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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8 部分

    快捷c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看来当年他们两家交情还真的不错。彼此知根知底,什么老底都能揭出来

    不过,锦梓还真的是实用主义者,我想的没错。

    锦梓对于原庆云的揭短很不屑,瞥都不瞥他一眼,冷冷道:“我又不做乐伎,这些东西学他作甚?”便拍马越过我们,离原庆云拉开距离。

    原庆云则用眼神表示他觉得锦梓俗不可耐。

    看来这两人从小就不对盘。

    我又好气又好笑,这两人怎么都突然孩子气起来。

    投店的时候又是一番情形,锦梓抢先开口要了两间房,原庆云脸色便难看起来。

    但这种立场问题我是要坚决站在锦梓那边的,干脆挽着他手臂表示我对这种安排觉得理所当然,完全不在乎旁人诧异的目光。

    吃饭的时候也很是有趣,原庆云坐下来就先要水晶萝卜糕,我诧异了一下,就看到锦梓黑着脸要了一个爆炒猪肝。

    这两个连对方从小最讨厌的菜也都记得!

    吃完饭我就被锦梓拉回房里了,都没来得及看一眼原庆云的反应。

    锦梓这次很直接把我推床上,我抬头诧异地看着他,他就压了过来。

    我们最近这方面的事不多,倒叫我脸红了。

    锦梓同学表现得异常热情,故意把动静弄得很大,我知道他的用意,心里觉得又好气又好笑,待要忍住,又被他折腾得忍不住呻吟出声来,气不过,狠狠掐了他几下。

    锦梓事后一脸正气,伪装不懂伪装得很成功,一点破绽都看不出,害我以为自己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他就坦然把脸埋在我脖子,搂住我的腰睡了。

    我看着他的睡颜,很少有锦梓比我睡得早醒得晚的时候,所以这副模样我不经常见到。

    忍不住轻轻用指尖画着他的眉心唇角,心中春波一片,荡漾欲碎。

    第二天,原庆云脸色很憔悴,眼圈都发黑了,话少了,也沉默了许多。

    我心中有些不忍,但是想想我不忍又能怎样,我爱的是锦梓,这一辈子都要跟锦梓在一起,早已没有资格收留旁人在我心里,爱是两个人的事,如果这点都不能做到,还配说爱吗?

    原庆云是个虽然怪异却很潇洒的人,不会怎样寻死觅活地跟自己过不去,说不定过几个月,就把我忘得一干二净。

    现在这猛药,下得一点都没错。

    我要是态度暧昧,不清不楚,对原庆云才是残忍不负责任的事情,我早已不恨他了,不能这样自私地害他。

    于是,我越发跟锦梓亲热。

    这样怪异的气氛持续了好几天,原庆云的话越来越少,脸上笑容越来越难挂住,偶尔也振作一下,作指点江山,兴致勃勃状,迷惑一下我们,叫我们摸不着头脑。可他明显渐渐瘦了。

    即使如此,也还是跟着我们,没有走的意思。

    锦梓连表演都慢慢没兴趣了,有时候若有所思地看着他,出会神。

    似乎只有我在辛苦忍受这怪异的局面。

    还好,过了几天,一个人的出现打破了这个要命的局。

    这个人昨天傍晚出现的,这样初春时节,依然穿了一袭蓝狐披风,身边一个清秀小童,抱了一张琴,脸依然秀美如好女,眼睛依然温润如玉。

    原庆云看到他就皱起了眉头,说:“你来干嘛。”

    江湖侠少

    兰倌微微蹙起他的柳眉,眉目含愁,我见犹怜。

    说来我也半年没见到兰倌,此刻见了,心中倒也有几分欢喜。

    原庆云脸色不好看,兰倌也只是忍气吞声赔笑说:“许久不见你踪影,自个儿气闷,出来走走,不想遇到你们了。”

    这话自然是谎话,他必然是思念原庆云才出来寻找,却不敢这样说,托辞巧遇。

    原庆云冷着脸,正要说什么,我心中不忍,便笑道:“兰倌,许久不见,这次要好好聚聚,同我们一路走罢。”

    兰倌脸上透出喜色来,一闪而逝,又偷偷看原庆云脸色。

    原庆云很不高兴地横了我一眼,我毫不客气回过去。

    他叹口气,不说话。

    于是兰倌高高兴兴加入我们的行列。

    兰倌很是吃苦耐劳,把书童遣回家去,自个儿动手伺候原庆云饮食起居,宛如家妾。害我直担心锦梓看到原庆云的大爷待遇对自己的境况有所不满。

    原庆云给他买了匹还不错的马,四人一起骑马,这马年岁小,性子烈,原庆云只求速度能赶上我们的行进,却不管马儿好不好驾驭。兰倌早年吃过苦,并不算是身子很好的人,骑这样的马,自然不会好过。

