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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再遇故人

    今天买的丫鬟,甚是令白扶苏满意。其中有两个原是犯了事的大户人家赎出来的,女红做的极为精致。另两个原先便是京城长风镖局的丫头,很有两下子身手,只因镖局内部争斗才发卖出来。

    白扶苏把起名字的任务交给了白芍。白芍骤然得此大任,兴奋至极,当下便决定了四人的名字:饭团、油条、糖糕和果子……

    四个姑娘听了简直是欲哭无泪:不是说要来大官府的家里做大丫鬟么?如果大小姐的丫鬟叫这等名字,还不如做个烧火丫头罢咧!

    今日跟随出来的便是饭团和果子。饭团是个少见的白胖丫头,身形高大壮实;果子个子瘦小,却身手敏捷利落。两人坐在马车上,美的嘴巴都一直咧着。几人被白芍训斥了注意言行后,方抿上了嘴巴,但那笑意犹忍不住的在脸上流动。

    马车驶出了长安内城后,只见天高地远,仿佛连呼吸也多了几分清冽味道。街道旁是绿树成荫,间或有挑着担儿的挑夫,以及骑着毛驴拖儿带女走亲的妇人行过。

    再行了一阵,前面便是渭水了。渭水在长安北面,所谓泾渭分明,素来乃是一大景观。经过那里,时常可见有闲来无事的文人骚客,在此指点赞叹。

    白扶苏心中烦闷,叫白芍让车夫在此稍作停留,自己顺便仔细思索些事情。轿夫落下轿子,一旁垂手立了等待吩咐。饭团眼色比较活,早殷勤的撺掇着搀扶大小姐出来。

    才下得轿子,便听有人在那边朗声吟诗一首,旁边一众同伴赞不绝口。白扶苏正巧在侧,听到这个声音,不由得浑身立刻猛然的颤抖起来!

    是他?

    这个声音,她绝不会听错。

    一瞬间,前世的记忆铺天盖地压了下来,使她几乎难以呼吸,连带原来伤到的额头也仿佛剧烈的疼痛起来!

    白扶苏极力控制着自己的心情,缓缓转过头望去。只见那边的吟诗少年,如今也只不过大约十五六岁年纪,熟悉的脸上,还是那般眉清目秀俊朗非常!

    他的衣着一如既往的讲究而华贵,他清秀的脸上满是谦和的笑容。对众人的称赞他看似极口谦虚,实则心中却是得意非常。前世王腾能从诸多贵族少爷中,被公推为长安三公子之霁月公子,倒也因他实有几分才气,并非全靠凭仗他那当国公的爹。

    可是只有白扶苏却知道,他那华美的外表下隐藏着多么卑劣懦弱的灵魂!

    袖子里的双手紧紧的攥在了一起。白扶苏脸色发白,几乎站立不稳。她扶住白芍,死死的盯着那个正在洋洋笑着的少年。

    王腾今日心情极好。他的一篇文章被学里的先生推荐给了学政司大人,得到了大人的欣赏。他是受众位同门所邀,与朋友们一起来到此处游玩赏景。

    王大公子刚随兴吟了首诗,身旁副都统的小公子安宁乃是他至交好友,暗中碰了碰他胳膊,挤眉弄眼的低声笑道:“王兄,那边有个女子正注目看瞥你呢!”

    王腾与同行的狐朋狗友瞧见白扶苏,其中有两人便摇头晃脑评价道:“可惜少了几分姿色。”

    安宁笑道:“虽是生的普通了些儿,身段气度却着实不输人。王兄不去跟人家小姐打声招呼么?岂非怠慢了佳人。”

    王腾皱了皱眉。他下意识的从心里感觉那少女好生熟悉,而她也仿佛认识自己的一般,只是看脸上却又完全陌生。那这种奇怪的熟悉之感又从何而来呢?他讨厌这种让自己心神不安的感觉,于是决定干脆过去问个明白。

    眼见那个前世的负心男竟向她们这边走来了,白芍早发现了自家姑娘不对劲的来源,见状轻轻说道:“小姐,那个公子向咱们过来了哩。”

    说话间王腾已到了近旁,姿态潇洒的做了一揖:“姑娘,请问……”

    话没说完,便见那少女身体一僵,竟立刻扭回身上了轿子,丢下一句淡淡的话:“白芍休息够了走罢。”她的丫鬟连忙答应,一行人居然就这么完全无视了王大公子走咧。

    王腾本就心胸狭隘,当场满面通红的立在了那里,他那帮子狐朋狗友一哄而上,团团围着他七嘴八舌打趣:“王兄却怎生唐突了佳人,必定是你太过急色口出不逊了?”只有安宁瞧了瞧远去的轿子,压低声音道:“阿腾,你莫不是认识她,与她有甚么过节罢?”

    王腾咬牙笑道:“好好好,我王腾还未曾给女子这般下过面子!安宁你帮我打听了,我倒要看看她到底是谁。”

    只听众人中有个人说道:“不必安公子费事了,小弟认得那女子。说来可能诸位也有听说过,她便是近日名声大噪的工部侍郎白大人的嫡长女,闺名叫做白扶苏的。”

    白扶苏么。王腾冷笑了声:就算是工部侍郎的嫡小姐又如何?我爹还是辅国公呢!管你是欲擒故纵还是别有用心,我非要叫你给我后悔今日所为不可!

    王腾暗暗发狠,白扶苏并不知晓。她固然恨他的薄情寡义,只是她此刻突然碰见少年的霁月公子却忽然退走,却是因为无法面对这个人而已。

    但即使方才这点年纪,王腾已然暴露出他阴暗暴虐的一面:就在安宁等人劝解于他的短短数息之间,他头脑中已转过好几种报复那少女的方法——他想像着白扶苏匍匐在地哀求自己放过她,这种预支的快感令得王大公子文雅的唇角都忍不住掀了起来。

    渭水游玩刚刚结束,王腾婉言谢绝了安宁等人欲往福顺楼“小酌两杯”的提议,借口先生有事叫自己,提前带着随身小厮拐到一条人迹罕见的胡同里。

    这是他的秘密。

    胡同里有个叫红药的姑娘,乃是王大公子情窦初开的恋人。只是她出身太低贱,连辅国公府里的三等丫鬟也做不了。王公子心疼红药姑娘在万花楼被人欺负,遂干脆将她赎了身子,瞒着所有人偷偷安置在了这里。

    红药姑娘年岁不大,生的又甜丽又娇俏,尤其黑鸦鸦一头青丝实在讨喜。王腾到了这里,只拿眼一瞥,小厮便知趣的自觉退了出去。

    王腾整理了下衣服,确认自己的外表已经足够风流倜傥了,方迈步向胡同里走去。他今日特地给红药带了个礼物,乃是一枝精巧的黄金花钿,想必红药定会极为喜欢,爬在自己身上一番厮缠。光这么想想,王公子觉得自己的半边身子都要酥了。

    刚拐过弯,冷不丁有人旁边跳上来将他嘴巴堵上,接着一条麻袋从天而降,将王大公子套了个正着,然后便是一顿胖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