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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七章 身份暴露

    叶枫恭敬地站在一位中年人面前。

    “大伯,天命一定就是那个什么游戏中的通缉犯,天命,荣耀天命,很明显就是一个人。”

    “好了,小枫……”叶罗不满地训斥道。

    见叶枫还要开口,叶罗终于决定透漏一些内幕给“侄子”。

    “天命,荣耀天命,颜沉鱼,沉鱼落雁,你以为梵星的大人们都是白痴么,这么明显的信息都会忽视?”

    叶枫低头不语,叶罗继续道:“因为名字,他们早就被列入道第一批13882人怀疑对象中,而且是重点怀疑对象,可当官方调出了天命从出生开始到现在的所有教育履历和行为模式后,早已经排除了他们是一个人的可能,除非他被鬼上身了。”

    叶枫却不为所动,直到叶罗说完,才道:“大伯,我刚刚得到消息,天命和颜家几人已经成为了我们的邻居。”

    “邻居?什么邻居?”叶罗眉头一皱。

    “天命昨天花了3000多万信用点,在山水一品买了2栋豪华别墅,距离我们不到百米远,而且由西林集团的于总亲自陪同,”叶枫一脸嫉妒,“您说,这,符合天命的所表现出来的履历么?”

    “你说的是真的?”叶罗眼中精光闪闪。

    “千真万确!”叶枫继续道,“而且,还有一个重要消息,我从山水一品总经理邓海口中得知,天命让他订购了4台游戏仓,为什么是4台?”

    叶罗闻言,有些兴奋道:“目标人物【沉鱼落雁】的父亲也在玩游戏,这是梵星人这么多天得到的唯一‘线索’……”

    叶枫继续道:“可以试着从颜真的人际关系入手,我记得他有很多战友的……”

    两人对视一眼,都看到了对方眼中的兴奋。

    “哈哈哈,不错,”叶罗大笑道,“我这就将消息上报,如果消息被证实,主家必有嘉奖,这个邻居,也很快就不是邻居了。”

    ……

    第二天。

    直到8点整,天命才一边抻着懒腰,一边从酒馆走出。

    他先去了趟铁匠铺,将【冥火之刃】和【闪光之盾】的图纸交分别交到铁锤和知时节手中。

    昨夜,知时节终于锻造出了第一把精铁剑。

    因为完美的锻造,一把精铁剑成本6铜币,武器售价比其它装备要高一些,价格可以达到5-10银币左右,百倍利润。

    虽然都是小钱,但知时节这笔投资已经开始盈利,这代表了天命终于踏入资本家的行列。

    至于铁锤,毕竟人家什么都不差,所以天命只跟她提出了冥火之刃50%的收益。

    铁锤看着冥火之刃的恐怖属性,想也没想便答应了。

    滴滴滴~

    是玫瑰之剑。

    刚接通,玫瑰之剑便请示道:“师兄,萱姐姐来红枫城啦,今后跟我们一起发展,她……你要不要见一下。”

    萱姐姐?

    天命并不知道昨日发生在匠家事情的具体经过,但听到这个名字后,他脑海中立刻闪过一个身影。

    回想《萱武列传》的开篇,天命看似随意地问道:“她不是在迦蓝城么?”

    “对呀,今早刚到的红枫城。”

    果然是她!

    十二英魂中,七男五女。

    没想到,自己重生后最先遇到的两位都是女性。

    10分钟后,天命见到了黎萱。

    黎萱的游戏名跟前世一样,霸道而直接:【萱武神】。

    一同前来的还有玫瑰之剑和落樱。

    在黎萱这位天之娇女面前,落樱也变得收敛许多,只是偶尔忍不住偷瞄一眼黎萱的大长腿。

    “幸会!”黎萱一边大方地打量着天命,一边主动伸出手。

    天命看着眼前只比自己矮一拳的黎萱,同样伸出手。

    “初次见面,幸会。”

    的确是初次见面,包括前世。

    整个地球联邦所有大家族都算上,如果年轻一辈拉出一个榜单来,黎萱绝对是前五的存在。

    前世的地球时代,以天命的身份不可能跟黎萱有交集。流亡政府时代,天命倒是崛起了,可黎萱已经牺牲。

    “天命,这样叫你没问题吧,还要谢谢你的武器,”双方互相问好后,黎萱挥了挥手中的【碎颅者之锤】,然后直接提出请求,“我才12级,现在是满体力,想用你的副本刷些经验。”

    “没问题,”天命道,然后递给黎萱2只10头的黄金牡蛎,“随便刷。”

    5头的黄金牡蛎已经不多了,但只能回复50点体力的10头黄金牡蛎,天命还有很多的。

    几人到达【堕松森林】副本时,副本正人满为患,好在有几十位武盟的玩家,现场勉强算是有序。

    让天命诧异的是,武王也在。

    “天命兄弟怎么来了,”武王看着天命诧异的目光,解释道,“人太多了,我不放心,所以有时间便亲自过来看看。”

    “武王会长辛苦了,”天命知道,副本收益的1%,对武盟来说绝对是一笔不菲收入,所以点了点头,“武盟的佣金每周一结,如何?”

    “哈哈,当然没问题,”武王大笑,“今后天命兄弟怎么吩咐,我武盟便怎么做。”

    天命立刻摆了摆手,“武王会长言重了。”

    武王的决定不难理解。

    首先,天命和玫瑰团抗梵行动与武王的理念相同。

    区别是,天命敢随意针对梵星人;玫瑰团以游戏为借口打击恐怖堡,却不敢对梵星人不敬,因为那样违背律法;武王只是一个没有任何根底的小老板,啥也不敢。

    其次,第一次的地狱难度副本,武王为了交好刺心错过了,追悔莫及,之后痛定思痛,跟着天命干了几票,每一票都赚得盆盘钵满。

    志同道合,又有利益,白痴才会抵触。

    不过,武王如此识趣,天命自然也要给与他相应的尊重……和利益。

    想了想,天命道:“武王会长可以去商会找沉鱼落雁,支取5面闪光之盾。我这就跟她打招呼。”

    “哎呦,多谢兄弟!”武王大喜。

    之前,武王已经基本肯定闪光之盾出自天命之手,现在终于得到了证实。

    闪光之盾的名声在整个游戏界都传疯了。

    青铜装备的价格成交正常在5金币左右,可闪光之盾直接高挂100金币,最可气的是还真就有成交量。

    拿到手后,要不要卖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