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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4 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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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鲜币)第三百二三章 准备出发

    “罗朱姨,快下来回家吃饭了!”

    清脆的童音从远处飘来。罗朱连忙抬起头,使劲擦了擦眼睛,寻声看去。

    山坡扭扭摆摆地跑上来一个虎头虎脑的男童,正是卓玛快满六岁的儿子达亚。一头黑毛香猪在他身边左蹿右蹿,好几次都差点绊倒这个小家夥。

    “马上就下来。”她捡起地上的草帽戴到头上,又拾起镰刀,站在坡上招了招手,脆亮地回道。走了两步,她忽地转过身,朝玛尼堆低声笑道,“朗措,我要回卓玛姐家吃饭了。以後??????陪你的日子可能不太多了,你到时候千万别生气。”

    她加快步子,小跑着来到达亚跟前,牵起他r嘟嘟却绝对不细嫩的小手,笑问道:“央娃呢?”央娃是卓玛女儿的名字,刚满两岁的小女孩有双圆溜溜的大眼睛,长得可爱极了。

    “洗好了手,正在饭桌边坐着呢。”达亚兴高采烈地说道,“罗朱姨,今晚也要接着讲小恐龙阿贡的故事喔。”罗朱姨在屋子里养伤的两个月中,除了做恶梦发出尖叫外,几乎不说话,也不理人。伤好後,她才走出屋子,和阿妈阿爸一起做事,偶尔照顾下他和妹妹。夜里的尖叫声少了许多,不过他常常看见她瞧着阿爸和阿妈会偷偷红了眼圈,一副要哭不哭的可怜模样。又过了一个月,罗朱姨晚上不会做噩梦尖叫了,脸上的笑容多了,话也多了,她会给他和妹妹讲许多电视里没有的有趣又好听的故事。

    “没问题。”罗朱笑眯眯地提出要求,“不过达亚今晚也要自己洗漱干净,乖乖地睡觉。”

    “没问题。”达亚模仿着罗朱姨的语气,使劲拍拍小小的胸脯。

    一大一小手牵着手,拖着长长斜斜的影子走进村子。村子里的小路上没什麽人,各家院子里也没有孩童玩耍的身影,大家都在家里吃晚饭了。

    “卓玛姐,我们回来了。”刚走进简陋的院子,罗朱就冲打开的木屋门扬声喊道。

    “洗完手就快进屋吃饭。”卓玛从屋门探出半个身子,笑着招呼。

    “知道了。”

    罗朱把镰刀放在木屋的廊板下,领着达亚到水盆边,舀水把手洗干净,两人一块儿在木屋前的石头上狠狠跺跺鞋上的灰,把鞋子放在廊板上,只穿着袜子走进木屋。

    堂屋的小饭桌上已经摆好了两个素菜,一个素汤,还有几副碗筷,米饭添上了,正冒着热气。两岁的央娃坐在桌子边,眼珠子转也不转地盯着自己面前的米饭,听到响动,立刻朝他们扬起大大的笑脸。

    “卓玛姐,要我说多少次,央娃人小,饿了就让她先吃,没什麽关系的。”罗朱盘坐在矮桌前,拿起央娃碗里的小勺子舀了些汤和菜,和饭一块儿拌匀後,推到央娃的面前,“喏,罗朱姨和阿兄都回来了,小央娃可以吃饭罗。”

    “谢谢罗朱姨。”央娃奶声奶气的童音软糯糯的,分外勾人怜爱。

    “不能因为人小就怀了规矩。”卓玛收拾好灶塘,也坐下来。

    人坐齐了,大家才一起开动起来。家里不讲究什麽食不言寝不语,一天三顿都是一边吃一边聊。

    “卓玛姐,明天吉格哥就该背回全村第一台平板电视机了吧?”罗朱嘻嘻笑道,“到时候卓玛姐可以在村子里好好炫耀一番。”

    世上的事真是太不可思议,也太过奇妙。她怎麽也没想到穿越回来的地点居然是三年前看过的“背着洗衣机翻越翻越喜马拉雅山”故事里所描述的珞巴族村子,而救她的这对夫妇就是故事里的男女主人公,难怪她总觉得吉格这个名字有些耳熟。难道是因为自从读了这个故事後,她潜意识里非常羡慕这对夫妇之间相濡以沫的温馨感情,所以才会落在这里?

