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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暴风之锤

    暴风之锤是矮人一族的神器,也是矮人的代表。当然朗德小镇的暴风之锤纯粹是假冒伪劣产品。

    洛克带着两人进去,发现里面已经有了不少的人。侍者看到他们赶紧跑了过来道:“三位大人,你们有什么需要?兵刃还是魔法器?”

    洛克一愣道:“魔法器?你们还有魔法器?”其实他根本不知道这个魔法器是什么东西,当然不能随便宣之于口,以免被人家小看了。

    果然他的话一出口,那个侍者赶紧道:“当然,我们风暴之锤是朗德小镇最大的铁匠铺。里面可是有矮人大师制造的强大兵刃。

    出入朗德森林的冒险者,也经常光顾我们,有魔法器也是正常的,只不过这个价格可就要贵上不少。”

    洛克拿出一个金币,手指轻轻一弹,叮的一声飞了过去。侍者啪的接住那枚金币,欣喜的表情溢于言表。

    “给我介绍一下你们的魔法器。”

    “大人,魔法器都在二楼,请您移步,小人将竭诚的为您服务。”侍者谦卑的弯下了腰。

    洛克招呼一声,带着博比和罗斯一起上了二楼。和下面的柜台不一样,这里到处是一些精致的兵器架子,上面的兵刃也并不是很多,只放着少数的一些魔法器。

    洛克上前顺手拿起一把木杖道:“来,给我介绍一下这个东西。”

    “大人正是好眼光,这是我们这里的镇店之宝,叫做微光法杖。他本身能够增加百分之一的技能威力,还能节省百分之二的魔力,更重要的是,有魔法大师在其中灌注了一个照明术魔法。只要稍微输入一丝魔力,就可以照亮深邃的夜空。实在是居家旅行的不二之选。

    更可贵的是这个法杖只要1000金币,实在是太物美价廉了!”

    洛克一听,差点儿没有把这个法杖甩在他的脸上。老子辛辛苦苦好不容易才挖出来2000金币,就用来换你这个手电筒?

    “这倒是一件不错的宝物,不过我的目的是去朗德森林冒险,你们有没有什么对冒险有帮助的魔法器?”

    “大人真是一个懂行的人。其实这个微光法杖只是一些公子哥追求入世未深少女的奢侈品,当然不会入像大人这样的真正英雄的法眼。请大人来看这个刺剑。”

    侍者一边说着一边拿起一把刺剑,这把剑有点像后世击剑比赛的用剑,是典型的西方宝剑。

    洛克轻轻的抽出宝剑,上面有一丝丝的清风,让他感到一丝锋锐之力。

    侍者察言观色也发现洛克有些满意,连忙笑道:“大人感觉如何?这可是我们店中最强大的一把宝剑。他上面有魔法大师刻画的加速法阵。能够增加2%的行动和攻击速度,对于一个剑士来说,这可是足以决定胜负的优势。”

    “这个卖多少钱。”

    “这个比微光法杖就要贵重些的多,只需要2000金币就可以了。”

    洛克偷偷的捏了一下钱袋子,2000金币?这可是他全部的积蓄了,就只能换一个这样用处并不是很大的刺剑?

    他正要将这把宝剑扔回去,就见有人火急火燎的跑了上来道:“威特,那把刺剑还在吗?就是那把疾风刺剑,我已经把金币凑够了,赶紧给我拿来。”

    叫做威特的侍者眉头一皱道:“对不起霍克先生,这位先生已经决定买下这把刺剑了。我们不能一把魔法器卖给两个人,毕竟这位先生比您先到一会儿。”

    霍克一脸的焦急道:“你那不是还没有卖出去吗?给我!我出2100金币!”

    洛克听出他的言不由衷,知道这是一个托,他微微笑道:“对不起,霍克先生,我已经决定买下来了,哪怕更高一些。2200金币。”

    威特和霍克面有喜色,他们一使眼色,霍克装出猛地一咬牙接着道:“这把刺剑我是势在必得。2300.金币。”

    “和您一样,我也很看好他,2400金币!”