    壁炉走得极稳,我的大腿内侧还磨破了几处呢,兰倌辛苦可想而知,却咬牙忍住,依旧言笑殷殷

    四人行和三人行大不相同,很像以前在现代和女友各自携伴同游,四人两对,最是高兴的。

    我甚至多了许多游山玩水的兴致。

    唯一在心里不舒服的,也许只有原庆云。

    感情熬人,别人确是帮不上忙的。

    不管怎样,我们这个旅游团整体气氛还不错。

    这一日,投在洛阳一家客栈兼酒楼“醉仙楼”。

    不知道为什么,古代的酒楼大部分都是此类名字,想来和当时商人受教育程度低,创意有限的缘故。

    不过这家醉仙楼在当地却是数一数二,十分有名的大酒楼,地位等同于五星级酒店。

    我们四人要了一桌酒,坐在窗边看街景,洛阳虽比不得江南繁华,却也是个大城,人来人往,热闹非常,衣着也并不大敝旧。

    此时突然进来好几个穿着丝绸长衫,却腰挂宝刀宝剑的青年,引得许多人侧目,他们全然不觉得,犹自高声谈笑

    其中还有人拿着铁扇和判官笔的我诧异地盯了几眼,问:“莫非这就是传说中的江湖侠少?”

    锦梓淡淡看了一眼,转过脸去,明显表达了不屑的态度。

    原庆云笑起来。

    那几位侠少先是作风雅状吟了几首诗,据我看这几首诗比起我的文采都有点不如,实在愧为古人。

    但是他们互相赞赏了一番,状甚钦慕。

    接着开始谈论自己行侠仗义的往事,这个倒还有点可听性,可惜描述方式流于浮夸。而且大家老是抢着说话,很影响效果。

    我听得头昏脑胀时,他们突然话题一转,开始聊起“楚腰纤细掌中轻”,“醉卧美人膝”的青楼韵事,谁家粉头美貌,哪个红姑娘多情,谁善画,谁善琴,顿时个个兴致勃勃,口沫横飞,从此执著在这个话题上不再换了。

    突然上来一个提着一篮杏花的青衣少女,这时节有杏花可算得上早生,少女又生得清丽,不少人解囊购买,连锦梓也给我买了几支,我朝他笑了笑表示高兴。原庆云看着那女孩儿,轻笑道:“这丫头生得不错,倒挺有点小家碧玉模样。”

    那女孩本来看到我们这一桌大帅哥早已粉面通红,此刻听了他的话低垂着脸跑开了,兰倌只当什么都没听见,想来也习惯了,端的好脾气,若是我,至少也会给他几个白眼,给他点苦头吃。

    那卖花女捂着脸跑开,却慌不择路,一头撞进一个穿着蓝绸长衫的矮胖子怀里。

    那矮胖子一副暴发户模样,后面两个家丁跟着,颇有王老虎的架势,突然一个水汪汪的小美人儿跌进怀里,顿时有“天上掉下个林妹妹”的惊喜交加,忘却身在何方,只当错走青楼,一把搂住卖花姑娘,y笑道:“小美人儿,让爷香一个!”说这就要搂住狂啃。

    卖花女吓得尖声哭叫。

    人人侧目,却多有敢怒不敢言的表情。

    我皱起眉,正待出面干预,突然那边侠少们中间站出一个人,穿着杏黄色长袍,背着一把剑,二十左右年纪,面目长得也颇为英俊。

    侠少们坐得稍远,估计正等着小姑娘过去卖花,突然被一个矮胖子出来败坏了兴致,自然很怒。

    况且行侠仗义又是他们的正业,当这个被扶助的苦主还是个美貌少女时,自然就更加有积极性。

    这个抢先站出来的杏黄衣服少年不由分说,清叱一声,三两下将不会武功的倒霉恶霸和他的两个倒霉家丁都痛打一顿,扔到街上,顿时引来酒楼里食客们一片彩声。

    杏黄侠少表面上虽看不大出来,实则得意洋洋,站得玉树临风,和声对那卖花女说:“姑娘,看你样子,也是好人家的女儿,定是家里有什么变故才沦落至此。”说着当着大家面拿出五十两银子,柔情脉脉说:“姑娘,这点银子你拿着,别再出来抛头露面了。