    离背洗衣机过去了三年,吉格後来又背回了一台电冰箱。除了电脑、电风扇和空调之类还用不上的家电,这个家里的家电设备几乎都齐全了。木屋的大小窗户也全部换成玻璃铝合窗,使屋子里明亮了许多。

    夏季,四周高山的冰雪融化,通往外面世界的山路显露出来。七月,村子里的开山大运输就开始了,运输会一直持续到九月底。当雪花再次从空中飘落後,加热萨村又将进入整整九个月的与世隔绝。前不久,家里用了好几年的电视机坏了。这次运输,吉格哥要背回一台流行的平板电视机。

    “一台平板电视机有什麽好炫耀的?也不嫌丢人。”卓玛嗔道,夹了一筷子菜到达亚碗里,忽而微微叹了口气,“要不是平板电视轻薄,我是说什麽也不会让吉格再背东西的。他已经满了三十六岁,力气不能和头两年相比了。”

    “所以啊,卓玛姐向大家炫耀的不是平板电视机,而是吉格哥对你的爱,你对吉格哥的爱。”罗朱摇着筷子,黑曜石大眼弯弯的。心却黯然抽痛起来,那个背着她翻越喜马拉雅山的童颜男人再也看不到了。

    “不害臊,两个孩子还在一边吃饭呢。你少说话,多吃饭。”卓玛夹了一筷子菜丢到罗朱碗里,嘴里轻斥着,双颊却不可抑制地浮起层层幸福的害羞红晕。

    罗朱嘿嘿一笑,不再调侃卓玛,和着饭,把菜扒拉进嘴里。她的运气真的很好,以前遇上一个叫卓玛的妹妹,现在遇上一个叫卓玛的姐姐。两个卓玛都是生活在爱里的女人,都是一样的善良热情,质朴灵慧,也都教会了她不少的东西。

    吃晚饭,罗朱和卓玛一起收拾碗筷,烧水洗漱。卓玛坐在堂屋的台灯下刺绣,她给两个孩子讲故事,哄他们入睡後走进了堂屋。

    卓玛放下手里的刺绣活计,倒了一杯热茶递给罗朱。

    她赶紧说了声谢谢,接过茶碗轻轻啜饮一口。清香的暖流从喉管滑下,胃里有种满足的舒适。

    “卓玛姐,我到加热萨村已经快要五个月了。如果不是碰到你和吉格哥,我说不定会活不下去。”看到卓玛张口欲说,她连忙抢道,“就算我活下来,肯定也不像现在这样精神。”

    “你哪儿精神了?脸色和嘴唇一直苍白得像个鬼。别以为我不知道,最近一个多月虽然没在夜里尖叫哭喊,早上醒来却总是会发呆流一阵子泪。”

    “可是我会笑了啊,也愿意说话了。”罗朱又抿了一口茶,嘴角咧出浅浅笑容,“是你让我逐渐解开了负罪的结,学会记住并感谢朗措的爱。”

    卓玛沈默片刻,有些不舍地问道:“你要走了?”

    “是。我想随村子里的最後一次运输出山,去找那四个同母兄弟。其实他们一开始并不喜欢我,对我也很不好。後来喜欢上我,才像吉格哥对你一样对我好了。”罗朱摸摸鼻子,不好意思地说道,“可那时候的我一想起他们以前的不好就忍不住地怨恨,也不相信他们的喜欢,便强压下自己对他们生出的喜欢,千方百计地逃得远远的。在路途中重新遇见了扎西朗措,也遇见了一群坏人。这几个月里看到你和吉格哥的幸福生活,我突然也好想放开胆子试着去爱一次。”

    “你能想通是最好的,总算我和吉格,还有扎西朗措没白救你一场。”卓玛眨眨眼睛的酸涩,笑着轻声问,“以後还会回来吗?”

    罗朱仰起脖子咕噜咕噜一口气把茶碗里的茶水全喝光,用手背粗鲁地抹了把嘴,将手里的茶碗放在小桌上,蹲在卓玛面前,牵起她的手,认真道:“会回来的。卓玛姐,我走了後,希望你能每隔一段时间就往扎西朗措的尼玛堆上添一块祈福石头,我会感谢你一辈子的。”

    “傻妹子,卓玛姐记住了。”卓玛抽出一只手,轻轻拍上她的手背。

    “谢谢。”罗朱张臂抱住卓玛,把头深深埋进她的腰间。

    ☆、(14鲜币)第三百二四章 祝你幸福

    吉格背回来的平板电视机让村民们非常羡慕,男女老少都赶集似的来他家串门,见识见识轻薄的y晶电视机。他们用眼睛好奇地看着,用手好奇地丈量着厚薄,议论着要是自家的电视坏了後,也重新买一台这样轻巧又荧幕清晰的电视机。

    当热闹终於彻底冷清下来,村子里最後一次运输也要出发了。不过这一次的运输队不是吉格带队,而是由村子里另一个身强力壮的年轻小夥带队,罗朱将随马队出山。

    出发前的晚上,卓玛硬塞给罗朱一千块钱。她坚决不要,卓玛却说这是与吉格商量後的共同意见,算是借给她的。以後等有钱了,回村子时再还。

    望着手里的钱,罗朱心里暖烘烘的,眼睛涨得十分难受。卓玛和吉格要养育两个孩子,他们家里的每一分钱都是辛辛苦苦积攒起来的。她不过是个萍水相逢的陌生人,他们却一见如故地真心将她当妹子,当亲人看待。穿越,她遇上扎西家,再穿越,她遇上吉格家。这全是她上辈子修来的福气。

