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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六章 必然的一战

    前方一片山坳之地,路上的一切痕迹都表明,这些建虏没有骑马。也是,在大炮的轰鸣之下,马匹受惊,也只有弃马而逃才有一线生机。

    果不其然,望远镜下,山坳的一切都看的好好的,这里聚集了几千人的后金部队,个个是身上带伤,满脸疲惫,一幅后怕不已的样子。

    张道真见状,向士兵打手令,没有出声。悄无声息之间,命令传达下去,各部收到命令后,分散开来,慢慢的将前方的山坳包围起来。

    野猪皮几千人在这山坳里面唉声叹气,野猪皮的大儿子褚英皱着眉头,一脸愁苦的叹道:“这次,我大金算是完了,不知道明廷要怎么对付我们呢。”

    在场幸存的后金阿哥们也都是灰头土脸,唉声叹气。此时,一个身形挺拔的青年抹了抹脸上的尘土,喝声道:“有什么好丧气的,我们现在还有几千人的兵马,回去和阿玛回合,一样是女真中的一股强大势力。”

    “先祖都能以十三副盔甲起兵,我们怎么不能?大不了回白山黑水的老家继续积蓄势力,等待东山再起的时候。”他就是努尔哈赤之子,黄台吉。

    听到此话,在场的人暗淡的目光也亮了起来。能在这里的都是他们的部落族人,也是他们的亲兵。在他们心里,努尔哈赤是无所不能的,之前还带着他们打败了不可一世的明军。只要他回来了,一定能带领他们重新回到辽东大地。

    看到众人不再颓废,黄台吉暗暗点头,正准备想继续鼓舞士气,说点什么的时候。一个清朗的声音传来。

    “东山再起?你们没机会了,还是下去跟你的阿玛团聚吧!”

    听到这道声音,原本懒散的八旗残余部队立刻起身,观察着四周,探查着声音的来源。只是看到周围的情况,他们原本刚刚升起的希望又破灭了,顿感人生灰暗。

    张道真的士兵已经团团围住了这片山坳,正居高临下的看着他们,眸光冰寒,一脸冷色。张道真在练霓裳的陪伴下,走上了山坡,正淡淡的盯着他们,那眼神,似乎是在看一群死人,毫不在意。

    “不可能,你们把阿玛怎么了?”听到张道真的话,在场的有几人神情激动,状若癫狂的吼道。

    “怎么不可能,你们阿玛的首级现在正在路上,已经被送到京师邀功了。”张道真饶有趣味的说道,即使他还没找到这个野猪皮,但不妨碍自己打击他们的士气。

    “阿玛有长生天庇佑,不可能会死,他们是骗人的。八旗的勇士们,冲啊!我们一起回到白山黑水!”黄台吉几乎是嘶吼着说话。

    在他心中,他的阿玛被他视若神明,战无不胜,,怎么可能会死。但是,那个将领的话打破了他的幻想,在刚刚恐怖的炮击之下,他们能活着已经是不幸中的万幸了。而阿玛跟他们失散了,没有他们的保护,阿玛一定是凶多吉少,很可能是遭遇不测。但是,这个人却打破了他的最后一丝幻想,所以他才如此激动。

    张道真缓缓抽出腰上的长剑,此刻,天色已然恢复,炽热的阳光撒到剑身上,反射出刺目的亮光,一瞬间让人睁不开眼。

    张道真长剑在手,指着对面的部队喝道:“这是最后一战了,此战过后,所有人都有封赏,他们是后金的阿哥和首领,他们的首级价值千金,还等什么?”

    说罢,在场原本镇定沉稳的士兵们心中都陡然跳了几下,随即是呼吸加重,看向对面部队的眼光也炽热起来,就像是看到发光的金子一样。

    面对对方的话语,黄台吉也是没有办法,他只能默默抽出长刀,和自己的兄弟们站在一起。不愧是后世的八旗部队,这等情况下还能如此镇定,想要哀兵必胜,借此逃出生天吗?