    侠少形象在众人眼中光彩起来,到处都是啧啧称赞声。

    那卖花女本来被一个衣着光鲜的英俊公子救了,就已经两眼迷茫,一直仰望着他,此刻从来没拿到过的沉甸甸的银子捧在手上,眼泪就流了出来,一个劲儿要给他下跪。

    卖花女捧着银子流着泪走了,杏黄衣服的侠少志得意满走回自己座位,接受朋友的恭维。

    那帮人果然都七嘴八舌起哄,其中还有一个y阳怪气说:“唉,只怕着小姑娘从此一片芳心就系在朱兄身上了,可怜啊可怜。”

    几个人哄堂大笑。

    杏黄衣服的少年脸上微红,却明显被这话说得很舒服。高高兴兴请客买单。

    我听得好笑,突然想起一个困扰我很久的问题:武侠小说里的少侠们浪迹江湖,诗酒风流,不知道银子都哪里来的?总不可能家家都是家财万贯吧?他们又不做官又不经商,还看不起走镖的,又不肯去偷去抢,不知何处营生?

    这么乱想了半天,当然也没想过要去跟那帮侠少们搭讪,我还没那么有探索精神,锦梓和原庆云都很不感兴趣,连兰倌都不多看一眼,只一味含情脉脉看着原庆云,不时给他递个水果,剔个鱼刺,我自觉无趣,吃完饭就去后院房间了。

    结果进了后院,却迎面遇到了一个显眼的胖子:这不是田纯吗?

    我擦擦眼睛,还以为看错了,老田却已腆着大肚子抢先一步,上来跟我请安,又惊又喜道:“大人!老田只当眼花了呢,原来竟真是大人!”又向锦梓请安:“姚公子好。”

    我看到他也自欢喜,但又有些疑惑问:“老田,你怎么来这里了?莫非是来找我的?”

    田纯老脸一红,尴尬说:“这个,咱确实是听谣言说大人出事,虽说不相信,到底不放心才出来……不过,先绕道这里却是为了点私事……”

    我好奇:“什么私事?莫非你要娶媳妇了?”

    田纯急得脸更红了:“大人休得取笑,咱是为了老朱的事。”

    老朱为了我断了只手,我还是很需要关心他一番的,连忙问:“老朱怎么了?”

    田纯叹口气,想来老朱也不让他说,支吾了半天,才恨恨说:“还不是他那宝贝儿子!之前老朱攒的钱都让他挥霍光了,又连连来催钱,说没钱就要出大事了,老朱老婆死得早,这个儿子是他的心尖儿,本来指着以后养老的钱,这次全给我拿出来了,让捎给那个败家子。”

    哦,我想起来了,之前好像也隐约听田纯说过。

    说起来田纯和朱纤细从我这里,或者说从张青莲处拿的可是顶级高薪,八百两银子一个月,给得我r疼,都赶得上朝廷一品大员了。

    不过,他们在武林中的身份肯给张青莲这样名声的权j卖命,也是要这么多才买得动他们。

    老朱的儿子也太能败家了,世家子弟也没有让孩子这样花钱的。

    不过,这是人家私事,我也管不着。

    把老田叫到锦梓和我房里,很是聊了会儿,老田把房间换到我们隔壁来了,既然找到我,他也不着急去找那个败家子了。

    作者有话要说:真的是老田,55,我自己都记错了。。。改了。

    败家子

    第二日老田要去找那败家子,恰好我看兰倌也累得不行了,马儿们状态都不大好,便跟锦梓和原庆云商量在这里耽搁休整一天。

    既然可以休整一天,我便决定跟着老田去看看,锦梓没表态,却默默跟在我后面,仿佛又回到那个当时擅长稀释存在感的冷漠少年,我心中有点甜丝丝,忍不住嘴角扬起。

    老田对于打听消息和追踪都很有一套,不愧是老江湖,过得一会,便得知那败家子同一帮狐朋狗友昨日歇在此地最有名的青楼,“敏香楼”。

    如此高效,锦梓看老田的目光都有了些许对江湖前辈的尊敬。

    我们去的时候大约辰时中,烟花巷里清清冷冷,朱门深闭,除了一些悬挂廊下的红灯笼,未熄的残烛,装饰俗丽的马车,空气中漂浮的胭脂香气,看不出这是花街柳巷。

    早晨轻冷,有薄雾,这冷和着暖暖脂香,仿佛一种说不出名的香花,似乎在哪里闻到过,说不上好闻难闻,只直觉裹紧身上斗篷,微微哆嗦了下,仿佛在梦中的某个场景。锦梓察觉我的举动,低声责备我:“叫你多穿点。”可是连他的这个举动和话语都仿佛恍恍惚惚,我在雾中深一脚浅一脚的走着,被锦梓伸过来的手牵着,老田宽阔的背在前面晃来晃去,一时间仿佛前方是一件永远在前方的虚幻的东西,可以一直一直这样走下去。