    她想了又想,终於狠下心,把魔鬼法王留给她的唯一的纪念──一百零八颗青金石念珠拆成了六串套在手腕上的十八颗手串念珠,四颗白玉间珠和两颗白玉大师珠粒分别穿在了四根手串念珠中,二十个小金环和纯金金刚铃杵则穿在了另一串念珠上。

    第二天清晨,运输马队出发了,吉格一家四口将罗朱送到了村口。

    罗朱等马队先行,趁着没什麽人了,从衣袖遮盖的左腕上迅速抹下四串嵌着羊脂白玉珠子的念珠硬往卓玛手里塞:“卓玛姐,吉格哥,这四串念珠是我把长念珠拆下来重新穿的,希望你别嫌弃。”卓玛和吉格都是虔诚的藏传佛教信徒,送他们念珠是最好不过的。

    卓玛和吉格都知道罗朱有一串长念珠,麽指指甲盖大的珠子颗颗滚圆,比天空还要美丽的深蓝中点缀着金灿的星星,间珠和大师珠粒全是比奶脂更滑腻莹润的白玉雕琢的,细绳上串着的是纯金的小环和金刚铃杵。最难得的是每个珠子上都雕刻了一尊栩栩如生的佛像,整串念珠表面好似浮动着一层神圣纯净的灵息。即使他们没多少见识,也能估摸到这是一串极为珍贵的念珠。

    “不行,我们不能收这麽贵重的东西。”卓玛肃了眉眼,将念珠退回罗朱手中。

    “罗朱,我们一家人和你结了善缘才会救你,收留你,不求什麽报酬,你快把念珠收回去。”吉格右手抱着央娃,左手牵着达亚,也是坚决推辞。

    “卓玛姐,那四个同母兄弟中有一个是法力高深的僧人,我的这串青金石念珠是他亲手做的,也是他亲自加持开光的,能驱邪避凶。就像吉格哥说的,正因为我们结了善缘,我才愿意把我最珍贵的东西拆了送你们。吉格哥要翻山跑运输,要进山采药,会遇上很多危险,戴着这串高僧加持开光的念珠做事,一定会逢凶化吉的。”她伸手摸摸央娃的小脸蛋,又拍拍达亚的脑袋,“戴上药师佛的青金石化身念珠,央娃和达亚也能健康成长,不惧病魔侵袭。”

    说完,罗朱突然拉起卓玛的手腕,把四串念珠全套了上去。“谢谢!”她对一家四口深深鞠了个躬,不等他们回神,便飞快地转身向走远的马队跑去。

    “罗朱──”卓玛急了,正要追上去把念珠还给她,肩头却被吉格抬手扣住。

    “收下吧,卓玛。”吉格望着逐渐跑远的背影,轻声道,“我们收的不是贵重的青金石念珠,是比念珠更贵重的心意。”那个女孩在转身的时候,嘴抿得紧紧的,眼睛是红通通的,晶亮亮的。

    “这是喜欢她,她也喜欢的男人送她的东西,她??????她怎麽舍得??????”卓玛红了眼圈,哽咽无声。眼见那背影越来越小,她突然将手圈在嘴边,使劲喊道,“罗朱,你要快点找到他们,像我们一样幸福──”

    达亚的眼睛从出门开始就一直是红红的,他舍不得会讲故事的罗朱姨走,但阿妈说罗朱姨要去寻找她的幸福,等找到了幸福就会回村子。那他也祝福罗朱姨早点找到幸福吧,这样才能早点回到村子里给他和央娃继续讲故事。

    “罗朱姨,祝你早点找到幸福──”他也学着阿妈的样子,将手圈在嘴边朝远处使劲喊。

    两岁的央娃不明白什麽是离别,听到阿妈和阿兄的喊声,在阿爸怀里咯咯咯地笑个不停。

    远去的背影似乎顿了一下,接着扬扬手,以更快的速度隐在山道中。

    罗朱迎着风不停地抹泪,她现在也想像他们一样幸福,也想早点找到幸福,可是除了她自己,谁也不知道她即使找遍整个世界,也找不到他们的身影。等到追上马队後,她的情绪已经平复下来,有人问起她的红眼睛,她淡淡回答是被风吹的。

    经过几天艰难的跋涉,马队终於来到了极具现代化的波密镇。这是一个有三万多人的大镇,各类商店、宾馆、网吧等现代化东西在这里应有尽有。

    身份证、银行卡、护照、驾驶证之类的东西全遗落在了那个世界的纳木阿村,她在银行里空有百万钱财,此刻却一分钱都取不出来,比个乞丐还不如。卓玛是塞给她一千块钱,但她又怎麽好意思拿。在临行前,她把钱悄悄地压在了橱柜上的铜茶壶下面。