    “2500,如果你更再多一个金币我就让给你。”霍克一副痛心疾首的样子,好像一见绝世宝物就要离开自己。

    洛克微微一笑道:“君子不夺人所爱。如您所愿,2500金币,他是你的了。”

    威特和霍克心中已经乐开了花,这一下子多买了500金币,这可都是自己的了。

    不过洛克接下来的一句话,让他们犹如冷水泼头一般,然后就见他将这把刺剑一下子栽进了霍克的手中,就像是扔了一只破鞋。

    “你们慢慢玩儿?”洛克心中十分畅快,扭头大踏步的离开,结果一是不备,被一个斜倚在门口的木棍绊了一下。

    这是一根灰色的鸡蛋粗细,一米多长,有些像拐杖的木头棒子。洛克对于植物有特殊的爱好,这是一种他从来没有见过的木头。洛克好奇的将他拿了立起来。

    “真沉啊!”就是这样的一根木头棒子足足有数十斤重,一点儿也不次于钢铁,这更是一下子把他的兴趣提了起来。而且这个棒子拿在手中,他觉着自己的右手的玉印微微有些发烫,这就更坚定了他要拿下这个木头帮子的念头。

    “谁能告诉我这是一根什么木头?”洛克回头看了看威特和霍克。

    二人正在懊悔中,听到洛克的问话道:“先生真是好眼力。我告诉您,您可不要外传。”

    他向四周看了看道:“听说过朗德森林的遗迹吗?这是遗迹里出产的宝物。有一个冒险者冒死进入了遗迹里面,就得到了这么一根树枝。

    不过这根树枝坚逾钢铁,刀砍斧剁,甚至是火烧水浸都不能损坏,这可是我们的镇店之……”

    洛克从口袋中逃出一个钱袋,这里面有一百枚金币,然后啪的扔了过去。

    “100金币。卖不卖随你们。”

    看到他的样子,二人怕再玩过头了,赶紧点头道:“卖!卖了!”

    洛克将这个足足有三四十斤的木头棒子抗在肩上道:“走!咱们下去,再给你们挑两件趁手的兵刃。”博比和罗斯听了连连点头,然后跟着他快步下了二楼。

    博比和罗斯并不要求魔法器,他们需要足够的重量和威力,所以很容易的就选了两个百余斤的钉头棒和连枷。

    “咱们走了!”洛克走的有点匆忙,好像生怕别人抢他的宝贝一样,快步出了铁匠铺。

    “哈哈哈——”后面的威特和霍克一阵大笑,虽然今天没有宰到这个肥羊,不过一个10金币收来的破木头棒子转手就卖出去100金币。即便是上缴20金币,自己两个也有不错的收入。

    “咱们去酒馆等着斯林达。”洛克现在是归心似箭,就想着赶紧跑回去查看一下这个木头棒子到底是什么来头?

    酒馆和洛克想的酒店不一样,倒是有些像后世的酒吧,昏暗的灯光,嘈杂的声音,还有放纵的大笑,以及咿咿呀呀吟游诗人们的弹唱,让洛克的耳朵嗡嗡直响,如果不是为了等斯林达,他倒是宁可找一个僻静的地方坐一会儿。

    博比和罗斯倒是浑然不觉,他们身材高大横冲直撞的挤到最前面在吧台前面一屁股坐下。洛克被他们挤在中间。

    柜台里的酒娘的身材丰满,衣着暴露,还时不时的故意勾引一下他们。

    奈何两个傻子不解风情,洛克也不喜欢她这种类型,而且现在也是心不在焉。洛克打了一个响指道:“给我们来三杯朗姆酒。过来我有问题要问你。”

    酒娘很快倒了三杯酒,然后顺着光滑的吧台台面唰的推了过去。博比和罗斯一人抓住一杯,然后张开大嘴哗的就倒了进去。

    洛克端起手中的酒杯,拿出一枚金币轻轻的一弹。金币飞快的旋转着到了酒娘的面前。

    酒娘很是兴奋一把抓住硬笔,然后栽进自己的胸衣了。这个动作让她的丰满剧烈的跳动的,看的洛克一阵目瞪口呆。

    “跟你打听一件事情?这几天见没有见过一个十六七岁,一身绿衣背着宝剑,十分漂亮的小姑娘。”

    酒娘一愣,她的这个样子让洛克心中一动,也许她还真的见到那个小姑娘了。

    “你见过那个姑娘?”洛克有些希冀的问道。

    酒娘连连摇头道:“没有,没有,我没有见过,不过却又很多人前来打听过她,想来这个小姑娘肯定是不平凡吧!”

    洛克恍然道:“她是我的朋友,是一个强大的觉醒者。如果有了她的消息也请通知我。对了,再给我的两个兄弟来两杯朗姆酒。”

    酒娘答应一声,再次调了两杯朗姆酒递了过去。博比和罗斯一张大嘴就将他们又吞了下去。

    洛克他们的正在百无聊赖的等着斯林达,突然听到外面一阵大乱,接着就听到有人大吼:“抓住他!抓小偷!抓住那个小偷!”

    酒馆粒的人听了,轰隆隆的都跑出去出去看热闹。洛克微微一愣,他感觉事情有点不妙,所以招呼一声博比和罗斯赶紧跑了出去。

    小镇并不宽阔的街道上已经站满了人,洛克三人站在酒馆的台阶上伸着脖子向里面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