    我们在敏香楼后门不太远等着,锦梓怕我冷,跟我挨得很近,墨发在白雾中分外分明,掠过玉一般脸庞,拂在我面上,我便静静站着,体会着他手里的暖,和细微可察的血脉跳动。几乎希望那个不相干的人不要出来好了。

    不过人还是慢慢出来了,夜宿青楼的客人们,还真是什么样的都有,不过大致这里的客人从经济层次看上去还是非富即贵,都是绫罗绸缎,珠玉生辉的。

    有那样脑满肠肥的富商,有被酒色掏空瘦得只剩骨架的二世组;有大摇大摆得意洋洋出来的,也有以扇子遮面,急匆匆窜上马车就走的。

    姓朱的败家子是属于大摇大摆,神清气爽出来的类型,仔细一看,原来竟是昨日在酒楼里救卖花女的那位少侠。

    还不等老田上前,就有一个昨日跟他一起喝过酒的另一位侠少凑过来,跟他笑呵呵地打招呼。

    “昨日听说朱兄一掷千金,终于博得香玲珑姑娘的青睐,这一夜香闺,想来必是万分销魂。”

    姓朱的败家子想来很得意,呵呵笑着说:“香玲珑姑娘不是庸脂俗粉,她说若不是妈妈做主,她一文钱不要也愿意跟着我。”

    另一位少侠跟他一起相顾而笑,说:“朱兄好艳福,年少多金,英俊潇洒,仗剑江湖,谁家女儿不为你倾心?”

    两人又互相吹捧了一番,那个少侠神情自若地说:“朱兄,小弟最近手头紧,能否借我六百两银子?”言下之意似乎朋友有通才之义,理所当然,天经地义。

    姓朱的败家子终于面现难色,支吾了半天才说:“我,我……只剩得三百十一两了,秦兄急用么?若非急用待过两日家父给我捎来银子再给你余下的。”

    那位侠少顿时脸色一变,说:“莫非是朱兄因为在下上次所借的五百两不曾归还,托辞不肯借了?朱兄放心,在下不是那等人,所借的银两早晚必还给朱兄!”

    朱少侠急了:“在下岂是这等意思?实是近日钱花得狠了,正在等家父捎钱来。”

    那位借钱的仁兄冷笑说:“朱兄,你有钱去打三百两银子的头面给戏子,昨日的香玲珑,听说朱兄也是一百两给她妈妈,又给她置了两百两的首饰,酒饭不算,连打发龟奴,茶壶都各五两。朱兄如此大手笔,难道却不知‘兄弟如手足,妻子如衣服’?妻子尚且如此,何况是一个青楼的婊子?朱兄宁可在青楼大洒黄金,却不舍得借钱给朋友,算什么侠义中人?”

    朱少侠被说得面如土色,额头上冷汗都出来了,看来不算侠义中人这一条对他打击还是很大的。

    他急急说:“秦兄若是早说,我便把钱都留下了,不那般花法。如今如何是好?这样罢,你先把这三百一十两先拿去,我还有一把宝剑,当时花了两千两买的,你拿去当铺当三百两,等家父钱一到,便赎出来。”

    那位借钱的少侠这才转怒为喜,“朱兄不愧是江湖豪杰,小弟佩服。”接过他的银子和剑走了,连一两都没给他留。

    朱少侠看着他走远,到底还是叹了口气,拍拍空荡荡的袖子,估计开始烦恼自己没钱了怎么办。

    我和田纯在一旁看着,几乎气得发抖。

    一时没上前,老朱的败家子就自己往前走了,结果刚到拐角,突然就被一个大黑口袋罩住了,几个蒙面人跳下来把他一顿拳打脚踢。

    我傻眼了,这位少侠怎么这么不济事?这么容易就被人暗算?