    对不起,老犁牛,我又要糟蹋你的心意了。

    她找到一家看起来十分高档的珠宝店,请来老板,拿出那串系着小金环和金刚铃杵的青金石手串念珠。

    即使只有十八颗珠粒,这条华美高贵而又弥散神圣气息的青金石手串念珠依旧瞬间秒杀了老板乃至所有店员。珠子饱满均匀无半点裂纹不提,颜色浓艳深蓝无白点不提,里面的黄铁矿呈金星似的灿烂不提,纯金小环和金刚铃杵也不提,这些材质只要有心都能找到。难得的是每一颗青金石珠子上都y刻着一尊佛像,一尊尊小小的佛像不管是面部线条还是衣饰纹理都雕刻得那麽细致流畅,飘逸灵动,堪称极其罕见的完美艺术品。而最罕见的是念珠表面隐隐浮动着一层神圣纯净的光芒,仿若聚集了万物灵气,珠子上的佛像也在这股灵气中好似拥有了生命。

    珠宝店老板家里曾有一颗祖传的九眼红玉髓天珠,据说是千年前一个大法师用了四十多年,上面也有一层神圣纯净的灵光,不过那层灵光不如这串念珠浓厚。而这灵光不是有钱就能买到的,店里摆放的所有青金石念珠加起来也没有这一串念珠值钱。

    “姑娘,你??????你要卖它?!”中年老板喉结上下滚动,只觉嘴巴发干,激动得说话都不流畅了。这样的宝物不该供在家里当传家宝世世代代流传下去吗?为什麽会出现在一个清秀的年轻女孩手中,还被掉价地拿到珠宝店里当回收品似的贩卖。

    “嗯。”罗朱不舍地摸着一颗颗珠子。

    “开个价。”

    “不多,我只要十万。”

    十万?!老板只觉天上掉馅饼下来了。一般的青金石念珠是不可能卖到这个价格的,但这串念珠不同,太不同了,可以说十万也绝对是他大赚特赚了。

    “成交!”

    老板当即拍板,根据罗朱的要求,先带着她到波密镇最顶级的户外运动店购置了登山包、帐篷、登山鞋、快干衣裤等设备,花去两万多,然後把八万现金全部打包交给她,为她找了家宾馆付了一个星期的房费。

    辞别了珠宝店老板,罗朱拿着钱到商场里又购买了许多生活必需品,买了一辆性能优越的电动三轮车,又花高价请人改装成烧柴油的特制发动机,对三轮车的外形也进行了一定的改装。

    一个星期後,她独自踏上了去阿里的路程。

    ☆、(22鲜币)第三百二五章 我想回去

    波密镇到阿里近两千公里,罗朱没走国道,她并不赶时间,搁在车前兜里的收音机一会儿放音乐,一会儿放僧人的梵唱。

    每到一个镇子,她就入镇检修车子,补给东西。夜里要麽歇宿帐篷,要麽寄宿在藏民家里。孤独时,她会把唯一还能穿的那件光板破皮袍拿来裹在身上。休息时,她会从左腕上褪下最後一串青金石念珠,慢慢拨动十八颗珠粒。拨念珠时,她从不念六字真言或是六字密言,也不念任何经文,她会强迫自己的脑袋放空,什麽也不想。

    她一路看山看水,进庙朝拜。她转动一个个经筒,点燃一盏盏酥油灯。

    朝阳升起,落日余晖,一天又一天过去,海拔慢慢升高,气温有所下降,沿途景色从藏南的灵秀繁郁逐渐变成了藏西的辽阔雄浑。唯一不变的是头顶的蓝天,刺眼的太阳,还有远方突耸的雪峰。秃鹫在天空中飞掠,偶尔会有一群野驴从面前疾奔而过,还能看见两三只黄羊立在荒野上,看见狡猾的狐狸,机警的野鼠,桀骜的野马,雄壮的野犁牛等许许多多动物。她最怕的是独自露宿荒野时碰到野狼,重新购置的瑞士军刀和匕首随时藏在能第一时间拔出的地方,身体的锻炼也没落下过一天。还好,半个多月的翻山越岭,她没有碰到过野狼。

    她先去了普兰县,在那里住上小半月,看当地人种植的大棚蔬菜。然後把三轮车寄放在县城,背上轻便行囊去了阿里之巅冈仁波钦峰。

    神山冈仁波钦峰绵延中、印、尼三国,形似金字塔,环绕一周五十多公里。峰顶四季冰雪覆盖,上空时常白云缭绕。山峰四壁对称,从南面可见到它最着名的“卍”字冰槽,显得神圣威严而又神秘莫测。在苯教中,祖师辛饶米沃从天而降时便落在这座山巅,在印度教中,它又是湿婆的天堂,被多种教派共同奉为世界的中心。

    沿着山谷前行,不时可见各国各族的转山人。遇到同样的旅行者时,她会笑着点点头。遇到虔诚的僧人与信徒时,她会合十行礼。别的转山者有的是为心中的信仰,有的是为灵魂的洗礼,有的是一种纯然的好奇。曾经,她属於後两者。现在,只为了拾拣记忆的印记。她用手去触摸神圣的山壁,喝下一口冰冷的河水,小心踩过光滑的卵石。或许在那个世界中,魔鬼法王转山时也曾触摸过同样的山壁,喝下同一条河的河水,踩过同一块卵石。

