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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章 大唐球王

    苏定方想了又想,自己性子直,不善于溜须拍马,一个错误耽误了自己半辈子的前途。

    如果再得罪这个炙手可热的商王,那岂不是一辈子都要在左武侯府混日子?

    如他这样一身军略武艺的名将,自己无仗可打,看着他人不断立功,那是何等残忍之事。

    “也罢,就看看那裴行俭的成色,真要不收,他也奈何不得自己。”

    犹疑再三,苏定方憋出了一句:“可以看看。”

    李元瑷笑了笑,也不再强行推荐了。

    裴行俭的能力李元瑷是看在眼里的,哪怕是不从军,以他的才智以及机敏,一定会有一个很好的前程。

    但是不会带兵的裴行俭,还是裴行俭嘛?

    只是现今的裴行俭因为殿试的缘故,已经成了状元郎。尽管这个时代的状元不咋地,远不及后世辉煌。

    可便是如此,也不可能如历史上一样,给编入左武卫跟苏定方做一对难师难徒。

    没有苏定方的指引,裴行俭十之八九就是一个文臣,而非兼之文武的儒将。

    既然遇到了,那就撮合一下,成与不成就凭天意了。

    裴行俭又跟他非亲非故的,只因他历史成就惊艳,不想白白荒废了他的天赋,拉一把足以。

    两人一路闲聊,不知不觉已到渭水之畔。

    国子监、弘文馆的学生们已经成群结队的汇聚在一处了。

    能进国子监、弘文馆的大多都是皇亲贵族,牵马带犬,遛鹰走兽之人比比皆是。

    唯有极少数的,一人一弓一马。

    孔志元这位国子监祭酒可谓老当益壮,策马来到众人前,中气十足的说着注意事项,然后真如苏定方说的,给所有人准备了火折子。

    对于学子的安全,这位祭酒还是很上心的。

    李元瑷目光在人群里巡视着 见了好些熟悉的面孔。

    如李孝恭的儿子、李道宗的儿子 魏征的孙子、程妖精的孙子,尉迟恭的孙子等等 这些皇亲功勋之后 凭借自己爷爷、父亲的功劳,轻而易举的就进入了国子监镀金。

    李元瑷的目光从他们身上一扫而过 并未有任何停留。

    最终落在一人身上,微微一笑 抬了抬手。

    国子监里的女学生不多 而且都是外族女学子,如金胜曼这身高的,绝无仅有,很快就找到她了。

    尽管她带着帷帽 还是一眼就认出了她。

    果然这优秀学生里 有她的位子。

    金胜曼早就瞧见走在前列的他了,见他抬手跟自己打招呼,手是不方便抬的,微微作福算是致敬。

    李元瑷发现她身旁的几个学子都带着帷帽,心底突得有种预感 也许在金胜曼的影响下,大唐以后外出的大小姐们不再是全身幂篱 将自己遮盖的严严实实,而是这种半遮琵琶半遮面的帷帽。

    毕竟在不久后的开元朝 穿着男装的大姑娘上街是一种时尚,露胸露背都比比皆是 也该有点改变了。

    不然走在大街上 一点惊喜都没有 太过无趣。

    孔志元这老头还是有点水平的,知道皇亲国戚以及功勋之后,难以驾驭,直接丢给了李元瑷。

    什么李孝恭的儿子李晦,李道宗的儿子李景仁,魏征的孙子魏华,以及尉迟循毓、程伯献等都丢给了李元瑷。

    李晦、李景仁都是李元瑷的晚辈,在李元瑷面前规规矩矩的叫着“族叔”。

    魏华、尉迟循毓、程伯献也跟焉了的公鸡上来礼拜。

    魏华、尉迟循毓还好,魏家、尉迟家逐渐没落,他们底气不是很足。

    程伯献却是一个无法无天的主,自己的爷爷是混世魔王,在庙堂上混的如日中天,时不时闹一闹,跳一跳,有李世民护着,谁也奈何不得他。

    这隔代种更像,程伯献在官三代中最是威风。

    今日春猎,他手臂上架着老鹰,马前跟着恶犬,马后坐着猞猁。要不是不被允许,他都打算将豹奴给带来,带着豹子来狩猎。

    本想着可以好好的出出风头,让世人知道俺程伯献没丢自己爷爷的脸。

    可这给分配到李元瑷这组,程伯献立刻就骂娘了。

    如程伯献这种的勋贵之后,越发懂得阶级地位以及辈分的重要。

    程伯献可以毫无顾忌的打遍跟自己一样的官三代,但不能在官二代面前无礼,更不能去招惹直系皇亲。

    李元瑷是他爷爷一辈的,还是当今圣人的兄弟,程伯献哪敢放肆,老老实实的呆在了一边,生着闷气。

    “拜见商王!”

