用尽全身力气似地在十一的后背上抓挠,抓一次就是五道血印。她一把接着一把地抓下去,直到血流成河,泣不成声。

    “十一,我恨你,我都恨死你了……”

    十一承受着这一切,只觉得甘之如饴。

    家园

    蓝竟有如此纯净的蓝、白竟有如此婉约的白……天空真美啊,世界真安静……

    风的声音在她耳边呜呜作响,急速的下坠带给她身体难以言表的愉悦——那种带着战栗的愉悦,不是刺激,而是平静。在这短暂到几乎没有的一瞬间,她的心灵突然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宁静,仿若醍醐灌顶般得到了皈依,令她无比满足。

    黄图霸业笑谈中,不胜人生一场醉……结束了,就在这里结束了也很好……

    她呵呵地笑了。染着血腥味儿的河水漫过她的身体,灌进她的口鼻。窒息的感觉铺天盖地的袭来,那些钢的箭嗖地c水底,带着一串串细密的水泡,然后,它们气透山河的姿态终于慢慢变得迟钝。四面八方全是这样的箭与气泡,仿佛是凝固在里水中。时间在这一刻停滞了,她看这一切仿佛仰望亘古不变的星空。于是她心满意足地放任自己沉没与窒息,心甘情愿地等待死亡的降临。

    突然,一股大力托住了她,有一只手臂从后面搂住她,带着她向前潜游去。她仿佛被一群游鱼推动着迅速前行了很远,然后猛然间向上突出水面,她大口呼吸,有人在她耳边焦急喊道:“元元,你振作一点!”强烈的窒息感再次袭来紧箍住了她,他们又重新沉入黑黝黝的水底。

    “不要走,子周!”

    元元翻身坐起,猛得从睡梦中惊醒。竹桌竹椅竹墙壁,湿漉漉地挂着微凉的晨光从窗户照进来,窗外斜斜几株毛竹,窗内桌上白釉瓷盘一簇清香扑鼻的君子兰,一旁墙壁上挂着水墨菊花图。兰是她养的,菊花图是陆子周画的,一切一切还是那样完美圆满,处处都散发着恬静安详,就如同他们隐居的这座小小山村。

    元元以手拭去额上的薄汗,急跳的心渐渐平复下来。“我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呢?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能够退隐江湖,和子周一起在此安静的度过一生,已经是上天对我最大的恩赐了……”元元不由露出一个微笑,仿佛自嘲似的自言自语道:“你究竟在害怕什么?他永远和你在一起了。”

    当日,襄阳城破,她本来已经安心赴死,然后,猛然间发现子周陪着她一起落下来的时候,生的欲念霎时间就在她的周身百骸爆炸开来。她要活下去,和子周一起活下去。喂马、劈柴、周游世界;捕鱼、打猎,盖一座漂亮的房子。所有她对他的承诺,她都要用后半生来实践。

    于是,勇气与坚毅又回到了她的身体。她奋起脱离了子周的手臂,和他一起,与大江大河的潮流相搏斗。肩膀上伤口的剧痛似乎消失了,从小生在江水边培养出来的技巧帮了他们的大忙,他们像弄潮儿一样在波涛中起起伏伏,互相帮助了抵抗住一路潮流的冲刷,躲避开尖石漩涡构成的陷阱。

    在白石滩惊涛拍岸的声势中,她抱紧他,拼尽全力翻身一跃,像两尾鱼一样将身体拍向滩头。撞击带来的剧痛让她两眼发黑,几欲昏迷。肋骨可能是断了,她没办法动弹。好在子周被她保护住了,没有受很重的伤。在迷离中,她看见他艰难的从河滩上爬起来,从她身上扯下蜀王的印信,用力抛到何中央正被水浪大力拍击着的巨石上,同时还有无数的尸首拍向那里,他们都是被湍急的水流带来的。之后,陆子周开始扯他们身上本来就已经残破不堪的衣裳,把它们撕成一条一条,开始替她包扎,固定她的断骨。她再也坚持不住,完全、彻底地昏迷了过去。