    老田摇摇头:“老朱太宠他这独生子,根基打得不好,全是花架子,有宝剑在手还能唬唬人,唉……”

    说这就要上去救他,却被锦梓拦住:

    “这些人也没想要他命,让他受点教训。”锦梓脸色淡漠,我却讶然看他,忍不住想笑:锦梓素来不喜欢管闲事,这次居然主动干涉,想必是也看得生气了。

    这些蒙面人也不知是他在哪里得罪了人,说不定就是昨天调戏卖花女的土豪派来的也说不定。

    “老田,我们就不露面了,老朱的家务事论理我们不该管,不过这也太不成样子了,你一会儿去救了他,别给他钱,把他直接带回京去,把这些都告诉老朱,跟老朱说,如果再这么养儿子,下个月开始就没有月俸了。”如果激怒老朱……我低头想了想,也不妨,我不是张青莲,不用养那么多高手,有锦梓在就够了,老田老朱都算劳苦功高,不好叫他们走的,不过这一人一月八百两银子简直是太恐怖了,如果老朱不干了,也不算是坏事……顿时我心情好了,还想着回去清理一下打手们,一般般的就叫他们走路,张青莲是个没数的败家的货,我可不是。

    接着又吩咐,让老田回去会同老朱帮军中派出的人一起去查绑架我们的那个帮派。这次我和小皇帝都吃了苦不说,这么大规模的人口贩卖集团,伤天害理的事情必然没少干,如今虽不算太平盛世,也容不得这般不法之事。

    老田受命去了,我和锦梓,原庆云,兰倌也继续出发。

    过了十来日,终于到了华山,此山我以前在原来的世界也不曾来过,如今来一看,倒是雄拔险峻,清镌出云,也不知跟真实世界的是否一般模样。

    山道是一点点凿出来的,跟现代的自然不大一样,陡峭得狠,我们找了个山脚下最近的驿站,把马匹辎重寄在那里,锦梓拿了块手下军官的腰牌去办的,那驿丞已是毕恭毕敬,战战兢兢,手足无措了,自然不能让他知道我们的真实身份。

    休言别离苦

    原庆云让兰倌留在山下看守行李马匹,不必跟上山来,据说是因为他身体弱。

    兰倌答应了,也看不出高不高兴,我微微觉得原庆云过分,但也不好说什么。

    山景雄奇,路边有大小树木,绿草都回青了,不时还有溪流潺潺。可惜我越走越吃力,全然顾不上欣赏美景。反观那两位,步履轻松,身形潇洒,真是叫人嫉妒。锦梓看我这样,便拉着我些,又低声指导我调息。奈何我身乏体软,已是一步也不想多走,恨不能叫他背我,但一来有原庆云在,二来即便没别人,我毕竟如今是个男儿身,像女人一样撒娇还是很不好意思的。

    想了想,我喘着气,对锦梓说:“我……我不行了,你自己上去罢,只怕锦枫也未必很想见我。”

    锦梓想了想,估计考虑到跟锦枫单独见面比较好,还可以兄弟间说两句体己话,便比较欣然地同意了,当然姚大少爷脸上是不会露出来的,只是淡淡点了点头。

    原庆云十分自然地说:“既然如此,那边不远有个亭子,我陪你去那歇息,等这家伙下山吧。”

    我看看锦梓脸色,锦梓冷冷瞥了他一眼,却什么都没说,只跟我正色说:“小心危险,万事不要鲁莽,我去去就来,你就在亭子里等我。”

    我一味点头答应,锦梓便转身去了,没了我的负累,他展开轻功,蓝色的身影在山峦云层之间轻纵,几个来回,便杳不可寻,一时间什么“r燕投林”“倏忽千里”之类的名称都涌上来,我看着他洒脱自在的背影,直到完全看不见才同原庆云去了不远的亭子歇息。

    春寒料峭,山中尤其如是。

    这亭子在半山腰,掩映云雾之中,我裹紧了斗篷,犹觉湿寒。

    突然只剩下我和原庆云二人,便觉得尴尬起来,半天也不知道该说什么。

    回头看他一眼,发现原庆云站在我身后不远处,立在那里,脸上有一种说不出的神情。我蓦然想起曾经有人说过什么“世界上最远的距离莫过于我在你身边,你却不知道我爱你”之类的话,突然明白了那种近在咫尺,想靠近却不得靠近的感觉。

    原庆云对我的心意我是知道的,虽然他一直嬉皮笑脸,仿佛无所谓,但我也明白了他此刻脸上的黯然和寂寥。

    他一直笑着,从来不曾在我面前露出来过,直到此刻,我才明白他真实的心情。

    我的神色大概也黯然了下去。

    却不知道有什么话可以说。

    过了不知多久,原庆云首先开口说:“那,你是不打算娶妻了么?”

    我被他问得一怔,“是啊,我和锦梓在一起,还娶什么妻?”

    原庆云脸上的表情很空白。

    “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你也不怕么?”仿佛不是原庆云的声音机械地说着。

    我一笑,颇有些傲然:“你觉得我会怕么?”

    他端详着我,突然微笑说:“你位高权重,妻妾成群也不妨,何况只是为了香火,姚家那小子不会怪你的。”

    原庆云是在……试探我么?