    一个表情张扬的少年快马来到李元瑷面前,翻身下马一个头就磕了下去。

    李元瑷登时震惊了,这什么情况。

    少年十六七岁的模样,比他小不了多少,这大礼可不多见。

    李元瑷翻身下马道:“快起来,行这大礼做什么。”

    程伯献这一下可急眼了,面红脖子粗的叫道:“李敬业,你娘的好不要脸。”

    李敬业回首就骂道:“我拜我的,关你这蠢猫屁事。”

    李敬业?

    李元瑷登时知道来人是谁了,不就是英国公李绩的孙子,历史上反武第一人,率领十万起义军给武则天的三十万人杀败的李敬业?

    李敬业又磕了个头说道:“商王与我太公交好,理当是小子长辈,给长辈叩首,天经地义。”

    程伯献也坐不住了,直接将手臂上的鹰放在马背上,一咕噜的下马也跑到李元瑷面前叩首了,嘴里道:“小子程伯献叩见商王。”

    李敬业怒道:“你学我做什么。”

    程伯献直接瞪着眼睛回去道:“我就学了,你待咋样?别以为我不知你想什么,没门。商王差点成为我的姑丈,关系比你好多了。”

    “你们够了,一人少说一句,到底怎么回事?”

    李元瑷给他们闹的一头雾水,还有什么姑丈?他怎么半点不晓得?

    这追问之下,李元瑷才明白过来。

    这都是马球给闹得。

    马球这项运动,在大唐实在太红火了。

    上到王孙贵族,下到平民百姓,无不钟爱。

    长安城内就有好几支马球队,其中最出名的就是程咬金自己创建的魔王球队,还有就是李敬业所在的万胜球队。

    程咬金财大气粗,最爱玩闹,马球队的成员多是自家晚辈以及旧部子孙什么的,所有骑手几乎都是自幼学习弓马技巧的,故而实力强劲。

    而万胜球队更了不得,是李孝恭生前弄出来的马球队。

    大唐开国,李孝恭军功第二,仅次于李世民,北起淮河,东包长江,越岭而南,尽归他统管。

    这上了年岁,又逢李建成、李世民内斗,李孝恭深知进退之法,放下一切权势,当了个太平王爷。

    李孝恭为人奢侈豪爽,然而待人宽恕谦让,没有骄矜自得之色,深得李渊、李世民的青睐。他有三大爱好,美女美酒外加马球。

    河间王府后房歌姬舞女达一百余人,自己弄了个马球队自娱自乐。

    李家宗亲、王孙贵族,多在其中。

    李孝恭死后,但马球队留了下来。

    李敬业就在其中。

    马球说白了,还是贵族游戏,百姓们大多就看个热闹。

    长安球队很多,可真正有实力问鼎的也就这两支。

    因故双方矛盾不少。

    李敬业、程伯献因年纪所限,都不是马球队的正式球员,却皆是公认的后起之秀。

    双方注定敌对,谁也不服谁。

    这若问全长安那个马球队强!