    再次恢复神智,她已经在这间竹舍了。那是在深夜里,一睁眼,她就看见豆大的油灯燃着昏黄而温暖的光,陆子周神色困顿地坐在旁边守着她。那个时候,桌子上还没有兰花、墙壁上也没有水墨画,房间里只有蒙蒙厚厚灰尘的简单家具。这个竹舍她是认识的,甚至可以说是熟悉。宣华三十年中原惨败之后,她和陆子周曾在这里蛰伏过一段时间。这间竹舍,这里的每一张桌椅板凳,包括她身子下面的床,都是她亲手砍了竹子做的。一切都和以前一样,只除了病人掉了个个。

    时光在一瞬间飞速地倒流回去,仿佛五年间的一切的金戈铁马,气吞万里不过是黄粱一梦醒。她和他自从来到的这里就一直在这里。她特别地想流泪,喧腾的热气不停地从身体里向外膨胀,几乎使她有浮上房顶的错觉。年久失修竹床因为她微小的动作发出“吱嘎”的声响。

    陆子周被她吵醒了,从油灯上抬起头,看向她,然后是如释重负的微笑。“终于醒了……”他说着站起来,用他冰凉的手指去摸他的额头,然后似乎并不大满意地皱了皱眉,说了很长一段话。在她混沌宛如一桶浆糊的意识里,那些字句飞快的掠过,她隐约得知自己发了高烧,并且似乎可能竟然已经昏睡了有五六天之久……

    他给她倒了一杯水,喂她喝完。她觉得身体里清凉了许多,想要和他说话,他却放下杯子,转身要离开了。或许是因为生病和虚弱的原因,这一刻,她竟然干了一件让她现在想起来都要发窘的事情。她竟然像一个小姑娘似地伸出手紧紧的抓住他的手腕,用她哑掉的声音说道:“子周,你不要走。”那声音,再配上发烧红通通的眼睛,事后想来真是恨不得一头扎进粪坑里……

    想到这里,元元不禁笑出声来。她抬起手臂,准备舒展一下筋骨,结果右肩上的伤口扯得她一咧嘴,终于使得这个伸展运动成为小小幅度的懒腰。“去他的伤筋动骨一百天,我们可是钢筋铁骨的年轻人!”她哼哼着很多年前的粗俗调子,一抬腿跳下床。

    梳洗叠被穿衣服,早晨的需要忙碌的事情总是这些。元元用一根红绸带将自己的长发在脑后捆成一束——无论从动作和形式上看,那都更像是在捆蚊帐,事实上,她扎头发用的那条红绸带以前本来就是捆蚊帐的。当然,这绝不意味元元已经丧失了作为一个女人基本的审美与自我美化的能力。而是现在这种情况下,一来没有比蚊帐带更适合利用的东西,二来嘛……她受伤的右手也不能扎出什么比现有水平更高的发型了。伤筋动骨一百天,无论元元怎么宣称她是钢筋铁骨的年轻人,那样重的刀伤只两三个月也是不可能复原的,或者永远都不会好也有可能……

    元元捆好了她的头发,“唰”地一声将窗户推得大开,清新的草香味立即扑面而来,令人心旷神怡。竹舍之外,篱笆墙围出一个小小的院子。喇叭花绕着篱笆神气活现地吹出紫兰白粉的花朵来。篱笆墙里,竹舍之前是一株开得枝繁叶茂的桑树,树下一张竹桌,几把竹椅。陆子周收了几个小小的蒙童,平日里就在这里教书。隔着篱笆院门,是一个水缸。水缸旁边,砌土垒灶,是他们命运多舛的厨房。至于怎么个命运多舛法,这个不说也罢。竹舍之后,东边一块菜畦,种三五畦小菜,西面一处花田,栽数十株牡丹芍药林兰梦蕊之类。小菜一律没精打采的蔫着黄绿黄绿的叶子,花儿们倒是一个个的倍儿精神。由此可见,百无一用是书生这话一点儿错没有,指望陆子周种菜不如指望他卖花。当然,元元也没有什么立场指责陆子周罢了。根据青菜的长势看来,她也不会种。并且陆子周至少还会种花,而她是连花都会种死的人——花也是很有用的东西。