    三天的转山结束後,她回到普兰县,开着三轮车到了玛旁雍措圣湖。在那个世界里,她和多吉没有将湖转完,这一次,她会一个人把湖转完。傍晚,她在多吉曾经沐浴过的圣湖西岸的湖滩上煮了两包方便面吃,又去泡了温泉,投宿在吉乌寺,并抽空看了一眼那个莲花生大师修行的dx。圣湖转完後,她接着去了鬼湖拉昂措,从晴朗深蓝一直看到黑云翻卷,鬼湖的风历经千年依旧很大,但身边已没有多吉温暖纤薄的身躯为她遮挡。晚上,她投宿在吉乌村。

    湖还是曾经的湖,风还是曾经的风,寺却不再是曾经的寺,村不再是曾经的村,连人也不一样了。莲花生大师修行的dx内y暗冰冷,没有残留一丝熟悉的缠绵气息。罗朱说不清心里是眷恋怅然多些,还是酸楚抽痛多些,泪在脸庞上肆意流淌,转瞬又被风吹干。她找不到多吉带她夜宿的山峰,找不到带她走过的野路,只有沿着修建的水泥道,在路边电线的陪伴下继续行驶。

    水泥路在高原中延伸,在那个变轨的时空里,途经的广袤原野上,连绵的山峦间驰骋的是剽悍的古格兵士。她记得凶兽带她到山谷中看到的十余万人的练兵场面。马蹄声声,枪矛林立,气势磅礴而催人振奋。她记得禽兽王把披风从她头上拿开後,满地都是普兰奴隶的残肢断体,血染红了地上的砾石,空气中充满了铁锈的腥气。她更记得在喜马拉雅山中古格骑兵与德里苏丹大军的一战,如蝗的箭雨,飞s的枪矛,挥舞的刀光,撕裂般的喊杀,惨烈的痛嗥,迸溅的鲜血??????虽然残酷而血腥,但那是侵略与守卫的对决,是那个时代独有的历史特征。

    人类的历史无论在哪个时空其实都是一部血淋淋的战争侵略史。弱r强食,适者生存,这就是天道法则,她所看见的现代社会的和平不过是偏安一隅。纵观二十一世纪的世界,仍然有许多地方弥漫着战争的硝烟。那些使用枪支大炮,生化毒气等高科技战争其实比冷兵器时代更恐怖。她当初长久的畏惧和战栗此时想来竟是有些矫情。

    沿途开始荒凉起来,只长着些低矮灌木的荒滩一片连着一片,耸峙的山峦也几乎没有长草。她进入了象泉河南岸河谷地区,满地都是巨大的鹅卵石,前方再也没有公路。这里是札不让区,古格王朝的宫殿遗址就在离公路不远的山上。她的三轮车和其余游客的越野汽车停靠在一起,引来无数道诧异的目光。

    户外帽、防辐s的深紫面巾和大大的墨镜将她的面容遮挡得严严实实,对他人惊诧的目光她恍若不知。有人找她说话,她会瓮声瓮气地回答一句。蹭上一个七八人的团队,跨上高坡,在湛蓝的天空下,一片高耸的城堡群出现了,远远望去,就像是古老的烽火台。

    由於年代久远,遗址通道已经难以辨认,她跟着本地向导走上西边的一条山路,向城堡攀登。同行的游客举起相机不断地拍照,脸上满是激动和兴奋,他们不顾高原的缺氧,叫着、喊着、笑着。而她却是浓浓的失落,那失落像一根钢丝狠狠勒进心脏,胸口又痛又闷。

    不一样了,每个地方都不一样了。

    暗道塌掉许多,变窄变矮了,两壁没有了一盏盏酥油灯,没有了一个个持矛而立的剽悍侍卫,没有了一幅幅鲜艳华美的壁画。半山腰的温泉连影子也看不见,白殿巨大的木头雕花大门有三分之一被黄土掩埋,仅剩的十几尊佛像残破不堪。红殿雕刻着梵文六字真言的门扇木纹显露,裂缝密布,主供的释迦牟尼和八弟子毁坏殆尽。轮回宫的地上散落的经卷俯拾皆是,有用金银研成的浆汁书写的,有水墨木板印刷的,有上面印着彩色佛像的,而这些经卷本该保存在佛柜里的。

    顺着狭窄的小道向上攀登,从断墙、深沟上跳过,钻过黑黝黝的地道,进入王宫中心地区。看过了山坡上的武器库,在地道里钻来钻去,银猊居住的獒房再也寻不见踪影。立在所谓的冬宫前,手摸着残破的土壁,罗朱几乎迈不开脚步。