    魔王球队、万胜球队能够打起来。

    但要说那个球员实力最强,那毫无疑问只有一个答案:商王李元瑷。

    尽管李元瑷极少出手,可在与吐蕃马球队那一场实在太过惊艳。

    一人打穿一支球队,还有那神乎其神的传球技巧,直接将可与大唐王朝媲美的吐蕃马球队打崩了。

    马球流行至今,还没有听到过有人拥有这种实力。

    商王李元瑷是名副其实的大唐球王。

    李敬业这一个头磕下去,目的明确的很,就是为了想从球王手上学到一点受用不尽的皮毛。

    至于程伯献,这厮就是自找的。

    他压根不知李元瑷要参加此次春猎,也不知会给编入李元瑷所在小队。

    这一到渭水河畔就开始满嘴跑火车,说什么要跟自己的父亲一样,抽抽领队先生的脸。

    程伯献受到的是程咬金棍棒教育,十一岁就跟着老家伙上山打猎了。还不是这猎区,是真正的山野荒林,压根不将今日的春猎放在眼里。

    尤其是让李敬业激了激,更是放出话来,绝不受摆布,要自己搞独立,不带一群累赘玩耍。

    结果给分配到了李元瑷手下,死要面子,憋得难受。

    但见自己的宿敌跪的那么干脆,什么也顾不得了。

    万一球王绝技让他学了去,那可就亏大发了。

    也不亏是老程遗传下来的种,面子什么的不重要,实惠到手才是最好。

    跪的亦是个干净利落。

    得知这一切,李元瑷只能苦笑,自己哪里会什么绝技,是开了外挂了,这怎么教?

    不过大唐球王,还挺好听的。

    “好了,都安分一点,我这球王绝技可不是一般人能够学的!正所谓天才是百分之一的天赋加上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但是这百分之一的天赋,比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更加重要。”

    李元瑷一脸高深莫测的说着。

    程伯献、李敬业眼中闪过一丝热烈,难就对了,不难怎么叫“球王绝技”。

    程伯献立马叫喝道:“老程家的人,最不缺的就是天赋!只要商王愿意教,再磕十个头都行。”

    李敬业撇了撇嘴,心里嘀咕一句“吹牛,不要脸,拍马屁的天赋第一”,如此想着,嘴里却道:“商王球技古今第一,小子不敢跟商王相比,但愿一试。”

    其他人也都竖着耳朵,不管学不学的成,万一能够领悟一二,岂不美哉。

    李元瑷手一挥道:“先去后面站好,教或不教,等下再说,现在都给我听话就位。”

    这一声令下,所有人都列队成型,规规矩矩的站着。

    李元瑷数了数人数,十三个,离满额差两人,心道了声“好险!”

    直接策马靠近孔志元,轻声道:“孔祭酒,我这队还差两人,可否将新罗长公主金胜曼与裴行俭调入我队?”

    孔志元犹疑的看了李元瑷一眼。

    李元瑷一本正经的道:“如果为难,裴行俭可以作罢。新罗长公主金胜曼不可与他人同队……”他说着低声道:“金胜曼是新罗皇族后裔,她的后人将会是新罗国王。此乃国家大事,不可大意。”

    孔志元啼笑皆非的摇了摇头,点头恩准了。

    一众皇亲勋贵,外加新罗长公主金胜曼与裴行俭。

    李元瑷发现自己这一队的配置堪称豪华。

    金胜曼本与新罗留学生一队,给换成了李元瑷的队伍里,焉能不知其中猫腻,只是微微一笑,却也没有说什么。

    李元瑷本想着跟金胜曼聊聊天,谈谈人生,跟裴行俭说苏定方的事情。

    结果一路上程伯献、李敬业殷勤的就跟两个小太监一样,围着他转悠。

    一会儿问他渴不渴,一会儿问他饿不饿,还要给他打伞遮阳。

    惹得李元瑷烦不胜烦,将心一横,说道:“看你们诚心求教,我就随便教你们两手。可有马球,球杆?”

    他话音刚落,立刻就有人递上了球杆球棍。

    李元瑷翻了个白眼,说道:“知道马球最重要的是什么嘛?”

    周边人一致摇头。

    李元瑷道:“是球感,要将马球当做自己的兄弟朋友,将它当做身体的一部分,就如这样。”他将球随手一抛,然后伸杆接住,做了一个向下卸力的动作,马球居然停在了球杆的侧面,然后他手腕一抖,将马球一下一下的颠了起来。

    他一边骑马,一边颠球,毫无生涩感觉。

    看着周边所有人都傻眼了。

    金胜曼眼中闪过一丝崇拜,难怪吐蕃马球队畏他如虎。

    “这就是球感!只有掌握了这份球感,将马球超控自如,就算合格入门了。只有学会这一招,掌握了球感,才有资格学习球王绝技。”

    “当然,你们肯定一开始是做不到这样的,可以简单得,在马下颠球,先马下,在马上。”

    说着将马球往空中一抛,马球高高飞起三丈,然后在球下落后,球杆一轮转了一圈,将马球打向右侧的沿道桑树树干,反弹了回来,然后用马球稳当接住。

    心底发狠想道:“老子敢教,就怕你没不敢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