    元元出门,用没受伤的左手拎了几桶水倒进水缸。直起腰来,就见村子里的樵夫方家大郎挑着两大捆柴从山上下来。走到篱笆院外,他放下担子,卸下一捆木柴,直起腰来用衣摆扇着风道:“元先生,早哇,给您家的柴。”

    元元笑着道谢。方家大郎便接着道:“这不端午节么,我家娘子使我打完了柴顺道向先生讨几朵花,给闺女过节带。”

    “大郎自己进来选吧。”元元道。

    “陆先生不在啊?钓鱼去了?” 方家大郎惦着掂着脚尖向内张望一阵,到底和元元隔着篱笆墙站了,用手指点着花圃道:“不麻烦了,先生帮我递过就是了,就那株。”方大郎选的是一株黄色的栀子,元元将它连根挖出来那个小瓦盆装上递了出去。方大郎接了,道过谢,挑起柴走了。

    元元刚收拾了木柴,隔壁林大娘挎着个小竹篮,一推院门进来了。一进门便大着嗓门道:“元大姐,起来了?呦,劈柴火呢!这节下的,干什么粗活儿,放着等男人来么!”

    元元道:“没有,刚方家大郎送来的。说拿几只栀子给姑娘戴。”

    林大娘撇了撇嘴道:“他家姑娘,脸大得像个盆,眉毛像扫帚,有什么可了不起的?行,不说了。明儿就端午了,粽子叶洗了么,江米泡了么?艾叶有没有?五彩丝线准备了么?”

    元元站在那儿,开始发愣。

    林大娘哼了一声,斜着眼道:“就知道没有!会读书识字有什么用啊?早给你们准备好了。”林大娘笑呵呵地一掀篮子布,拎出一串粽子:“诺,拿去。”

    元元忙道谢接过。

    林大娘道:“谢什么,自打我们家小六跟着你们读书,一下子变了个人似的,我谢你们才是。”说着又从篮子摸出一根五彩丝线,往元元手臂上一绕飞快地打了个结。另取出一个递过去道:“这你们家陆先生的。唉,明年也生个女儿,肯定强过方家那盐母百倍千倍。行啦,我走了,家里事儿多。”

    元元手里握着那彩线,又想起那天陆子周回答自己说:“我不走,我给你拿药。”之后,他们就在这里住了下来。这座封闭的小山村更像是梦里的桃花源,外面天翻地覆似乎对这里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影响,只有每月一次有村民走出山坳去集市换盐,才能带来些许外面的消息。在这幽静而淳朴的田园竹舍,她的烧很快退了,伤很快愈合。然后养花、教书,捕鱼、打猎,他们仿佛这里随便一对儿平凡夫妻似的生活着。

    也许,是该到要一个孩子的时候了……元元在心里想。

    “元元,快来!”

    陆子周慌乱的声音让元元吓了一跳,然后她就为眼见看到的景象发出一阵会心的微笑。陆子周扛着鱼竿站在篱笆门处,左手一条鱼,右手一只兔子。很明显,那只兔子实在是太活泼了,搞得拎着它耳朵的陆子周非常狼狈。

    于是元元在嘲笑之后立即就施以援手,跳过篱笆,一记手刀将那野兔砍晕。陆子周松了一口气,抹着汗道:“你做的机关好用是可用,可是下次能不能加个笼子,这样可以直接拎回来。”

    元元抿嘴笑道:“我准备明天挖个坑捉野猪。”