    如果我首先遇到的不是锦梓,而是原庆云,大概也会成为很好的一对吧。原庆云洒脱不羁,但也是有真性情,很有魅力的男人。

    与这样的男人寄情山水,遨游江湖,对我,对大部分女人,都是件快事。

    人的际遇很偶然,有时候一辈子也碰不到合适的人,有时候可以碰到很多个。

    但是,人生而双头,四手……后来被拆开,在人间寻觅自己的另一半的神话,长大了就会知道不太真实。

    不管遇到遇不到,这世界上适合你的人绝对不止一个。

    甚至也不止十个,二十个,一百个。

    你若是在合适的年龄,合适的地方遇到了一个,并且只遇到这一个,那自然是很幸运的。

    如果你一辈子也没遇到,虽然很不幸,也不是没可能。

    但很多时候我们都会遇到不止一个。

    有人遇到新的,动心了,扔掉旧的,这就是传说中的“喜新厌旧”,常情耳。

    自古以来“只闻新人笑,哪见旧人哭”的闺怨难道还少了吗?

    也有很多人幻想兼收并蓄,新人旧人和和美美,这就是种马文的由来,可惜不过是令人作呕的可笑幻想而已。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这不过是个做人的基本规则。

    假如锦梓也遇到一个喜欢的就要把她弄进来,让我跟她和和美美相处呢?

    既然我先遇到的是锦梓,先爱上的是锦梓,我这一辈子便只爱他一个,他若不先负我,我必不先负他。

    我不愿他与旁人牵缠,我自己当然也不能与别人暧昧。

    即使我再遇到比他好的,哪怕比他好一千倍一万倍,也与我无关了。

    这本是小孩子都该明白的,可惜却有很多人都不明白。

    所以我朝原庆云微微摇头:“他介意的,而且我也介意。”

    原庆云看我有些怔仲:“若是姚家要继承香火,他得要娶亲呢?”

    我微微一笑:“若你是他呢?你娶不娶?”

    原庆云想了想,摇头说:“我不娶。”

    我淡淡笑道:“你能做到的,锦梓也能。”

    原庆云怔住了,半天才微微扬起嘴角道:“张青莲,你这人真是……不错。”

    他的眼睛却似乎渐远了,伸了个懒腰,慵然说:“我该走了,阿兰说不定等得急了。”

    说着举步便要走出去。

    我突然开口说:“庆云。”

    他站住,却没回头。

    我走到他身后,低头想了想,才缓缓说:“江湖浩淼,山高水远,望君珍重,再会……”我心中针扎般一痛,艰难无比,才把最后两个字吐出来,“无期。”

    这两个字却似用尽我全身气力,说出来整个人都无力了。

    原庆云身子一颤,半天才转过身来,脸色苍白,血色全无。

    我心里的难受居然比我想象的还要多,手几乎也要颤抖,但是我还是保持了神色的平静。

    他似乎尽了全部努力,才苦涩地笑道:“好。”

    笑容虽然尽力想潇洒些,却还是有点像哭。

    很难看,破坏了他一贯无可挑剔的形象。

    说完这个字,他就走了出去,走得虽然不很快,也可以看出他想尽快离开的心意,脚步似乎也有几分虚浮。

    原庆云走得终于也渐渐看不见了,我尽力平息自己心里的难受。

    求仁得仁,又有何怨?

    虽然难受,对他对我对锦梓,都是最好的选择,也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总这样下去,锦梓大约也会有所怀疑不满吧?换了我,也会不舒服的。

    既然没有什么可能,还是让原庆云死了心,对他也公平些。

    其实若是有一天波澜不惊,做个老朋友我也是欢喜的。原庆云本是个可以点缀照亮一段生命的人物,有他做朋友也是件趣事。

    只不过现在,却要说得狠些,叫他死心。

    想起来,锦梓和小珠之间,也未必就什么感觉都没有,她救过他,他教过她武功,也算朝夕相处过,就算从来不曾动过心,也不会连一点感情都没有吧?锦梓那样决绝对待断了掌的小珠,深心里大概也不是很舒服。

    他能为了我这样做,我当然也不会负他。

    我安安心心等锦梓下来。

    过得半个时辰,锦梓下山来了,身后还跟着貌似长高了些的锦枫。

    看到原庆云不见了,锦梓波澜不惊地问:“他人呢?”

