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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零六章 改装

    饶晨表示自己完全没有听懂这些人在说什么。

    他听了个大致的意思。

    似乎是这些人,把坦克交给某个神秘人,让他去改装,这边付出的代价就是游戏前期最为珍贵的七千荣誉点。

    可是,这有用吗?

    跟狙击手一样,坦克这种东西,在饶晨看来,也是严重落后时代的产物了。

    庞大的战车,威武的炮管,在以前,是一个国家国力的象征。

    每当统计一个国家的军事能力有多强时,总会说飞机有多少多少,坦克有多少多少。

    作为地球现代军事上最重要的武器之一,坦克,自从它出现后,就占据了很重要的地位!

    之前地球上的人类,想的很简单。

    你的坦克装甲厚,我就提高穿甲弹的威力

    你的弹药性能好,我就将装甲再次进化让你打不穿

    矛与盾的攻击,带来的是坦克的大量生产和不断地更新换代。

    可是,这一切,在入侵者出现后,就变了一个模样。

    坦克,这种钢铁巨兽,从以前的陆战核心,慢慢的变成了边缘打配合当盾牌的角色。

    人们发现,以现在人类的科技生产出来的坦克,对上入侵者,无非就是大一点跑得慢的靶子罢了。

    多么厚实的复合装甲,在能源武器面前,也跟纸一样脆弱。

    当坦克失去了它坚实的盾牌后,它也从陆战巨兽,变成了任人欺负的小猫。

    所以,在现在的地球上,有关是否彻底舍弃坦克部队的讨论一浪高过一浪。

    赞成者有,在他们眼中,坦克已经过时,而且维护坦克部队,需要一大笔开支,作为曾经的霸主,现在也早就跌落神坛,在未来的战争中,完全发挥不出它应该有的作用,是时候抛弃了。

    反对者也有,他们大多数抱着不舍或者是各种理性的想法,作为纵横地球差不多百年的巨兽,坦克的簇拥者自然不少,在他们看来,任何一件武器都是有用的,更何况,坦克的数量现在可是庞大无比。

    这么多坦克,总不能一句话就全部当成废铜烂铁吧!

    两边的讨论声从庙堂延伸到了民间,网上,相关的帖子早就被广大网友疯狂讨论。

    饶晨倒是没有去管,主要是他也不知道该怎么去管。

    不过,在他的心里,比较偏向现在坦克已经没用的那一方,毕竟,他也看过不少次游戏内的演习。

    坦克一上场,差不多就是被全灭的解决。

    很少有例外。

    现在,他倒是感到非常奇怪。

    从众人的话语中,他听出了这次战斗坦克的重要性。

    奇怪了,一个被现代军方差不多都要放弃的东西,怎么拿去对抗5名触手怪!

    “咦?这位是?”这个时候,庞晓看到了一身豪华装备的饶晨。

    他身为银丝玉勋章的获得者,领取的奖励也不过两件单兵套装,就算这样,在方圆几大营地里,都已经算是装备豪华的了。

    然后,他竟然在自己营地中看到了穿着一身崭新单兵套装的牛人!

    “哦,我给你介绍一下,今天加入咱们团队的饶晨兄弟!”

    “卧槽!你这身装备怎么来的?”

    庞晓差点没把口水流出来了。

    “买的买的”

    饶晨随口编了个理由。

    “我靠,是土豪啊!”庞晓没有意外,在游戏开服这么短的时间内,能够弄到一身崭新的单兵装备,除了买,还真想不出其他办法!

    既然知道饶晨是个土豪,庞晓倒是没太注意。

    游戏嘛,在这个世界里,游戏技术好才是真的受人崇拜,外界的因素,对于玩家们影响并不大。

    特别是这还是个讲究配合和技术的游戏。

    一个人装备再好,也无法做到单挑触手怪!

    作为银丝玉勋章的拥有着,庞晓拥有绝对的自信,他在这支小队里的地位牢不可破!

    饶晨也轻松,他本就是想来看一看情况的,可没打算沉迷在游戏里,他外面的事情多的很,容不下这样玩。

    “来吧来吧!拿武器了!”

    庞晓一招手,众人一同欢呼,每个人脸上出现了最开心的笑容。

    ?

    饶晨脑袋上冒出一个问号,拿武器有什么值得欢呼的?

    在游戏里,想要获得一把武器也不是太难的事。

    “那个我自己有枪!”

    饶晨拿着一把高斯步枪展示给庞晓看。

    “唉!你这武器不行!”庞晓笑着道:“威力还是不够大!去吧,去拿把武器,你就知道了!”

    听到这话,饶晨倒也没拒绝,他现在对接下来发生的一切都很感兴趣。

    很快,他就拿到了另外一把高斯步枪。

    “这改的也太吓人了吧!”

    饶晨翻来覆去看着,手中这把高斯步枪已经完全不是本来的模样。

    一个拳头大的金属罐被安装到后面,沿着枪身,还有很多细小的管道缠绕着。

    原本较为细长的枪管变得老粗,狰狞的口径像是在说明它绝对不好惹。

    手中掂了掂,分量不轻。

    “帅吧!”庞晓笑着道:“等下你可以试一试这个枪的威力,保证你满意!”

    没有什么男性不喜欢枪,特别是那种充满了暴力风格的枪!

    而饶晨手上这把,很好的阐述了什么叫做粗狂暴力的美学。

    想到这,饶晨已经迫不及待的想去试一试了。

    游戏里,到处都是试枪场。

    饶晨站在别墅的后面,距离他一百米的位置上,有一堵钢筋混泥土构造的结实墙体。

    瞄准,然后扣动扳机。

    轰——

    巨响瞬间袭来,一股巨大的后坐力瞬间袭来,单兵套装很好的发挥了作用,在这股力量的作用下,饶晨依然纹丝不动。

    再看那堵厚墙体,已经被轰的支离破碎。

    “好枪!”饶晨眼睛一亮。

    他在现代中,也使用过高斯步枪,两者相比,很明显,这支经过改装的高斯步枪,威力应该要大上不少。

    不过,威力大了,后坐力也大上不少。

    要不是有单兵套装,饶晨相信就这么一下,自己的肩膀绝对不会好受。

    不过,在这种威力下,这点缺点可以忽略不计。

    一旁陪着饶晨的范光指了指枪,笑着道:“这改装出来的,威力大是大,就是还有一个缺点!”

    “哦,这枪后坐力还行,受过训练的战士可以用!”饶晨摆摆手,表示不太在乎。

    “后坐力?”

    范光愣了愣,然后道:“我是说这枪有百分之五的炸膛几率”

    饶晨差点没把枪直接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