    按照时间来看,该做饭解决温饱问题了。在做饭地问题上,元元和陆子周的分工是元元烧火,陆子周掌勺。这一结果是陆子周经过了艰苦卓绝的斗争才争取到得胜利果实。在元元吃了足足二十多天陆子周做的病号饭之后,一旦病好,她就坚决而坚定地表示做饭这一艰巨的使命应该由她承担。当然,虽然不多,喜欢做饭地女人也不是没有,所以元元要做饭没什么太奇怪。但关键是,你总要会做才行啊!元元宣称她会做十几个菜,但实际上她会的全部就是把食物扔进一堆火里烧,直到烧熟。这种做法一般统称为烧烤。于是j也烤,鱼也烤,兔子也烤,野猪也烤,土豆也烤,玉米也烤,萝卜也烤,连捆j毛菜都烤。这就是所谓会做十几个菜地真相了。这种伙食,天天给猪吃,猪也是要造反的。陆子周不得不拿出颠覆天下的谋略,从元元手中抢过菜铲子,递出烧火g……

    吃过饭就是教书的时间。孩子们散了学又是准备晚饭。晚饭后,他们会在夕阳的余晖中漫步田野……今天晚上,出山赶集的人回到山村了,村民们都聚了过去。张三娘家的盐,李四姐家的花布,王二姑家的柴刀,还有各式各样的杂谈怪论,小道消息。从中,他们得到了一个消息——遥远的地方,江南和江北和谈了,战争结束了。元元和陆子周彼此看对方的眼。

    半夜,元元猛然从床上坐起来。“子周,”她说,“我要回巴蜀去。”

    陆子周不动声色地道:“这一次,如果回去,可能就不会再有全身而退的机会了。”

    “如果我回巴蜀去,你会怪我么?”

    “不会。”

    “我要回去,是的,我必须回去。一旦和谈成立,他们会立即发动攻击剿灭巴蜀。我不能就这样扔着他们不管,这对追随我到现在的人不公平。我不能这样自私,我得去解脱他们。如果需要一场失败,一个投降,一个死亡来结束这三十年来的战乱,那我愿意由我来败,由我来降,由我来死。”

    泛舟

    浪花翻滚,孤鸿几点。落日笼罩下的长江格外有一种别样的风情。空远,寂寥,天地间不可抗拒的力量无所不在。置身于此,仿佛时间长河里被钉住了翅膀的蝴蝶,又犹如沙洲深处寂寞饮酒的孤单旅人。

    广陵下游的长江,宽阔得飞鸟难渡。远处水天交接处,隐约数点黑影。江到水心,江水半明半暗,明暗相交处,一只小舟,摇摇荡荡。

    赵瑟翻了一个身,于是从十一□的胸膛滚落,手臂搭在船舷,继续下午的沉睡。小舟因为这一点点力量的变化,立即欢快地摇摆起来,犹如一尾疯狂跳跃的鱼儿。十一睁开眼。他的眼睛很亮,想两颗闪光的宝石,于是仿佛凝做一色的黄昏都被被照亮了开去。他侧目看赵瑟的脸,目光春水一般地化开与天地间合为一色。于是他轻轻地握赵瑟的手,重新将她搂在怀里。赵瑟睡得很沉,只似乎被硌到了似地皱着眉动了动枕在十一手臂上的脖子,便不再动弹。小舟渐渐平复,轻轻地摇荡在水中。于是十一闭上眼,气息绵长而平稳。

    他们在一起又睡了一阵,赵瑟才突然醒了过来。她有一些迷糊地坐起身,看看天,看看远处,又回头看看十一,然后才仿佛突然省悟似地道:“原来又过了一天!”

    十一指间缠绕着赵瑟的发梢,柔声说道:“是啊,瑟儿,我们都睡着了。”

    赵瑟“嗯”了一声,拉过十一的外袍裹在身上,抱着膝盖看着远处道:“十一,我冷。”

    十一跪坐起来,双手握住赵瑟的肩。赵瑟转头与他对视一眼,闪亮亮的眼眸仿佛令她坠落星空。他先低下头去亲吻赵瑟的唇,然后双手顺着她手臂向下滑,一直按上她的小腹。赵瑟立即感觉到一团火热从丹田处发散开来,渗透进周身百骸每一丝骨头缝里,暖暖地熨帖到心里去。恶寒的感觉从赵瑟的体内退潮似的消退,她慢慢地平躺。十一用另一手将赵瑟腰向上托起,以便他可以更加深入和她在一起,暖和她,直到落日的最后一抹余晖在江面上消失……