    “先走了。”

    锦梓便什么都没有问,好像再正常不过。

    锦枫绕到我身前,用挑剔的目光上下打量我一番,挑衅说:“半年不见,你老了不少啊。”

    番外:两小有猜

    包府的后花园不算太大,包存鑫也是有名的清官,不吃空饷,不受贿赂,若非出身世家,估计只好像京中有名的穷官姚乾进一般,住着只有两进,五六间房的青砖小院。

    包存鑫跟姚乾进是神交的好友,也是同年,只是碍于姚的御史身份,不好太过亲密,不过三不五时,还是会两家小聚一番。

    包家虽略富,但十年前就莫名其妙没了女主人,所以聚会地点通常在姚家。

    这次,却轮到安排在包家。

    包家三公子年纪比起两个哥哥小了一大截,他的母亲和两个哥哥的并不是一个,继承了母亲的美貌,从小便以美貌名冠京城,但这孩子从小没了娘,脾气怪癖,不大得他爹欢心。

    “三少爷,老爷请你去前厅待客。”包纭身边的大丫环翠眉脆生生地跑过来,青绿色的撒花小袄裹住已经开始发育的胸部,因为奔跑而摇晃震颤着,额边渗出的汗珠在阳光下闪闪发光。

    包纭十一岁了,长得唇红齿白,一双黑眼睛神采飞扬,虽然还是个孩子,也可以算得上小小俊美少年了,他眯着漂亮的眼睛,看着自己的丫环的胸脯,又漠然转开视线,长长伸了个懒腰,打呵欠说:“什么客人?”

    翠眉笑道:“是姚御史大人和他家大公子。”

    “姚家大公子?”漂亮的少年微微挑起眉,“就是那个传说被高人收去做徒弟的小不点?他长得什么样子啊?”

    “这个奴婢怎么知道?”翠眉比她家公子大几岁,素来从小长大的大丫鬟最终大都是要做通房的,这丫头情窦初开,日日看着一天比一天俊美的少爷,眼睛里不免总是含羞带媚,“奴婢又不能去前面。”

    小包纭骄傲地扬起眉,鼻子里轻轻“哼”了一声,扭过脸去。

    骄傲的孩子总是不喜欢别人在他面前夸别的孩子,包纭也不例外。

    那个什么高人如果早点遇到我,肯定也不会挑那个小孩吧?他自信地这样想。不可能有别的孩子比我更聪明,我一定才是最优秀的。

    没有人比我漂亮,所有人看到我都眼睛发光。

    爹爹教的武功,我一学就会,我比哥哥们聪明多了。

    家里请的夫子也说,没见过像我这么聪明的孩子。

    别人辛辛苦苦努力半天,我看一遍就会了。

    那个高人很倒霉啊,没有遇到我这样的天才,却挑上了姚家的小子。

    包纭一路这样想着,走过了后花园,路过水边的时候,他还忍不住低头看了一眼自己在水中的倒影,这一看,就忍不住又多看了几眼。

    抬头的时候,他看到对面有个小男孩在看着他。

    很奇怪。

    他瞪着那孩子。

    是个很小的孩子,最多也不过七八岁吧,长得很清秀,但是还远比不上自己,可是有一双很黑很黑的漂亮的眼睛和一头像丝绸一样的黑发。

    这孩子站在那里并不很显眼,但他的眼睛里好像通往很深很深的地方,让人看了还想再看,忍不住盯住他。

    “你是谁?”包纭大声问。

    那孩子看了他两眼,一言不发走了。

    包纭气炸了。

    那小孩也不见有什么不屑的表情,但是他还是觉得被轻视了。

    气呼呼地来到前厅,大家都在,那个小孩也在。

    他爹先是喝斥了他几句,命他跟姚叔叔见礼,然后命他坐到两个哥哥下面的椅子上。

    一向对他从来没有过好脸色,对两个哥哥也很严厉的爹居然笑呵呵,万般慈爱地望着那个小孩。

    所有平时关注他的大人们此时都关注着那个小孩。

    那小孩却好像什么事情都没有,若无其事地取用桌上的食物,仪态优雅,能让最挑剔的嬷嬷无话可说。

    包纭浑身不自在起来,他讨厌这小孩!

    吃过饭,明显很得意,却装得很谦逊的姚叔叔命他这个宝贝儿子演一套拳脚给大家看看。

    叫做姚锦梓的臭小孩微微皱了下眉头,所有人都没有发现,只有包纭发现了。

    他走到大厅中央,周围都肃静无声了,这孩子的表情很平静,轻轻抱拳,说:“是。”

    他动起来的时候,连包纭都忘了所有的事情,没有人能把眼睛移开。

    一套拳打下来,彩声雷动。

    包纭张大了嘴。

    原来世界上有这样的武功!