    禽兽王那麽高大,那麽尊贵,寝睡的冬宫怎麽可能这麽低矮狭窄,粗制简陋?冬宫应该分成里外两间,里间还应有个浴室才对。冬宫中那眺望象泉河谷的窗户应该嵌着透明的水晶窗子,窗户边应该摆着一张长条矮桌,放着羊皮卷和书册。地上应该铺着织着花纹的厚软毯子,穹顶和四壁应该都绘着丰艳精美的图案。地毯中央和穹顶中央应该有两个巨大的八宝轮上下对应。靠墙处应该放着一张巨大的床,床上应该堆着软软的被褥。角落里应该摆着落地盘龙骷髅莲花灯,夜明珠应该时时都散发着柔和晕黄的光芒。

    记忆中的冬宫不在了,变成了一个y暗狭窄的d窟!身处在这个d窟中,她完全无法回忆起和禽兽王的亲密交缠。

    她钻出地道,站在山顶,举目望去。夏宫是新修的现代痕迹,不远处的陡坡上的议事厅遗迹一片颓败,生死轮回图前的宝座上再也没有一道睥睨苍生的威严身影端坐。

    往下俯瞰,满目都是寸草不生的苍凉浑黄,除了移动的游客,几乎没有一点生机。葱郁的绿色,繁华的街道,结实粗陋的石头房子,高耸的王城外墙,熙熙攘攘的集市,琳琅满目的货物,服饰各异的商人,巡逻的剽悍兵士,淳厚的古格民众全都堙灭在历史的洪流中,停驻在遥远的另一个世界里。

    深紫色的面巾不知什麽时候变得湿漉漉的,像是才从水里打捞出来。罗朱凄楚怆然地离开了这座面目全非的古格王城,在游客惊诧的目光中,开着三轮车继续前行。

    象泉河谷两岸是波澜起伏而又千姿百态的壮阔土林,在西斜的金灿阳光中尤显神奇瑰丽。然而她无心欣赏大自然的鬼斧神工,急匆匆地到达了札达县城的西北角──托林寺。

    站在寺庙大门外,第一个感觉就是粗糙。寺墙虽高却失了巍峨,能明显看到新粉刷的痕迹。褪色的红漆寺门有着五六条透光的木纹裂缝,门墙正上方用藏文和汉文写着“托林寺”。简陋的红色门墙顶没有鎏金的卧鹿,没有鎏金的宝塔,找不到昔日的华丽和威严。

    跨进寺庙,跟随一名叫扎西的年轻僧人与几个游客一起参观。她在那个世界的冬季法会中看到的众多佛殿、经台、僧舍、塔林、回廊如今要麽彻底消失,要麽断墙残垣,色彩斑驳。当年的上千僧众现在只剩下八个,无上的辉煌如盛开的鲜花衰败凋零,默然无语。

    她花三十块钱点了六盏酥油灯,不献给神佛,不献给宗师。一盏为扎西朗措而点,一盏为禽兽王而点,一盏为凶兽释迦而点,一盏为魔鬼法王而点,一盏为伪童多吉而点,一盏为银猊而点。在僧人的诵经声中,她佛前合掌,仿佛听到灯焰在叹息哭泣,一如她的心。

    离了僧人的带领,她独自来到托林寺的转经廊。一个个铜黄色的转经筒整齐地排列在高墙下,前方有位头戴毡帽,身穿藏袍的驼背藏族老妇人边转经筒,边慢悠悠地前行着。她的身後有的经筒已经静止不动,有的经筒还在晃转不休。

    罗朱深吸一口气,微阖眼帘,左手拨动着青金石念珠,右手抚上经筒的转轴轻轻推动,无声地念诵起已经念诵了千百遍的仓央嘉措的情诗。

    “那一夜,我听了一宿梵唱,不为参悟,只为寻你的一丝气息。那一月,我转过所有经轮,不为超度,只为触摸你的指纹。那一年,我磕长头拥抱尘埃,不为朝佛,只为贴着了你的温暖。那一世,我转山转水转佛塔啊,不为修来生,只为途中与你相见??????”

    禽兽王威严y鸷的冷酷鹰眼会在看到她的一刹那柔和起来,凶兽满身的残佞邪妄会在面对她时收敛起来,魔鬼法王的冷漠从来不在她面前显露,多吉给予她的只有明媚灿烂的温暖,银猊的凶残狰狞会化成讨好卖乖。

    她一遍遍地念诵着,一幅幅亲密相处的画面从脑中掠过。心脏揪痛成一团,像是有成千上万只蚂蚁在啃噬,胸口窒闷得像会随时晕厥。

    那个世界里,她有几个很喜欢她的男人,有一头很喜欢她的獒;这个世界里,她赤条条的什麽也没有。觉得累了,就好好休息,休息好了,就不会累了。她执着地回来,执着地逃避,执着地舍弃究竟有什麽意义?只伤了他们的情。

    她是世上最胆小的女人!最愚蠢的女人!最不中用的女人!