    没有话语,双方不约而同的就发起了进攻。这一战,满清精锐八旗对战延绥重镇士兵。一方是哀兵必胜,一方是赏金激励到底战况如何?

    张道真这样做是有目的的,他以后用到骑兵的地方不会很多,而步兵,虽然是训练时间长,但见血不多,打的都是顺风仗。

    但是他需要一场血战,需要不断流淌的鲜血,需要烈士征战沙场,客死异乡,需要勇士荣归故里,万民称颂。他需要这群士兵打出铁血,打出风骨。大明的军队,沉寂太久,是时候在这片土地上发出自己的声音。

    通往成功的道路上,必然是伏尸遍地,血流千里。这其中有敌人的,但更多的是自己人的。但是,该走的路,必须要走。

    好战必亡,忘战必危。想要恢复秦汉雄风,隋唐兵锋,先民血性,只有铁血大战一条路可以走。面对强大的敌人,不需要退缩,只需要杀戮即可。

    流血和牺牲,荣耀和责任,有些时候比胜利更加重要。

    有人说,可以仰仗火器之力。但是火器可以打出胜仗,但打不出铁血,打不出尊严。历史上的明军装备更甚后金,却是打输了,输的一败涂地。这不仅仅是朝堂的问题,也是这群士兵的问题。其实,只有一个原因,他们,被打怕了。

    是的,被打怕了。自从土木堡之变以来,明朝对待异族的进攻大部分是处于防守之态,西北如此,辽东亦如此。久而久之,这些士兵们的心气就变了,有什么大战,首先想到的就是防守,而不是进攻。

    但是,战争,总要有人牺牲,流血。唯有鲜血才能激励人心,也唯有鲜血才能拯救大明士兵们的铁血和傲骨。

    这一战,他不会留手,不接受投降,也不接受俘虏,他需要的是真刀真枪的杀戮,树立士兵的信心,重拾老秦人的风采。

    这场战斗即使是他胜了,他也知道会面对朝堂无数的发难和诘责。那群文人什么时候想到的都是以和为贵,以礼相待。

    但是张道真不是,在他看来,后金之所以能称霸天下,入主中原,不是别的原因。只是因为,他们够狠。

    是的,够狠!他们肆无忌惮,他们不顾后果。对于汉人来说,屠城这件事早已在历史上消失,但是对于后金来说,这是家常便饭。大明自从推翻蒙元以来,很少行屠城之事。

    但是对于曾经的蒙古和现在的后金,都行过屠城之事。但是当汉人变得和他们一样狠的时候,那样的汉人王朝,让人心惊。

    所有的尊贵都是建立在胜利之上,也只有胜利者才配得上谈尊严这两个字。

    霍去病第一次将坚壁清野用在了匈奴身上,成就了他封狼居胥的冠军侯威名。

    冉闵一纸屠胡令,北地震动,让胡人闻风丧胆。

    人口从来都不是决定战争的主要因素,中原大地的人口远胜过于其他异族,可是他们为什么输了呢?

    因为,汉人的手脚被束缚了,他们习惯了所谓的“礼仪”,习惯了所谓的“以和为贵”。忘记了曾经的“杀戮”和“野蛮”。

    所有的文明一次又一次被“野蛮”践踏。

    蒙元如此,满清亦如此。

    他们能以少数的百万人口统治几千万的汉家儿郎,靠的不是礼仪,不是仁义,而是野蛮。靠的是一次次的屠城,蒙人的屠城,让他们征服了欧洲,成为了当时欧洲各国挥之不去的噩梦。

    满清的屠城,扬州十日,嘉定三屠,让他们打断了汉人的脊梁,从此,高傲的汉家儿郎成为了只会卑躬屈膝的奴隶。即使有少数人崛起,也无法改变一个民族的风气。跪着跪着,也就习惯了。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满清用这个政策,收服了汉人。而新世纪的到来同样是从剃发易服开始,历史总是惊人的相似,就仿佛是开了一个玩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