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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六 不愧是我的贤婿啊

    腊肉这东西,其实就是肉干,吃起来没有什么嚼头,比不上新肉油水多,不过,在如今世道,过年时也不一定能吃饱饭,赶上喜庆吃口肉食,那就是感天谢地了。

    陶盆是土烧制成的,不能用大火烧,若是过了,多半就是五马分尸的下场,董蒙以小火加了些,估摸着有了温度,将切好的小块腊肉,全部倒入陶盆里,来回翻滚着,让腊肉出些油,再将鱿鱼、野菜、海菜什么的,一起倒入其中,遂即有了噼里啪啦的爆锅声,弥漫的香味好似你晚上回家小区里闻到别人家的香味。

    公孙方的书也不读了,虎子和月华也没有了声音,各自探了几次头,终究是没好意思过来看看。

    董蒙翻炒了两遍,在陶盆中加了水,任其慢慢炖着,另一边,以面粉和面,揉成面团,切成面条,下到锅中,无奈煮锅太小,反复几次,才将面团用尽。

    与王氏一同,取了炖菜和面条回到院中,董蒙招呼众人一同吃面。

    作为一个男性,董蒙一直觉得,会厨艺是一个加分项,不用你到了蓝翔宗师的程度,稍微会蒸煮炒炸,就可以大言不惭的自称精通厨艺。

    似董蒙这些在乡下长大的孩子,早早地学会了独立,然后用单身二十三年的亲身经历,告诉所有的男同胞,这个加分项,十有八九是那些厨具厂商的营销广告。

    冒着热气的炖汤,吸引着公鸡母鸡也朝着这边窜,公孙方早就守着桌前,占据最好的位置。

    面条有些泛黄,终究因为面粉不够精细,不能伸展的太长,便是过了一遍凉水,也与后世的筋道相差甚远。

    至于炖制的汤菜,董蒙以腊肉煎出的油,将野菜、鱿鱼什么的翻炒几遍,用肉味与菜味相融,虽然陶盆用的不如铁锅顺手,毕竟汉朝时根本没有炒菜这样的做法,加上腊肉香味,也算勉强入味,至于最后的小火熬炖,完全是董蒙怕炒菜没有熟,或是什么细菌没有杀干净,才想着沸水煮透。

    公孙方又吃了两碗,若不是打了个饱嗝,觉得不好意思,多半还想再吃一碗。

    虎子父子和王氏母女,没有与董蒙、公孙方同吃,这是当世的规矩,不过董蒙做的本就多些,怕是足够四人吃的。

    公孙方倚着董蒙的躺椅,眯着眼睛,摸着肚子,显得十分惬意。

    “小董啊,先前是我见识浅了,今日方知,这厨艺一道,竟还有如此学问,想来,圣人说出这番话时,亦是没有尝过其中滋味。”

    “若是公孙兄喜欢,以后可来虎子家同吃就好。”

    “哦,哈哈,此为大善,不过唉!小董,麦粮能如此吃法,对于百姓来说,不用再担心煮麦以至腹痛,倘是教给他们,让其人见到,待到来年,不必劝说,也会有大量种植,这般功德,当可与史册上载录。”

    “今日,我也是单以尝试,尚有一种叫做馒头的东西,明日再做出来让公孙兄尝尝,等到做些改进,时机到了,再教给百姓。”

    “时机到了,不知…小董,你说的这个时机是…”

    见着公孙方脸色明显有了变化,董蒙心中倒是没有任何异动。

    刚才,公孙方口中说着什么名留青史,在董蒙看来,其实是委婉劝说董蒙,将面粉的吃法教给百姓,大抵等若是激将法,先给董蒙一通赞赏,再提出要求,恐怕董蒙就不好拒绝了。

    公孙方这个人,是一个标准的文人模版,倘若是遇到了不公平事,怕是公孙方可以舍了性命也要力争,亦可做到朝堂上那种死谏皇帝的忠臣,以往时候,公孙方以其阅历,提点董蒙的错误,也多半是经史上有记载的。

    眼下,公孙方生怕董蒙藏私,心系着百姓疾苦,才会以言语逼迫,董蒙心知若是不给公孙方一个满意回复,怕是会与公孙方的关系生出隔阂。

    这就是常说的书生意气。

    董蒙这厮,早就将身处的三国,当作了自己的副本,觉得里面的一切,都是自己的财富,否则,也不会想着举办什么“文化扫盲”,让成山村的百姓也能识字。

    南方人吃稻米,北方人吃小麦。

    这是环境因素导致的必然,以后董蒙肯定会将小麦的吃法普及,但是,却不是现在

    “公孙兄,我知你心系着百姓,若是一切进展顺利,到了明年,我会将面粉的吃法,交给这些百姓,若是不顺利,或许还要等着时辰。”见着公孙方眉头起意,董蒙扬手将其止住,道:“公孙兄先不要着急,我来问你,公孙兄可知这一升小麦,可以做了多少面粉。”

    公孙方犹豫了片刻,道:“小董,我没明白你说的何意,可与我详细说些?”

    董蒙再而笑道:“哈哈!方才我亲手将小麦脱了皮,顺带着量了前后分量,若是一升小麦,大抵脱皮只能得了半升面粉,而以面粉做成了面食,我可以吃了满满两碗,倘若是小麦煮熟,我能吃了半碗,已算的难能可贵,公孙兄,我们现在,没有这么多粮食啊,眼看着过了秋日,就要入冬,罗平又会带来数千百姓,若是将面粉做法告知百姓,怕是根本不能撑过冬日,想来,公孙兄对“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更有体会吧。”

    听了董蒙如此说,公孙方的脸上顿时有了恍然之色。

    简单来说,就是一升麦子,倘若是以麦子吃,吃的人会吃的少些,足可以吃十天,而若是做成面粉,味道好吃,人也就容易吃的多些,加上脱皮的损耗,怕是一升麦子,只能吃三天。

    若是天下富庶,百姓家中有存粮,这等吃法,可谓是一桩莫大功德,如今灾年,时而有流民易子相食,再普及面粉,那就无异于雪上加霜。

    煮麦难吃,终究比饿死强许多,公孙方虽然书生意气,却不是迂腐之辈,否则亦不会来了成山村隐居,更不会与董蒙相谈甚欢,此时觉得,看董蒙明显不过弱冠,年龄不过二十三,看事情怎会如此深远,又是何人教了董蒙如此贤才…

    想是这么想,公孙方浑然没有什么妒忌,倒是平然多了青出于蓝胜于蓝的感慨。

    不愧是我的贤婿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