    一番云雨之后,赵瑟瞪着一颗颗升起来的星星,静静地问:“十一,你觉得孤单么?”。

    “和你在一起,就不会。”十一认真地回答道。他的尾音有微微的颤抖,昭示着他紊乱的内息。

    “是啊,只剩下我们两个人了。”赵瑟叹了口气道。这一声叹气,就像终结了什么似的,她遂翻身支着下巴宣告道:“所以,我们才更应该及时行乐!”然后,赵瑟手掌摸上他蒙了细密汗水的额头,“哈”地笑出声,道:“十一,你都出汗了!”

    十一有点狼狈,却又找不到说辞为自己平反昭雪——既然无意揭开赵瑟棘手无比的旧年寒疾,那也就无法将自己纯奉献的伟大□加以自吹自擂了。于是,他转而迂回地问道:“瑟儿,你想要一个孩子么?”

    赵瑟有点儿吃惊,反问道:“你是说,我们要一个孩子么?当然,要一个我们两个人的孩子也很好。不,不仅很好,而且也很有必要。可是,你这么快就打算要做父亲了?”

    赵瑟觉得有点混乱。她完全没想到。怎么说呢,十一这个人,是完全体会不到他有任何想做父亲的迫切愿望的。甚至可以说,他给人的感觉,就是孩子或者后代这种存在,跟他完全就不沾边。所以,孩子这个问题冷不丁被他抛出来,直接就打了赵瑟一个措手不及。

    “想要一个孩子”这种话,怎么可能从十一的嘴唇里说出来呢?赵瑟疑惑地望着这个男人,各种各样匪夷所思的念头在她的脑中横冲直撞的乱飞——扼杀过自己亲生骨r的人有没有资格为人父母?哦,这个先不去管它,反正扼杀自己亲生骨r的人并不止他一个。可是,他真的会想要孩子么?并且,从策略上讲,现在这种时候,也并不是要孩子的合适时机。阿傅会跟我拼了的,一定会的……

    “不,不,瑟儿我不是这个意思。”十一有些不知如何是好地连连摇头,乱七八糟地说道,“我是说,你自己,你自己的喜欢。其实,我觉得孩子这种东西很麻烦,有没有都无所谓的。不是,我不是说你可以和其他的男人生孩子——当然,如果你喜欢,喜欢生很多孩子,那我当然会陪你的,只是……”

    十一试图解释误会,然而那种慌乱的表情看起来很容易让人误解,仿佛赵瑟随时有可能将他扑倒,强迫他生孩子似的。好在赵瑟倒并没有往这方面误会。虽然十一话里真实的含义她并没能理解,但是,毫无疑问,赵瑟从另一个层面理解了叶十一的心情——那甚至是一种连叶十一自己都未曾意识到的矛盾心理。

    是的,或者十一的确是不一样的,他对孩子或者说子孙后代天生冷感。然而,能够因为政治原因扼杀自己亲生骨r的人总会有共通之处。再也没有什么人比赵瑟更理解有过这样经历的人对于所谓孩子有着什么样的矛盾心理了。赵瑟想,这种磨难有谁会喜欢再经历一次呢?

    于是,赵瑟笑笑说道:“如果说这件事,十一,我想我们并没有什么不同。没有人喜欢不停地生孩子的。孩子,只要有就好。”

    十一非常明显的松了一口气,如果说只要有就好,那么赵瑟已经有了一个女儿的事他还不至于完全想不起来。然而,这种如释重负的表情看在赵瑟眼里,却让她忽然郁闷起来:你就这么抗拒做父亲么?

    “说到孩子,”赵瑟目光转向叶十一,抱着找茬的心情说道:“十一我知道你很讨厌孩子,当然我也不会迫你做一个父亲。可是,不管我们生不生新的孩子,已经生出来的孩子是不可能塞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