    虽说时间是最好的疗伤药,虽说她今後还有新的生活,但那刻进骨髓的东西要用多长的时间才能淡化,才能遗忘得干净,才能不会想起来就流泪,不会想起来就心痛?

    罗朱抱住一个转经筒,半跪在地上,再也抑制不住地失声痛哭起来。独自在屋脊高原流浪了一个月的孤寂心酸,深深的痛和悔全都融进了放肆的哭泣中。

    “我想回去!哇哇,我想回去!哇哇!我想回去啊!”她不要一个人待在这个世界中!不要一个人在屋脊高原上流浪!卓玛和吉格有他们的幸福,她的幸福不在这个世界,在那个世界!在那个世界啊!她要怎麽去找?谁能带她回去?她想回去!想回去!

    “小笨猪,想回来就回来吧。”温醇轻柔的磁音叹息般地从身体深处悠然响起,充满了宠溺和怜惜,熟悉得让罗朱一怔之後,突然哭喊得更凶。

    “我要回去!哇哇,我要回去!”

    “乖,把我给你的璧琉璃念珠留下来,让它代替你生活在你的世界中。”

    青金石念珠刚被套在经筒转轴上,罗朱的身体就散发出淡淡的金白光芒,头顶光芒中一串九眼天珠念珠若隐若现。一个黑金色的旋涡突然凭空出现,眨眼就将人连着背上的大背包吞噬,又倏地消失,只剩经筒转轴上的青金石念珠灵光流溢,熠熠生辉。

    闻听哭喊声赶来的几个僧人和游客,以及前方转经完毕回过身的老妇全被这超乎科学的奇诡一幕惊得目瞪口呆。

    ☆、(15鲜币)第三百二六章 再见法王

    十一月,天上不时飘落洁白的飞雪,羽绒似的纷纷扬扬,阿里开始进入封山期。走南闯北的各国各族商旅们只有很少一部分才会冒险翻越喜马拉雅山贩卖货物和奴隶,山中顿时清净了不少。

    一座座山峰落满了积雪,当强劲的雪风吹过,树桠和灌木就簌簌发抖,扬起迷眼的漫天雪沫。谷地的草和灌木全都枯黄了,也铺上一层薄薄的净白,小溪表面结着透明的浮冰,在阳光下反s出耀眼的光亮。

    与漫山遍野的雪白相比,谷地有一块地方很奇怪,没有一堆积雪。空中的雪花也像在畏惧什麽,总是绕开那块地方飘落。仔细看那块地上的枯草,似乎贴附着淡淡的黑褐色纹线,勾勒出一个极大的古怪图案。图案中央盘坐着一个身着暗红袈裟,袒露右臂的僧人。此时他正慢慢放开手印,伸出修长润腻的右手取下头上的带巾斗笠,露出一张风华仁爱,清雅温慈的面庞。绀青凤眼隐隐闪动七彩华光,笑意融融地瞧着落在不远处雪地上的一团东西。

    双手轻轻一扬,袈裟拂扫,一片淡淡的金白色光芒以僧人为中心向四周扩散,黑褐色古怪图案在完成了最後的使命後,於光芒中彻底消失了踪迹。天上纷扬的雪花开始不断地往僧人的头顶、双肩、身周飘落,轻轻柔柔,无声无息。

    罗朱只觉眼前一黑,身体像是落进了洗衣机的卷筒里,不停地旋转,转得她头晕目眩,直犯恶心。等到终於停止转动後,她好像被一股气流裹着轻轻落在了地上。冰冷的触感让她晕眩的头脑慢慢清醒,她艰难地睁开眼睛,看见了一丛枯草上的雪白。

    这是??????雪?!托林寺里转经时的天气是很清朗的,只夜里才会落雪,而且托林寺的泥地上也没长这麽多枯草。真??????真的再次穿越了?!她突然回忆起哭倒在转经筒旁时所听到的熟悉声音,温醇柔慈得像是春风甘霖一般抚慰心灵。

    她猛地抬头──

    十几米开外,盘坐着一个清雅圣洁如神山雪莲的僧人,正笑微微地看着她,那双绀青凤眼里除了笑意,还有无边无垠的温柔和包容。

    泪突地奔涌而出,她痴然地望着对面的僧人,怀疑自己是在做梦。巨大的喜悦和疼痛满得快要涨破胸腔,让她止不住地轻颤起来。

    “小笨猪,还不快点过来。”白玛丹增朝她伸出双臂,轻轻笑道,“不是你拼命哭喊着想要回来的吗?”