    跟爹爹教给他的完全不同,跟他所学的花架子完全不同……

    他心里有东西在翻腾,在啃噬。

    这么小的孩子……为什么运气比我好呢?

    我还以为爹爹的武功已经是天下无敌呢……

    包存鑫叹息说:“姚大人,你好福气啊,我这三个逆子加在一起也比不上令郎一根指头。”

    虽然知道爹说的是客套话,包纭还是觉得这话刺耳得难以容忍。

    爹留那讨厌的小孩住几天,姚叔叔同意了。

    因为家里包纭年龄最小,小孩被安排在他这里住,也一块儿读书。

    夫子讲课的时候,他又吃了一惊:那小孩读书的进度比自己快!他知道的,有不少自己居然不知道!

    那是因为他用功。包纭带点恶意和不屑地想,自己整天在玩,可是那个姚锦梓却每天寅时末就起床,先练功,再读书。

    因为用功,才比自己学得好。他不可能像我一样聪明!

    住了几天,那小孩又跟他师父走了。

    包纭很想见到他师父,他有时候会想:说不定那个师父见到我,也会惊喜地说我是奇才,把我带走。

    可是姚家小子的师父神龙见首不见尾,谁也见不着,包纭也不能见到他。

    包纭也开始努力练武了。

    他不屑跟那小子学,所以每天夜里大家都睡了,他爬起来练。

    第二年同样时间,姚锦梓又从师父那里回来过些日子,包存鑫又请他来住几天,仍然住在包纭房里。

    包纭特意早起,去偷看他练武。

    结果让他很沮丧:自己跟他的差距更大了。

    但是今年有一件事让他很高兴:有一天他邀他一起下水玩,他发现姚家小子不会游泳!他很高兴大声说:“怎么这么笨!连水性都不识!我教你!”

    姚家小子用乌溜溜的眼睛看了他一眼,同意了。这次他学得一点都不快,甚至还没有他家小厮学得快。

    包纭兴高采烈,大声说:“你太笨了!”

    那小子又看了他一眼,穿衣服上去了,不肯再学游泳。

    小孩子真任性。哈哈!

    包纭高兴了好几天。

    而且他发现越来越多那小子不擅长的东西:弹琴,画画,赋诗……

    今年姚家小子走的时候,包纭没那么生气了。

    这一年,他开始很努力地学弹琴,画画,每天都要写一首诗,被他爹骂了好几次不务正业。

    为什么这些就不是正业?

    包纭有点委屈:世上的人果然世俗功利,爹爹是个庸俗的人,那小子也是。

    结果姚家大公子每年从师父那里回来都要去包家住几天,人人都知道他和包家三公子是好朋友。

    其实我很讨厌这臭小孩。包纭心里想:估计他也很讨厌我吧。

    这样情形一直到十四岁,包纭被他爹打了一顿,送去西域学武功为止。

    看着p股上都是伤,只好趴在马车上的包纭,他爹脸色平静地说:“你这个师父是我的好友,也是爹认识的人里武功最高强的,我看你平日对练武还算有点兴趣,这次去,不要给我丢脸……”

    马车晃晃悠悠,渐渐走远了,可是包纭还看到他爹平静的眼睛,板着的脸,在风里飘着的胡子,有几根已经发白了。

    今年看不到那讨厌的小子了呢!

    包纭趴着,百无聊赖地想。

    作者有话要说:上周太忙了,呵呵,不好意思。

    这是关于小时候的原庆云和锦梓的一篇番外。

    回京

    锦枫从锦梓身后绕出来,就冒出这么一句极其不动听的话。

    这臭小子!

    我心里大怒,面上却不动声色,笑吟吟望着锦枫说:“少年子弟江湖老,一别半年,谁能不老?锦枫你也长大了啊,只是这个子……却怎么不见长?难道师父那里伙食不好!”

    锦枫顿时怒了,重重“哼”了一声。

    锦梓眼中透出些笑意,我想想也觉好笑,便不再攻击这小p孩。

    不过事后晚上在驿站里,我还是捧着铜镜照了半天,想看看脸上是否真的有皱纹,要不要加大保养力度,毕竟和锦梓的年龄差距还是有压力的。

    照的时间略长了点,以至于锦梓过来碰了碰我,分明是忍笑的模样,说:“明日再照,就寝罢。”

    锦梓又和锦枫说了些话,无非是摆出长兄如父的架势,吩咐他专心练武,听师父的话,难得也加了句:“也要顾惜身子,不要生病,多吃点。”说说自己突然笑了。

    锦枫听出是调侃他方才被我嘲笑身高的事情,红了脸,却不敢对锦梓发火,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