    温柔的笑语惊醒了痴怔的罗朱,她想要爬起来,却不知是脚上太过虚软无力,还是背上的大背包太过沈重,连试了三次都没站起身,直到记起把沈重的背包卸下後才终於站了起来。

    跌跌撞撞地跑到魔鬼法王跟前,身子一矮就扑进了他的怀抱。冷冽高华的清淡莲香将她环绕包围,靠着的胸怀温暖宽阔,拥抱身体的手臂强健有力。不是梦!这不是梦!她回来了,她真的回来了!抱着魔鬼法王的脖颈,头紧紧地贴着他的颈窝,罗朱使劲地哭,用力地嚎,没有一点形象。

    哭嚎穿透纷扬的雪花,在静寂的谷地中显得格外响亮。从谷地右侧山峦深处突然蹿出一头银灰色的巨獒。它跳上一块落满了积雪的大石朝发声处望去,在瞥到法王怀中的那团东西时,蓝色三角吊眼里的凶残警惕顿时被欣喜取代。

    它兴奋地抖了抖厚毛上的落雪,飞快地跳下石头朝法王奔去。然而在快要靠近时,它不知想到了什麽,忽地停住脚步,原地蹲坐,三角吊眼里的欣喜激动转成了黯然和忐忑。

    白玛丹增看清银猊的动作和眼神,眸中掠过一抹好笑,也不去管它。抱着小猪等她哭嚎发泄了好一会儿後,右手才不轻不重地抚抹上她的背脊,帮她顺气,柔声哄道:“小猪乖,不哭了,嗓子都哭哑的。”

    “法王??????呜呜??????法王??????呜呜??????法??????王法王??????”罗朱的哭声渐渐变小,边啜泣边不断地低唤魔鬼法王,有些无助,又有些惶急,双臂在不知不觉中越收越紧,不敢置信地抽噎求证,“我不??????不是做梦对不对?我回??????回来了对不对?”

    “你不是做梦,你回到了这个世界,回到了我的怀中。”白玛丹增的声音更柔更缓,心在小猪一声又一声的暗哑泣唤中酸软成一片,“小猪别怕,我在这儿,我一直都在这儿等你。”

    “呜呜,我??????我以为再也听??????听不到??????你??????你唤我??????唤我小猪了??????”说上几个字,罗朱就大大地抽噎一下。

    “小笨猪,你灵魂里有我从魂眼世界里修持出的九眼天珠,无论在哪儿,我都能感知到你的存在。”白玛丹增轻吻她的发顶,低笑道,“那串天珠上还染着摩罗鸠启阵的密咒,只要你想回来,我就能借助残阵让你回来。不过现在密阵消失了,你以後再也没机会离开这个世界了。”

    “不离开!永远都不离开!这辈子就死在这个世界中!”罗朱泪眼婆娑地闷声道,湿漉漉的脸颊挨着他的脖颈轻轻厮磨。

    白玛丹增露出满意的笑,收收手臂,将怀里的小猪抱得更紧些:“小猪,想我吗?”

    罗朱身体一僵,片刻又柔软下来,鼻音浓重地肯定回道:“想,很想。不在一个世界了,我才发现很想。夜里想,白天也想,一想到再不能相见了就会哭。”

    “咦,小猪回去一趟居然变得这麽诚实坦白,让我瞧瞧是不是真的?”白玛丹增轻轻挑眉,谐谑道。伸手将她的的头从颈边抬起,微眯了凤眼瞧去。

    脸蛋瘦了,下巴尖得能扎人,一双本该明亮有神的黑曜石大眼又红又肿,只剩一条缝开着。秀气的鼻尖也是红红的,下眼睑有些发青,双颊像是大病初愈般苍白无色,可爱的花瓣圆唇失去了粉润的颜色。以往的小猪像盛开在草原的格桑花一样鲜美,像小猪崽一样丰嫩,现在却憔悴瘦削得快要凋零,一看就是没吃好睡好,初愈的身子也没补好的模样。

    心里泛起一圈针扎似的疼痛涟漪,他在她红肿的眼皮上落下两个柔软的吻,怜惜叹道:“真是头小笨猪。”将她重新抱在怀里,柔滑的指腹一点一点地揩去她颊上的泪。暗暗琢磨带她回去後,要用那些东西饲养才能把掉了的r和失去的血色以最快的速度补回来。

    罗朱乖顺地倚在魔鬼法王怀里,由着他揩拭眼泪,双手揪着他的袈裟前襟,时不时抽噎一声。依偎在这个充满冷华莲香的怀抱,仿佛回到了胚胎时待的羊水zg,独自流浪的艰辛和日夜啃噬心脏的痛悔顷刻间都消弭无影。这一次不再是只有身体的无奈憋屈臣服,而是从灵魂到身体,从内到外都心甘情愿地沈沦,就像扎西朗措心甘情愿为她付出生命一样。她要试着放开胆子去爱一次,最差的结果不过是情殇心痛,但那也比在不同的世界中长长久久的痛悔思念要强得多。

    “嗷──”身後突然传来一声低闷的獒嗥,含着不容置辩的喜悦和小心翼翼的试探。

    罗朱的心尖颤了颤,从魔鬼法王的手指下缓缓扭过头,看到了那头足有半年不见的雄壮剽悍无匹的银獒。没有银猊,她不是早早被别的獒犬咬死吃掉,就是成为配种女奴被折磨死,或是直